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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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导读:在发生医疗事故需要进行行政调解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根据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程序首先进行申请。

要如何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呢?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与患者关系: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患者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医院治疗,经鉴定,定为______医疗事故,责任程度。

对医疗赔偿问题,经双方协商,愿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特向_________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赔偿行政调解申请。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备注:此申请书由医患双方各填一份。

行政调解是对医疗事故赔偿的调解,应当在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后,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

如果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是否为医疗事故还有争议,不能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对此进行调解。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程序【医疗事故行政调解步骤】在申请医疗事故行政调解被受理之后,接下来就是调解的过程了。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如下:1、保存相关病例资料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在实践中,医疗事故每年都有发生,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双方最好要求先做个医疗鉴定,保存好相关的就诊记录、医疗证局等。

如果要对医疗事故进行行政调解的,那么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1、保存相关病例资料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一份详尽的自述材料,对患者就诊情况和其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予以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

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

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可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如果初评结果确定医方无过错,将不再请您申请进行细化分析。

细化分析将由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科主任医师级临床医学专家多角度综合性地对医疗争议焦点进行翔实分析,然后聘请与案例相关科室的专家组织听(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您的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为:1、申请。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

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流程1、医患双方发生纠纷时,先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

2、需医务部解决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

同时要求当事医务人员或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医患纠纷问题一直是当下的热点议题,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越来越发达,多起医患纠纷事件通过网络被曝光,引起大众的深思。

因此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是我们目前应致力解决的问题,减少民众对看病的恐慌。

下面,小编会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如何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处理医患纠纷的准备工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

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医疗纠纷处理步骤

医疗纠纷处理步骤

医疗纠纷处理步骤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

这种纠纷往往涉及到患者的健康与生命,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都具有重大影响和后果。

因此,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对于保护患者权益和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介绍医疗纠纷的处理步骤。

第一步:调解协商在发现医疗纠纷后,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协商。

患者可以向医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计生委都有专门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由专业的调解人员进行协商和调解。

调解协商的目的是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减少纠纷的发展和危害。

第二步:仲裁或行政处理如果调解协商未能解决纠纷,患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仲裁,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仲裁和行政处理都是通过上级机关对医疗纠纷进行审理和决定。

仲裁通常是指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查和裁决。

行政处理则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或其他行政措施。

仲裁和行政处理都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以便机关进行审理和裁决。

第三步:诉讼如果仲裁或行政处理的结果不能令患者满意,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患者可以请律师代理,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和相关证据。

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患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疗纠纷的存在以及医务人员的过错。

第四步: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医务人员承担责任或给予赔偿,医务人员必须按照判决执行,进行赔偿或其他必要的处罚。

如果医务人员拒绝执行判决,患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判决得到执行。

总之,处理医疗纠纷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任务。

在处理过程中,各方都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充分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不仅可以保护患者权益和医疗秩序,还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医疗纠纷的处理⽅法是有⼀个程序的,这样可以在医疗纠纷发⽣的时候更加的专业,稳定,⾼效的处理,那么在医疗纠纷发⽣的时候,处理医疗纠纷的三个步骤是怎样的呢。

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发⽣医疗纠纷,⾸先可以医患双⽅进⾏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均可向主管卫⽣⾏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作⼈员展开调查,并形成⽂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级鉴定。

卫⽣⾏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协商、请求卫⽣⾏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调解⽅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员有尊重患⽅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盾。

2、调解:医患双⽅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签字盖章。

3、第三⽅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政部门第三⽅来进⾏⾏政调解。

第三⽅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法律诉讼程序进⾏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般在三⼗个⼯作⽇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法律诉讼。

医院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

医院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

医院医疗事故(或纠纷)处理程序病人在本院就医过程中与医务人员(或相关科室)发生医疗纠纷,无论何种原因,当事人(或相关科室)均按照下列程序运作:一、分工原则:医疗质量引起的纠纷由医务部主管;护理质量引起的纠纷由护理部主管;医德医风引起的纠纷由党群工作部主管;收费引起的纠纷由综合办公室主管。

二、处理原则:1. 医疗事故(或纠纷)争议发生后,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站或点、医院在各厂矿卫生所)要首先进行认真的调查了解,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恰当。

医疗机构应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2. 若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当事的医疗机构与病员及其家属可采取以下3种基本途径解决争议:①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②医患双方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请求卫生行政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③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发生医疗纠纷: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争议时,每位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和责任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诚恳地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对科室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当在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医务部作出书面报告。

2. 对于科室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部汇报,不许待病人或其家属到医院反映后再汇报或隐瞒不报,医务部自接到汇报后,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再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取得谅解和支持,做好工作。

3. 对于医院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争议,告知病员方面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四、发生医疗事故:1. 病人就医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每位医务人员均有义务向本科室主任汇报有关情况,科主任应当立即向医院医务部(护士长向院护理部)汇报,医务部(或护理部)自接到报告后应向有关院领导汇报,并立即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人员到相关科室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认真征求、听取病员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相关科室主任及医务人员进行分析讨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向病员方面说明事件经过,进行劝说、安慰,取得谅解和支持,争取医患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快捷、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并建立自行解决争议的协议书。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首先要向发生医疗纠纷的医院提出医疗异议(投诉),医院会在法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果对答复不满意,你可以通过三个途径1、申请医调委(或卫生行政机关)调解,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法律诉讼解决。

由于医患关系的紧张,各地发生了不少医疗纠纷事件,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此时就应该追究责任、赔偿患者的损失。

那么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步骤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

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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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的程序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选择哪种处理程序,可以选择向卫生行政机关提出调解。

那么具体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1、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基本情况。

(2)有关事实。

申请人要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详细、具体地写明事件经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诊疗过程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理有据。

(3)具体请求。

申请人对诊疗过程的质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过错方进行处理请求等。

(4)理由。

申请人要阐明具体请求的法律依据和医学原理。

2、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时效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

3、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卫生行政部处理:(1)患者死亡;(2)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4、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情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

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鉴定,同时通知申请人按规定向市医学会鉴定办公室交纳鉴定费。

5、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经审核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

6、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7、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如已受理的应当终止受理。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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