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实施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学校奖学金是对学术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的一种荣誉与肯定,对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提高学业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以明确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对象学校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评定对象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以便遴选出具备一定条件和潜力的学子。
二、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首要标准。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平均绩点、单科成绩和考试成绩等指标进行评定。
通常来说,成绩优异的学生将有更高的机会获得奖学金。
2. 学术科研学术科研表现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重要标准之一。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科研竞赛、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拥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潜力的学生将更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3. 社会工作学校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社会工作表现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关键指标之一。
学校将根据学生在学生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活动表现进行评定。
积极参与社会工作、为校园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将更有机会获得奖学金。
4. 个人品德个人品德是评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学校将评定学生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等品德表现。
品德端正、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学生将更容易获得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程序1. 奖学金申请阶段学校将设立奖学金申请时间,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术成绩、科研经历、社会工作等内容。
2. 材料审核阶段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学生提交的成绩单、科研项目证明、社会工作表现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评定委员会评审学校将组织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学术专家、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奖助学金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奖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项资助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实施奖助学金政策,制定了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
二、奖助学金申请条件1. 学生必须为本校在册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品行表现。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的经济证明材料。
3. 特殊困难学生如残疾学生、孤儿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助学金种类及金额1. 一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1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5000元。
2. 二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2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3000元。
3. 三等奖学金:每学年提供300名,每名奖助金额为2000元。
4. 特殊困难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资助金额。
四、奖助学金评选办法1.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品行表现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选。
2. 评选过程中将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奖助学金。
3. 学校将组织评选委员会,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五、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1. 奖助学金将在每学年结束后进行发放,学生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账户信息。
2.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管理制度,确保奖助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3. 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的学业和品行情况报告。
六、奖助学金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奖助学金监督机制,定期对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 学校将组织对奖助学金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奖助学金制度。
七、奖助学金变更和取消1. 学生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享受奖助学金,需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变更或取消奖助学金资格。
八、奖助学金宣传与推广1. 学校将定期组织奖助学金宣传活动,向学生宣传奖助学金政策和申请流程。
2.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发布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提高学生对奖助学金的认识和了解。
九、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修订1.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本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绪论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我校特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的具体要求和细则,确保评定过程的公平、公正性。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我校设立了以下奖学金类别:-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2. 奖学金评定依据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学术成绩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论文成绩等。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在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表现。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如下:- 学年结束后,学校将统计学生的学术成绩和综合素质。
- 学校将根据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排名。
- 根据排名结果,学校将按照奖学金类别的比例,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金:排名前5%的学生。
- 二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
- 三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
5. 奖学金发放奖学金将在学年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发放给获奖学生。
学校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奖学金直接发放到学生的个人账户。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究、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科研项目等方面。
2. 综合测评方式综合测评方式如下:- 学术研究:评估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表现,包括研究成果、论文发表等。
- 学术竞赛:评估学生在学术竞赛中的成绩,包括获奖情况、参赛经历等。
- 社会实践: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包括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 科研项目:评估学生参预科研项目的情况,包括项目成果、参预程度等。
3. 综合测评结果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与学术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4. 综合测评记录学校将对学生的综合测评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学生档案中进行保存。
这些记录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参考。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术、学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优秀表现赋予认可和鼓励的一种形式。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进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类别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情况,将奖学金分为综合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科研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等不同类别,每一个类别的奖学金设立标准和评定方式有所不同。
2. 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在申请奖学金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生必须是全日制本科生或者研究生;-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术成绩和学术操守;- 学生必须积极参预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并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色。
3.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奖学金的类别,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学术成绩: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成绩、学术竞赛成绩等;- 学术操守:学生的诚信考试、学术道德等;- 学术研究: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 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社会服务等。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分为申请阶段和评定阶段:- 申请阶段: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证明材料等;- 评定阶段: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5. 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和申诉学校将公示评定结果,并设立申诉渠道,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对申诉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进行调整。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学术、学业、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学术成绩: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成绩等;- 学术操守:学生的诚信考试、学术道德等;- 学术研究: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 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社会服务等。
2. 综合测评方式学校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学术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成绩等进行评定;- 学术操守评定:根据学生的诚信考试、学术道德等进行评定;- 学术研究评定:根据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进行评定;- 社会实践评定: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社会服务等进行评定。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原则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激励。
2. 奖学金的种类和条件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情况,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特殊奖等不同等级。
学生获得奖学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学术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丰富、品德表现良好等。
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学生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品德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的评审结果和奖学金设立的条件,学校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奖学金发放:学校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明确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并定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原则综合测评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综合测评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和激励。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方式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评审、社会实践报告、综合素质评定等多个方面。
3. 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档案: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
(2)评价指标确定:学校制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确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3)数据采集:学校采集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数据。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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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学院专项奖(助)学金一览表(2011年6月更新)奖学金中交二航局二公司奖学金一等1人(2000元)二等2人(1000元)三等8人(500元)金东海奖学金一等11人(3000元)二等16人(2000元)三等15人(1000元)永固二等2人(1000元)三等5人(500元)广西新港湾奖学金5人(港航专业)(2000)助学金中交二航局二公司助学金8人(1000元)广西新港湾助学金7人(港航专业)(2000元)金东海助学金13人(2000元)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大学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为奖励品学兼优生和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特设立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奖(助)学金(简称“金东海”奖(助)学金)。
第二条“金东海”奖(助)学金用于帮助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各专业本科学生中的品学兼优生及家庭贫困学生,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种形式,第一期暂设五年,从2011学年至2015学年。
奖助学金额度100万元(20万元/年,其中奖学金15万元/年,助学金5万元/年),每学年评选一次,支付时间为当年的11月份。
第三条申请评定条件㈠奖学金申请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所修课程一次性考核合格。
必修、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单科最低学分绩点2.0以上,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不计算在内。
4.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一、二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在达到同等级奖学金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条件下优先评定;三、四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不合格者,降低一个等级评定(三等奖除外)。
㈡助学金申请评定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4.在重庆市及以上级别的科技、学习竞赛类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定。
第四条评定程序及时间1.“金东海”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由“金东海”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组织,河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生社区党总支协助。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审定。
2.学生可根据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向“金东海”奖(助)学金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提交《金东海”奖学金申请表》或《金东海”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3.“金东海”奖(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全校公示,并于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学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备案,当年11月5日前评审完毕。
第五条等级划分及人数:1.“金东海”奖(助)学金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评选等级及人数:额度150000元/年,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本科生80名,其中,一等奖20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30名,奖金2000元/人;三等奖30名,奖金1000元/人。
2.“金东海”助学金:额度50000元/年,主要以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2000元/人.年,每年资助25名家庭特别贫困的本科生。
第六条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在接到学院的奖(助)学金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1月5日前将审定通过名单通知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办公室,同时将本学期奖(助)学金总额划拨至河海学院“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奖(助)学金”专用账号。
第七条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办公室于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奖(助)学金,并将获资助学生领款签收单及宣传材料等送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该学生资助:1.书面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2.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3.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受到处罚的;第九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金东海”奖(助)学金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学生和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作用。
第十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金东海”奖(助)学金奖(助)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和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有义务提供相应条件和渠道,协助广东金东海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与受资助学生的沟通交流等活动。
河海学院“永固加筋”奖学金评选细则为加强我学院学风建设,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重庆永固实业有限公司自愿在我学院设立“永固加筋”奖学金。
为了把“永固加筋”奖学金真正颁发给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特制定河海学院“永固加筋”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
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纪校规,行为规范,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2、思想上进,表现积极,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风严谨,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没有补考和重修课程。
二、附加条件1、积极追求进步,参加学院党校培训并通过考试者;2、担任社会工作职务成绩突出者;3、在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或发表学术论文、获发明专利者;4、在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奖者;5、在体育、文艺、美术、摄影、文学创作等比赛中获奖者;6、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荣获各级荣誉称号者;7、在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和过级中成绩突出者;8、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产生良好社会效应者。
三、评选办法1、评选采用综合量化评分方法,体现全面发展的原则(见附件);2、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学年平均成绩×100﹪+ 附加总分×25﹪;3、奖学金获得者以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按一定比例评定;4、优秀特困生评选在特困生中进行,以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按比例评定。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大学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和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特设立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
第二条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用于帮助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本科学生中的品学兼优生及家庭贫困学生,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种形式,每学年一次,总额度为人民币伍万元。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第一期暂设五年,从2007学年至2011学年。
第一期期满后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海学院根据实施情况协商后继事宜。
第三条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评选对象及标准: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
奖学金额度每人每年2000元,每年奖励10名学生。
助学金:帮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贫困的学生。
以帮助家庭特别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学期发放,每期1000元/人,每年资助15名学生。
第四条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袓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
第五条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袓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关爱他人;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第六条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审。
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1月5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学生可根据奖(助)学金申请条件,向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学金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提交《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学金申请表》或《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助学金申请表》(在同一学年内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八条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一)河海学院于10月1日—15日期间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一周,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二)公示结束后,由河海学院于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奖(助)学生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审批并备案。
第九条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在接到学院的奖(助)学金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1月5日前将审定通过名单通知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办公室,同时将本学期奖(助)学金总额划拨至河海学院“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专用账号。
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办公室于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奖(助)学金,并将获资助学生领款签收单送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备案,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将获资助学生的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一个月。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该学生资助:(一)书面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二)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校规受到处分的;(三)受奖励或资助学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受到处罚的;第十一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必须切实加强管理,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学生和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作用。
第十二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和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有义务提供相应条件和渠道,协助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开展与受资助学生的沟通交流等活动。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广西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奖(助)学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公司大学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公司为奖励品学兼优生和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特设立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公司奖(助)学金。
第二条中交二航局第二工程公司奖(助)学金用于帮助重庆交通大学河海学院各专业本科以上(含)学生中的品学兼优生及家庭贫困学生,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种形式,每学年一次,总额度为人民币叁万元,支付时间为每学年的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