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2•【字号】杭政办函[2014]101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10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物价局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2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市物价局2014年5月6日)为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导向和调节作用,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机动车合理分流,切实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杭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的机动车停放收费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提供停放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二、机动车停放收费定价形式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1.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2.具有垄断性质的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公共城市广场、市民中心、车站、码头及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收费,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等在指定停车场停车的收费;3.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收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收费;4.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停车场收费;5.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小区内公共停车场所(含小区道路停车泊位)收费。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关于2009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关于2009年度最佳、最差公园(景区)和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9]10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3.11【实施日期】2009.03.1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关于2009年度最佳、最差公园(景区)和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拟订的《2009年度最佳、最差公园(景区)和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比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2009年度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和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选活动实施方案(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公园(景区)道路、河道绿地品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生活品质之城”,市政府决定开展2009年度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和最佳、最差道路(河道)绿地评比活动。
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杭州市区最佳、最差公园(景区)评比活动(一)评选范围。
全市公园(景区)分A、B两类参加评选:1.A类为风景区公园。
指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综合性设施比较完善、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开放的公园(景区)。
2.B类为城区公园。
指除A类公园以外,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
(二)评选内容。
对参评的A类和B类公园(景区)的景观质量、养护管理水平、行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得分第一的评为年度最佳公园(景区),得分第二、第三的评为年度优胜公园(景区),得分最后一名的为最差公园(景区)。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30•【字号】杭政办函[2007]367号•【施行日期】200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6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精神,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7号)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目前已不适用的244个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废止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及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杭政〔1985〕218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杭政〔1996〕4号)3.《关于加快发展杭州连锁商业的通知》(杭政〔1996〕7号)4.《关于积极实施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杭政〔1996〕8号)5.《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部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杭政〔1996〕11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政〔1996〕20号)7.《批转市劳动局、市乡镇企业局关于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杭政〔1996〕21号)8.《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6〕23号)9.《批转市计委关于杭州市社会发展规划〔1996-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6〕25号)10.《关于实施杭州市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开发审批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4号)11.《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5号)12.《批转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杭州市纺织化纤工业公司、丝绸〔控股〕集团公司再就业工程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1997〕6号)13.《关于进一步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杭政〔1997〕7号)14.《批转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杭州市职工教育统筹经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12号)15.《批转市土管局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7〕14号)16.《关于建立杭州市城区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配备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杭政〔1997〕15号)17.《批转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九五”规划的通知》(杭政〔1998〕1号)18.《关于鼓励发展外贸出口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8〕2号)19.《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1998〕10号)20.《关于我市城市重点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8〕11号)21.《批转市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在杭州市全面实施总量排污收费意见的通知》(杭政〔1998〕12号)22.《关于市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劳动参加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政〔1998〕13号)23.《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杭政〔1998〕15号)24.《关于进一步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和流通管理的通知》(杭政〔1998〕17号)25.《关于印发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1998-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8〕18号)26.《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通知》(杭政〔1998〕21号)27.《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杭政〔1998〕22号)28.《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9〕2号)29.《关于杭州市造地改田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4号)30.《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的通知》(杭政〔1999〕11号)31.《关于印发杭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9〕12号)32.《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在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13号)33.《关于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17号)34.《关于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通知》(杭政〔1999〕18号)35.《关于杭州市区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参加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政〔1999〕21号)36.《关于市区乡镇工业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和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00〕7号)37.《关于印发〈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5号)38.《关于印发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杭政〔2000〕18号)39.《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2001〕3号)40.《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1〕9号)41.《关于加快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2001〕10号)4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乡镇三产企业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2002〕5号)4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2002〕7号)4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6号)4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杭政〔2004〕13号)二、杭政发文件46.《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关于贯彻南京战区和省人防工作深化改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5〕1号)47.《关于实行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杭政发〔1996〕140号)48.《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限期治理老污染问题意见的紧急通知》(杭政发〔1996〕148号)49.《关于改善市区大众化早点供应工作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杭政发〔1997〕80号)50.《关于实施滨江区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杭政发〔1997〕82号)51.《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杭政发〔1997〕130号)52.《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外贸出口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发〔1998〕178号)53.《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发〔1999〕79号)54.《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区生猪屠宰与流通管理体制的通知》(杭政发〔1999〕209号)55.《印发关于拆迁住宅房屋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杭政发〔2000〕31号)56.《关于加快杭州市畜牧业发展的通知》(杭政发〔2000〕97号)57.《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通知》(杭政发〔2000〕109号)58.《关于下达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关停转迁计划和有关政策的通知》(杭政发〔2000〕233号)59.《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转让收益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发〔2001〕49号)60.《批转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市级资产营运机构重组调整中资产交接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发〔2001〕217号)三、杭政函文件61.《印发关于拆迁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搬家补贴费和临时过渡费标准规定的通知》(杭政函〔2002〕88号)62.《关于防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蔓延的决定》(杭政函〔2003〕49号)6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杭政函〔2003〕51号)64.《关于印发杭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隔离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03〕52号)65.《关于印发杭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的通知》(杭政函〔2003〕53号)66.《关于对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地区返杭人员来杭人员实行健康检测的通告》(杭政函〔2003〕65号)67.《关于调整完善非典型肺炎防治有关措施的通知》(杭政函〔2003〕82号)68.《关于抗击非典影响保障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3〕99号)69.《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常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3〕108号)70.《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杭政函〔2003〕140号)71.《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函〔2004〕52号)72.《批转市建委关于杭州市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05〕136号)73.《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34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6〕14号)四、杭政办文件75.《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防空工作有关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2〕17号)76.《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关于贯彻南京战区和省人防工作深化改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5〕1号)77.《转发市林业水利局关于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2号)78.《转发市宗教事务处关于开放佛道教寺观建造露天佛像审批权限和程序建议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6号)79.《关于印发杭州市老龄事业九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6〕10号)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6〕12号)81.《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通知》(杭政办〔1996〕22号)82.《转发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6〕23号)83.《转发市防火委关于〈杭州市十大火险隐患单位确定、整改和验收管理程序〉的通知》(杭政办〔1996〕24号)84.《转发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25号)85.《关于紧急调用部分安居工程房源解决受灾危困户的通知》(杭政办〔1996〕28号)86.《转发市城乡建委等单位关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29号)87.《转发关于加快解决我市教职工住房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30号)88.《转发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交通噪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39号)89.《转发杭州市“跨世纪科技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40号)90.《关于转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担保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42号)91.《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办〔1996〕43号)92.《转发市工纠队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工人纠察队第十八期轮换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46号)93.《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杭政办〔1996〕50号)94.《转发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在工程建设中重申加强对地下管道设计施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办〔1996〕51号)95.《转发市土管局关于市区专业市场用地情况调查信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7号)96.《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质量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17号)97.《转发市社险委关于免征地方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7〕18号)98.《转发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加强杭州市自营企业进出口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20号)99.《关于加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通知》(杭政办〔1997〕21号)100.《转发市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控制市区新建商品交易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23号)101.《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全面实行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制度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7〕24号)102.《转发市工纠队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工人纠察队第十九期轮换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29号)103.《转发市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外来人口清查整治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30号)104.《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31号)105.《关于进一步明确扶持农贸市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办〔1997〕33号)106.《转发市老龄委关于充实完善对杭州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优待服务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54号)107.《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农技队伍建设的通知》(杭政办〔1998〕2号)108.《关于转发杭州市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8〕5号)109.《转发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猪肉流通的监控确保市区屠宰管理新机制正常运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7号)110.《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2号)111.《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5号)112.《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区设置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21号)113.《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茁壮风纪督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8〕26号)114.《转发杭州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与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29号)115.《转发市公安局〈杭州市蓝本户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31号)116.《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提高杭州市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比例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8〕35号)117.《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法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37号)118.《关于转发杭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8〕40号)119.《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将民政部门管理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原单位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41号)120.《关于对部分农产品运输实行“绿色通道”等优扶政策的通知》(杭政办〔1998〕45号)121.《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4号)122.《关于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实施改组改制中的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杭政办〔1999〕5号)123.《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14号)124.《关于引进外地优秀人才和吸引外地投资者来杭入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1999〕15号)125.《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1999〕17号)126.《关于转发杭州市区豆制品市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及有关购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18号)127.《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1999〕20号)128.《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期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7号)129.《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3号)130.《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4号)131.《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5号)132.《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1999-2010年)等十二个农业现代化子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9〕36号)133.《转发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9号)134.《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9〕46号)135.《关于贯彻杭政〔1999〕17号文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3号)136.《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建房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4号)137.《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当前我市农田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6号)138.《关于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组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杭政办〔2000〕19号)139.《转发市农业局、林水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强种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22号)140.《关于市区乡镇改制工业企业“两证”办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24号)141.《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9号)142.《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2001〕13号)14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萧山区余杭区城乡规划工作职权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2〕7号)144.《关于加快区县(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18号)14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2〕25号)14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27号)14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市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37号)14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杭州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2〕38号)14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44号)15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奖惩制度的意见》(杭政办〔2002〕46号)15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强杭州市信息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49号)15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发展的意见》(杭政办〔2002〕50号)15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4号)15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杭州地区生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8号)15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5号)15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四单位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试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16号)15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局关于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8号)15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我市软件出口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3〕19号)15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24号)16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业劳务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28号)16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2号)16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民资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4〕7号)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12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64.《转发〈浙江省贯彻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6号)165.《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深入开展洁美杯竞赛评比活动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46号)166.《关于加强拆迁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52号)167.《转发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防病工作紧急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92号)168.《转发市体委关于杭州市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02号)169.《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乡镇农技员“农转非”问题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17号)170.《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平原绿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180号)171.《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5号)172.《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制订乡镇民办消防站建设标准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7号)173.《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吸取祥符水厂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20号)174.《转发市农经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33号)175.《关于转发市经委等单位关于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46号)176.《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发展和完善杭州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48号)177.《转发市农经委关于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62号)178.《转发市市政公用局关于杭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22号)179.《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实行用人单位劳动力需求预测和空岗报告制度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38号)180.《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合同变更或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签订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48号)181.《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继续开展“洁美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65号)182.《转发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01号)183.《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15号)184.《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形象建筑”和“最差形象建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17号)185.《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对市区道路综合整治中临街建筑底层开店问题处理意见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44号)186.《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试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49号)187.《转发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区道路开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78号)18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社会保险覆盖面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83号)189.《关于认真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216号)190.《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号)191.《关于落实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9号)192.《转发市水产局关于杭州市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00号)193.《转发市林水局关于运河上塘河、和睦港排水调度运行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37号)194.《转发市城乡建委、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道路整治工作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83号)195.《转发市林水局、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清淤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89号)196.《转发市房管局关于香港、澳门组织和个人购买市区商品房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09号)197.《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区“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15号)198.《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外地单位和个人购买杭州市区单位自管房、个人私房准予办理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20号)199.《关于绿化指标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21号)200.《转发市财政局、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区绿化造林工作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49号)201.《关于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5号)202.《转发市药品监督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和“特种”保健用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00号)203.《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26号)204.《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99号)205.《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最佳村”和“卫生最差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18号)206.《转发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关于统计执法大检查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40号)207.《转发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45号)六、杭政办函文件208.《转发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1〕245号)209.《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春季生产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38号)210.《关于加快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55号)。
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真题卷

山东省公务员录取考试申论真题B卷一、给定资料1.众所周知,旅游景区景点在旅游业旳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旳地位和作用。
它既是旅游业重要旳生产力要素,是旅游业创收旳重要来源,也是旅游者参观游览旳目旳地,是旅游吸引力旳主线所在。
旅游景点旳资源品位、服务质量、环境气氛、管理水平等,既是旅游业形象旳总体体现,也是旅游者与否满意地实现游目旳关键原因。
在我国旅游景区景点旳建设和管理中,门票价格一直是一种比较敏感旳问题。
在目前我国居民总体收入水平状况下,旅游价格是影响其出游选择旳一种重要原因,而旅游景区景点旳门票价格作为旅游总体价格旳一种重要构成部分,对居民出游意向影响更大。
旅游景区景点旳门票价格与否合理可行,在影响居民出游选择和满意程度旳同步,也牵动着经营旳经济利益,决定他们最终旳盈利空间。
2.数年来,我国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已成为一种长期化现象,为了遏制旅游景区盲目涨价,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下发告知,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旳调整频次不低于三年。
国内许多景区旳近来一次价风格整时间是,到恰逢“解禁年”。
舆论普遍认为,第二个“解禁年”已成为景区涨价旳借口,成为涨价旳推进力,旅游景区景点票价已进入“三年必涨”旳怪圈。
据有关部门记录,“五一”期间,136家5A级景区半数门票价格超过百元,价格在100元至200元旳5A级景区占比最多,达35.38%。
其中,武当山、张家界、黄山、九寨沟等14个著名景区门票价格甚至高于200元,占比超过10%。
除了著名景区,某些和市民生活有关旳都市公园也进入此轮门票涨价旳行列。
假如某市植物园旳门票由30元/人次调整为40元/人次,另一座都市动物园门票也由40元/人次调整为50元/人次。
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网友可接受旳5A级景区门票心理价位在100元以内,约61%旳网友认为门票价格应在60元以内,超过200元旳门票价格几乎没有人接受。
3月14日中国旅游研究院公布《中国休闲旅游客户需求趋势研究汇报》,其中有关旅游费用支出旳调查成果显示:游客在景点门票、交通方面旳花费最多,分别占21.92%和20.92%,另一方面才是购物、餐饮、住宿和文化娱乐。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09•【字号】杭政办函[2012]138号•【施行日期】2012.05.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3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张建庭副组长:刘晓明(市政府)李虹(市旅委)刘颖[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乐华(市公安局)成员:余新平(市委宣传部)周志平(市旅委)陈茜(市建委)谢永(市财政局)吴槐庆(市物价局)陆献德(市交通运输局)高小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冯世联(市工商局)沈再名(杭州旅游集团)黄瑚(市规划局)邵根松(市城管委)张东涛(市法制办)洪金红(市残联)来坚农(市公安局交警局)卢智宏(市公交集团)宣寅(上城区政府)陈治(下城区政府)陈玮(西湖区政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局),来坚农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弘中(市旅委)、温兴水(市交通运输局)、吕雄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高明(市公安局)、王俊(杭州旅游集团)、吴存钱(市公交集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实用写作网上作业参考答案

A. 实用性2. 实用文体写作中,用于介绍事实材料,有次序地介绍事件发生、发展的主要过程的表达方式称为()A. 叙述3. 受实用文支配或起作用的最广泛的、最普通的组织或个人,称为D. 普通客体4. 公文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A. 版头、主体、版记5. 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的不同,公文可以分为多种,其中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下达的公文,属于( )。
C. 下行文6.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4月16日联合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列出()类公文B. 十五7. 《国务院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属于()。
A. 周知性通知8.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C. 通报9. 公文标题一般()使用标点符号。
B. 不可以10. 公告适用于在什么范围内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 )B. 国内外11.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是()。
B. 纪要12. 用于单位之间询问有关事宜、征求意见的函称为()。
A. 询问函13. 计划一经制订,就要认真贯彻执行。
即使是个人的学习或工作计划,也应随时对照计划进行检查和督促,修正及完善。
这体现了计划的()特点。
C. 约束性14. 撰写调查报告,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明确为何调查,因此要有很强的( )。
B. 典型性15. 在书信的写作中,称谓是写信人对收信人的称呼,其写法是()。
A. 顶格写在第一行二、判断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 实用文体是人们在现实社会中为处理公共事务而进行写作的文书。
A. 错误B. 正确2. 一篇实用文可以有多个主旨,分段落分中心来表述。
A. 错误B. 正确3. 篇段合一式的结构就是正文的全部内容包含在一个完整的自然段内,一个段落就是一篇实用文。
A. 错误B. 正确4. 公文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
杭州进入秋季旅游旺季 明起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

杭州进入秋季旅游旺季明起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杭州进入秋季旅游旺季明起西湖景区单双号限行2021年09月12日 14:42:13 来源:浙江在线作者:浙江在线记者黄兆轶【摘要】明天开始,西湖景区将正式进入秋季旅游旺季。
根据市交警局《关于2021年秋季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景区将实行区域单双号通行,部分景区道路也将调整成单向通行。
浙江在线杭州9月1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黄兆轶通讯员诸杰)中秋小长假已经过去,杭州也步入了金秋季节,西湖景区将于明日正式进入秋季旅游旺季。
浙江在线记者了解到,杭州市交警局已经发布《关于2021年秋季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交通组织事项的通告》,景区将恢复西湖景区机动车区域单双号通行,部分景区道路也将调整成单向通行。
受单向通行影响,景区部分公交线路也会做出了相应调整。
单双号限行恢复拥堵路段设潮汐车道明天就是西湖景区进入秋季旅游旺季(9月13日至11月30日)的第一个双休日,记者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景区已经恢复区域单双号限行。
双休日8时30分至17时,凡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的机动车辆(含个性化牌照、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单日通行;2、4、6、8、0的双日通行。
此外,秋季旅游旺季双休日期间,交警还将视情在部分道路实施潮汐交通组织。
曙光路(浙大路口至灵隐路口段)可临时借用一个对向车道供由北向南车辆通行;杨公堤(花圃门口至灵隐路口段)可临时借用一个对向车道供由南向北车辆通行;南山路(万松岭路至玉皇山路口段)可临时借用一个对向车道供由北向南车辆通行。
西湖南北线设单向通行旅游旺季期间,部分道路将调整为单行。
双休日8时30分至20时,西湖南线南山路(玉皇山路口至杨公堤路口段)、虎跑路(杨公堤路口至九曜山隧道段)实行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九曜山隧道、莲花峰路实行机动车由西向东单向通行;玉皇山路(莲花峰路口至南山路口段)实行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允许社会车辆借道玉皇山路西侧机非混合车道由北向南通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3•【字号】杭政办函[2009]370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确保我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杨戌标副组长:陆瑞芬(市政府)陈祥荣(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成员:余新平(市委宣传部)张广祥(市法制办)史玉芳(市文明办)吴水根(市监察局)郑健波(市人事局)骆寅(市财政局)宋肖锋(市城管办)邵根松(市城管执法局)王荣富(市建委)周志平(市旅委)何明俊(市规划局)周钢(市环保局)徐银法(市林水局)朱玉龙(市交通局)陈国元(市公安局)高毅雄(市电力局)冯世联(市工商局)严伟明(市民政局)郑翰献(市运河综保委)施永林(市钱江新城管委会)章维明(市城建投资集团)管光尧(上城区政府)何伟(下城区政府)王国强(江干区政府)张利群(西湖区政府)楼杏元(拱墅区政府)高小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孔祥华(余杭区政府)朱云夫(萧山区政府)孙剑甫[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程锋(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陈祥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肖锋、邵根松、王荣富、周志平、周钢、徐银法、朱玉龙、高小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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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5.09
•【字号】杭政办函[2012]138号
•【施行日期】2012.05.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
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2〕13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西湖景区旅游旺季交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张建庭
副组长:刘晓明(市政府)
李虹(市旅委)
刘颖[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乐华(市公安局)
成员:余新平(市委宣传部)
周志平(市旅委)
陈茜(市建委)
谢永(市财政局)
吴槐庆(市物价局)
陆献德(市交通运输局)
高小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冯世联(市工商局)
沈再名(杭州旅游集团)
黄瑚(市规划局)
邵根松(市城管委)
张东涛(市法制办)
洪金红(市残联)
来坚农(市公安局交警局)
卢智宏(市公交集团)
宣寅(上城区政府)
陈治(下城区政府)
陈玮(西湖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局),来坚农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弘中(市旅委)、温兴水(市交通运输局)、吕雄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高明(市公安局)、王俊(杭州旅游集团)、吴存钱(市公交集团)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