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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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基础教育相关政策

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第5条)

时间:95年9月1日实施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它是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的教育。“它的目的是使每一个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判精神,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获得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197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基础教育的范围

动态的概念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包括了: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以及直接关联的课程、信息技术等)。

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一)、《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5月29日,国发〔2001〕21号

.确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通过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十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两基”巩固

提高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有较大发展,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有步骤地在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完全中学的高、初中分离,扩大高中规模。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合理比例,促进协调发展。

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并发挥其对村办幼儿园(班)的指导作用。

通过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确立。县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农村义务教育负有主要责任。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从2001年起农村教师工资管理上收到县?将残疾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作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从2001年开始对对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进行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的试点,采取减免杂费、书本费、寄宿费等办法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负担

3、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

?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

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

?贯彻“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

?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艺术课程,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继续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改革考试评价和招生选拔制度。

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推普、写规范字

5、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普通高中教育在继续发展公办学校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

?第七章扶持与奖励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

第四十六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

第四十九条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第五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9月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这项工作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2、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办学条件的差距。

3、统筹教师资源,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所有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核定教师编制时要向农村学校倾斜,新增教师要优先满足农村学校、城镇薄弱学校的需求。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建立区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项制度,积极引导超编学校的富余教师向农村缺编学校流动,切实解决农村学校教师不足及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在高级专业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中的比例,努力改善在农村地区工作的教师待遇

4、建立有效机制,努力提高每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组织教研人员和优秀教师对一些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必要时可选派有经验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到这些学校工作,尽快改变其落后面貌

5、落实各项政策,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贫困生、残疾学生、随迁子女

6、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2001.7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

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2、教学过程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

3、课程评价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

在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学的办法。鼓励各地中小学自行组织毕业考试。完善初中升高中的考试管理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高中毕业会考改革方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继续实行会考的地方应突出水平考试的性质,减轻学生考试的负担。教师应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并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

三、德育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2000年

(1)、进一步增强搞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学生、教师、社会)中小学德育工作还很不适应,突出表现在:重智育轻德育;德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倾向比较严重;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一些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亟待加强;德育工作的保障措施不够有力,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等政策措施不到位。

德育目标:必须坚持把学校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将“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的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2)、切实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长期坚持的重点(3)、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必须切实抓紧抓实。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大力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

四、体育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体育作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人才。

2、《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年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国家体委联合发文。

对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竞赛与训练、体育教师、场地器材设备经费、组织机构和管理、奖励和惩罚

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教体艺[2006] 5号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07年5月7日)

(1)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

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青少年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营养不良、肥胖和近视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2)认真落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各项措施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广泛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帮助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和方法,降低青少年近视率。

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加强对卫生、保健、营养等方面的指导和保障

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

加强体育安全管理,指导青少年科学锻炼。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6

适用于除学前教育外的一切学校

2、《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1995年9月7日

3、《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

4、《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2000年1月

5、《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11月

6、《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005年11月。

(一)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三)一般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一次中毒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

8、《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4月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疫情报告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9、《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指导意见》2004年10月

10、《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2007

11、《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2008年9月

12、《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试行)》2008年11月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2002年

2、《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2002年12月

3、《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2007年

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2008年

第二部分学前教育相关政策

(一)《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1987

1、班级的规模

小班(3~4岁):20~25人。

中班(4~5岁):26~30人。

大班(5~6岁):31~35人。

2、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

全日制幼儿园:1:6~1:7

宿舍制幼儿园:1:4~1:5

?3、主要教职工的配置比例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

?医务人员:全日制幼儿园一般配1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儿园一般配2人,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

?炊事员:每日三餐的幼儿园每40~45名幼儿配一人;少于三餐一点的幼儿园酌减。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1987

1、幼儿园的规模(包括托、幼合建的)分为:

大型:10个班至12个班。

中型:6个班至9个班。

小型:5个班以下。

3、托儿所、幼儿园每班人数:

(1).托儿所:乳儿班及托儿小、中班15~20人,托儿大班21~25人。

(2).幼儿园:小班20~25人,中班26~30人,大班31~35人。

?、托儿所、幼儿园的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并满足有关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2)、方便家长接送,避免交通干扰。

(3)、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环境优美或接近城市绿化地带。

(4)、能为建筑功能分区、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的布置提供必要条件。

5、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

(2)、应有全园共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式计算值:

室外共用游戏场地面积M =180+20(N-1)

注:1.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2.室外共用游戏场地应考虑设置游戏器具、30m跑道、沙坑、洗手池和贮水深度不超过0.3m的戏水池等。

三)《国家教育委员会、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1988

?城市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定额

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设有单独幼儿寝室的,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

幼儿园班额标准

招收3-6岁幼儿的全日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寄宿制不超过9个班。各年龄班额如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 末复习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 一、简答题 1、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关系。 教育法规:是指狭义上的作为某一种教育法律,是由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所指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低于宪法。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法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令,条例,规则,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所以,我认为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2、我国的教育法律有哪些。 学前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儿童权利公约》 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3、我国学前教育的行政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意见》 4、《幼儿园工作规程》颁布的意义。 (1)《规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我国幼儿园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里程碑。 (2)《规程》向全社会宣传什么样的学前教育是真正的高质量的学前教育。 5、《纲要》中教师如何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 (1)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与幼儿交往。 (2)善于发现幼儿感兴趣的事物、游戏和偶发事件中所隐含的教育价值,把握时机,积极引导。

学习《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许月娣

学习《幼儿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 许月娣 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首先要改变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需求的日益增长,对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这就要求幼儿教育工作者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学习《幼儿教育法规》,我的思想认识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就是本人的学习体会总结如下: 第一,学好教育法规,做到依法执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是指导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每一位幼儿园教师都应该熟知其内容,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到依法执教。 第二,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幼儿园教育是对一个人的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有的教师认为幼儿园就是保育园,幼儿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看孩子”;也有的教师认为小孩子好应付,对教育活动 不积极准备,敷衍了事;还有的教师过分强调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填鸭式”教学,把活动搞得非常严肃、死板,束缚了幼儿活泼的天性。树立正确的教育观,首先要走出这些误区,摆正自己在教育活动的位置,营造良好的氛围,注意挖掘幼儿各方面的潜能,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第三,树立良好的幼儿观。《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总则中明确指出:“幼儿园教育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力,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幼儿教师应该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把幼儿作为平等的主体来对待,不要居高临下,无视幼儿的人格与自尊。对幼儿既要关心爱护,又要尊重。 第四,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做好幼儿教育工作。 一是,爱岗敬业,树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念,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刻苦钻研,成为专业突出的“专家型”幼儿教师。 二是,关心幼儿。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幼儿,他们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作为幼儿教师,要时时处处关心、爱护幼儿,保教并重,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习惯,促进他们各方面均衡发展。 三是,依法执教。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遵守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准备,严格执教行为,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第二是遵循有关的教育规律和幼儿生理和心理特点来设计活动内容,突出幼儿的主体地位,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都应该做到这两点,做到遵“规”守“法”。 四是,持之以恒。始终如一的工作态度是做好工作的保障,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今天高兴就认真对待,明天不高兴就敷衍了事,应该把幼儿教育作为毕生的追求,认真做好每一天的工作,持之以恒,为幼儿教育事业奉献力量。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大纲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它是研究学前教育政策和法规的理论和应用的基础课程。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树立依法治教的意识,培养分析、解决学前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和能力。 二、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衔接 学前教育法规与政策是一门理论和实践性都较强的课程。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要遵循学前教育学和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原理,因此学习本课程的前修课程主要是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等。 三、本课程学习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达到三个基本目的: 1.初步掌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和提高严格执法、依法办园的意识; 2.比较系统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准确地分析和理解我国现行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培养和增强执行政策、法规的能力; 3.学会理论联系实际,用理论分析学前教育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能够运用法律手段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实际工作,维护学前教育机构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前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 四、本课程学习方法 为系统掌握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基础知识,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学生自主学习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抓重点,牢固掌握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二)掌握好的学习方法,如比较法、案例分析法等,以加深对理论的理解。 (三)理论联系实际,重视理论的实际应用。 五、本课程教学方法 本课程理论性与实践性都较强,宜采用讲述、讨论与案例分析等教学方式。基本概念、

学前教育法规

昆明学院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学前教育专业) (共三十六学时)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任务和教学目标 (一)课程的性质和地位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论》课程系学前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中的专业必修课。开设本课程对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构建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内教育法的基本精神,明晰我国学前教育法律、法规的立法原则、基本规定和主要内容,具备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学前教育领域内涉及法律实务的基本能力,对于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于提升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价值。(二)课程的主要任务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较系统地了解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立法原则、基本法律规定和主要内容,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多种教学方法的采用,注重学生法律知识实践能力的培养,锻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涉法教学案例和解决法律实务的初步能力,进一步增强学生从事学前教育领域教学和研究的理论和实践能力,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领域中依法治园、依法治教的重要性、紧迫性,同时增强学生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 (三)课程的教学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全面地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理解和掌握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基本精神,较系统地掌握我国学前教育领域政策、法律和法规的立法原则、基本法律规定和主要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涉法教学案例和解决法律实务的初步能力,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领域中依法治园、依法治教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学生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 二、课程教学环节组成 (由课堂讲授,师生讨论,习题课,课内实验等组成) 本课程在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的基础上,以激发学生对法律学科的兴趣和内驱力为出发点,

最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 园所管理系统主要包括(C) A.微观系统和宏观系统 B.宏观系统和组织系统 C.组织系统和条例系统 D.环境系统和微观系统 2. 在挑选教师时,只看重外在的、技能技巧方面的因素,而忽视对学习能力、个性特点与科学性的选择标准,体现了(B) A.选人方法的片面性 B 选人标准的偏差性 C.录用人选的绝对性 D.选人态度的错误性 3. 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任务是(C) A.合理用人 B.培养人 C.调动员工积极性 D.优化组合 4. 个人或组织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以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这叫做(B) A.计划 B.决策 C.组织 D.控制

5. 战略决策是解决(A) A.干什么 B.为什么干 C.干得如何". D.怎样干 6. 园所管理的总结阶段的特点是(C) A.计划 B.探索规律 C.研讨 D.检查 7. 园所组织的管理目标可分为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等,这种分类是按照(B) A.层次 B.性质 C.时间 D.活动内容 .组织文化的核心是(A) A.组织价值观 B.柔性管理 C.人本文化 D. 增强凝聚力 9. 在建立组织识别系统中,最容易受到文化观念影响的识别系统是(D)A.行为识别 B.视觉识别 C.听觉识别 D.理念识别 10. 教育活动室管理的核心问题是 (A) A.教育活动室的主题开发 B.提高教育活动室的利用率 C.加强教育活

动室的环境管理 D.教育活动室的材料供应 11. 在园所班级工作管理中,利用班级内、外部资源,以获取管理效能的活动过程叫(A) A.效能管理原则 B.全面管理原则 C.差异管理原则 D.安全管理原则 12. 管理方格理论将领导对生产工作的关心和对人的关心用坐标图来表示,这种理论的提出者是(A) A.布莱克和莫顿 B.布莱克和施米特 C.莫顿和施米特 D.施米特和坦南鲍姆 13. 权力影响力主要由下列哪项构成(B) A.品格因素、资历因素、职位因素 B.传统因素、职位因素、资历因素C.职位因素、才能因素、知识因素 D.资历因素、职位因素、知识因素 14. 下面对教育行政的理论理解错误的是(A)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第一部分基础教育相关政策 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法》第5条) 时间:95年9月1日实施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整个教育事业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并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和方法上有不断的新的发展.这是教育方针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德"不仅仅是品德.还同时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智"也不仅仅是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还包括养成科学态度和探索精神,[体"同样不仅仅讲体格.体能和体质.还包括掌握体育知识和技能.娱乐身心.培养高尚情操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将促进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总指针,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它是确定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指导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原则和行动纲领 国家教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作了明确解释:“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它是依据《教育法》规定的国家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 是向每个人提供并为一切人所共有的最低限度的知识、观点、社会准则和经验的教育。“它的目的是使每一个人能够发挥自己的潜力、创造性和批判精神,以实现自己的抱负和获得幸福,并成为一个有益的公民和生产者,对所属的社会发展贡献力量”(197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基础教育的范围 动态的概念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包括了: 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以及直接关联的课程、信息技术等)。 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一)、《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1年5月29日,国发〔2001〕21号 .确立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通过完善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保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须把基础教育摆在优先地位并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予以保障 ?“十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占全国人口50%左右、已实现“两基”的农村地区,重点抓好“两基”巩固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作业一 一、D B B A B D C D C A D D C C D 二、√××√×√√√×× 三、1:P55 答:特点:第一,幼儿认识的内容应是幼儿周围生活环境中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具体形象的、浅显易懂的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初步培养幼儿关于数量、时空等概念,发展其语言表达与审美能力等 第二,对幼儿认知的要求虽是粗略、浅易的,但必须是科学的、唯物的、辨证的。 第三,学前教育的方式应形象、具体、直观、生动活泼,并要求多种形式、手段、方法合理集合,综合运用,创设立体、开放的教育环境。 第四,强调学前教育不以传授知识的多少为主要目标,重在发展幼儿素质,开发幼儿智能和创造性,培养良好个性品质,提高适应社会环境能力等。 2:P56 答:(1)要求幼儿园毫不例外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 (2)要求幼儿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3)要求“面向全体幼儿”与“因材施教”统一 (4)幼儿整体发展与培养完整儿童 四、P41-49 答:1。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幼儿教育体系提供路线方针保证 2.开展科学研究,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幼教体系的规律 3.适应时代要求提高师资水平 4.21世纪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出现了新的特点 作业二 一、C C A D C D D B D D C D C B D 二、√√√√√√√√√√ 三、1:P73 (1)游戏是以幼儿为主导的、基本的活动,能促进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 (2)游戏是促进幼儿身心发展的最好活动形式,是向幼儿进行教育的基本途径或者说是学前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3)游戏是幼儿主动学习的重要方式,因此不能把它和学习、劳动等活动对立起来,必须有意识地把这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们成为相辅相成的教育手段。 (4)游戏是幼儿自我表现的良好形式,也是教师了解幼儿对周围现实生活反应的途径。2:P85 答:(一)可持续发展的教育观 (二)以人为本的教育原则 (三)学科融合与生态教育 (四)全方位动态评估 四、P94 答:(一)全面、正确地了解儿童 (二)有效地选择、组织教育内容 (三)创设发展支持性环境

幼儿教育法规与政策概论-考试必备

填空题 1、国家实行学期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2、《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3、《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 年)》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 4、制定《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5、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6、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少于2小时;每天户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7、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可以相对划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 8、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9、依法治教就是依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 10、我国国家教师制度包括:教师资格或许可制度、职务或职称制度、任用制度、培训进修制度和奖惩制度组成。11、法律救济的渠道包 括:①诉讼渠道②行政 渠道③其他渠道. 选择题 12、幼儿园是对 3 周 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 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13、幼儿园大班人数一 般为 35人。 14、幼儿在课间打追、 教师在旁看见,虽制止 但并不得力酿成事故, 教师应负部分责任。 15、教育法是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 16、加强幼儿园科学管 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 量的法规是《幼儿园管 理条例》。 17、培养有益的兴趣和 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 动手能力,体现了智育 方面目标。 18、幼儿园两餐间隔时 间不少于3小时。 19、《幼儿园工作规程》 有10章62条。 20、幼儿园应当以游戏 为基本活动形式。 21、新《幼儿园教育指 导纲要(试行)》是2001 年颁发的。 名词解释 1、教育法:是指体现 传统意志的、由国家制 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 规则的总称。 2、法律后果:是指在 某种条件或情况出现 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做出或没有做出“行 为准则”要求的某种行 为(作为或不作为)时, 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即对违反该法律规范 的行为给予何种处置。 3、教师职务:是指根 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 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 明确职责、任职条件 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 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 的学术(技术)才能 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 岗位。 4、行政处分:是根据 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 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 位给予犯有失职行为 或内部纪律的所属人 员的一种裁制。 5、法律责任:一是指 分内应做的事,或是指 未做应做的事情所应 承担的义务性后果。 6、依法治教:就是依 照国家关于教育的法 律、法规来实施、管理 和发展教育。 7、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主要是指其作为实施 保育教育活动的社会 组织和结构在法律上 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 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8、幼儿园事故:是指 入院儿童在幼儿园期 间和幼儿园组织幼儿 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 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 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9、法律救济:是指通 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 裁决社会生活中的纠 纷从而使权益受到损 害的相对人获得法律 上的补救。 10、教育法律责任:教 育法律责任是指法律 关系主体实施了违法 行为而必须承担的否 定性的法律后果。 11、教师申诉制度:即教 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 侵害,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法律规定的 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 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 师申诉制度。 12、教育法律规范:每 一部具体的教育法都 是若干行为规则组成 的有机整体,其中组成 教育法行为规则有机 整体的单个行为规则, 就是一个具体的教育 法律规范,它是组成教 育法的基本细胞。 13、幼儿园的法律地 位:主要是指其作为实 施保育教育活动的社 会组织和结构,在法律 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 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 14、教育法的表现形 式:是指教育法的创立 方式,即法是由何种国 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 创立的,表现为何种法 律文件的形式 15、教育法律:由国家 最高权力机关或专门 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教 育规范性文件,又分为 教育基本法律和教育 单行(也称部门)法律。 16、教育单行法律:是 指根据宪法和教育基 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 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

2017年10月自考12344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试题及答案

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试卷 (课程代码l2344) 本试卷共3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普及学前教育的重点是发展 A.农村学前教育 B.乡镇学前教育 C.城乡学前教育 D.城市学前教育

2.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导向作用、教育作用、评价作用和 A.检查作用 B.管理作用 C.监督作用 D.保障作用 3.我国于l99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哪项规章制度,推动了幼儿园的全面改革,使幼儿园工作逐步走上了依法治教的轨道? A.《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B.《幼儿园工作规程》 C.《幼儿园管理条例》 D.《关于加强幼儿园教育工作的意见》 4.我国第一部以“儿童”为主题、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纲领是 A.《儿童权利公约》 B.《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C.《儿童发展教育指导纲要》 D.《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5.《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大型幼儿园大班幼儿数量以多少人为宜? A.25 B.30 C.35 D.40 6.为了规范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1989年国家以法规的形式制定并颁布了 A.《幼儿园管理条例》 B.《幼儿园工作规程》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作业及答案.doc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作业1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6分) 1教育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教育活动规范。P1 2教育法律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规范。P2 3教育法律是反映广大人民利益和教育规律的一种规范。P2 4教育政策是政治实体在一定历史时期为了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和任务而协调教育内外关系所规定的行动依据和准则。P3 5法律责任是由于法律保护的权力遭到侵害或者法律要求的义务未能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相关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P18 二、改错题(要求先判断正误2分,错误的要予以改正3分,共20分) 1《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属于教育法律。(错)P5 政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错)P11 非教育基本法 3《幼儿园管理条例》属于教育法律。(错)P12 教育行政法规 4《儿童权利公约》属于国际教育条约。(对)P14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请说出教育政策的特点。P5-6 4点 答:(1)教育政策的目的性与可行性。(2)教育政策的稳定性与可变性。(3)教育政策的权威性与实用性。(4)教育政策的多功能性与系统性。 2.请说出教育法规的特点。P4 5点 答:(1)遵循教育特有自身特有的规律与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相结合。(2)系统性与独立性相结合。(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4)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5)立法自主与择优借鉴相结合。3.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的区别有哪些?P7-8 3点 答:(1)制定主体的不同。(2)执行方式不同。(3)效力等级不同。 4.我国目前的教育法律体系按纵向分有哪几个层次?P15-16 5点 答:(1)第一层次: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教育法。(2)第二层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幼----教育法(教师法)。(3)第三层次: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4)第四层次:由省、市、自治区的权力机关及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单行条例、政府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5)第五层次: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政府规章—教育规章。 5.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有哪些?P22-23 4点 答:(1)有损害事实。(2)损害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3)行为人有过错。(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实践题(每题8分,共24分) 1.《幼儿园管理条例》是我国的教育行政法规还是教育规章?其效力相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如何?第12页 答:《幼儿园管理条例》属于我国的教育行政法规,不是教育规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基本法律,两者的效力层次是不同的,教育法规要以教育法律为准则,并不得与教育法律相抵触。由此可见,教育法律的效力要高于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的效力最低。 2.请在《幼儿园管理条例》(节选)部分分别找出一个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答:(1)义务性规范如:《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和谐发展。”(2)授权性规范如:《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又如:《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3.请说出一项我国的学前教育政策,并思考与我国学前教育法律的由哪些区别?答案在第47页,6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评价

对现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分析与评价 一、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基础,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个体一生发展的奠基阶段。它对基础教育的巩固与发展,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消除贫困、缩小不利人群的差距乃至提升综合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L1 据美国一项长达30年的追踪研究表明:在学前教育上每投资1美元,可获得17.07美元的回报,其中4.17美元是对个体成长的回报,12.9美元是对社会公共事业的回报,体现在社会福利、补救教育、预防犯罪方面投入的降低,以及纳税的增加。学前教育如此重要,但在现实生活中,学前教育面临许多的问题。可是现有的政策法规并不能解决,需要学前教育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解决相关问题。而且,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的一些高校教授,还是普通平民,对于学前教育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多。笔者从个人的角度研究了现有的法规中已有的规定及存在的不足,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以期能给将来的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提供一些建议或启示。 二、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 1.建国前。1904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公布的学校教育制度,包括蒙养院,从此,我国的学校教育在制度上得以确立。在<奏定学堂章程》中,专有<蒙养院章程家庭教育法章程>部分,这是我国第一部学前教育法规。 2.建国后。1949年至2008年有关的幼儿教育的重要文献有108项,其中相关法律5部,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政策性文件和法规83项,如幼儿园指导纲要和规程;有关领导人讲话、报告和题词11项及其他相关文件9项。这里限于篇幅,仅列几部相对重要的法规。 1951年,颁布<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规定:“实施幼儿园的组织为幼儿园”,明确了幼儿园教育为我国学制的第一个环节,把幼儿教育纳入学制系统。1952年3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试行<幼儿园暂行规程(草案)>;195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工矿、企业自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规定>。1956年2月,教育部、卫生部、内务部颁发《关于托儿所、育儿园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托儿所、幼儿园的领导管理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966年~1976年,十年的动乱给学前教育事业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学前教育事业没有得到发展。1988年1O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社会力量办学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我国分别在1989年、1991年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1991年9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2月,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规定幼儿教育的发展目标是“大中城市基本满足幼儿接受教育的要求,农村积极发展学前一年教育”。12月卫生部、国教委颁布《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6年3月,国家教委颁布<幼儿园工作规程)确定幼儿园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1997年又颁布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就“九五”期间我国幼教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措施保障等提出了基本要求。1998年12月,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从幼儿阶段抓起,要用科学的方法启迪和开发幼儿的智力,培养幼儿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与求知的欲望”。从以上学前教育法规的历史沿革,我们可以看到学前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这是让人感到欣慰的。但在现实中,学前教育的“地位”却并不高,幼儿教师在很多人眼中不过是照顾孩子的“阿姨”而已。它并不与中小学“同起同坐”。而法国早在1886年颁布的《机构法》中,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国学制系统,即将幼儿学校纳入法国“实行初等教育的小学”范围之中。法国的学前教育不仅在法律条款中予以规定,在现实中也具有同等于中小学教育的重要性。 三、已有的规定及存在问题

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案例)

案例 有个大班幼儿特别调皮,经常欺负小朋友,有时还偷偷跑到园外玩,害得老师到处找。与家长联系,回答是生意忙、顾不上。最后老师只好在组织活动时搬把小椅子让他坐在门后,规定他可以不听讲,但不能随便走动。 问题: 1.该老师的做法对吗? 2.请找出我国《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的相关的法律依据 3.该幼儿园老师可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答: 1.该老师的做法错误 2.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的涵义 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法律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由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给予犯有违法失职行为或违反内部纪律的所属人员的一种制裁。 《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1)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2)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3)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5)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1)学前教育法规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项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2)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3)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只有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实施学前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法规为学前教育政策服务的作用。

(完整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答案

离线作业考核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律法规》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教育法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教育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法律性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 2、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当依法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2)行政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是行为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 (3)可以对行政法律责任的机关众多。 (4)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需要依据行政程序。 3、幼儿为本 幼儿为本即幼儿本位之意,本可以解释为基础、主体、根本、本原、本质、出发点、目的等。幼儿为本一般是相对于设计本位或成人本位而言的,两者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毫不考虑教育对象的极端的社会为本的教育,不仅不会达到教育的目的,甚至根本不能被称之为教育;同样,完全脱离所处社会的

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所谓遗世独立的幼儿为本的教育也是不存在的。今天我们倡导的幼儿为本,绝不是反对幼儿教育为社会的需要服务,而是通过培养身心协调、全面发展的幼儿,在既体现幼儿教育的人本取向的同时,又体现幼儿教育自身的社会价值。 4、教育法律规范 每部具体的教育法都是由若干行为规则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每一个行为规则就是一个教育法律规范。也就是说,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5、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对法律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答:(1)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2)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3)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友爱、勇敢、勤学、好问、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4)培养幼儿初步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该条新增“促进幼儿心理健康”的目标。 2、教育法的适用。 答:教育法的适用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教育法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习题一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习题一 ()1.幼儿园实施以院长为主的领导成员集体负责制。 ()2.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都具有国家意志和普遍的约束力。 ()3.某幼儿园重视幼儿的早期阅读,并积极引导幼儿接触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 ()4.吴佳在一家民办幼儿园任教两年,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她与幼儿园之间只有雇佣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 ()5.来自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幼儿伤害的,幼儿园免除法律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学前教育机构法律地位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A、法定性; B、公共性; C、公益性; D、层次性; E、地位多重性; 2、我国《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从(A、B、C)方面对婴幼儿的饮食作出了规定。 A、饮食管理; B、科学喂养; C、饮食卫生; D、保健制度; E、膳食习惯。 3.示范性幼儿园或乡镇中心幼儿园院长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是()。 A、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 B、三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C、五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D、具有小学或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 E 、具有小学或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 4.下列关于学前教育机构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只要幼儿在幼儿园受到人身伤害,幼儿园就必须承担责任; B、幼儿园年检不合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C、殴打教师,造成

轻微伤害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D、户外活动时,因教师安全措施保障不力,或因语言行为不当,造成幼儿身心伤害的事故,该教师是承担责任主体;E、在学前教育活动中,由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伤害,学前教育机构也会承担相应责任。 5.根据《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举办幼儿园,必须具备()条件。 A、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B、有符合规定的幼儿教师、保育、卫生保健、保安等人员; 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以及设施、设备等; 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E、保育教育场所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简答题 1.简述改革开放初至今我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发展的特点。 2.简答政府学前教育职责的基本内容。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4.简答《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的主要意义及内容。 五、材料分析题 1.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中,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如一些幼儿园分学科学习小学内容,开设写字、拼音、算术、英语等课程,教授珠脑心算、诵经等幼儿难以理解的知识,或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等等。这种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做法。 请结合我国学前教育机构的任务,分析以上现象。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论形考作业与复习整理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论形考作业答案 一、简答题 1、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哪些? 答:目前我国涉及教育法律、法规渊源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自治性教育法规、教育行政规章、教育法律解释和国际教育条约。 2、简述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成。 答:我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门构成。(1)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纵向主要有五个层次:教育法、教育部门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2)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 3、简述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答:(1)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首先,学前教育法规集中地反映党和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在学前教育方面的意志和主张,规定学前教育各英工作的行为准则,是学前教育政策的定型化和规范化。其次,学前教育政策不仅指导着学前教育立法的过程,而且指导着学前教育法规的运行和实施,是学前教育法规的灵魂。第三,学前教育政策是制定学前教育法规的依据,学前教育法规是学前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只有在党和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实施学前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学前教育法规为学前教育政策服务的作用。(2)学前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制定的机关不同、约束力不同、表现形式不同、实施方式不同、稳定性不同、调整范围不同。 4、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要件。 答:1)有损害事实。违法对社会所造成的损害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如体罚学生使幼儿身体受到伤害;另一种是违法行为虽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已存在这种可能性,如有关部门明知幼儿园房屋有倒塌的危险,却拒不拨款维修。2)损害的行为必须违反教育法。一方面是指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违法行为必须是一种行为。3)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4)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5、《幼儿园管理条例》确立的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有何特征? 答:我国幼儿园管理体制为“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特征主要有:第一,政府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地方化。地方负责即政府负责,强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幼儿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一环来抓,要贯彻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地方幼教事业的发展做了规划和布局方案,管理当地各类幼儿园。第二,分级管理,教育部门发挥主管主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是政府管理各类教育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当地政府对有关幼儿教育决策的参谋者及贯彻执行的组织者的作用。第三,分工负责,幼儿教育事业管理社会化。幼儿教育事业本身涉及卫生、福利、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依靠和动员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参与。 6、《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哪些规定? 答:《幼儿园管理条例》对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做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幼儿园要贯彻保教结合原则,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要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的招生编班作出的规定;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要做好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7、《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教育的内容与要求做为哪些规定?答:在纲要的教育内容与要求中,将幼儿学习的范畴按学习领域相对划分为广大教师所熟悉的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等五个领域,并同时强调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内容与要求部分则说明为实现教育目标,教师应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与此同时,将该领域教育的内容自然地负载其中。 8、《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哪些意见? 答:关于我国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六大意见:(1)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2)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3)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4)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5)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6)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峡,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9、如何理解“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 答:对于“民办教育属于公益事业”这一性质的理解,有两点需要注意:1)民办学校享有法人财产权。2)民办学校出资人依法可获得合理回报。10、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如何进行管理与监督? 答: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共五条,其中四条规定了政府主管理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一条规定了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1)对民办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2)政府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督导、评估。3)审批机关对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4)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受教育者及其亲属的申诉。5)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服务。11、园长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2)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3)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4)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给予奖惩。(5)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6)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7)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8)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12、保教结合的内涵是什么? 答:(1)所谓保,通常是指为保护幼儿生理、心理健康,增强体质,促进生长发育而进行的体格锻炼,预防疾病,执行科学作息制度、保健卫生制度等内容的活动过程。(2)所谓教,通常是指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创设良好的环境,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培养幼儿良好习惯,丰富幼儿知识、经验,发展智力,促进其良好的社会适应性等活动过程。(3)保和教虽然在定义上有其不同的侧重点,但是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它们两者是相互包含、相互渗透的,即保中有教,教中有保。(4)保护幼儿的健康是现今保育着重考虑的一个方面,全新的健康概念应当包括幼儿生理、心理以及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保育和教育两者之间是密不可分的,脱离了教育的保育就会错失幼儿保育中的教育时机,从而延误幼儿独立自主能力等的培养,造成保育员对幼儿一手包办的局面;(5)而脱离了保育的教育,就会不符合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对他们要求过高,从而很难达到教育的效果,也不利于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保育和教育作为幼儿园教育的两个主要内容,共同作用于幼儿,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13、公立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国有民办幼儿园的经费收支有何区别。 答:(一)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收入的内容也有所不同。(1)公立幼儿园的收入。①上级补助收入,即幼儿园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②事业收入,即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幼儿家长交纳的入园保育费、伙食费、作托儿童的住宿费。③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幼儿园房屋出租收入、社会捐赠等。(2)民办幼儿园的收入。与公立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民办幼儿园的主要收入来源。(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收入来源与民办幼儿园一样,也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只有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而且事业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二)不同性质的幼儿园支出的内容略有所不同。(1)公立幼儿园的支出。①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即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用。其内容包括工资支出、奖金支出、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②建设性支出,即幼儿园用于建设园舍和场所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③事业性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教学材料费、业务费、园舍的修缮费等。④折旧费,包括大型教学设施、电脑等的折旧费。(2)民办幼儿园支出。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折旧费、建设性支出或场地使用费。前三项支出与公立幼儿园的支出一样,建设性支出是针对个人独立出资兴办的私立幼儿园来讲的,场地使用费是个人承包办园情况下,个人支付给出租方(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园舍、场地有偿使用费。(3)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国有民办幼儿园的支出只包括教职员工人工费用支出、事业性支出和折旧费。 14、简述幼儿园国有资产的含义及其管理。 答:(1)含义: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幼儿园拥有使用权的财产。公立幼儿园的财产都是国有资产。(2)管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任何部门、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甚至破坏、私分。各级各类学校都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用好、管好国有资产、不得挪用、截留、浪费,更不得私分和随意处置,违者要承担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不得改变所有权、幼儿园终止时国有资产的处理。 15、简述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答:幼儿园的合法权益:(1)按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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