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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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

建筑设计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的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筑设计应当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设计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计单位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筑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设计业务。

第六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定期对设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第九条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工程概算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条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内容应当完整、准确、清晰。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查。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设计变更管理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不得降低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文件应当及时送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合同书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协议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其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和设计阶段;(二)勘察设计的范围和内容;(三)技术要求和标准;(四)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时间;(五)勘察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和要求;(六)违约责任;(七)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八)争议解决的方式;(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六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按照规定交付勘察设计文件。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用,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九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解除协议。

第十条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签订和履行各类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院业务发展需要。

第四条设计院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人进行。

授权代表应当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要素,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文本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四)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五)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八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质、信誉、能力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和履约能力。

第九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条设计院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相对方有权要求设计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工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收费

工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收费

工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收费设计收费通常包括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两部分。

固定费用是指根据合同约定,无论设计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如何,甲方都需支付的费用,这部分费用保证了设计公司的基本运营成本和预期利润。

浮动费用则与设计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挂钩,通常以项目投资额或者设计工作量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

在设计收费范本中,应明确列出以下内容:1. 设计费计算方法:详细说明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按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按实际完成的设计工作量等。

2. 收费标准:依据行业内的平均水平和双方协商的结果,设定合理的设计费率。

这通常需要参考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收费标准,以及市场行情。

3. 支付条件:明确各阶段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如初步设计完成后支付一定比例,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等。

4. 延期支付责任: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应有相应的违约责任说明,以保障设计公司的权益。

5. 费用调整机制: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合同中应预留费用调整的条款,明确变更情况下的费用调整方法和标准。

6. 其他费用:除了设计费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差旅费、住宿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补偿问题,这些都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7. 费用争议解决:对于费用结算中出现的争议,合同中应提供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如协商解决、仲裁或诉讼等。

通过上述内容的详细规定,可以确保设计咨询公司在提供服务的同时,获得合理的报酬;同时也保障了甲方的利益,避免了因费用问题导致的项目延误或其他纠纷。

工程咨询合同中的设计收费范本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行情,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这样的合同不仅能够促进双方的合作,还能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单位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工程设计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与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人)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各类工程设计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时,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四条设计单位在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委托人的需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投资预算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期限、费用等事项。

合同文本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标准、设计周期、设计费用、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时,应遵守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收费的规定,合理确定设计费用。

如双方对设计费用有争议,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将签订的合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委托人提交设计成果。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设计周期,应提前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同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提供必要的设计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

如委托人有特殊需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成果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如委托人有特殊保密要求,设计单位应予以遵守。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变更,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与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解除或终止情况,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妥善处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

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计单位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及管理方式,确保设计单位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第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法进行设计活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二章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第三条设计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设计单位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1. 总经理室:负责制定设计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2. 技术部:负责设计项目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支持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设计单位的人员,保证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 财务部:负责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确保设计单位的经济运转。

第四条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合适的人员,包括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设计经验的设计师、工程师等。

设计单位应当为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培训机会,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第五条设计单位的职责分工应当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设计工作的高效和质量。

第六条设计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1. 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建议。

2. 编制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关设计文件。

3. 参与项目的施工过程,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指导。

4. 进行设计成果的验收和整理,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合同和相关规范要求,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行性,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设计工作的有序展开。

第九条设计单位的管理方式应当包括以下方面:1. 设立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进度控制。

2. 建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确保设计文件的安全保密和易于查找。

3. 实施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保证设计项目的质量和信用。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目的与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进行工程项目设计时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设计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合同涵盖的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等。

二、设计任务书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任务书,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标准、功能需求、预算控制及设计周期等内容。

设计任务书是乙方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衡量设计成果的标准之一。

三、设计质量与标准乙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先进性。

设计文件应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核,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设计进度管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应及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作出相应变更。

五、费用支付与结算设计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通常分为预付款、阶段付款和尾款三个部分。

乙方在完成特定阶段的设计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后,方可收取相应阶段的费用。

六、变更与调整工程设计过程中的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共同签署确认。

对于影响工期或费用的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处理。

七、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继续履行义务或者支付违约金等。

八、争议解决因合同执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与期限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终止。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设计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设计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设计服务收费管理制度一、概述设计服务是一种需要高度专业技能和创造力的服务,针对客户需求进行创意性的设计,包括室内设计、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等。

设计服务的收费管理制度对于设计公司或设计师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可以保障设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还可以确保公司或个人的经济收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设计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与管理。

二、收费标准1. 收费形式设计服务的收费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按面积收费、按设计效果收费等。

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收费形式。

2. 收费标准设计服务的收费标准一般由设计师或设计公司自行确定,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设计师的资历和经验、设计师的工作时间、设计项目的复杂程度、设计服务的市场需求等。

设计师或设计公司应该根据这些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三、收费管理1. 安排项目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在接受设计项目时,应该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并确定项目的工作量和时间周期。

然后根据项目的要求和难度来确定收费标准和方式。

2. 合同签订在确定收费标准和项目内容后,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应该和客户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设计服务的内容、工作时间、设计师责任、收费标准等。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该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设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控制成本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该严格控制成本,确保设计服务的收入高于成本。

可以通过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4. 客户满意度设计服务的最终目的是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提高客户满意度。

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应该根据客户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设计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的回头率。

四、收费纠纷解决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在收费管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收费纠纷,如客户对设计效果不满意要求退款等。

设计服务公司或设计师应该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尽量解决纠纷,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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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三: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管理程序
1.目的
合理安排设计单位完成各项工作,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确保项目发展的顺利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设计合同及设计费用的管理。

3.定义
3.1境外设计合同:一般指设计工作由非中国大陆机构的设计单位完成,并以外币(如
港币、美元等)支付设计费用的合同。

3.2外汇支付:泛指设计费以外币(如港币、美元等)进行支付的工作。

4.职责
4.1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起草及谈判工作。

4.2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工作。

4.3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合同管理,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合同按时按质完成各项设计工
作。

4.4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费用的支付及审核工作。

5.程序
5.1设计合同的起草与谈判
5.1.1主任建筑师负责草拟设计合同,设计研究部经理进行审核;
5.1.2设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工作范围、设计费用、支付方式等编制审核时应加
以注意;
5.1.3设计合同需按《工程设计合同书·标准文本》编制。

编制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
情况对标准文本的具体内容作出调整;
5.1.4设计合同条款以保障项目设计管理的有效性为原则;
5.1.5境外设计合同谈判时应注意:
A财务和税务的有关规定;
B首期设计费的支付时间。

根据经验,通过正常手续办理一般需时两个月;
C需与境外设计单位另外签定一份政府部门规定的涉外设计标准文本的设计合同用于政府部门备案和办理外汇支付。

5.2设计合同的评审及会签
5.2.1规划设计在招标、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增补协议的谈判和签
署过程中,必须坚持“透明、共商、共同决策”的原则。

5.2.2设计合同签约按照公司有关设计合同会签制度进行。

合约签订要做到总建筑
师、设计部正副经理、相关建筑师共知、共商、共同谈判,设计合同由主任
建筑师草拟,经设计研究部经理审核,填写设计合同会签表,依次送交设计
研究部经理、项目发展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项目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会
签;
5.2.3设计合同会签表返回设计管理部后,由项目主任建筑师按照有关意见修改完
善设计合同,并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最终达成设计合同终稿;合约签署后,
由北京公司设计部上报集团设计研究部备案。

对特殊重要的设计合约,(如方
案招标等集团评委会认为必要者)采取北京评委会与集团评委会共同议定对
象范围、共同考察、通过评审程序共同议定的方式进行;
5.2.4设计合同终稿原则上先交设计单位签署,设计单位签署后送公司领导签署;
5.2.5合约签署后,正本一份由设计部报财务部存档,副本3份,分别报集团、抄设
计部、项目部存档。

5.3设计合同的管理
5.3.1设计合同的管理由设计研究部负责;
5.3.2设计研究部应根据设计合同各项条款做好合约管理。

需及时提供设计基础资
料,提供项目发展计划并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进度计划等;
5.3.3设计过程中经常性地检查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和中间成果,做好各家设计单
位各专业工作之间的协调,组织召开设计讨论会议,做好各阶段设计成果的
签收工作;
5.3.4办理设计费的支付申请并跟进相关部门的付款进度;
5.3.5安排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
5.3.6安排设计单位参加工程例会和到地盘巡视和解决现场有关设计问题;
5.3.7安排设计单位参与各阶段工程验收;
5.3.8设计部作为监督设计合约履行情况的主要载体,其它相关部门也有权利质疑
履行情况。

对于合约履行不力者,设计部有权对其合约款项的支付和罚款提
出建议,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设计费用的支付及审核
5.4.1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费用的支付和审核;
5.4.2设计研究部依据合同有关设计费用支付条款办理设计费用支付申请;
5.4.3设计研究部负责设计成果评审验收,在确认设计成果通过评审验收后才能办
理设计费用支付申请;
5.4.4设计研究部负责做好设计费用支付情况记录;
5.4.5合约进度款支付需在合约条款履行无误的基础上,由设计部提出申请,报主
管总经理审定后支付。

具体手续为:
A 经办建筑师填报付款进度表、付款申请、付款单及发票,签字无误后,由设
计部经理、总建筑师签批,上报至主管总经理。

B 主管总经理审批意见后,由设计部经理、总建筑师报交财务口径进行审察,
总会计师签认后付款。

5.4.6境外合同外汇支付手续有关规定
A由于支付外汇涉及政府机构的手续较多且时间较长,因此在设计合同谈判和制定时应向境外设计单位解释和说明有关情况;
B如遇到急需支付设计费才能进行设计时,可与财务商讨安排办理集团财务代为垫付的手续。

在安排垫付手续前,应与设计单位确定的垫付费用的正式支
付和退款方式的协定。

6.相关文件及记录
6.1.1工程设计合同标准文本
6.1.2《项目设计合同审定表》
6.1.3《付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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