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压舱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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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舱水知识小结

压舱水知识小结

压舱水总结(一)压舱水的危害污染物:(1)藻类,微生物,细菌。

(2)油类:浮油,分散油,乳化油。

危害:(1)海域污染(2)物种入侵(二)压舱水的处理(1)详述方法置换法:排空法:逐一将压舱水排空然后重新泵入洁净的深海海水。

(会使船舶稳定性丧失,加大船舶倾覆危险)溢流法:底部进入,上部溢出。

不改变船舶的吃水差和稳差。

(需要更换海水量大,换水时间长,能耗大。

压载舱会承受较大的内部压力,给船舶结构带来安全影响。

)巴西稀释法:压载舱顶部注入,底部流出。

减少寒冷天气甲板结冰的危险有利于搅拌沉积物。

机械处理:过滤法:选择合适的网目,去除不同的生物种群。

安装方便占地小,成本不高。

旋流分离法:利用管路中高速流动的水流产生的分离作用,将固体生物和病原体从压载水中分离出去。

(可处理40um以上微生物)。

操作简单,成本合理,可去淤泥。

物理法:加热法:40℃~45℃足以杀死或抑活有害水生物。

低温长时间≥高温短时间紫外线法:DNA丧失活性。

对浮游植物:高强度光照短时间>低强度光照长时间,波长:253.7 对微生物灭活效果最佳。

无二次污染。

超声波法::可产生热量、压力波的偏向,形成真空或半真空状态导致浮游生物缺氧死亡。

化学法:氯化法:添加氯气和次氯酸钠,最高灭菌率为76.4%。

臭氧法:氧化作用杀死微生物。

丙烯醛:广谱灭活剂。

脱氧:~~~~~羟基自由基:极强的氧化性,无选择的彻底杀灭有害水生物。

处理后生成水和氧气。

电解法:通过点解海水生成有效氯灭除有害水生物。

存在的问题:紫外线法:本质:(1)核酸对紫外线能量的吸收,达到一定剂量,DNA分子发生变异。

(2)自由基光电离,导致细胞死亡。

(3)细菌<海藻(4)光照强度达到:10000uW/(cm2s)的计量时,细胞不同程度的破坏死亡。

问题:(1)受悬浮物影响,会出现光复活现象。

(2)紫外线穿透力差,有效距离6-12cm,当海水中含有较高的物及溶解物、浊度较高或气泡影响时,杀死细菌效果会大大降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19.01.11
•【文号】海危防〔2019〕15号
•【施行日期】2019.01.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海危防〔2019〕15号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月11日附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上海海事局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引入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对我国水域生态环境、人体健康及财产和资源造成污染、影响或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停泊及作业的国际航行船舶。

本办法不适用于以下船舶:(一)设计或建造不携带压载水的船舶;(二)仅在我国管辖水域营运的中国籍船舶;(三)军用船舶、渔船及政府所有的非商业营运的船舶;(四)密封在压载舱内不排放压载水的船舶;(五)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免除其压载水管理的船舶。

在我国管辖水域内从事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相关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发现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管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立即向就近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中涉及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的要求纳入公司及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指定人员应当熟悉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的管理。

第六条船舶应当持有《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等相关证书文书。

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船舶还应当持有《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或复印件。

第七条《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应当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

《压载水管理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船舶的操作实际并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

《压载水记录簿》应包括公约附录II规定的信息。

该记录簿可以是一种电子记录系统,也可以合并到其他记录簿或系统中。

第八条对外开放的港口应当具备满足其作业需求的压载水接收能力,其使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应当持有由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船检机构签发的型式认可证书。

压载水管理

压载水管理

压载水管理公约解读及现状1压载水管理公约背景为了控制和防止船舶压载水传播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2月9日至13日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了船舶压载水管理国际大会。

大会以IMO A.868(20)决议通过了《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国际公约》(INTERNA 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2004),简称2004压载水管理公约。

该公约规定的生效条件是,合计占世界商船总吨位不少于35%的至少30个国家批准1年后生效。

2压载水管理公约的主要构成《压载水管理公约》由22条正文和1个附则组成,附则作为公约的技术要求分为5部分。

2.1 公约正文内容包括:定义,一般义务,适用范围,控制有害水生生物和病原体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转移,沉积物接收设施,科学技术研究和检测,检验和发证,对违反事件的处理,船舶检查,对违反事件的调查和对船舶的监督,检查并采取行动的通知,避免对船舶的不当延误,技术援助、合作与区域协作,信息交流,争端的解决,与国际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关系,签署和批准,生效,修正程序和退出等。

2.2 公约的附则《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以防止、减少和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转移规则》包括总则(A部分)、船舶压载水管理和控制要求(B部分)、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C部分)、压载水管理的标准(D部分)和检验发证要求(E部分)等5部分内容。

2.3 为使《压载水管理公约》能统一实施,IMO通过制定一系列技术导则提出具体要求。

截至2008年10月召开的MEPC(58)会议,14个导则都已经完成,还对其中2个进行了修改(见表1)。

表1导则制定和通过时间注:(1)该导则于MEPC(58)会议上修订。

(2)该导则于MEPC(57)会议上修订。

压载水d4标准

压载水d4标准

压载水d4标准压载水D4标准一、压载水管理政策压载水管理政策是针对船舶压载水的排放、处理、记录与报告等环节进行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船舶压载水的排放符合国际法规和标准,以防止有害物质和病原体的传播,保障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

二、压载水管理法规压载水管理法规是各国依据国际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的压载水管理规定。

这些法规对船舶压载水的排放、处理、记录与报告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同时,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也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三、压载水处理技术压载水处理技术是指对船舶压载水进行净化处理,以消除其中的有害物质和病原体,达到排放标准的技术。

目前,常见的压载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等。

这些技术各有优缺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技术。

四、压载水处理设备压载水处理设备是指用于对船舶压载水进行净化处理的专用设备。

这些设备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高效、安全、可靠等特点。

常见的压载水处理设备包括过滤器、紫外线消毒器、电解装置等。

五、压载水排放标准压载水排放标准是指对船舶压载水排放进行限制和规定的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船舶压载水的排放不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保障人类健康。

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压载水排放标准是D-4标准,即每毫升压载水中微生物含量不得超过100个。

六、压载水检测方法压载水检测方法是指对船舶压载水进行检测和评估的方法。

这些方法应具备准确、快速、便捷等特点,以便对压载水进行实时监测和定期检查。

常见的压载水检测方法包括显微镜检查、分子生物学检测和生化分析等。

七、压载水记录与报告压载水记录与报告是指对船舶压载水的处理、排放、检测等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的管理制度。

这些记录和报告应具备完整、真实、可追溯等特点,以便对压载水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排放行为,也可通过记录和报告进行追溯和追究。

八、压载水事故预防与处理压载水事故预防与处理是指对船舶压载水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的管理制度。

最新压载水公约规定

最新压载水公约规定

最新压载水公约规定
2019年10月13日,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中潜在入侵物种扩散的国际条约修正案生效。

船舶定期在舱中吸收海水以确保其稳定性。

被称为压载水,其中可能包含许多水生物种,包括微观或幼体形式。

如果在远洋航行结束时将压舱水放到一个新的位置,如果不加以管控,这些可能会造成侵害和危害。

为解决这一问题,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通过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国际公约》(BWM公约)。

《压载水管理公约》于2017年生效。

修正案正式实现进度以确保船舶管理他们的压载水以满足规定的标准(“D-2的标准”见下文)旨在确保可行的生物并不释放到新的海域,并作出强制许可的代码压载水管理系统,制定出压载水管理系统用于实现D-2的标准必须评估和批准。

这将有助于确保在压载水被释放到一个新的地方之前,水生生物和病原体被清除或变得无害,并避免入侵物种的传播以及潜在的有害病原体。

《压载水管理公约》修正案于2018年4月通过。

从本质上说,实施时间表意味着,在2024年9月8日之前,对个别船舶的D-2标准的遵守将逐步实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船舶将符合D-2标准。

在许多情况下,要达到D-2标准,需要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这样的系统,从使用物理方法如紫外线处理压载水,到使用活性物质(化学物质)。

那些使用活性物质的公司必须经过一个彻底的额外审批程序。

2019年10月13日生效的《压载水管理公约》的其他修正案涉及调查和认证。

19 赴美船舶压载水管理与申报

19 赴美船舶压载水管理与申报

赴美船舶压载水管理与申报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严正平夏平凤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排放已经导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并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造成了损伤和损害。

因而,IM0制定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以控制和管理含有外来水生物和病原体的压载水;许多国家为保护本国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美国联邦和各州,都有船舶压载水管理法律和规定.且执行相当严格。

笔者多年来一直服务于美国航线船舶,对其压载水管理与申报的要求略有体会,现总结一下.以供同行参考。

1 美国压载水管理相关立法与规定1.1 美国联邦法规CFR33.151的C和D部分CFR33.15l,C部分是关于“大湖区和HUDSON河外来物种控制的压载水管理”的,D部分是关于“美国水域控制外来物种的压载水管理”的,具体内容参见美国联邦法典相关部分。

D部分的2004年6月和7月的修正案,对于所有在美国水域营运的、建造有压载舱的船舶,提出了新的强制性压载水管理要求(详见美国联邦法典该部分内容).主要有:·从美国EEZ(:Exclusive Economic:Zone)之外进入美国的所有装有压载水的船舶,必须更换或不排放压载水,或使用USCG认可的方法处理压载水。

·无论是否进入EEZ,在所有美国水域进行压载水作业或处理沉积物,必须执行相关规定。

·建造有压载舱,驶往美国水域船舶的船长、船东、经营人、相关责任人或船代,需向NBI(:f。

National Ballast InfoIxnation Clearinghouse)提交压载水报告,并确保按要求提交的压载水报告完整正确:压载水记录,必须按规定经签署姓名,至少在船上保存两年。

·不遵守规定要求的.处以最高额达27 500美元/天的罚款:故意违反规定要求的,处以C级重罪。

1.2各州压载水立法主要内容华盛顿州(W A)、俄勒冈州(0R)、加利福尼亚州(CA)、马里兰州(MR)、密歇根州(MI)等州,为保护本州水域免遭外来水生物侵害,都有关于压载水的立法.加州最严格。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
第2条 一般义务 1 各当事国承诺充分和全面实施本公约及其附件的各项规定,以便通过船
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来防止、尽量减少和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 的转移。
2 附件为本公约的组成部分。除另有明文规定者外,在提及本公约时即提 及其附件。
3 本公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解释为禁止某一当事国单独地或与其他当事国 一起按照国际法采取更严格措施,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控制和管理来防
环境、人体健康、财产或资源。 7 各当事国应确保为符合本公约而使用的压载水管理做法对其本国或其他
国家的环境、人体健康、财产或资源所造成的损害不大于其所防止者。 8 各当事国应鼓励本公约适用的、有权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尽可能避免摄入
带有潜在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压载水以及可能含有此类生物的沉积物,包括促 进本组织制定的建议书的充分实施。
3 对于非本公约当事国的船舶,当事国应应用本公约的必要要求,以确保 不给予此类船舶更为优惠的待遇。
第4条 控制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通过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转移 1 每一当事国应要求:本公约适用的、有权悬挂其国旗或在其管辖下营运
的船舶应符合本公约中所载的要求,包括附件的适用标准和要求,并应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这些船舶符合这些要求。
第 14 条 信息通报 1 每一当事国应向本组织报告并在适当时向其他当事国提供下述信息: (a) 有关压载水管理的任何规定和程序,包括其法律、规则和本公约的
实施导则; (b) 用于压载水和沉积物环境安全处置的任何接收设备的配备和位置;
和 (c) 因附件第 A—3 和 B—4 条中所述的原因不能够符合本公约的规定的
2 每一当事国应在充分考虑其具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为其管辖港口和水 域内的压载水管理制定符合和促进达到本公约目标的国家政策、战略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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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份在压水舱内之海洋物种,由于压舱水之操作 及压水舱内恶劣环境均无法存活.即使存活,到了不 同环境仍须面对掠食者及本土同物种竞争,生存机 率更低.
• 但当在有利条件下,外来种存活并繁殖,在达到某一 数量后,即产生侵略.
• 其他性质之海洋污染,如油污染,可藉改善措 施而使环境回复,但生物污染(Invasive marine species)多半已无法再还原
The available Guidelines, which are contained in various MEPC Resolutions, are:
• Guidelines for sediments reception facilities (G1) • Guidelines for Ballast Water Sampling (G2) • Guidelines for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 Guidelines for approval of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Systems (G8)
• Procedure for Approval of BWM systems that make use of Active Substances (G9)
The available Guidelines, which are contained in various MEPC Resolutions, are:
equivalent compliance(G3) • Guidelines for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and
Development of 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Plans (G4) • Guidelines for ballast water reception facilities (G5)
• 馬爾地夫為第一個簽約國。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规则
公约的技术要求都在规则内 a.总则 b.船舶的管理和控制要求 c.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 d.压载水管理标准 e.压载水管理的核对和发证要求
技术性导则
•为压载水公约的一致实施,IMO通过制定一 系列的技术导则提出了具体要求。导则已 经完成了14+1个。
•制定《關於船舶壓載水及其沉積物管理和控制的 國際公約》。該公約已於2004年2月9至13日在英 國倫敦召開的關於船舶壓載水管理的外交大會通 過。該公約為壓載水管理和控制提供了國際上的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定。
船舶壓艙水管理
• 船舶壓艙水及沉積物控制和管理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以下簡稱壓艙水 公約)。公約規定的生效條件是:合計占世界商船總噸位 不少於35%的至少30個國家批准1年後生效。
最好的大閘蟹不在陽澄湖
大闸蟹于大湖区繁衍迅速
Hale Waihona Puke 亚洲鲤鱼于密西根湖流域繁衍
欧洲饴贝
阻塞发电厂冷却水进口 侵蚀原生物种
船舶壓艙水管理
•為對付此種威脅,國際海事組織(IMO)開始採取 了一系列行動,包括:
•制定了《關於控制和管理船舶壓載水,減少有害 水生物和病原體傳播的指南》。該指南於1997年 經IMO A868(20)大會決議通過,該決議要求各 國政府採取緊急行動以應用該指南。
船舶压舱水管理
QMC
Ballast压舱物
固态-石头,沙,金属 (早年使用,现已淘汰)
液态-水 (取得容易,操作方便)
船舶压舱水管理
• 压舱水对保持船舶左右平衡,横向稳度,纵向 俯仰及结构强度与良好之操纵性非常重要
• 商船压舱水量约为载重吨之30-40%,视船舶 设计,大小及强度而定
船舶压舱水管理
The available Guidelines, which are contained in various MEPC Resolutions, are:
• Guidelines for Ballast Water Exchange (G6)
• Guidelines for Risk Assessment under Regulation A-4 (G 7)
【至2010年4月1日止共22國簽約,占世界商船總噸位22.65% 】
• They are: Barbados, Egypt, Kenya, Kiribati, Liberia, Maldives, Mexico, Nigeria, Norway, Saint Kitts and Nevis, Sierra Leone, South Africa, Spain, Syria and Tuvalu,ETC
• Guidelines for approval and oversight of prototype ballast water treatment technology programmes (G10)
船舶压舱水管理
4.传染病原散布(如发生于南美之某些霍乱案例直接与压舱 水有关)
5.改变生态(如欧洲青蟹至澳洲,取代本土种,并掠食多种猎物) 6.改变栖息地环境(如亚洲大海藻至美洲,影响贝类生存,数量
减少) 7.食物中毒(若鱼贝,动物或人类以直接及间接方式食用了
HAB (Harmful Algal Bloom)毒海藻,将造成痲痹,甚至死 亡) • 解决办法-有效管理压舱水,阻遏水生物转移,并以公约方式 全球同步实施
What is the problem?
船舶压舱水管理
• 主要关键-由于船舶安全航行之需要,压舱水之操作目前无 可避免
• 衍生问题-由于船舶压舱水之排放,造成有害水生物之传播, 加上外来种至新环境若没有天敌威胁,容易繁衍,遂易造成 对环境,生态,经济,社会及健康的为害,目前据报已有数百件 水生物侵略冲击,导致: 1.破坏本土种食物炼,造成物种灭绝(如美国水母至黑海,掠 食浮游生物,造成鳀鱼灭绝) 2.控制清除庞大费用(如欧洲贻贝至五大湖,造成水下结构物 清洗保养及管路堵塞清通费用) 3.影响当地海洋资源利用(如北太平洋海星至南澳,掠食高价 值贝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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