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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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最新
2.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从业人员应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应急处理
1.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从业人员在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中的职责和应对措施。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从业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公司及相关部门。
2.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动态。
3.从业人员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法律部门咨询,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十六、投诉与纠纷处理
1.公司应设立投诉渠道,接受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的投诉和建议。
2.从业人员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应保持冷静,公正客观地处理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公司应对投诉和纠纷进行记录和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十七、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1.从业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经营数据等敏感信息。
2.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商标、专利等予以保护。
3.从业人员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第三方知识产权。
2.从业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合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公司应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二十四、退出机制
1.从业人员如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公司,应提前通知公司,并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2.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确保从业人员离职过程中的权益保障和信息安全。
3.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停止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人员台账动态管理制度

人员台账动态管理制度

人员台账动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员资料管理、人员信息更新与维护工作,提高公司人事管理的效率,保障公司人事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人员台账管理工作,包括员工信息的录入、更新、查询和维护等。

第三条公司人事部门为本制度的管理主体,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各部门的人员台账管理工作,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台账工作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员工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应与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适应,如有修订需要,应在公司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修订,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人员信息的录入第六条员工入职时,应由人事部门领取入职资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离职证明等,并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

第七条人事部门应将员工的入职资料按照规定录入电脑系统,并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错误应及时修改。

第八条公司内部信息应分级管理,涉密信息必须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后方可录入,严禁随意泄露或外传。

第九条人事部门应定期对员工信息进行核对和更新,发现有误信息或遗漏的,应及时补充完善。

第三章人员信息的更新与维护第十条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离职、晋升等情况发生时,相关部门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人事部门,并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第十一条人事部门应根据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更新员工的台账信息,并进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人事部门应建立员工信息变更记录,实行凭证制度,对每一次信息变更都要有相应证明和原始资料。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人员信息不得外传或私自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章人员信息的查询第十四条公司内部人员可以通过人事部门进行人员信息的查询,但必须提供有效证明和合理理由。

第十五条人事信息的查询应依法依规进行,非必要情况下,不得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第十六条人事部门应建立人员信息审批流程,对查询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保信息查询的合理性。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某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某地区从事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包括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的从业人员。

三、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道路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护乘客和货物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3.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护和检查制度,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4.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整改。

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操作规程1. 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2. 从业人员应当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从业人员应当做好货物的装载和固定工作,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现象的发生。

4. 从业人员应当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

5. 从业人员应当做好车辆的驾驶工作,保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六、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从业人员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内容与方法一,基本原则1,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坚持依法经营、合规操作,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内容与方法1,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覆盖全面、授权明晰、相互制衡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并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2)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对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1)培育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文化;(2)审批本机构制定的行为守则及其细则;(3)监督高级管理层实施从业人员行为管理。

董事会可授权下设相关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3)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4)高级管理层承担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决议,履行以下职责:(1)建立覆盖全面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明确相关行为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2)制定行为守则及其细则,并确保实施;(3)每年将从业人员行为评估结果向董事会报告;(4)建立全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全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管理。

除牵头部门外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和监察部门等行为管理相关部门应根据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对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监测、识别、记录、处理和报告。

6)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配备专人负责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该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品行端正、业务熟练,并具有与履职相匹配的经验和适当的职级,其联系方式应在全机构公开并可查询。

7)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与本机构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的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持续收集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行为评价、处罚等相关信息,支持对从业人员行为开展动态监测。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员管理制度篇一一、服务员管理制度一、自觉遵守店规店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

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店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五、检查清理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二、卫生制度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便盆应每日清洗消毒。

六、宾馆、旅店业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三、考勤制度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每人每月休两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休,过后补休。

年假按酒店规定。

三、员工辞职须提前将辞职报告上交,培训好新职工上岗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辞职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四、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

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六、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四、仪容仪表规定仪表:1、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洁、挺直、按规定扣好上衣扣、裤扣。

3、工作服上衣兜、裤兜内禁止装杂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8〕9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8〕9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8〕9号各银监局,机关各部门,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会管金融机构: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促进银行业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协议从事辅助性金融服务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的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坚持依法经营、合规操作,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的治理架构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覆盖全面、授权明晰、相互制衡的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并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在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办法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办法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监管和自律要求(一)提高依法合规意识。

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下同)应加强学习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中介市场监管的系列规章制度,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不断提高依法合规工作水平。

(二)全面落实管理责任。

保险机构对销售人员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应当在执行总公司或总部内控管理制度基础上,细化管理要求、完善岗位设置、明确各级责任,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销售人员管理。

(三)依法加强行业自律。

鼓励、支持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保险业协会)建立销售人员信息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治理销售误导问题,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

鼓励、支持省保险业协会、山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保险中介协会)全面加强销售人员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销售人员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科学性、有效性。

各保险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保险业协会、省保险中介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在支持建立山东销售人员信息系统方面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建议。

(四)严格履行监管职责。

各分局要督促辖区保险机构加强销售人员管理,严查保险机构销售人员管理失职失责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人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资质管理,推动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体系建设(五)推动开展保险销售人员分级分类执业培训管理。

保险机构应支持省保险业协会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销售人员销售能力分级工作。

鼓励、支持省保险业协会会同省保险中介协会,研究建立销售人员销售能力资质分级体系和相应培训测试机制,根据监管法规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执业培训管理的行业自律工作。

(六)推动建立销售能力资质管理体系。

保险机构应落实保险产品销售资质授权管理制度,综合考察销售人员从业年限、保险知识、学历状况、诚信状况等情况,区分销售能力资质实行差别授权,销售能力资质高的销售人员多授权、销售能力资质低的销售人员少授权。

保险机构应鼓励引导销售人员持续提升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积极取得高等级销售能力资质。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5.10•【文号】中证协发〔2022〕116号•【施行日期】2022.05.1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116号各有关主体: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等的要求,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相关人员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5月10日附件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相关人员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执业行为等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证券公司相关人员。

本规则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及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证券自营、证券做市交易、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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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1. 简介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建立起来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该制度涵盖了从招聘、培训、绩效评估到离职等各个方面,旨在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2. 招聘
在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中,招聘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招聘流程和标准,确保招聘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面试、考核等环节。

企业应根据岗位需求和员工资质制定相应的招聘标准,确保招聘到适合岗位的人才。

3. 培训
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应包含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岗位轮岗等形式。

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养、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是对从业人员工作表现的定量和定性评价。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应明确绩效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并定期进行评估。

绩效评估标准应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相匹配,可以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方面。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晋升、薪酬调整和培训计划的依据,激励员工持续进步。

5. 薪酬福利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中应包含薪酬福利政策。

企业应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进行薪酬调整。

薪酬体系应公正、透明,确保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其工作贡献相匹配。

此外,企业还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员工活动、健康保险等,以提高员工的福利满意度和归属感。

6. 职业发展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应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企业可以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员工的晋升渠道和条件。

同时,企业应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

通过职业发展的机会,激励员工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7. 离职管理
离职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情况。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应包含离职管理的流程和规定。

企业应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进行离职手续的办理。

同时,企业还可以进行离职调查,了解员工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管理和提高员工满意度。

8. 总结
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和离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可以有效管理和监督从业人员的行为,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员工需求,制定适合的从业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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