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碧桂园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及其所有子、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
第六条员工应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具体请假流程及审批权限由公司人事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未满一天按半天计算,超过一天按整天计算。
第十二条员工请事假累计超过三天,或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员工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第十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员工应尊重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八条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赌博等。
第五章休息与休假第十九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丧假等休息时间。
第二十条员工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休息时间应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响应公司工作需求。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具体处罚标准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
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

件集团文碧桂园碧桂园集团员工职务行为管理规定一、概述(一)目的为维护碧桂园集团(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强化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员工职务行为,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举报渠道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质疑、规劝或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其主管领导汇报,或通过以下举报渠道向公司举报违规行为。
举报电话:9、举报二、员工应当禁止的行为(一)员工利益冲突.未向公司申报并获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存在员工利益冲突的行为:1、员工及其近亲属(配偶及双方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下同)设立的企业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2、员工及其近亲属在与公司存在业务关系的企业中投资入股比例超过1%的;3、除另有规定外,员工不得在其他企业、机构、组织中兼职、任职(公益性质的除外);4、与离开公司未满5年的前员工“所在”单位开展业务且前员工为该单位的创始人、股东、高级管理层的;5、员工的近亲属在公司入职的。
(二)索取、收受贿赂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间接地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红包,各种名义的提成、回扣、手续费,有价证券,购物卡(券)、礼品等;2、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安排并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体育、桑拿、沐足、KTV等活动;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他人免费或低价为自己建造、装修、修缮房屋;4、不得在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费用;5、不得向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借款或借用其他财物;、不得从事其他索取、收受贿赂的行为;6.7、员工的近亲属不得利用员工的职务影响,从事上述行为。
(三)侵占、挪用、私自处分公司财物1、不得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侵占公司财物;2、不得盗窃、私分、私卖公司财物;3、不得虚报费用或订立虚假合同,套取公司资金;4、不得以公关、接待的名义,购买购物卡、会员卡、商品等供内部人员及家属消费、使用;5、不得挪用公司财物;6、不得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建筑材料等财物擅自抵押、赠与、转让、出租;7、不得故意毁损公司财物;8、不得从事其他损害公司财物的行为。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背职业道德;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4.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进行书面警告,并建立违规档案;3.警告期限: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在规定的警告期限内整改,否则将作进一步处理;4.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降职处分,调整其职务;5.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从而让员工反思并整改;6.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辞退,并取消其所有福利待遇,如有相关经济赔偿,将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到员工违规行为,需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包括书面证据、视频资料等;2.召集讨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由相关领导召集小组对员工进行讨论,听取员工解释,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3.听取意见:对于被处罚员工,公司需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说明,确保处罚公平合理;4.执行处罚:对于确认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诉程序1.被处罚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确保处罚公正;2.公司将设立独立的申诉小组进行审核,依照程序对申诉进行处理;3.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需接受相应处理。
七、制度宣贯1.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相关流程;2.公司将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让员工随时查阅;3.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员工规章制度》
碧桂园作为一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一套严格的员工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法规和标准,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营。
首先,员工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公司重视诚信、团队合作、客户导向和创新,要求员工在工作中遵循这些价值观,并且积极践行。
其次,员工规章制度涵盖了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它明确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制度、休假规定、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内容,让员工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另外,员工规章制度详细规定了员工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
公司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和不道德的行为,对员工的工作操守、言行举止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员工的行为符合公司的规范和标准。
此外,员工规章制度还包括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安全和健康、离职和解聘等方面的规定,全面保障员工的发展和安全。
总的来说,碧桂园的员工规章制度是一套严格而完善的制度体系,它不仅规范了员工的行为和权益,也保障了公司的稳健发展和员工的全面发展。
公司注重员工的人文关怀,希望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规定,使员工在公司得到尊重和发展的机会。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工作效率,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碧桂园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有效地管理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
一、考勤规定
1. 员工必须在上班前打卡上班,下班后打卡下班,不允许代打卡、漏打卡、迟到打卡或者早退打卡。
2. 出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公司应当提前请假。
二、出勤与迟到、早退处理细则
1. 出勤处理细则
(1)员工因事无法出勤的情况,应当在上班前1小时之内,在钉钉考勤打卡平台进行请假。
(2)无故未出勤的员工,将扣除相应工资。
2. 迟到与早退处理细则
(1)迟到:员工因个人原因迟到,如遇紧急情况需提前请假,超过15分钟算迟到,每次迟到扣除一小时的工资。
(2)早退: 员工因个人原因早退必须提前请假,每次早退扣除
一小时的工资。
三、请假规定
1. 员工可以提前在线或者在考勤机打卡平台请假。
在正常工作
日请假需提前24小时与主管联系。
2. 全年总请假天数不超过10天,超过请假天数的员工将扣除
相应工资。
四、考勤复核
1. 考勤管理员每日对员工考勤进行复核。
2. 员工对考勤复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考勤管理员反映,考勤管理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并妥善处理。
总结
考勤管理系统是每个公司必须要制定的基础管理制度。
碧桂园考勤管理制度的实施全面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不仅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公司运营的质量和安全。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权益,促进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处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不得对公司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害。
第四条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二章违纪处分第五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政策或其他违纪行为,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罚: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处分;4.解雇。
第六条口头警告是指对员工做出口头上的批评和告诫。
第七条书面警告是指对员工以书面形式进行的批评和警告,要注明具体的违纪事实和行为,及进一步处分的可能性。
第八条处分包括降级、调整薪资、停职、降低奖金、禁止晋升等,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解雇。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员工,公司有权直接解雇。
第十条对员工的处分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发出,经员工本人签字,同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管理层。
第三章违纪行为及处罚第十一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政策或其他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分。
第十二条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违反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2.违反安全制度,如不按规定佩戴防护工具、擅自停电等;3.违反工作纪律,如擅自离岗、私自接受他人礼物等;4.违反保密规定,如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等;5.违反职业操守,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6.违反合同约定,如私自与竞争对手合作等;7.违反公司制度和政策,如违规发展下线、违规招聘等。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确有违纪行为,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员工对于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公司的举报投诉渠道进行申诉。
第四章处罚记录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违纪行为的记录,确保处罚决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员工的处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评定和处罚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处罚记录包括员工的违反行为、处理决定、处罚措施和申诉情况等。
碧桂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碧桂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20625碧桂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Regulations on Rewards and Penalties for Country Garden ManagementOffice Staff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碧园管理处员工奖罚条例一、处罚项目:1、考勤⑴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罚款30元;被代签到者,视旷工处理;⑵提前60分钟以上签到者,罚款20元;⑶不按时签到而后以不成立理由补签者,视旷工处理;⑷上班迟到早退,每人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无故旷工每天扣30元,二天以上加倍处罚;⑸未提前通知休息而未签到者,视为旷工处理;2、管理处员工的职业道德⑴踩草地、乱扔垃圾者,罚款20元;⑵未做到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者,通报批评;⑶不遵守纪律、未维护管理处集体荣誉者,通报批评;3、办公室管理⑴值日人员不负责,办公室的卫生状况差,责任人扣20元;⑵办公台面摆放凌乱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⑶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吃零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⑷在办公室坐姿不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⑸随意乱弹烟灰、乱扔烟头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⑹因个人问题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拔打声讯台者,罚款50元;⑺上班时间不及时或不接听电话者,罚款20元;⑻接电话时不注意文明用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⑼自行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乱停放在办公室外走廊、道路上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10元;4、早操⑴听到集合哨后,集合动作缓慢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⑵不专心做早操,谈天说地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⑶不认真对待,动作软弱无力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⑷点名时嘻嘻哈哈、应到声音不响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⑸故意拍打摩托车,制造噪音者,罚款20元;5、仪表⑴不带工作牌上班者,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⑵工作牌佩带位置不对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⑶须穿工作服时,不穿工作服上班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⑷工作服不整洁,形象很差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6、就餐⑴不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的,通报批评;⑵餐厅高声喧哗者,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⑶打饭菜不排队者,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⑷提前吃饭者,上班时间吃饭者,记旷工一次,罚款30元;⑸随意拿走食堂公用设施者,除归还公物外,罚款50元;⑹倒饭菜在桌面、地面者不自觉清理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30元;⑺擅自出入厨房工作间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20元;强行加菜者,罚款30元;7、员工集体宿舍管理⑴墙上无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⑵无实行舍长责任制的,通报批评;⑶宿舍内务卫生差的,通报批评;⑷个人内务差的,罚款30元;⑸有"四乱"现象的,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责任;⑹有打麻将、聚赌、留宿外来人员、大声喧哗、讲粗话、脏话等不道德行为,损坏管理处的形象,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30-200元;⑺有偷水、电行为的,除补缴应交水电费外,罚款100-500元;8、办公用品的使用、领用⑴有浪费行为,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⑵有挪为他用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⑶有多拿多占行为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罚款50元;9、综合其他项目⑴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视情节,罚款100-300元,严重的作辞退处理⑵不协调其他部门做好工作的,通报批评,罚款30-100元;⑶不服从行政督察部监督的通报批评,并视情节罚款50-200元;⑷不参加集体组织的义务活动的,通报批评,并罚款50-100元;⑸本人岗位职责不明确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⑹住户对管理处员工服务态度有效投诉一次,通报批评视情节扣30-100元;⑺因工作不负责引起新闻媒体批评的,责任人受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100-300元;⑻因工作台不负责,引起住户有效投诉的,责任人一次扣30元;⑼不懂物业管理法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⑽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的,罚款30元;⑾参加管理处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的,扣10元,缺席的扣30元;10、奖励项目⑴奖励项目⑵受到住户写信表扬的,视情节奖励30-100元;⑶受到新闻媒介报道表扬的,视情节奖励200-500元;⑷在管理过程中,集中住户意见提出完善管理建议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⑸提出新颖实效管理措施的,视情况奖励100-300元;⑹为管理处创造明显经济效益,视情况奖励300-800元;⑺维护管理处的形象、荣誉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⑻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消除消极影响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⑼举报偷盗公物、避免管理处损失的,视情况奖励50-100元;⑽礼貌待客,文明服务表现突出的,奖励30-100元;㈠、绿化队1、草地有石块等杂物的,每处扣10元;2、被践踏破坏草地不及时补植的,每处扣10元;3、不适量施肥,造成浪费和草木坏死,通报批评;4、因主观原因造成花草树木长势不良的,通报批评,严重的视情节处以20-100元罚款;5、未适时培土、松土,对花木进行防虫处理的,通报批评,并扣30-50元;6、草的高度超过标准,视面积的大小,处以30-50元罚款;7、违章操作造成机械损坏的,须负责将机械维修好,不能修好,须赔偿购买同类机械所需的大部分资金;8、消极贻工者,视情节轻重情况,扣30-100元;9、不及时的完成主管交办的任务的,扣50-100元;10、不及时消除处理有损绿化地隐患的,扣30-50元;㈡保安队1、无故打、骂人,虐待疑犯,罚款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费用。
碧桂园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碧桂园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碧桂园集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在职员工、实习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安排。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员工应注重团队协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八条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员工请事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后返回工作岗位,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四章仪容仪表与着装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不得佩戴夸张的首饰、染发等。
第十三条员工着装应符合公司规定,穿着整齐、得体。
第十四条员工应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摆放私人物品。
第五章奖惩与评优第十五条公司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评优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十七条罚款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标准由公司制定。
第六章沟通与反馈第十八条员工应主动与上级、同事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员工有权对公司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应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碧桂园员工日常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促进公司发展。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公司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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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员工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碧桂园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在工作中,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不得违反职业操守,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处罚,是指对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操守等行为的处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
第五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 违反职业操守;
3. 损害公司利益;
4. 玩忽职守;
5. 其他身为公司员工应禁止的行为。
第六条违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后做出相应处罚: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违规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给予罚款处罚;
3. 停职:对情节严重的、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违规行为给予停职处理;
4. 辞退: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给予辞退处理。
第七条公司上级部门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查结果等综合因素,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决定通知违规员工。
在通知时,需告知员工其权利和申诉途径。
第三章申诉和鉴定程序
第八条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提出申诉。
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员工。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提出的申诉,做出重新审理处罚决定,并将决定通知员工。
第十条公司在进行处罚决定时,将根据事实、证据等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作为决定的依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于规定时间内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碧桂园所有。
总结
本制度以维护公司正常秩序、保障公司正常运营为宗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也对员工的申诉和鉴定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本制度的实施能够起到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