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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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一、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师法》,全年无社会不良举报,各类调查或电访中获得良好评价。

2、严格遵守学校教育教学规定,不迟到、早退,积极参与学习交流活动。

3、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学校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级部工作中发挥积极的舆论引导和示范效应。

二、专业学习与发展5、已达到规定学历、计算机、普通话水平要求。

6、利用校园网平台,成功组织并主持网上读书论坛活动。

7、运用专业理论知识,举办一次面向全体教师的现场读书沙龙。

8、至少有____篇优秀的读后感文章被学校选入文集。

三、工作与教学质量9、完成满工作量,承担一线教学任务,且能进行校内循环教学。

10、按时完成值日、值厨、配班、保洁等职责。

11、教学能力在本校内具有影响力,教学质量在同校内排名靠前。

(____分)四、教学展示12、每年至少在市级或以上级别开设____节示范课、观摩课、课题课或专题讲座。

五、学术成果13、每年至少有____篇论文获得____级____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____级及以上教育类期刊发表,或在____级及以上范围内进行专题讲座、教材分析。

六、指导学生1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____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年度内至少____人获得____或____奖项,或多人次获奖。

七、课题研究15、参与教学改革和课题研究,承担____及以上级别的教学改革实验,成为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1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每学期有计划、总结和过程资料,确保不延误。

17、每年在课题组或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课题研究课或专题讲座,分享研究成果和经验,以影响和提升全体教师。

18、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积累资料,并接受教科室的检查。

八、青年教师指导19、认真指导____名青年教师,履行师徒结对协议,完成协议任务。

或指导非师徒结对的青年教师,发挥学术辐射作用,提供指导证明原件至少____份。

九、课程改革参与20、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教务、科研负责人,积极参与校本课程改革,引领本专业发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2024年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学青年骨干教师,是指在35岁以下,具有高尚的师德、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有较高的教学业绩和教育理论研究水平的教师。

第三条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采用综合评价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评选准备第四条为了评选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各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完善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机制和评价体系。

第五条各学校设置专门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六条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等组成,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评评辨别能力。

第七条评选领导小组应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并及时公布于全校教师。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程序如下:(一)报名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应进行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教师应填写个人申报表,提供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教学反思等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评选领导小组。

(二)材料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按照审核标准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包括教学成果、教育理论研究、师德表现等方面。

(三)教学观摩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审结果确定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

观摩教师应开展一次授课活动,根据教学观摩实地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

(四)专家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邀请教育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候选名单。

(五)公示投票阶段:评选领导小组将候选名单公示于全校教师,听取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投票选举。

(六)结果公布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确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名单,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标准如下:(一)教育教学质量:教师应具备扎实的教学能力,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条例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条例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条例一、总则1. 为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条例。

2. 本条例所称骨干教师,是指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

3. 骨干教师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注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二、选拔与认定4. 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工作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每学年进行一次。

5. 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育教学成绩显著;(3)具有教育教学改革意识,积极参与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4)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贡献;(5)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6. 骨干教师的认定程序:(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2)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组织评审,包括资料审核、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4)公示评审结果,接受全校师生监督;(5)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并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三、职责与权利7. 骨干教师的职责:(1)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守教育教学纪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2)积极参与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4)指导青年教师,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5)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8. 骨干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会、教育考察等活动;(2)优先获得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的政策支持;(3)优先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定;(4)根据工作需要,可优先获得学校提供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支持;(5)获得一定的教育教学补贴。

骨干教师制度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制度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制度管理制度一、骨干教师的定义骨干教师是指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水平,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受到学生和同事们尊重和信任的教师。

他们是学校的骨干力量,可以带动全体教师共同进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发展。

在学校管理中,骨干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可以带动全体教师一起努力,实现学校的整体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对于提高学校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骨干教师制度的意义1.带动整体教师队伍提升教学水平。

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可以带动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整体教师队伍的素质得到提高。

2.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骨干教师在学校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指导能力,他们可以协助学校领导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

3.激励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

学校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可以激励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鼓励教师们争做骨干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从而推动学校的整体发展。

4.提高学生学习热情。

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他们的教学水平较高,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激发学生的潜能,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因此,建立健全的骨干教师制度对于学校的整体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将从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骨干教师的考核及激励等方面对骨干教师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阐述。

三、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是骨干教师制度中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骨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学校可以通过课堂观摩、师德师风评比、教学竞赛等方式,选拔出具有一定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的骨干教师,然后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骨干教师的培训可以包括教学技能、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方面的课程培训,还可以组织骨干教师们赴外参观学习,开展教学研讨,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于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为人师表,崇尚文明。知荣明耻,言行一致,举止文明,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不参与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活动。
3.关爱学生,教学相长。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满腔热情关爱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歧视、侮辱学生,建立友爱融洽的师生关系,积极营造温馨的教育环境。
4.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收受学生家长钱物。
测评说明
请您依据以上要求对被测评教师师德表现的整体情况做出测评,在相应的总体评价:
附件4:
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满意率测评表
县(区)学校名称被测评人
提高师德素养是时代对每一位教师的要求,是教师自我成长的需要。按照《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要二十不准”》和《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要做好表率,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和骨干教师的使命,做一名既能在青年教师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又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骨干教师。

学校名师、骨干型教师管理规定

学校名师、骨干型教师管理规定

学校名师、骨干型教师管理规定
1.XX市教学能手、XX市学科带头人、XX市专业人才等市级以上称号者要发挥名师型教师的带头作用。

每学期进行1—2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展示;每学期要作为主讲人至少组织本学科的学术交流1次;每学期帮教一至两名青年教师,通过结对子、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2.区教学能手、区级以上业务称号者要发挥骨干型教师的带头作用。

每学期进行1节校级以上公开课展示;每学期要作为主讲人至少组织本学科的教研活动1次;每学期帮教一名青年教师,通过结对子、示范教学等方式帮助新教师或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3.名师、骨干型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者,学校将其取消年终的评优、评先资格。

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小学骨干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

2、履行职责情况(60分)
按照《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和《卢龙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重点对骨干教师履行职责考核以下六个方面的情况:
(1)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两节,县级骨干教师每年至少一节),授课范围可以是本校、本乡镇或本县同类学校。(10分)
考核时在核实上述材料的同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视情况赋分。
(3)承担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每学年至少指导三至五名青年教师。(10分)
考核前由骨干教师本人准备以下材料:
a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说明(含指导 教师和被指导教师单位、姓名、指导内容、形式、效果等),由被指导教师及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要提高教学质量,关键是上好课。为了上好课,我做了下面的工作:
(1)课前准备,备好课。 ①认真钻研教材,对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每句话、每个字都弄清楚,了解教材的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能运用自如,知道应补充哪些资料,怎样才能教好。 ②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③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材、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考核内容有师德形象(20分)、履行职责情况(60分)、工作业绩(20分)三个方面,满分100分。
1、师德形象(20分)
按照卢教发[2005]73号、[2006]53号文件要求,骨干教师参加本单位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17—20分,合格者13—16分,基本合格者9—12分,8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骨干教师管理制度是指对学校中的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一项制度。

学校骨干教师是具备丰富教学经验、专业能力强、具有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优秀教师。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非常重要。

以下将对骨干教师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认定1.选拔标准:通过教学观摩、学生成绩、教学反馈、教育教学奖项等多方面评价指标,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教师进行选拔。

2.认定程序:候选教师提交个人教学资料,经过学校评选小组评审,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二、骨干教师的责任和权益1.教学责任:作为骨干教师,要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研究工作,带领普通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教学权益:享受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有更大的话语权参与学校教学决策,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和职称评定优势。

三、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发展1.培训机会:学校定期组织培训,提供教学技能、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培训课程,帮助骨干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2.教研合作: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组织骨干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四、骨干教师的评价体系1.教学评价:定期进行教学观摩、听课评议,并向骨干教师提供一对一的教学指导,评估教学效果。

2.学校评价:学校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教、同事评价等方式对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评价,准确把握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

五、骨干教师的激励机制1.岗位津贴:对骨干教师进行一定的岗位津贴激励,以鼓励他们发挥特长,带动其他教师提升教学水平。

2.职称评定优势:对骨干教师的职称评定给予一定的优势,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骨干教师的监督和考核1.自我评价:骨干教师应主动进行自我评价,不断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和效果,积极改进不足之处。

2.同行评价:骨干教师之间相互评价、互相监督,促进教学水平的共同提高。

3.上级评价: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考核,通过成果、成就来综合评价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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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骨干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骨干教师是指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较高,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中起核心和示范作用的教师。

第三条:骨干教师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宝贵财富,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壮大骨干教师群体,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责任,应当采取措施,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选拔
第四条: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范围为本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部门教研员。

第五条:市级骨干教师按行政隶属关系从县区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县区级骨干教师应作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第六条: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市级骨干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施教,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学科基础理论和学科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学科教育的一般规律和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有较强的学科教学和教育实践能力;
3、教育教学效果好,具有课例研究、教学反思能力,三年内承担过市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等教学任务,能对一般老师进行指导和答疑,在校本研修活动中起示范带动作用,在市级以上教师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善于合作交流,三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5、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备将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教学整合的能力,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以及前沿学术意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储备,提高自身专业化水平;
6、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第七条:市级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

经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可再次被推荐认定。

第八条:骨干教师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按照“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择优选择,严格评审”的方式进行。

第九条:市级骨干教师由县(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推荐,经市教育局考核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市教育局对县区推荐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专题培训,培训结束且考核合格者,报市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合格者,由教育局颁发《骨干教师证书》。

第三章骨干教师的职责和待遇
第十条:市级骨干教师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团结创新,做实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

二、注重学习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能,追踪科研和教学前沿。

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三、教学中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市、区(县)范围做一至二次示范公开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四、积极参加课程教材、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确定、参加教改和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县(区)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一至二篇高水平的论文、经验交流或科研报告。

五、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三至五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改善教育教学效果,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本着人才资源共享原则,承担完成市、县(区)教育局或业务部门交给的教育教学、支教讲学、示范导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教材编写等有关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市级骨干教师待遇
一、骨干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聘用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市级骨干教师是推荐省级骨干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

三、优先安排市级骨干教师的学术交流、培训进修、考察学习、科研立项、总结经验等活动。

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其学费、差旅费应予以报销。

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优先解决骨干教师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免除骨干教师后顾之忧,对生活困难者,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

第十二条:市、县(区)教育局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设立骨干教师专项基金,用于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奖励。

第四章骨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第十三条: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市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并积极推荐市级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培训。

第十四条:骨干教师在任期内要积极参加各项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者,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第十五条:骨干教师要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

骨干教师参加骨干教师专题培训的时间可抵减继续教育学时,骨干教师每年承担示范课、观摩课、指导课、研究课、支教讲学等教学时数也可抵减继续教育学时。

第十六条:骨干教师任职学校和所在县区,要为骨干教师的工作、学习、进修和参加学术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时间和经费上的支持。

对阻止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和学术活动的学校及领导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县、校级培训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

第十八条:加强骨干教师培训基地的建设。

骨干教师培训机构采取资格认定和项目管理制度,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选拔的办法,由培训机构提出申报并提交培训方案,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下达培训任务。

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教育行政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取消培训资格。

第五章骨干教师的管理
第十九条:骨干教师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市、县、校共同管理、年度考核的动态管理体制。

第二十条:市教育局负责市级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骨干教师所在县(区)教育局、学校负责。

第二十一条:建立考核制度。

对市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一、县(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成立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工作。

考核委员会由县(区)教育局、教科研等机构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县(区)教育局主管领导担任,教师教育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考核内容依据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规定的骨干教师所应履行职责,并结合各县(区)实际情况确定。

三、考核方式采取个人自评、学校考评、量化和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建立考绩档案。

市级骨干教师所在单位要建立骨干教师考绩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对其考核、奖惩情况,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三条:建立信息库。

市、县(区)教育局要建立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信息库,及时记录市级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业绩及综合考评情况。

第二十四条: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制度。

市、县(区)教育局要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骨干教师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行政管理、骨干教师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适时组织经验交流、讲座等活动。

第二十五条:市级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取消其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市级骨干教师证书:
一、调出本市教育系统者,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二、评选后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三、在评选市级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市级骨干教师条件者;
四、违法乱纪,违背师德,存在乱收杂费、收费办班、损害学生身心健康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者;
五、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者;
六、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第二十六条:市级骨干教师在本市、县区同层次学校间调动,有关单位应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通知调入区县,以便管理;市级骨干教师在不同层次学校间调动,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各县(区)教育局可根据此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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