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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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之一,它是指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需的劳动量。

随着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发展,劳动价值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经历了不同的演变。

首先,在亚当·斯密等早期经济学家的理论中,价格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而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则出现了劳动价值论,即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其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平均劳动量。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戴维·李嘉图都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尽管他们对这一理论的意义和应用都有不同的看法。

亚当·斯密认为,商品价值的决定因素是生产要素的成本,因此,价值由生产所需的劳动、资本和土地之和相决定。

戴维·李嘉图则认为,商品价值取决于生产要素中最低效率的因素——劳动,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然而,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它没有考虑到现代社会分工的复杂性和资本的增值。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商品的价值定价不仅取决于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还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生产资料的种类和数量、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创新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进一步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并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

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力本身也是商品,因此,工人支付的工资只能够补偿其劳动力本身的价值而不能补偿其创造的价值。

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雇佣工人的劳动力,可以实现剩余价值的生产,并通过剥削工人来获得利润。

随着后工业革命的到来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劳动价值论也逐渐被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所接受和应用。

例如,和利泽和哈贝马斯提出的批判理论中,劳动价值论被应用于对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分析和批判。

这些学者认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的劳动是商品化的,劳动力的人身依附性被剥夺,因此劳动者无法体现自身的尊严和价值,这是社会压迫和阶级矛盾的根源。

总之,劳动价值论的演变与社会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的发展密切相关。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分析商品交换价值的一种方法。

在劳动价值论的演变过程中,经历了约翰·洛克和亚当·斯密的初级阶段,到李嘉图和大卫·李嘉图的中期阶段,最后到马克思的成熟阶段。

本文将对这些阶段进行分析和探讨。

初级阶段劳动价值论最早的形式可以追溯到经济学家约翰·洛克和亚当·斯密。

在洛克和斯密的观点中,价值来源于市场交换,而不是劳动。

他们认为,价值来自于人们对商品的需求和供应,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价值是主观的,而不是客观的,因为它取决于个人对商品的需求和供应。

中期阶段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李嘉图和大卫·里卡多的思想挑战了洛克和斯密的观点。

他们认为,价值源于劳动,而不是市场交换。

李嘉图认为,商品的价值完全由生产它的劳动时间决定,这被称为实际成本理论。

李嘉图认为,劳动是一种客观、测量和可比较的资源,因此它应该被视为价值的基础。

李嘉图还认为,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劳动时间,可以解释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汇率。

马克思阶段马克思对李嘉图的理论进行了批判,并提出了自己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强调,价值和价格并不相同。

除了生产成本,价格还取决于生产力和市场供求关系。

马克思认为,由于资本家掌握生产资料,工人的工资仅仅只是不足以支持他们的生存,因此资本家从工人采取的剩余价值是基于来自工人的劳动付出的价值。

最后,马克思强调,当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不断地发展并且姓能得到完全理解时,产品的价值会越来越多地取决于公司的生产能力而不仅仅是由产品制造中的工人劳动时间。

总之,劳动价值论的历史演变表明,价值的来源和决定因素是经济理论中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仍然是广泛讨论和争议的主题。

尽管马克思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批判性的思考,但是至今,劳动价值论的各种版本仍在经济学界有影响力。

劳动价值论从提出到科学化的发展过程

劳动价值论从提出到科学化的发展过程

(一)、劳动价值论的萌芽古希腊时期,奥古斯丁提出了“公平价格”概念,而从我们现在的理解就是实际上的平均价格。

而马格努将公平价格看成是与生产商品时的劳动耗费相等的价格,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

他第一次提出了应该以劳动耗费作为商品交换之基础的理论。

同时马格努也是第一个提出用劳动耗费来解释物品的价格,他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开始萌芽。

(二)、亚里士多德的劳动价值理论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讲到公平,还对商品的价值形式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通过任何其他商品来表现,它们之间具有等一性,货币使商品成为同类或相等的。

亚里士多德的这种交换均等性,也就是最早强调商品内在的同质性,即价值是基础,这是价值规律的最初讨论。

亚里士多德的价值论,认为物品分为直接使用的物品和用于交换的物品,直接使用的物品具有使用价值,而交换的是剩余产品,具有交换价值。

并且认为物品交换背后一定有其等同性,为后来价值等同性做了早期铺垫。

这也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阿奎那的经济思想阿奎那关于公平价格的思想,认为商品与货币具有均等性,而均等的基础就是劳动量。

公平价格取决于劳动、效用及供求关系。

中世纪,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交换一般在商品生产者之间进行,人们对自己的商品和别人的商品各耗费多少劳动都比较清楚,交换比例也是根据耗费的劳动来决定的,这是所说的“公平价格”实质上是与价值相符合的价格。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价格常常脱离价值。

阿奎那提出用“公平价格”来确定商品的价值,但他对“公平价格”的理解又是非常混乱的,其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的混合体。

二、英国古典经济思想时期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及科学化西欧古代和中世纪还处于简单商品生产阶段,能够作为商品进行生产和交换的只是社会全部产品中的一小部分,价值规律还没有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据压倒一切的支配地位,人们对商品价值的认识受到极大的限制。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它是指劳动对商品价值形成的贡献。

劳动价值论的基础观点是,商品价值取决于所含有的劳动时间。

劳动价值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时间。

在当时的社会中,商品的价值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供需关系和使用价值等。

在18世纪的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对劳动价值作了进一步的研究。

他认为,人们追求财富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劳动是获取财富的唯一途径。

劳动对商品的价值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亚当·斯密还提出了分工和市场的概念,他认为劳动分工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而市场则可以实现更大的商品流通。

亚当·斯密并没有对劳动价值进行更深入的解释和研究。

直到接下来的几十年里,经济学家们对劳动价值进行了更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19世纪中期,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进一步发展了劳动价值论。

他们在《资本论》一书中详细地阐述了劳动价值论的观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劳动价值不仅取决于劳动时间,还受到劳动力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影响。

劳动力的价值取决于劳动者所需的生活资料,而剩余价值则是劳动者为资本家创造的价值。

在20世纪,随着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劳动价值论的地位逐渐被贡献理论所取代。

贡献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劳动只是其中之一。

这些因素包括土地、资本和知识等。

贡献理论认为,劳动对商品的价值形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他因素也同样重要。

当前,劳动价值论在经济学中的地位并不像过去那么重要。

现代经济学家更多关注的是市场供需、价格理论和经济增长等问题。

劳动价值论作为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仍然对我们理解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的核心之一。

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历程包括古代劳动价值观念、古希腊劳动价值观念、中世纪劳动价值观念、资本主义劳动价值观念和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念等阶段,每个阶段都对劳动价值观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和完善。

本文将对劳动价值论的演变进行分析。

一、古代劳动价值观念在古代社会,劳动价值观念并不是一个明显的概念,因为古代社会的生产方式主要是以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为主,产品大多是自给自足的,没有市场交换,也就没有明确的价值概念。

古代经济学家和哲学家在对劳动价值进行思考时,主要是从人的生活和社会组织的角度出发,而非从商品交换和价值规律的角度出发。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劳动是一种消耗力气的活动,是对自然界的改造,是为满足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活动。

但是他并没有把劳动和劳动产品的价值联系起来,也没有提出劳动价值论的观点。

古希腊时期,随着商品交换的兴起,经济活动开始向市场化方向发展,人们开始逐渐关注产品的价值问题。

古希腊哲学家尼西雅斯提出了“价值即劳动”的思想,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这一思想为后来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理论基础。

中世纪时期,基督教教义在欧洲占据统治地位,劳动价值观念受到了基督教教义的影响。

中世纪哲学家圣奥古斯丁将劳动视为神圣的活动,认为劳动是对上帝的奉献,劳动产品的价值不仅仅由劳动时间决定,还包含了神圣的意义,这种观点在中世纪欧洲占据主导地位。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商品生产和交换的规模不断扩大,劳动价值观念逐渐成为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的。

而马克思则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价值问题,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存在着剥削劳动者的现象,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价值决定的。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

劳动价值论的演变分析劳动价值论是由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提出的。

该理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需的劳动时间。

劳动价值论并不关注需求和供给等其他因素,而是将商品的价值与劳动投入相对应。

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价值论也逐渐经历了演变和发展。

首先,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生产这个商品所需的劳动量。

在他看来,所有商品的价值都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衡量。

如果一个商品的生产需要更多的劳动时间,那么这个商品就应该比其他商品更贵。

然而,李嘉图并没有深入探讨如何衡量劳动时间,以及不同类型的劳动之间的差异性。

接着,卡尔·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

他认为,商品的价值不仅与生产这个商品所需的劳动时间有关,还与生产这个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关。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制造某种商品所需的平均劳动时间。

马克思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衡量一个商品价值的最佳方法。

此外,马克思还引入了剩余价值的概念。

他认为,购买一个商品的价格可以分为由工人创造的等同于他们工资的“必要劳动”部分,和他们工资以上的“剩余劳动”部分。

而这个“剩余劳动”的价值就是资本家获得的利润。

这种观点反映了马克思的阶级分析,认为商品的价值不仅反映了商品生产所需的劳动时间,还反映了生产力量和社会关系。

然而,在走向实践应用的过程中,劳动价值论受到了大量的批判和质疑。

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奥地利学派的边际效用学说,其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市场需求和供给决定的。

直到20世纪,随着数量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供求理论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成为了主流。

在总体上,劳动价值论可以看作是经济学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阶段之一。

它为其他经济理论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同时也反映了对社会劳动的关注和社会生产关系的认识。

虽然在实践中的应用有局限性,但对于探讨货币和金融、分配问题等经济问题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

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

第十二节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两大理论阵营。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是一切价值(无论是劳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第三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人类天生赋予的、意识决定的,意志与理念决定价值的存在与否。

目前,理论界人士普遍认同的是第二种观点,其实这种观点是一种典型的非劳动价值论,或者说是一种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基本概念的分化与整合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商品与货币,这样就出现了价格和价值问题,这些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就形成了模糊的、朦胧的价值观念。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粗略地区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概念,认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货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用途;另一种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换的用途。

他还明确提出“一切物品都必须有一个价格;这样才会始终有交换,因而才会有社会。

事实上,货币就像尺度一样,使物品可以通约,从而使它们相等。

因为没有交换就没有社会,没有相等就不能有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相等”。

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但是他未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究竟是什么。

奥古斯丁提出了“公平价格”概念,实际上指的是平均价格。

马格努将公平价格看成是与生产商品时的劳动耗费相等的价格,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

他第一次提出了应该以劳动耗费作为商品交换之基础的理论。

威廉配第把价格区分为“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

前者实际上就是商品的价值,后者则是指商品价值的市场表现——价格。

他认为,市场价格的涨落是有中心的,这中心就是自然价格,即价值。

他认识到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均取决于劳动,劳动量就是货币和其他商品得以比较和交换的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一,对于理解商品价值形成和分配的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是指在马克思的基础上,后续学者对劳动价值论进行深入研究和发展的过程。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继承者的发展等方面探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继承与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提出是在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背景下。

19世纪中叶,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逐渐取代了封建主义的生产方式,商品经济迅速发展。

马克思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和内在规律,提出了劳动价值论,揭示了商品价值形成的实质和规律。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建立在劳动二重性基础上的。

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方面。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而价值则是通过劳动创造出来的。

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劳动价值的决定因素,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平均能够完成一定数量商品的劳动时间。

马克思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根本因素。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后来的学者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和思考。

继承者们在马克思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发展,为劳动价值论增添了新的内涵。

卢森堡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

卢森堡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必然导致市场需求不足,从而引发经济危机。

在卢森堡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消费需求由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剥削与压迫关系决定,而不是由劳动价值决定。

因此,卢森堡通过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进一步的发展。

斯拉法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了形式化的建模。

斯拉法通过数学模型的建立,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更加系统和精确的分析。

他认为,商品的价值是通过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来决定的,而利润则是由剩余价值决定的。

斯拉法的建模为后来的经济学家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使劳动价值论得到了更加深入的研究。

李嘉图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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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历程与最终归宿到底是什么创造了价值?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劳动价值论与非劳动价值论两大理论阵营。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动是一切价值(无论是劳动价值还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第二种观点认为,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第三种观点认为,价值是人类天生赋予的、意识决定的,意志与理念决定价值的存在与否。

目前,理论界人士普遍认同的是第二种观点,其实这种观点是一种典型的非劳动价值论,或者说是一种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发展过程,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基本概念的分化与整合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商品与货币,这样就出现了价格和价值问题,这些客观存在反映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就形成了模糊的、朦胧的价值观念。

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粗略地区分了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概念,认为每种货物都有两种用途:一种是货物本身所固有的,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用途;另一种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换的用途。

他还明确提出“一切物品都必须有一个价格;这样才会始终有交换,因而才会有社会。

事实上,货币就像尺度一样,使物品可以通约,从而使它们相等。

因为没有交换就没有社会,没有相等就不能有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相等”。

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但是他未能发现这种等同关系究竟是什么。

奥古斯丁提出了“公平价格”概念,实际上指的是平均价格。

马格努将公平价格看成是与生产商品时的劳动耗费相等的价格,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

他第一次提出了应该以劳动耗费作为商品交换之基础的理论。

威廉配第把价格区分为“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

前者实际上就是商品的价值,后者则是指商品价值的市场表现——价格。

他认为,市场价格的涨落是有中心的,这中心就是自然价格,即价值。

他认识到商品和货币的价值均取决于劳动,劳动量就是货币和其他商品得以比较和交换的基础。

这样,他一次粗略地、模糊地区分了商品的价值与价格,但是把价值与交换价值混为一谈。

斯密把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但没有把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的概念区分开来。

李嘉图发展了斯密的理论,他指出:“具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是从两个源泉得来的,一个是它们的稀少性,另一个是获取时所必须的劳动量”。

决定商品价值的并不是每个生产者在生产时实际耗费的劳动量,而是必要劳动量,但他认为是生产者在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马克思在概念上严格区分了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还区分了交换价值与劳动价值。

他认为,劳动价值是劳动者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所付出的一般人类劳动量,使用价值则是客观事物对于人的需要所产生的肯定与否定关系,交换价值是指一种商品同另一商品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关系。

他还区分了劳动价值与劳动力价值,他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

不过,他并没有区分价值与劳动价值,他认为价值完全等同于劳动价值,与使用价值无关,不含有任何使用价值的成分,这就通过对概念的定义,很自然而然地得出结论:劳动是价值(即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

由于他同样认为,自然界能够创造使用价值,劳动只是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不是使用价值的唯一源泉,因而他所建立的劳动价值论并不是一种彻底的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把劳动价值建立在时间尺度基础之上,认为商品的交换比例是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然而,对于不同国家、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同一国家同一历史时期的不同职业,单位劳动时间(或必要劳动时间)的真实价值内涵必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并且这种差异是不断变化着的。

只有当单位劳动时间的价值内涵相同时,商品的交换比例才会由劳动时间的相对比例来决定的。

统一价值论一方面促进了价值概念的进一步分化,把使用价值分解为效用价值与耗散价值两个分量,在此基础上严格地区分了事物的使用价值与使用特性,并指出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也是由劳动创造出来的,为建立彻底的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基础。

统一价值论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价值概念在更高意义上的统一:从物理学角度定义价值,认为价值是一种“广义有序化能量”,从而实现了价值理论与自然科学的衔接,进而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科学走向自然科学;它还认为使用价值与劳动价值是价值的两种基本形态,其中使用价值反映了客观事物对于人的作用程度,而劳动价值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它反映了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反作用程度。

二、理论出发点的变更使用价值是劳动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任何价值理论都必须首先回答“究竟是什么领域在生产社会财富(即使用价值)?”不同的价值理论因其理论出发点不同而有不同的回答。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社会分工的程度很低,商品交换在社会生产中的比重很小。

社会生产的主要矛盾在于直接的物品生产,而不在于物品的交换。

人们只意识到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几乎没有意识到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增值。

到了封建社会末期,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商品货币日益发展,城乡资本主义逐渐成长,整个社会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不断向商业资本倾斜,从而产生“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

重商主义者认为:只有可以实现为货币的东西才是财富;生产只是创造财富的先决条件,必须尽力鼓励和发展这个先决条件;流通领域(即商品变为货币的领域)是财富的直接源泉;金银即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除了开采金银矿藏之外,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货币财富的真正源泉,从而把财富和利润全部归结为流通过程的产物。

资本主义的发展改变了生产和流通的关系:流通过程变为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

这时必须对重商主义重新考察,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也跟着从流通领域逐渐转移到生产领域。

另一方面,由于推行重商主义政策,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使农业日益衰落,工商业的发展也受到阻碍。

这时,人们开始怀疑“重商主义”的政策和学说,于是就形成了“重实业主义”。

“重实业主义”者从交换的等价性原则“推导”出流通领域不生产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么一个结论。

他们认为在充分自由的竞争条件下,商品交换是按照等价原则进行的,既然交换是等价的,那么流通领域就不可能是财富的源泉。

“重农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原始表现。

重农学派认为:商业丝毫不能创造财富;金银本身不是财富,除非用来交换到生活资料;商人是货币财富的代表,他既剥削卖者,又剥削买者,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

重农学派的代表魁奈以生产费用论为依据,力图证明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只有农业部门才是生产性部门,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工业劳动不是生产性劳动,工业不是财富的源泉。

“重产业主义”是“重实业主义”的发展形式。

“重产业主义”者认为只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即农业和工业)可以生产出社会财富,其他部门均是生产财富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他们尤其否认流通领域生产财富,否认管理部门、信息服务部门等生产财富,把财富的概念局限于物质财富的范围。

他们始终认为物品的使用价值只与其品质特性有关,而与使用者的素质或状态无关,与使用者所处的环境条件无关。

也就是说,只有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才能改变其使用价值,而流通、管理、信息服务等领域不能改变物品的品质特性,只能改变物品的时间、空间、环境特性以及主体特性,因而不能创造价值和使用价值。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即服务业和信息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甚至超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总和,而且还在不断发展,“重实业主义”的观点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怀疑。

事实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因改变了商品的时间、空间、环境、风险概率、主体状态等特性,从而改变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因此流通领域的工人、职员及管理人员也能生产各种使用价值。

统一价值论认为,流通领域是人类创造使用价值的重要领域,而且这一领域的产值比例将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提高,其结果将是:传统意义的生产领域将会全部消失,其社会产值和从业人员将会全部转入(广义的)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

总之,理论出发点的变更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生产领域向流通领域转移;二是从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转移;三是从生产领域向广义流通领域和信息领域扩展。

三、商品价值决定因素的变化早期社会的人们总是认为,物品的价值只取决于人的主观感受与主观评价,这就是“主观价值论”。

后来,人们逐渐认识到主观感受和主观评价都是产生于客观效应,因而有人提出“商品的价格由该商品的实际效应”来决定的观点,这就是“效用价值论”。

马格努第一个提出用劳动耗费来解释物品的价格,他认为只有劳动耗费相等的物品才可以相互交换,这标志着“劳动价值论”开始萌芽。

阿奎那提出用“公平价格”来确定商品的价值,但他对“公平价格”的理解又是非常混乱的,其价值理论是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主观价值论和供求价值论的混合体。

配第开始用劳动时间来测量商品的价值量,并把工人的口粮作为衡量价值的标准尺度。

富兰克林认为银的价值可以和其他一切东西的价值一样用劳动来衡量。

他指出:“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

斯密说:“只有劳动才是价值的普遍尺度和正确尺度,换言之,只有用劳动作标准,才能在一切时代和一切地方比较各种商品的价值”。

但是,决定商品价值的究竟是什么劳动呢?他提出了三种相互矛盾的观点:①价值由耗费的劳动来决定;②价值由购买的劳动来决定;③价值由劳动收入来决定。

萨伊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都是价值的源泉,支付的工资、利息和地租构成产品的生产费用,决定着产品的价值。

李嘉图坚持了劳动价值论,他认为:“效用对于交换价值来说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却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

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理论出发点:商品的交换价值由劳动量来决定,而劳动量又由劳动时间来决定;只有直接劳动才创造新价值,而间接劳动只是把原有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决定商品价值的是必要劳动,是指最劣等条件下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然而,李嘉图体系存在两大难题:①资本和劳动的交换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②等量资本提供等量利润如何同价值规律相符合。

马克思维护和发展了劳动价值论,并致力于解决导致李嘉图体系解体的两个难题:把劳动和劳动力区别开来,劳动力是潜藏在人的身体内的劳动能力,而劳动则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它体现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可以创造出超过劳动力商品本身的价值,即创造出剩余价值,而劳动力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来决定。

此外,马克思还修正了李嘉图对“必要劳动量”的规定。

统一价值论认为,劳动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使用价值,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者在消费过程中将生活资料使用价值转化为劳动潜能,并在劳动过程中再将劳动潜能转化为劳动量,再在生产过程中将劳动量转化为劳动价值。

从整体上来说,关于商品价值决定因素的认识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①从主观效应向客观效用转化;②从客观效用(或使用价值)向生产费用转化;③从生产费用向劳动耗费量转化;④从劳动耗费量向劳动价值量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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