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签订横向技术合同须知

清华大学签订横向技术合同须知1、清华大学签订横向技术合同的唯一授权部门是哪一个?科学技术开发部受校长(清华大学事业法人代表)授权,代表清华大学统一对外签订技术合同。
全校各系(院、所)为非独立法人机构,不能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包括其他形式技术合作协议、意向书。
2、各系技术合同管理与咨询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各系业务办公室(原科研科)负责各系横向技术合同有关工作。
3、技术合同的简要审批程序是:1)项目负责人认真起草合同书、并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
合同书应首选由国家科学技术部监制、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推荐的四类技术合同文本。
2)基层单位负责人及院(系、所)的委托代理人(主管科研副主任)审核合同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45)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开发部合同办审核盖章。
合同生效后按合同额的注:1)凡未经开发部合同办预审而对方已先盖章、合同文本有重大缺陷及条款不全2)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由院(系、所)主管科研副主任与开发部3)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按开发部制定的程序实行特殊管理。
4)其他技术合同管理事宜,如技术入股、纠纷处理等参照此程序。
4、填写横向技术合同审批表注意事项1)如实填写,以便合同审核,防止技术重复开发,专利在其有效期内。
2)签订责任保证书,以明确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的责权利。
5、合作中甲方、乙方的确定一般委托方、受让方、许可方为甲方,开发方、转让方、被许可方为乙方。
6、清华大学对外签订技术合同时名称的规范写法规范写法为:清华大学(XXXX系),说明:由于各系不能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对外统一以学校的名义签订合同。
故为“清华大学”字样,并用注明的方式将具体承担单位用括弧的形式标注出来。
我方签名栏要求:(1)法定代表人:科研院科技开发部现任主任(校长授权代表);(2)委托代理人:各系主管科研主任;(3)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7、合同经费管理办法参见学校有关规定及各系的相关政策,请到各系咨询。
2024版校园各类合同管理细则整合

2024版校园各类合同管理细则整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第二条:合同分类与分级2.1 分类2.2 分级第三条:合同签订流程3.1 签订准备3.2 签订步骤3.3 签订确认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4.1 履行监督4.2 履行调整4.3 履行完成第五条:合同变更与解除5.1 变更条件5.2 解除条件5.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六条:合同终止与违约6.1 终止条件6.2 违约责任6.3 违约处理程序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争议解决程序第八条:合同归档与保管8.1 归档要求8.2 保管责任第九条:合同信息管理9.1 信息录入9.2 信息更新9.3 信息安全第十条:合同培训与宣贯10.1 培训内容10.2 宣贯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监督检查11.1 监督检查机构11.2 监督检查内容11.3 监督检查处理第十二条:合同风险管理12.1 风险识别12.2 风险评估12.3 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合同绩效评估13.1 评估指标13.2 评估程序13.3 评估结果运用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与信息服务14.1 管理职责14.2 信息服务内容14.3 信息服务方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定义与范围1.1 定义本合同是指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甲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支付货款/服务费用的事宜,达成的明确协议。
1.2 范围本合同适用于甲方提供货物/服务,乙方支付货款/服务费用的所有事项。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及方式、付款方式及时间、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合同分类与分级2.1 分类本合同分为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租赁合同、销售合同等类别。
2.2 分级根据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风险等因素,将合同分为一级合同、二级合同、三级合同。
具体分级标准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乙方备案。
第三条:合同签订流程3.1 签订准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合同内容、条款、条件等。
学校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高效执行,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学院(系)及其他与学校发生合同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规范管理原则:学校合同管理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保密原则:涉及学校秘密的合同,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学校合同签订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需求提出:各部门、各学院(系)提出合同需求,并提交合同草案。
(二)审核审批:合同起草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会签:合同起草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学校合同管理部门会签。
(四)签订:合同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学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各学院(系)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履行。
(二)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全面履行,不得部分履行或拒绝履行。
(三)诚信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隐瞒等行为。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终止第八条学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变更或终止申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由合同履行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审批:合同管理部门对变更或终止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变更或终止内容合法、合规。
(三)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合同管理部门与对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
高校合同管理办法(2024精)

高校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二、合同签订2.1 合同签署方高校合同签署方包括高校和与其合作的单位或个人。
高校作为签署方应具备法定资格,代表高校进行合同签署的人员应取得授权。
2.2 合同内容高校合同应明确合作事项、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明确。
2.3 合同格式高校合同可以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双方应当就合同形式达成一致。
书面合同应由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电子合同应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
三、合同履行3.1 监督管理高校合同履行过程中,高校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跟踪和管理。
该部门应与教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3.2 履行义务高校和合作伙伴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及时向对方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3.3 履行监督合同监督应由高校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
监督内容包括履行情况和质量评估等,以确保合同的严格履行。
四、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4.1 合同解除高校合同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解除。
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4.2 违约责任高校和合作伙伴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故意或重大违约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Streisand Collection 和解机制高校合同管理办法鼓励双方通过妥善的协商和解机制解决合同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当相关纠纷发生时,双方应优先寻求和解途径。
五、附则5.1 法律适用高校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高校与各种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履行和监管。
结论高校合同管理办法是促进高校合作的重要法规文件,明确了高校与合作伙伴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为高校合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通过合同签署、履行和监管等措施的制度化,可以提高合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高校的发展。
合同管理制度学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各直属单位及其他与学校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学校合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利益。
2. 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 效率原则:提高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效率。
4. 安全原则: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合同签订应遵循以下程序: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确保合同对方具备合法主体资格。
2. 确定合同内容:明确合同标的、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
3. 起草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起草合同文本。
4. 审核合同: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人审核合同文本。
5. 批准合同: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人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6. 签订合同:合同双方签订合同。
第五条学校合同签订应符合以下要求:1. 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清晰、表达准确。
2. 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
3. 合同签订手续完备。
第三章合同履行与变更第六条学校合同履行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履行质量。
3. 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七条学校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变更协议。
2. 经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人审核。
3. 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 重新签订变更后的合同。
第四章合同解除第八条学校合同解除应遵循以下程序: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解除协议。
2. 经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人审核。
3. 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 通知合同对方,解除合同。
第五章合同管理责任第九条学校合同管理责任:1. 合同承办部门或院系负责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负责。
高校合同管理办法

高校合同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高校合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高校内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保障高校各方利益,提高高校合同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高校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合同签订程序1. 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由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双方的意愿和需求,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权利义务等要素。
2. 合同的审批:合同起草完成后,需提交给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主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方面的审核。
3. 合同的签订:经过审批的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订,签订地点可以是高校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双方约定的地点。
4. 合同的备案:签订完成后,合同需提交给高校合同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后方可生效。
三、合同执行与管理1. 合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有需要,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等方式进行合同的修改和调整。
2. 合同监督:高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如发现合同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合同管理:高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高校内部的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的归档、备案、查询等工作。
同时,还应建立合同管理系统,方便对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四、合同纠纷解决1. 协商解决:对于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约定协商期限,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协助。
2. 仲裁解决:如协商无果,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仲裁结果履行各自的义务。
3. 诉讼解决:若仲裁无效或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提交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合同纠纷。
五、合同管理的意义1. 规范合同行为:高校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规范高校内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保障高校各方的合法权益。
2. 提高管理水平: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可以提高高校合同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加强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提高高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2023年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在参与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学校所属各单位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种合同,属于本办法中的合同范畴。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依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分别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条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学校修改、审查重大合同,参与重大合同谈判,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活动。
第五条承办合同的校属具体单位是合同的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的职责是:负责合同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签订合同前拟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经批准合同依法签订后负责整个合同的履行,在履行期间发生合同纠纷要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汇报,避免发生损失,管理本部门的合同档案并及时归档。
第六条为规范格式,合同原则上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示范文本。
合同的基本要素应齐全,条款应明确、具体、严密。
第七条主办单位起草合同文本前需要进行谈判的,应当及时向业务归口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汇报;合同谈判涉及重大分歧或需要法律支持的,主办单位应邀请法律顾问参加。
第八条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遵循审查程序。
学校对外签订合同时,由学校确定主办单位拟写合同文本,经相关部门进行会签,由学校法律顾问审查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提交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
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清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维护我校正当权益,加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促进我校科研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订立的,以科学技术为标的的横向技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合同,涉外科技项目、军工科技项目除外。
具体执行单位为我校各院、系、所等单位(以下简称“执行单位”),具体执行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
第三条凡我校横向技术合同统一归口清华大学科研院科学技术开发部(以下简称“开发部”)管理。
第四条各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履行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横向技术合同的订立第五条清华大学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校长)授权开发部负责人为授权代表人,负责全校横向技术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
授权代表人变更时,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开发部委托各执行单位负责横向技术合同的管理,同时开发部负责人委托各执行单位科研负责人为被委托人,负责本单位横向技术合同的签名和相应管理工作。
被委托人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订立合同是法律行为,合同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技术指标明确;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可按照推荐文本起草合同。
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被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开发部审核。
开发部认为必要时,可在审核中邀请项目负责人、被委托人参加讨论;涉及技术许可和所有权转让的合同,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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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合同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清华大学合同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维护我校正当权益,加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促进我校科研成果转化,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我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订立的,以科学技术为标的的横向技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效劳等合同,涉外科技工程、军工科技工程除外。
详细执行单位为我校各院、系、所等单位(以下简称“执行单位”),详细执行人为工程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事业编制教职工。
第三条凡我校横向技术合同统一归口清华大学科研院科学技术开发部(以下简称“开发部”)管理。
第四条各执行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老实信用原那么订立、履行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清华大学具有事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校长)授权开发部负责人为授权代表人,负责全校横向技术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
授权代表人变更时,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开发部委托各执行单位负责横向技术合同的管理,同时开发部负责人委托各执行单位科研负责人为被委托人,负责本单位横向技术合同的签名和相应管理工作。
被委托人变更时需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订立合同是法律行为,合同条款必须完整,技术内容清楚,技术指标明确;执行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和能力。
第七条工程负责人应当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表及责任保证书》,可按照推荐文本起草合同。
审批表由工程负责人签字、被委托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开发部审核。
开发部认为必要时,可在审核中邀请工程负责人、被委托人参加讨论;涉及技术许可和所有权转让的合同,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
重大合同须经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八条各执行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开展横向技术合作,应以清华大学为一方当事人,按照《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批程序》和《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审定规那么》等规定订立合同,由工程负责人和被委托人分别签名,最后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章),统一加盖“清华大学合同专用章(科技)”。
第九条无授权代表人签字(章)和“清华大学合同专用章(科技)”的横向技术合同,清华大学不予成认,一切后果由合同签订人承担。
第十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原那么上由开发部统一办理。
第十一条由学校批准具有合同签署权的校内有关单位,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自行审核所签合同,应当定期将合同签订情况报送开发部备案。
第十二条为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涉及排他(独占)的技术转让(含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必要时报送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涉及技术秘密的,一般在签订合同前可与合作方签署保密协议,订立合同时含保密条款。
涉及国家平安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在订立合同时,应由学校相关机构核定密级,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合同中需要委托外单位开展科研工程而签订技术支出合同的,应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开发部和相关部门会审,必要时报送科研主管副校长审批。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后,工程负责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
各执行单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出现重要情况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开发部;情况严重时,应及时上报科研院主管副院长或院长。
第十六条依法生效的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工程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执行单位审查同意,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开发部审批,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或终止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发生纠纷时,由执行单位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将协商情况书面报送开发部。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工程负责人应及时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工程负责人须填写《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完成表》,将验收证明及有关材料报送开发部。
第二十条开发部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横向技术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一)起草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向工程负责人及执行单位解释;
(二)合同审核、变更和解除等相关合同管理;
(三)监视、检查合同的履行;
(四)协助处理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办理仲裁和诉讼校内相关手续;
(五)合同的文本及资料管理,重要文件建档、归档;
(六)按照规定上报有关统计数据,定期进展统计和分析;
(七)办理技术合同认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登记及备案;代收代缴印花税;
(八)办理申请立项、投标审批等业务;
(九)其他合同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的洽谈、拟定、审核、履行、管理等事宜。
被委托人负责审核工程负责人的承担能力、完成时间、成果归属、违约赔偿、争端处理及对方条件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假设对方违约,执行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对方违约给学校造成损失,因执行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原因未及时处理的,应当追究工程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假设我方违约,执行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必须向开发部通报,由工程负责人、执行单位会同开发部协商处理。
我方违约责任由工程负责人承担;工程负责人无法承担时,由工程负责人所在执行单位承担。
第二十四条合同引起纠纷,在仲裁或诉讼期间,视详细情况可以暂停工程负责人订立同类工程合同,必要时可暂停该工程的执行。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方法,侵犯学校权益、破坏学校声誉、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当承担行政、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方法由清华大学科研院科学技术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方法自之日起执行。
1991年3月19日清华大学第15次校务会议通过的《清华大学横向技术合同管理方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