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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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管理制度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处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的意见》为建立完善协会秘书处工作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协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凡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规规章和相应的规定外,均需要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协会组织结构

福建省商业行业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劳保用品专业委员会

农村经纪人专业委员会

拟成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

秘书处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专家顾问团

会员大会

特许经营工作委员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委员会联合采购工作委员会理事会

秘书处

第一节、秘书处各部门工作职责

(秘书处职责范围参考本协会章程)

协会秘书处是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由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配置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秘书处对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负责,定期或随时向常务理事会和会长汇报工作。

一、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秘书处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二)钻研探讨中国新的历史时期商业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行业理论与实践研究,进行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三)协助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推进行业管理,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企业横向经济联合,促进经济技术合作进步,提高全行业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接受委托或参与组织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先评优等活动。经社团管理机关批准,开展行业内的创先评优活动。

(五)组织交流行业经验,对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开展咨询服务。

(六)搜集省内外、国内外商业行业政策法规、经济技术情报和市场信息,编辑出版行业刊物和有关资料,开展信息服务。(七)对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素质。

(八)组织经验交流,改进提高协会工作。

(九)建议和发展与省内外同行业社团组织的友好往来,开展行业经济、技术、学术与行业组织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互相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主管部门、省社团管理机关和会员单位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一)负责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对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催办落实。

(十二)负责会员会籍管理和会费收缴及费用支出的管理工作。(十三)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工作总结,定期检查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十四)负责会员和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秘书长岗位职责:

秘书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秘书处的工作,其岗位职责是:(一)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传达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情况。(二)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主要的人事和财务工作向会长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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