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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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管理规定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目的

细化质量检验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加强检验管理,贯彻质量至上的方针,规范检验活动,强化检验的鉴别,把关、报告职能,保证检验机构独立行使产品检验的职权,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质量检验、检验机构设置、检验人员,配备及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品质部是进行产品检验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产品检验职权:不受其它部门和人员的干扰,公正、科学地开展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和试验。

3.2 技术品质部负责领导全公司的所有质量,计量、检验人员:对他们进行管理。

3.3 无论检验人员在何处工作,均受技术品质部的直接领导,技术品质部策划所有检验过程,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公司建立检验体系,设立检验站点,委派检验人员。

3.4 在产品质量方面,应以检验人员的判断结论为依据,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不影响检验人员的结论和权威性。对检验结论持有异议并经技术品质部仲裁方能改变检验结论。

4 原则规定

4.1 检验机构

4.1.1 技术品质部负责组织开展全公司的产品检验工作,进行相关产品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

4.1.2 技术品质部设检验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对检验人员开展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4.2 检验机构的职权

4.2.1 公司保证检验机构不受其它部门的制约,独立、公正地开展产品检验,在遇到重大质量问题时,可以行使否决权。质检员应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检验规则,独立行使工艺监控和质量决定权,对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及违规的处置决定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4.2.2 检验机构负责人有权直接越级向总经理报告产品质量问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

4.2.3 检验机构有权制止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有权制止未经检验或试验及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出厂。

4.2.4 检验人员有权制止违反图纸,工艺,标准的操作,对制止不听的有权提出处罚建议。

4.2.5 在检验条件不具备或存在导致不正确的检验结果的条件下,检验员有权提出推迟检验的请求,生产部门不得强行要求进行检验。

4.2.6 为确保检验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最终的产品检验和试验应当由独立于生产的专职人员担任,检验人员应经过培训执证上岗。

4.3 检验工作的实施

检验工作的实施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4.3.1 检验的准备:

4.3.1.1 技术准备。包括资料、人员和业务的准备,主要涉及检验计划、检验规程、图纸、工艺、标准、样品等。

4.3.1.2 物资准备。包括软件和硬件准备,主要涉及质量凭证、检验记录、检验印章、检验标识、报表、检验手段、检验设施等。

4.3.2 检验的工作程序:

检验工作的实施主要有几个环节:明确被检产品质量标准→测量比较→判定→标识→签证、处理→记录→报告

4.4 检验工作制度

4.4.1 “四不准”的规定: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销售;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不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4.4.2 “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要求生产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首先要自己检验,然后互相检验,最后确认合格再交质检员检验。

4.4.3 “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要求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标准的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工作。

4.4.4 “三不放过”:指质量问题原因不清不放过;解决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4.4.5 “三及时”:检验员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及时。

4.4.6 “三员”:检验员既是产品的检验员,又是质量第一的宣传员,生产技术的辅导员。

4.4.7 “三满意”:检验员的工作应做到为生产服务的态度让工人满意,检验过的产品让下工序满意,出厂的产品质量让用户满意。

4.5 检验人员工作原则

检验人员要正确把握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严格把关与积极预防相结合,采取“卡、防、帮、讲”的工作方法。

卡:即把关严格坚持标准不放松。

防:预防出现废品,防患与未然。

帮:对操作者进行技术指导,共同解决质量问题。

讲:宣传质量方针政策,提高生产人员质量意识

4.6 不合格品的控制

4.6.1 不合格采购品

①经检验或在生产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品,检验者或操作者应对其标识、隔离放置和记录。

②不合格采购品由技术品质部组织相关人员,依据规定要求对其不合格性质进行评审,评审后做出处置意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评审意见一般为退货或换货。

③采购人员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采购品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填写不合格评审处置单。

4.6.2 不合格半成品

①日常单件不合格品由车间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规定进行标识、记录和隔离,每日由质检员进行确认,在工序流程卡中记录。对日常单件不合格品每季度或根据实际情况集中进行评审,评审和处置意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相关人员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②批量(200件以上)不合格品由技术品质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不合格性质评审,评审和处置意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相关人员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4.6.3 不合格最终产品

①日常单件不合格品由车间按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规定进行标识、记录和隔离,每日由质检员进行确认,在工序流程卡中记录。对日常单件不合格品每季度或根据实际情况集中进行评审,评审和处置意见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相关人员按评审意见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

②对批量(交验批)不合格成品,技术品质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分析;评审结果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相关部门依据评审意见对不合格成品进行处置,处置情况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

4.7 检验人员行为规范“七不准”

4.7.1 严格遵守首件必检、中间巡检。完工全检的检验规定,没有对实物进行验证,不准出据和补开合格证。

4.7.2 工作时间不准从事打牌、下棋等娱乐活动和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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