关于对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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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绿色采购新政策——专访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

如何执行绿色采购新政策——专访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

本期关注I SPECIAL FOCUS如何执行绿色采购新政策——专访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文/本刊记者江畅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2019年2月1B,《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出台,并于4月1号幵始正式执行。

这项新政策和以往的绿色采购政策有什么区别。

对操作机构来说要注意什么。

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徐舟副主任。

记者:请问绿色采购新政带来哪些变化?徐舟:一是清单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由以往的实行产品清单管理到现在的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这是非常显著的一个变化。

产品清单和品目清单有什么区别?产品清单中有干干万万个不同品牌不同规格型号的具体产品,而品目清单中只有十几个、几十个产品种类(品目)。

举个例子,无论是以前的产品清单,还是现在的品目清单,台式计算机都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以往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台式计算机这个品目下,列有联想、同方、扫码阅读《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惠普、戴尔等诸多品牌诸多型号的具体台式机产品;而现在的品目清单中,只列举台式计算机这个产品品目,不再出现具体品牌型号的台式机产品。

二是采购操作模式发生变化。

对供应商而言,以往首先要将自己的一款款产品送到节能、环保认证机构去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再向相关部委申请将自己的产品列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来说,以往必须一个个查证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在节能清单里的所在页,跟产品型号是不是完全一致,一个个查询比对工作量很大。

今后,供应商只需要将自己的产品送到国家认可的节能、环保认证机构去进行认证,获得有效的认证证书后,就可以凭认证证书参加政府采购获得。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需要让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里面提供其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就可以了,采购人如果不放心,还可以去查询认证证书是否真实。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4.02
•【文号】财库〔2019〕19号
•【施行日期】2019.04.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政府采购
正文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我们研究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2019年4月2日。

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

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

61编制采购文件如何落实节能环保政策功能□文/李玮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布了一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建立了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平台。

采购人能方便、高效地获知所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品目清单所规定的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产品,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明了方向,拓展了渠道。

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工作,逐步进入高效、健康、稳步发展阶段。

二、实施要求(一)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财库[2004]185号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第七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国办发[2007]51号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拟采购产品属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以下统称“采购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已十几年,2019年国家相关部委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目前,具体的落实情况如何?哪些环节与采购实施意见的要求尚有差距,需要进一步改善?笔者通过对近几年来部分省市对采购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现就相关问题探讨如下。

一、政策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守护健康显得更加重要。

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环保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率先垂范和政策导向作用,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使全社会节能环保蔚然成风。

政府机构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工作,从2004年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开始实施,到目前已逐步进入高效、健康、稳步发展的阶段。

(一)制定配套政策规范采购工作为了推进和规范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出台了鼓励性文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境保护局、市场监管局: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现就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三、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

根据认证机构发展状况,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

加强对相关认证市场监管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

四、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及时向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提供相关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题库每1-3套含答案和解析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试题库每1-3套含答案和解析

江苏省采购评审专家考试题库第一套一、判断题1、主管预算单位可以代表下级预算单位签订和实施政府采购合同。

答案:✖如何认定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采购合同如何签订?答: 应由预算单位依法实施采购活动并签订合同。

2、法人组织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答案:✖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吗?答:《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分支机构(分公司)不能独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但是,如果分支机构有总公司授权的,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

3、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被推荐的供应商应提供申请书。

答案:✖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

4、采购人可以派代表参加本单位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评审。

答案:✔第十四條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十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违反本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两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答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PPP 项目实施机构可以委托主管预算单位办理P PP 项目采购事宜。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对全社会的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引导,体现了以综合手段保护环境的要求,对于树立政府机构环保形象、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扩大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确保环境标志认证产品的有效性和准确性,2008年7月3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8]50号),对已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进行了调整。

财库[2007]20号文件印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废止。

百科名片低碳,英文为low carbon。

意指较低(更低)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为主)排放。

随着世界工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剧增、人类欲望的无限上升和生产生活方式的无节制,世界气候面临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二氧化碳排放量愈来愈大,地球臭氧层正遭受前所未有的危机,全球灾难性气候变化屡屡出现,已经严重危害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安全,即使人类曾经引以为豪的高速增长或膨胀的GDP 也因为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而“大打折扣”(也因此,各国曾呼唤“绿色GDP”的发展模式和统计方式)。

低碳当道,家居变脸从现在起,改改你的“电动依赖症”吧。

多数人或许并不知道,电动电器会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消耗大量高含碳原材料以及石油,变相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

变!改走简约设计风室内设计以自然通风、采光为原则,减少使用风扇、空调及电灯的机率。

通常,在整个建筑的能量损失中,约50%是在门窗幕墙上的能量损失。

中空玻璃不仅把热浪、寒潮挡在外面,隔绝噪音,降低能耗。

纤维石膏板,是一种暖性材料,热收缩值小,保温隔热性能优越,且具有呼吸功能,能够调节室内空气湿度。

自身小户型无论在节约建筑材料、节能节电、建造和使用成本等方面都优于大户型,碳排放量也明显小于大户型。

变!收纳本领秀出来静下心来把杂乱无章的书房收拾一下吧。

布艺和地毯统统都拿走,散落的杂志都收进柜子里去,开放式的书架里不要放太多的东西。

改进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节能产品推广

改进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节能产品推广

节 能 产 品 的 市场 规 律 , 积 极 应 对 节 能 采 购 市 场 的 竞
和 挑 战 。在 国 家 的 号 召 下 ,个 人 和 企 业 对 绿 色 节 能 品 的 购 买 意 识 和 要 求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对 于 个 人 来 由于 政 府 采 购 节 能 环 保 产 品 具 有 示 范 效 应 ,从 而 改 ,
( 济 大 学经 济 与管 理 学 院 , 上 海 同 2 10 0 8
政 府 对 节 能 产 品 的 采 购 , 作 为 公 共 财 政 体 系 中的

中批 量 招 标 采 购 节 能 产 品 ,有 利 干 形 成 节 能 产 品 的 : 模 效 益 , 提 高 公 共 支 出 的 使 用 效 益 , IJ 也 便 于 摸 ’ —时
研 夯 探 I 寸
摘要:从政府采购与节能产品的关系人手 , 通 过 困内外采购节能产 品政 策的对比分析 ,对 我 国政府 节能产 品采 购政 策提 出改进 建议 。
关 键 词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节 能 产 品 ,环 保
改进政府 采购 政策
促进 节能产 品推广
祁子扬 ,孙 勇
和 推 动 环 境 友 好 消 费 和 绿 色 市 场 形 成 的 重 要 手 段 , 进
而 对 建 设 环 境 友 好 型 社 会 起 到 了 巨 大 的 推 动 和 示 范 作
用 。同 时 , 由于 公 共 政 策 起 着 很 强 的 政 府 导 向 作 用 , 因 此 ,制 定 相 应 的 政 府 采 购 节 能 产 品政 策 可 以 给 消 费者
染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 同时 也 可 以 满 足 市 场 的 需 求 ,:
高 企业 的 经济效 益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调整节能和环保产品政采清单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调整节能和环保产品政采清单
产 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 策 ,采 购人及其委托
的采 购代 理机构 ,应 当在采购文件 和采 购合同 中列 明
工程建设使用 的节 能产品 。
据 了解 ,第 十八期节能清单 中的台式计算 机产品 性 能参数作为附件予 以强制执行 ,即凡与附件所列性
能参 数不一致 的产 品 ,不得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清单
[ 2 0 0 4]1 8 5号 )的规 定 ,财政 部 和 国家发 展 改革 委
十八 期节能清单 ,不再执行此前公 布的节能清单 。未
列入 本期节能清单 的产 品不属 于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
采 购的范围 。凡违反上述规定 的 ,财政 部门将 依照有
关规定严肃 处理 。
已经确定实施 的政府集 中采 购协议 供货产品涉及 强制 类产品 的,集 中采购机构应 当按 照本期节能清单
射 瞰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展 改革 委
调整 节 雒和 环保 产 品 政 采清 单
口本 刊记 者 武文卿
为 了加大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工作力度 ,根据 《 国 务 院办 公厅关 于 建立 政府 强 制采 购节 能产 品 制度 的 通知 》( 国办发 [ 2 0 0 7] 5 l 号 )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 改革 委发布 的 《 节能 产品政府 采购实 施意见 》( 财库
水嘴等 ,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 据悉 ,采购人需 购买 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 购节 能产 品范 围 ,但在 第十八 期节能清单 中无对应 细化分 类 ,且 节能清 单 中的产 品确 实无法满 足工作 需要 的 , 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 《 通知 》规定 : 相关 企业 应 当保证 节能 清单所 列 型号 / 系列 的产 品在本期节 能清单有效期 内稳定 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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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政策的解读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现就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考虑
2007年,为切实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提出建立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从国家采信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产品中,根据节能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改委门户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发布。

截止2018年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已向社会发布了二十四期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实行以来,存在企业申报时间长、程序繁琐等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的问题。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减少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委提出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制定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为进一步做好贯彻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四部委文件,并提出贯彻意见。

二、关于调整优化的主要措施
1.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由财政部等四部委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不再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 采购人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 逐步扩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

市场监管总局商有关部门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放开、有序竞争的原则,逐步增加实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机构。

4.发布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

5.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

对于已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采购人可在采购需求中提出更高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给予优先待遇。

三、进一步贯彻执行的意见
为做好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调整优化政策,财政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四个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
1.采购人在拟定政府采购需求、制定评审标准等方面要严格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管理政策,对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评审标准等方面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

3.供应商要向采购人供应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管理政策的产品。

4.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在落实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管理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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