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遭到退票的处理方法
《中级财务会计B(2-1)》习题

中级财务会计B(2-1)》习题第2章货币资金与应收款项□学习指导本章针对流动资产中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存货以外的项目进行了阐述。
在全面说明货币资金构成及其会计处理的基础上,重点介绍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的各自内涵及基本业务的会计处理,最后专门针对各应收款项的坏账处理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章重点应掌握货币资金包括的内容及对货币资金管理的主要方法,熟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在收发核算及清查方法上的特点,掌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核算内容的区别及一般业务的会计处理。
本章难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目的和方法;应收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的让售,坏账估计方法及会计处理。
□练习题二、判断题1.货币资金一般包括硬币、纸币、存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本票和汇票存款等可以支付使用的交换媒介物。
( )2.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坐支现金。
( )3.库存现金清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进行账款核对;二是清查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
( )4.对库存现金进行账实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对发生的长款或者短款,应查找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为简化处理,可以以今日长款弥补他日短款。
( )5.为了总括反映企业货币资金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表上一般只列示货币资金项目,不再按货币资金的组成项目单独列示或披露。
( )6.一个企业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户,但可以在同一个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户。
( ) 7.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 )8.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银行承兑汇管理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管理,防范票据风险,增强资金流动性,合理节约财务费用,根据《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票据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其存在形式,主要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收取第四条公司办理结算业务,应考虑资金成本,优先收取现金(包括银行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
若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优先收取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收取三个月以上银行承兑汇票应根据各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贴息;经股份公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开通网银电子承兑汇票接收功能;商业承兑汇票存在一定的资金风险,谨慎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第五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考虑承兑行的支付能力,应优先收取国有及股份制银行承兑汇票,谨慎收取城市及农村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若多家银行同时拒绝办理某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应控制直至拒绝收取由其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降低资金风险。
第六条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审查以下事项:1、票据必须是统一印制的凭证,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要素必须齐全准确,必须标明“银行承兑汇票”字样,必须明确为“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票据编码不得涂改,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他记载事项更改必须有原记载人的签章证明。
3、票据票面不得存在污损和残缺,不得超过提示承兑期限或付款期限。
4、出票人的签章必须是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发行加盖的签章必须是带有签发行行徽、行号的汇票专用章及经办人名章。
5、票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银行商业承兑汇票与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操作规程(模版)

商业承兑汇票与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操作规程为加强我行纸制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及托收承付业务的管理,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程。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管理按照《xxxxxx银行电子票据业务操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 商业承兑汇票1.1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售申请购买商业承兑汇票的客户,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且信誉良好、无不良结算记录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是在我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的授信客户(不含低风险授信)(柜台人员需填制三联《支付结算通知查询查复书》,向放款审核中心查询申请人授信情况)。
我行不向个人出售商业承兑汇票,亦不受理持票人为个人的提示付款行为。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即付款人。
客户购买商业承兑汇票时,需向开户行提交盖有预留印鉴的一式三联《收费单》,柜台人员应与客户进行电话核实,记录核实情况,核实无误后经柜台经理签批(审批意见签署在第一联《收费单》背面),对于购买数量超过25份的,由支行主管行长签批。
审批通过后,柜台经办人员使用“7106重要空白凭证出售”交易出售商业承兑汇票并联动9569交易收费,系统自动销记表外账。
柜员将《收费单》第一联做收费交易传票,第二联作为表外付出传票,第三联交客户作为收费回单。
存款人取得商业承兑汇票后自行出票和承兑。
1.2 已售商业承兑汇票的管理购买商业承兑汇票的存款人在销户时,需将未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退开户行,未按规定交回的,应出具有关证明,表明如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出现无理拒付、拖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行应填制三联《支付结算通知查询查复书》(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公)”,一联专夹保管,待收回空白商业承兑汇票后一并处理;第二联交付款人并签收;另一联交相关客户管理部门并签收),说明情况,向存款人收回未使用的空白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屡次出现无理拒付、拖延支付的,开户行除应停止为其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证、保贴等业务外,还可以中止办理部分直至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即出票人)向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签发的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是指银行作为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贴现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为取得资金,在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并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
第三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为基础,严禁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自汇票出票日至汇票到期日)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一级行授权,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管辖行备案。
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开办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实行总量控制。
各级行应在上级行核定的承兑总量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各级行计划部门负责核定、控制和调整辖内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总量指标。
第七条银行签发的用于客户开展商业性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一般授信额度控制;用于政策性业务或准政策性业务的,纳入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专项授信额度控制。
第八条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费率向承兑申请人收取手续费。
第二章承兑申请人第九条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客户,除具备《中国##银行信贷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与银行有真实委托付款关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二)资信良好,近两年无不良贷款、欠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剔除政策性挂账占用贷款和储备贷款),没有未决重大诉讼事项或被政府机关、监管机构勒令停业、整顿等重大事项;(三)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四)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能够按照规定交付保证金和提供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处理办法

晋城市商业银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业务处理办法晋市商银办[2007]220号发文日期:2007年12月25日第一条为规范我行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票据”)委托收款业务(以下简称“托收”),依据《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票据托收背书(一)贴现票据办理托收时,业务处理中心会计岗人员按我行《贴现票据及抵(质)押物保管操作流程》规定提出票据,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结算专用章”和本行法定代表人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条形章。
(二)支行受理持票人办理的票据托收时,由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的“背书人签章”处签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加盖“晋城市商业银行XX支行”条形章。
(三)对于办理质押贷款的票据,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后,背书人未能如期履行债务,本行依法实现质权的,托收背书比照本条(一);质押票据所担保的债务到期,且背书人债务履行完毕,票据解除质押的,本行应以单纯交付的方式将质押票据退还背书人,托收背书比照本条(二)。
第三条托收凭证的填写在填写托收凭证时,业务类型选择委托收款的“电划”;付款人“全称”栏填写为票据上的“付款行全称”;付款人“账号”栏不填写;付款人“开户行”栏填写为票据上的“付款行全称”;大、小写“金额”栏填写与票据票面的“出票金额”一致;“托收凭据名称”填写为“银行承兑汇票”及其号码;“附寄单证张数”处填明票据张数。
同时,持票人须在托收凭证贷方凭证联(第二联)“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预留银行签章,如本行为持票人可不签章),持票人开户银行在托收凭证借方凭证联(第三联)“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处加盖结算专用章。
在填写“收款人全称”、“收款人账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时分以下情况:(一)业务处理中心办理贴现票据托收时,“收款人全称”和“收款人开户银行”填写为“晋城市商业银行”;“收款人账号”填写为贴现账户账号或支行在业务处理中心开立的系统内往来账户。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就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前七至十天内,去自己所在单位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二)发出托收的处理(三)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四)银行承兑汇票追索保全(五)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催收。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托收,企业一般都会选择自己的开户银行,这样比较方便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我们知道,票据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因此,当事人需要在到期日之前,找相应的开户银行发出托收。
托收寄出后,要主动联系承兑的银行询问票据是否收妥等事项,以便及时处理。
但是很多人不了解,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下面小编为您解答。
▲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什么意思?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就是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到期前七至十天内,去自己所在单位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
填写托收凭证,把托收凭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交给银行,经银行账务处理后,邮出到期后付款行予以承兑。
▲▲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具体流程▲(一)银行承兑汇票托收准备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人员将到期日前十日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出库(如遇节假日再提前七至十日),与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办理交接。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人员在票据背面背书栏(或粘单)作委托收款背书,加盖结算专用章和授权经办人员名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及委托收款银行全称、背书日期。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经办人员对已完成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正反面复印(包括附带的证明),实物银行承兑汇票作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
所有托收复印件按发出托收日期顺序排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备查。
▲(二)发出托收的处理1、在票据台帐中将发出托收银行承兑汇票由库存状态转入发出托收状态。
2、异地银行承兑汇票发出托收的处理:打印或填写委托收款凭证、委托收款凭证盖章、委托收款凭证复核、保管委托收款卡片帐。
3、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及附件以EMS特快专递方式投寄至承兑行。
▲(三)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项收回处理。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扣款与款项划付处理.

目
录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项目四 支付结算票据业务的核算
1 模块一:支票业务处理
2
模块二:银行汇票业务
模块三: 银行本票业务 模块四:商业汇票业务
3 4
2018/8/7
4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项目四 支付结算票据业务的核算
1 模块一:支票业务处理2来自模块二:银行汇票业务模块三: 银行本票业务 模块四:商业汇票业务
•2018/8/7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15
•2018/8/7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9
操作流程
余额 查询 到期 扣款
填制二联特种转帐借方传票, 一联特种转帐贷方传票 借:活期存款-永新(特转借) 贷:应解汇款-永新(特转贷)
•2018/8/7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10
2016
12
20
永新集团公司
应解汇款-永新集团公司户
001200102002609
3 4
2018/8/7
5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模块四 商业汇票业务处理
– 基本知识
活动一 活动二 活动三 活动四 活动五 活动六 活动七
– 商业承兑汇票托收
– 商业承兑汇票付款
– 商业承兑汇票收款 –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 – 到期扣款与款项划付 – 银行承兑汇票款项划回
2018/8/7 银行会计实务 银行会计实务
模拟银行金苑支行
001207801000119
模拟银行金苑支行
模拟银行金苑支行
2016.12.20
贰佰万元整
业务清讫(01)
¥ 2 0 0 0 0 0 0 0 0
国内支付结算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题库(承兑业务类)

判断题1.电子商业汇票又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对2.转让背书是指企业之间依法转让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禁止企业和银行、人民银行、财务公司、被代理行、被代理财务公司做转让背书业务。
对3.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交付债务人的行为。
错4.拒付追索是指商业汇票到期后被拒绝付款,持票人请求前手付款的行为。
对5.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的领用采取逐级申领的办法,建立逐级交接制,严禁横向调剂。
对6.承兑协议必须以承兑行名义与承兑申请人签署,不得转授权给县级支行(经省行批准因客特别转授权的支行办理因客业务时除外)。
错7.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实行分块管理、分块操作,各部门必须根据业务分工建立业务衔接制度,严格交接手续。
错8.为与承兑协议保持一致性、防范业务风险,已承兑未背书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发现票面要素有误时只能办理未用注销,不能换票。
对9.办理承兑业务时, 可根据实际情况,预先发出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承兑,后补办承兑申请审批手续。
错10.关联企业母子公司或下属管理企业间,直接或间接以对方为交易对象的,向我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时,要特别严格审查其交易及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性。
对11.缴存100%保证金的银行承兑业务无须检查承兑申请人与承兑汇票收款人之间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是否具有合法的商品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
错12.未经批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分支机构经审批后可以领用银行承兑汇票。
错13.对于客户交存100%承兑保证金及全额存单质押的,其调查审查程序可以不按照银行承兑汇票调查审查程序办理。
错14.作废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必须严格按规定操作流程处理,应及时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将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右上角号码剪下,粘贴在“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上,作废的全套凭证作为当日传票的附件装订保管,不能私自留存。
对15.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人员与办理承兑人员可为同一人,但查复内容必须经业务主管签字授权后才可办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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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遭到退票的处理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行在托收票据时,如果遇到承兑行退票情况,会收到托收凭证第四联、第五联、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全部(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行在托收票据时,如果遇到承兑行退票情况,托收行业务处理中心收到承兑行发来的托收凭证第四联、第五联、银行承兑汇票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结算全部(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以下简称“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收账通知联(第四联),核对无误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该票己退回。
客户经理在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上签收后,业务处理中心将票据、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和拒付理由书收账通知联(第四联)移交客户经理。
客户经理将票据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
业务处理中心在留存的托收凭证第二联的“备注”处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将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和托收凭证第二联保管备查,同时通过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委托收款发出核销”交易进行核销。
票据被退回后,客户经理依据《票据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贴现申请人等票据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在收回款项后,将票据和拒付理由书收账通知联(第四联)退还贴现申请人,或在贴现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后,由业务处理中心重新办理票据托收。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行为客户办理票据托收时,如果遇到承兑行退票情况,在收到承兑行发来的托收凭证第四联、第五联、票据和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收账通知联(第四联),核对无误
后及时通知持票人该票己退回。
持票人在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上签收后,支行将票据、第四、五联托收凭证和拒付理由书收账通知联(第四联)退给持票人。
留存的托收凭证第二联的“备注”处注明“拒绝付款”字样,将拒付理由书贷方凭证联(第三联)和托收凭证第二联保管备查,同时通过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委托收款发出核销”交易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