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乐清市拍卖人力三轮车案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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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湖南省执法证考试真题

29湖南省执法证考试真题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标记正确答案:BA.党组B.政法委员会C.纪委D.监察机构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 )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标记正确答案:BA.全面公开B.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C.依申请公开D.主动公开3.某企业职工程某某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其工伤保险费由()负责缴纳。

标记正确答案:BA.职工B.用人单位C.用人单位和职工D.政府4.某县交警大队以鲁某违章停车为由,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暂扣鲁某驾驶执照一个月。

交警大队暂扣执照这一行为属于:()标记正确答案:A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措施C.行政强制执行D.行政监督检查5.1999年,乐清市乐成镇、虹桥镇政府以拍卖的形式投放了一批人力三轮车,这批车的经营牌照最低拍到了2万元,高的超过了4万元。

但2003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和当地镇政府宣布收回1999年拍卖的为期4年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

这让车主们一夜之间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该行政行为违反了()。

标记正确答案:BA.程序正当原则B.信赖保护原则C.高效便民原则D.权责一致原则6.某集团公司经S市人民政府批准,在该市的繁华地区建商业大厦,为此在这一地区的40户居民需要拆迁,其中10户因拆迁补偿金额有分歧未能达成协议。

房屋主管部门了解此情况后,就两者拆迁补偿金额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并最终促使二者达成拆迁协议。

某房屋主管部门的行为属于:()标记正确答案:BA.行政裁决B.行政调解C.行政处罚D.行政许可7.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是否需要公开?( )标记正确答案:AA.需要B.不需要C.不能确定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8.王某经批准在某处建房,后经地质调查确认该处为地质灾害易发地带,行政机关拆除了王某所建的房屋,王某所受的损失应由()标记正确答案:DA.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赔偿B.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赔偿C.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全额补偿D.行政机关依法给予适当补偿9.根据《行政许可法》,下列何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就相对人所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标记正确答案:DA.某甲以运输货物为主,但由于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其驾驶执照被交通部门吊销,失去生活来源B.某乙为了取得开办一歌厅的营业执照,贿赂工商局的负责人,后被人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撤销了该舞厅营业执照,乙前期投入的资金也无法收回C.某甲申请生猪屠宰许可,行政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未经实地检查其场地条件就批准了该申请,后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撤销了该许可D.某丁依法取得了在江边某处采砂的许可,后为了防洪筑坝的需要,行政机关撤回了该许可10.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文化娱乐场所的文件,某市文化主管部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该市130个经过许可的娱乐游艺场压缩到80个。

温州法院执行典型案例发布

温州法院执行典型案例发布

温州法院执行典型案例发布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21•【分类】其他正文温州法院执行典型案例发布01执行法官上门为受害老人办理退赔赃款手续——智慧移动执行凸显高效便捷案件摘要吴某、赵某夫妇系乐清市南岳镇某村村民,在听说村民们纷纷将钱借给在广东办公司的同村村民吴某斌或在他那里搭股获取一、二分的利息后,便将16万余元积蓄出借给吴某斌,希望能赚些利息养老。

殊不知,吴某斌向村民所借的款项并没有用于生意经营,而是用于赌博、炒股、购买房产、车辆,挥霍一空。

东窗事发,经查,吴某斌共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3000余万元,其被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十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7月,该刑事案件的退赔移送执行局执行。

基本案情在该案退赔赃款的执行过程中,乐清法院依法拍卖了吴某斌的一处不动产,并根据受害人被骗金额按比例进行分配清偿。

吴某、赵某夫妇分配到一万余元。

执行法官通知吴某、赵某夫妇到法院签字确认分配方案并办理相关手续,赵某表示两人均已届八十余岁高龄,丈夫瘫痪在床需要人照顾,自己无子女陪同独自出行不便。

当事人两人均无法到法院签字,焦急万分。

针对该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安排时间提供上门服务。

2021年9月25日,经办法官及助理两人携带智慧移动执行设备,前往南岳镇上门为老人办理相关手续。

运用智慧执行移动设备,法官对与赵某的谈话进行录音,设备将该录音内容自动转成文字制作成谈话笔录,该笔录同步导入了执行系统,法官现场将笔录打印出来让赵某签字确认;同时,将赵某、吴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现场扫描导入至系统。

十几分钟,便办完相关手续。

村里街坊邻居目睹这一现场办公,纷纷称赞法官的办案态度和办案信息化水平,吴某和赵某夫妇更是连连感谢法官上门服务。

典型意义上述案例凸显乐清法院运用智慧移动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实现了高效、便捷。

乐清法院自2019年被上级法院指定试点单位以来,开始探索开发、应用“智慧移动执行”系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同步辅导与案例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同步辅导与案例集

典型案例【案例一】行政法基本概念某村委会砍伐公路旁榆树案:某村委会经本县林业局批准,在村北公路(国道)30—193路标间采伐了榆树200棵。

该县公路局发现后,认为根据《公路管理条例》第22条、《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3、60条的规定,采伐公路两旁的树木应由公路局批准,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该村委会作出了没收200棵榆树、罚款18000元的处罚决定。

1【问题聚焦】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本案中有哪些行政法律关系?【法律剖析】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具体来说,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①物。

物是客观存在的,它本身没有意识,不能成为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物的存在往往会在主体之间引起以之为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物便成了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②智力成果。

亦称精神财富,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③行为。

行为是指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如征税、征地、违章建房、阻障交通等。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不是所有的行为都是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受行政法规范的行为,才能成为国家公共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对国家行政机关来说,权力主要有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监督权、行政处罚权、行政裁决权,等等,其对行政相对人所负有的义务主要有保障行政相对人各种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义务、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的义务、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补偿和赔偿义务以及在行政程序上对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义务、听取申辩意见的义务,等等。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29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29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到页底1.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有1.3 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

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 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l 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

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l5年。

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OOO 元和存折内的1万元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标记正确答案:D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 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 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 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 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2.某行政机关对某公司的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查封、扣押。

因情况复杂,需延长查封、扣押的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查封、扣押的期限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日。

标记正确答案:CA.10B.15C.30D.453.某市食药局针对甲餐厅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厨房内有多处卫生死角,且冷菜未放入冰柜,于是当场对甲饭店处以500元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标记正确答案:DA.该处罚决定应由食药局全体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B.食药局无权当场对甲餐厅做出处罚决定C.食药局的执法人员可以由2人或2人以上组成D.因该罚款未超过1000元可适用简易程序4.未经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标记正确答案:AA.一律无效B.是有效文件C.是可执行文件D.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依据5.1999年,乐清市乐成镇、虹桥镇政府以拍卖的形式投放了一批人力三轮车,这批车的经营牌照最低拍到了2万元,高的超过了4万元。

但2003年8月,乐清市公安局和当地镇政府宣布收回1999年拍卖的为期4年的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

这让车主们一夜之间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

人力三轮车取缔调研报告

人力三轮车取缔调研报告

人力三轮车取缔调研报告人力三轮车取缔调研报告一、引言人力三轮车一直是中国城市中重要的交通和运输工具之一。

然而,由于人力三轮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例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多地政府开始采取措施限制或取缔人力三轮车。

为了解人力三轮车取缔的影响以及市民对此的看法,我们进行了一项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共发放了20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50份。

调查对象涵盖了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层次的市民,以获取更全面的数据,进一步了解人力三轮车的取缔对市民生活的影响。

三、调研结果1.市民对人力三轮车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的市民中,约有70%的人对人力三轮车有一定的了解,了解程度以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为主。

另外还有30%的人表示对人力三轮车并不了解。

2.人力三轮车的问题在被调查的市民中,约80%的人认为人力三轮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其中80%的人认为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是最大的问题,50%的人也认为它对环境的污染也很严重。

3.人力三轮车的取缔对市民的影响关于人力三轮车的取缔对市民的影响,市民的看法存在分歧。

约40%的人认为取缔人力三轮车对交通和环境会有积极的影响,能够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约30%的人认为取缔人力三轮车对一些从业者和低收入人群不公平,他们将失去谋生的机会;另外30%的人则认为取缔人力三轮车对市民生活没有明显的影响。

4.替代交通工具的选择在人力三轮车取缔后,市民表示他们将使用替代交通工具,包括自行车、公共交通、出租车等。

其中,约50%的人表示他们会改乘自行车,以此来减少对汽车的依赖和降低环境污染。

四、结论本次调研结果显示,人力三轮车的取缔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存在争议。

虽然市民普遍认识到人力三轮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但对于取缔的观点却存在分歧。

一些市民认为取缔人力三轮车能够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而另一些市民则认为取缔人力三轮车对从业者和低收入人群不公平。

此外,市民在人力三轮车取缔后表示会使用替代交通工具,以满足出行需求。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37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自测平台题库37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到页底1.个体工商户张某在其租住的某小区房屋内储存了大量烟花炮竹,经群众举报,该市职能部门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人民币两万元的罚款。

接到处罚决定后张某搬走了储存的烟花炮竹,但因经营困难一直未缴纳罚款。

经调查得知,张某已丧偶多年,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且父母均无退休金,需张某一人赡养。

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对张某?()标记正确答案:BA.终结执行B.中止执行C.继续执行D.代履行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

标记正确答案:BA.公众参与B.党的领导C.人民当家作主D.司法独立3.某村村民胡某生产假酒进行销售,致使村民多人喝其酒后中毒,对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受害人亲属向当地县工商局举报,县工商局前来调查处理,调查结果认为,胡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对此,县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标记正确答案:CA.对胡某进行最严厉的行政处罚B.自行进行侦察,然后移送司法机关C.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胡某的刑事责任D.对胡某进行行政处罚,然后移送司法机关4.某行政机关在本机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体现的是对()的要求。

标记正确答案:CA.程序正当B.信赖保护C.高效便民D.权责一致5.甲某因对乙某造成人身伤害,而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执行不久,乙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某的行为己经构成犯罪,判决甲某拘役2 个月。

这时,甲某的行政拘留15日已经执行完毕,甲某需要执行的刑期是: ( )标记正确答案:CA.2 个月B.2个半月C.l个半月D.15 天6.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标记正确答案:CA.不予B.减轻C.应予D.可以7.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实施下列哪一行为须征得原告同意?()标记正确答案:AA.追加或变更被告B.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C.允许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D.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8.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莫名其妙得明明白白!(2009年8月12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莫名其妙得明明白白!(2009年8月12日)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莫名其妙得明明白白1发表时间:2009-8-12 11:28:00 阅读次数:128在浙江省,相对来说,温州的行政审判的力度是比较大的,更加敢于判决行政机关败诉。

可是,几天前收到的一份裁定书,却实在有些意外。

2009年7月15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温乐行初字等36号行政裁定,驳回乐清市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

理由是,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已于1959年将诉争土地有偿出让给乐清市大荆供销社,并由乐清市大荆供销社一直使用至今,乐清市人民政府颁发乐政国用(2001)字第888-003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上诉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可是,为什么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已于1959年将诉争土地有偿出让给乐清市大荆供销社,并由乐清市大荆供销社一直使用至今,就与乐清市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行为没有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呢?原审裁定对此未进行说明。

这样的裁定,实在有些莫名其妙,而且莫名其妙得明明白白。

事实上,虽然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已于1959年将诉争土地有偿出让给乐清市大荆供销社,并由乐清市大荆供销社一直使用至今,但涉案土地仍然属于集体土地,而且属于双峰乡龙避岙村农民集体所有:首先,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双峰乡龙避岙村村民委员会将涉案土地使用权交付给大荆供销合作社,不可能导致土地性质转变为国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止和解决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设施被无偿拆迁、占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7]19号)、《供销合作社章程》都明确规定“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供销合作社能否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的复函》(国法秘函[2002]14号)也非常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由部分农民集资或者以资金参股形式成立的合作经济组织。

夺命三轮车

夺命三轮车

FAZHISHIKONG法治时空\法庭内外六十多岁的绩溪县人黄旭明膝下有一儿一女,原本已是颐养天年的年纪,黄旭明却仍然闲不下来,坚持在宁国市的一个工地上寻了一份工。

平日里他在工地务工,农忙时回家帮忙,有闲暇时便与老伴一同带着孙子。

几年里黄旭明往返于宁国与绩溪之间,生活也算充实自在。

然而,2016年8月10日这一天,黄旭明搭乘工友章建飞驾驶的三轮车返程途中不幸出了意外。

刹车失灵,老汉搭乘丢性命与黄旭明一同在宁国工地上务工的有好几个绩溪的同乡,其中就有章建飞,还有黄旭明的妹夫胡方胜。

2016年8月6日下午,章建飞与胡方胜在工地上遇到,二人聊起过几日完工后一同返乡的事宜。

胡方胜准备驾驶搅拌车回绩溪,但自己还有一辆三轮车在工地上,他想将三轮车开回家供家人出行使用,但是一人不能同时驾驶两辆车。

正愁没有主意,正好章建飞也准备回绩溪,于是胡方胜便请章建飞帮忙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回绩溪,顺便捎带上其姐夫黄旭明和另外一名受了脚伤的工友。

虽然章建飞自己平日里也驾驶三轮车,但对于胡方胜的三轮车,由于车型不一样,他以前未曾驾驶过,也不敢肯定自己能否顺利驾驭。

由于章建飞的犹豫,当日晚上,胡方胜又口头告知章建飞如何驾驶自己的三轮车,并强调其三轮车和普通的电动三轮车的驾驶操作是一样的,无需有太多顾虑。

章建飞见胡方胜坚持,就答应了帮其驾驶三轮车并带人回绩溪。

8月10日中午,工友们聚餐,黄旭明、章建飞、胡方胜也一同参加。

席间,章建飞喝了一听啤酒,黄旭明也喝了酒,但大家顾虑到下午回家,饮酒都有控制。

由于绩溪距离宁国较远,驾驶三轮车返回需要较长时间,于是章建飞、黄旭明与另外一名一同返乡的工友决定早一点启程。

虽然章建飞是初次驾驶胡方胜的三轮车,但由于路况较好,刚开始行驶还算顺利。

然而行使一段路程以后,先后遇上了两个较大的下坡路段。

在第一个下坡路段,章建飞谨慎操作,加上三轮车刹车灵敏,车子顺利通过。

但是第二个下坡路段坡度比先前更大更陡,章建飞小心驾驶一小段后,突然发现三轮车刹车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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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浙江乐清市拍卖人力三轮车案件的分析
一、前言
被称为“我省行政许可第一案”的乐清部分三轮车夫状告政府部门案从2003年发生以来引来了各界人士的议论,对此都从不同角度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结合网络上的各种高见及自己的理解,我对这个案例稍加梳理,总结出如下内容。

二、基本案例
1999年,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分别和该市乐成镇、虹桥镇政府在召开联席会议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对15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最终拍卖额最低的每辆2万多,高的超过4万。

2003年7月7日,乐清市公安局和虹桥镇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虹桥镇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虹桥镇的所有新车牌照使用权的通告。

2003年7月6日,乐清市公安局和乐成镇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乐成镇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宣布:“收回于1999年8月21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100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的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

限车主于8月1日17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巡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

”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

2003年11月乐成镇、虹桥镇共计66位三轮车车主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于2004年1月15日公开审理,4月21日宣判:维持被告乐清市公安局、乐成镇政府、虹桥镇政府的行政行为!
三、问题提出
乐清市公安局、乐成镇政府、虹桥镇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四、问题分析
这个案例主要讲的是乐清市公安局分别和该市乐成镇、虹桥镇政府于1999年举行会议决定对该市的150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

时隔四年,该市公安局和虹桥镇政府决定收回拍卖出去的人力三轮车牌照。

在分析这个案例之前,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个问题,在私法领域(如民法商法)有明确规定:只要法无明文禁止,那就是被允许的,而在公法领域(如刑法行政法)则是:只要法无明文规定,那就是不允许的。

这就是说,公民可以做任何法律没有禁止的行为,但是行政机关所
作的行为都要有法律明文要求做的事。

现在来分析第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公安局的职权范围内允不允许它对三轮车营运牌照进行拍卖?按照他们的说法,当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的。

这个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有权决定本地区非机动车辆(包括人力三轮车)牌证的发放数量及牌照发放的方式。

但是这个规定只赋予了公安局发放权,至于可不可以非机动车辆进行自主拍卖,规定里并没有明确提出。

对于这点,我觉得公安局是没有拍卖权的,属于越权行为。

尽管有很多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觉得可以进行拍卖。

但人力三轮车这种靠人力来营运的方式,可否认定为公共资源?加之“特定权利”只是个模糊的概念,特定权利到底是个什么权利,行政机关是否可以把着这个特定机关任意作为?我相信这是不允许的。

另外,投放新车是乐清市政府的决定,而乐清市公安局分别和虹桥镇镇政府、乐成镇镇政府联合发文收回新车同样是越权行为。

第二,关于收回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牌照的使用权的行为是否需要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要求,如果有权立法的机关欲设定行政许可,应当考虑四个因素:1、此事项公民可否自主决定2、市场竞争机制可否有效调节3、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能否自律管理4、行政机关事后监督等能否解决。

只有在上述四种方式均不能奏效时,立法机关方可设定行政许可。

用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来考量本案,除第三项外,其余三个方面均可以阻止设定行政许可。

也就是说,在许可法生效后,即使是有权机关,对三轮车投入运营这样的事项亦无须设定许可。

第三,公安局和镇政府是否有权利对该事件进行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即创设)行政许可的规范文件仅限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

其中省级政府规章只能设定为期一年的临时性许可。

本案虽说发生在行政许可法生效前,但一个县级市的公安局与镇政府以并不规范的红头文件的形式设定许可,这是不合适的。

第四,退一步讲,假设该事件需要行政许可,公安局和镇政府又可以对该事件进行许可,那人力三轮车牌照是否就可以被拍卖了呢?首先我们要清楚,牌照和营运牌照不是一个概念,营运牌照可以拍卖,但是牌照是不可以拍卖的,牌照是对车辆有一个标识的作用,也就是说,你要拍卖也只能拍卖营运牌照,而不能收回牌照。

乐清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强制收回三轮车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明显就不合理不合法。

第五也是最后一个问题,对于行政许可我们还不得不提到一个信赖保护的原则,即公民法人等依法取得的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许可;如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许可,由此给许可持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
补偿。

这里有个很受争议的概念:公共利益。

如果该市有关部门觉得三轮车影响交通的正常秩序,危害社会治安,在职权允许的范围内,有关部门完全可以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

一般的交通法对营业牌照规定的年限,都是指在规定的年限内需要对牌照进行重新确认或者换发,没有人会认为是在这个期限内需要把全部证件上交,如果政府一定要后一种解释的话,那他就违反了信赖保护原则,破坏了老百姓对他的信赖,毁灭了自己的权威性。

五、案例总结
2004年,这个案件有了终审结果。

省高院认为,乐清有关政府部门收回三轮车牌照使用权是合法的,但强制收回三轮车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系超越权限,依法应予撤消。

这个判决有它的合理性,它肯定了公安局和镇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越权的行为,但对于牌照能否被拍卖没有给出明确解释。

省高院还认为:“有效期四年”应当作为营运期限理解,而不是像三轮车主所理解的是换发车辆牌照或车辆检验期限所以,对到期收回牌照是有依据的。

对于这点,我表示很难理解。

行政管理(电子政务)本科班林彩兰
学号:20094019011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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