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中“政府失灵”
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政府干预

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政府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自由竞争与宏观调控,是紧密相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市场机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严格的假说条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预的完美无缺同样也仅仅与“理想的政府”相。
也就是说,市场调节与政府干预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内在的缺陷和失灵、失败的客观可能,关键是寻求经济及社会发展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的最佳结合点,使得政府干预在匡正和纠补市场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政府失灵,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市场失灵使政府的积极干预成为必要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
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
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
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
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
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
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当代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

当代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理论基础1.市场失灵传统自由经济学认为,一个社会中的供给与需求可以构成完全竞争市场。
在完全竞争的经济状态下,生产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从而达到所谓帕累托效率的状态,即没有任何人的效用受损,资源分配获得最佳效率,价格像一双看不见的手,主导市场的经济活动。
然而在现实世界中,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市场无法达到完全竞争、供需匹配的理想状态,导致“市场失灵”。
导致“市场失灵”的因素主要包括:信息不对称、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国民经济无法保持综合平稳和稳定协调的发展,加剧经济周期的危力。
•垄断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功能。
•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外部性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纠正。
•市场机制无力实现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收入分配不平等和贫富两极分化,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
•市场不能完美地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
•公共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使用(公地悲剧)。
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提供了依据。
看不见的手失灵需要由看得见的手来矫正,即政府来调节市场机制,弥补市场缺陷,纠正市场失灵。
美国政府“罗斯福新政”。
然而,政府干预并非万能,政府的全面干预,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2.政府失灵政府失灵有时也成为非市场失灵,它是由政府干预而引发的一系列非效率性资源分配的状态。
政府失灵时,国家行为无改善经济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给不恰当的经济主体,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
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失灵往往与市场失灵相互发生作用。
它是政府克服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超过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效率损失。
一般来说,导致“政府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不完全(政策决策信息失真,统计数据造假等)•官僚机构(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规则死板,难以给政府官员提供有效的激励等)•政府决策失误(正确决策在实践中有相当难度,政策工具的选择和搭配,干预力度等)•对政府行为缺乏监督(寻租、腐败等)。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政府和市场作为两大主体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政府在制定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和保障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机制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听到关于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说法,即政府行为和市场机制均未达到预期效果,导致了各种问题和矛盾的出现。
政府失灵可能表现为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腐败现象严重等,而市场失灵则可能表现为资源配置不合理、垄断现象严重、消费者权益无法保障等。
这种“双重失灵”现象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如资源浪费、社会不公平、环境恶化等。
有必要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问题阐述政府和市场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的有效运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实践中,我们也经常会面对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现象。
政府失灵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不足、监管不到位、决策失误等问题,而市场失灵则主要体现在私利至上、信息不对称、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方面。
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不仅给社会带来了经济风险和社会不稳定,还可能导致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社会不公等问题。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亟需探讨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如何应对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
在探索治理之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并明确二者带来的危害。
只有深入剖析问题,才能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我们还需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积极探索可行的应对措施,为有效治理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写完了,你可以继续下一步内容的输出。
】2. 正文2.1 政府失灵的原因分析1. 行政体制不完善:政府机构分散,职责不清晰,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政府内部协调不力,决策效率低下。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政府和市场作为社会经济管理的两大主体,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现实的社会经济运行中,政府和市场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出现“双重失灵”的现象,即政府和市场均未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整个社会经济无法有效运行。
本文将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讨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原因及治理之道。
一、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原因1. 政府失灵政府在社会经济管理中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能出现失灵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在制定宏观政策时可能出现失误,导致宏观经济失灵。
在制定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时,政府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判断失误,导致政策效果不佳,甚至适得其反,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的运行。
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可能存在效率低下或者滥用职权的问题,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和失去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在教育、医疗、交通等领域,政府可能存在贪腐现象,导致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市场资源无法得到有效调配。
2. 市场失灵市场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市场失灵。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参与者可能无法准确获取市场信息,导致资源配置失灵,市场无法发挥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
外部性问题也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市场行为可能会对第三方产生外部性影响,从而导致市场资源配置不够有效。
比如环境污染、公共安全等问题都可能导致市场失灵。
二、治理“双重失灵”的思路在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情况下,如何有效治理成为关键。
下面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治理思路。
1. 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应该完善机制,提高宏观政策的科学性和灵活性,避免因宏观政策失误而导致经济失灵。
政府还应加强对公共服务领域的监管,加强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贪腐和滥用职权。
2. 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和规范性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对于市场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场信息的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失灵:表现、原因与对策

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政府失灵:表现、原因与对策市场失灵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的干预和宏观调控进行解决,这就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原因。
但是,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调节过程中也会出现“失灵”现象。
政府失灵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
分析政府失灵问题是为了了解现象、发现原因、并提出一些防范的措施及建议。
标签:政府失灵;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政府在全面弥补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市场失灵的问题,但是政府也并不是全能的,产生了政府失灵的问题。
政府失灵是当前调节市场经济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对我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公平稳定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要研究政府干预失灵问题产生的原因,解决和改善政府失灵问题。
让政府和市场这两个手,更好的结合起来。
1 政府失灵的含义及表现政府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但在干预中具有局限性,产生了政府失灵。
政府调节市场失灵所产生的效率损失,超过了市场失灵本身产生的效率损失,即为政府失灵。
政府失灵的表现,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未达到预期;政府干预即使到达了预期目标,但成本值过高、完成效率过低;政府干预引起负效应。
2 政府失灵问题的产生原因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经济中,产生政府失灵有许多原因,其中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2.1 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不当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是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的基本方法,通过用政策法规还有行政手段,对市场缺陷和调控失灵进行有效的弥补和纠正。
对于市场经济条件,有两种决策类型:非市场决策和市场决策。
非市场决策就是公共决策。
政府若没有制定好合理的或者可执行的公共政策,则会导致公共政策失灵。
这即不能补充市场机制,还会对市场失灵起到加剧的作用,造成资源浪费的增加。
2.1.1 现有的公共决策体制及方式的缺陷以多数原则为基础的民主制,通常被大多数现代国家采用。
但是,通过投票选出的代表,则拥有“经济人”特性,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非选民或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选民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探索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的治理之道政府和市场作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两大主体,其间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在理想情况下,政府和市场应该相互协作,共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现实中,我们往往会面对“双重失灵”的情况,即政府和市场都出现了失灵现象,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成为了当下亟待探讨的议题。
政府和市场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各有不同。
政府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管理者,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有效运行。
市场则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通过供需关系的调整来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分配。
在理想情况下,政府和市场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市场依靠政府的监管来维护公平和秩序,政府则依托市场的自我调节机制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是,政府和市场均出现了失灵的情况,形成了“双重失灵”的局面。
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经济,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失序;市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忽视了公共利益,使得资源的分配不够公平和有效。
双重失灵的情况下,经济运行会出现诸多问题,如失业率上升、社会不公平加剧、资源过度浪费等。
那么,如何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解决“双重失灵”的问题呢?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治理:第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
宏观调控是指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手段,对经济总量进行调节和控制,以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稳定。
在面对“双重失灵”的情况下,政府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坚持市场定价和政府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也要对市场经济进行必要的监管和调控,避免市场的过度波动和失序。
在财政政策方面,应加大政府对重点领域和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在货币政策方面,应保持货币政策灵活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的适当增长,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也要避免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的风险。
第二,优化市场经济的机制和规则。
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关系处理

一.所谓"政府失灵"是指政府干预经济不当,未能有效克服市场失灵,却阻碍和限制了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从而导致经济关系扭曲,市场缺陷和混乱加重,以致社会资源最优配置难以实现。
具体地说,"政府失灵"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其一,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达不到预期目标;其二,政府干预虽达到了预期目标但成本高昂;其三,干预活动达到预期目标且效率较高但引发了负效应。
分析"政府失灵"的成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政府对经济的认识难以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即使一定时期抓住了规律,然而规律本身是发展变化的,因而不可能穷尽。
进而,政府的决策不可能完全正确;2.政府角色错位。
即政府未能恪守其"增进市场论"的基本角色,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过大,超出了矫正市场失灵、维护市场机制顺畅运行的合理界限二、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的原因资本主义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虽然有它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它的消极作用,其原因是一定阶段资本主义盲目地追求自发的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私有制又制约了资本主义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干预结果,造成了“市场失灵”。
所谓“市场失灵”是指利用市场法则的结果造成对市场发展的阻碍。
资本主义条件下造成市场失灵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过程中存在的:⑴自发性。
即各个分散的企业只从自身的局部利益出发,按照市场信号调整微观经济的资源配置,往往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处在无政府状态。
它需要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反复,才有可能达到社会总供求的平衡。
⑵滞后性。
各个市场主体在接受市场价格信号时,所获得的高于或低于商品生产价值时,已是在交换之后的事了,此时再行调整,一方面已发生了供应不足或供过于求的状况,另一方面这时的调整也不能及时满足供求平衡的需要。
市场机制的作用自身不具备预见经济变化的功能。
⑶不稳定性。
当市场机制的作用使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达到平衡时,不会因此而被稳定下来。
各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还会将资源从效益低下的部门向效益相对较高的部门转移,同时造成这一部门供求平衡的损害。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经济学基础解析】简述政府失灵的原因和解决方法政府失灵的原因主要包括:1.有限作用政府是由人组成的,而人的智慧是有限的,即便政府公务员比较优秀,社会责任感比较强,看问题比较全面,也存在时间、精力、能力、阅历、经验等方面的局限,所以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
政府对市场的调节受到很多因素的限制:(1)有限控制。
政府在对私人市场的限制主要是通过某些公共政策,对私人市场可能的反应和对策往往无能为力。
例如一些国家为了使收入均等化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却把一些人力资本和资产感到了税率低的国家。
又如,政府采取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政策,却对医疗费用的急速上涨束手无策。
(2)有限信息。
如前所述,政府本身是一种不完善的制度,现实生活是相当复杂和难以预计的,政府同市场一样,很难掌握充分的信息。
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结果没有切实的利益关系,对于微观经济信息而言,政府的信息敏感度、信息传递速度、信息处理能力、对信息的关切度、信息的总量,往往不如企业。
因此,现实生活中,政府根据外部变化不断修改自己的决策。
(3)有限决策。
即使政府拥有充分的信息,通过政治过程还存在着限制,因为公共政策的受众是多数人,而决策者是少数,不管决策者产生的方式如何,都不可避免的会倾向于自己所代表的阶层的利益或偏好,影响公共决策的代表性。
(4)时滞限制。
公共政策从议题到决策再到颁布需要时间配合,社会关注度社会热点进入议题需要时间,针对政策议题的解决方案同样需要时间,在公共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以前的政策惯性或执行者的素质等问题,可能产生执行时滞。
有可能针对某个问题的政策真正起作用时,该问题已经发生质变了。
2.公共决策(1)公共决策的复杂性。
一般通过投票进行的公共决策,其取舍都由选民或选民代表投票决定的。
首先,这种决策方式是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才能实施,其方式是公平的,但不一定有效率。
其次,政府工作人员存在经纪人行为,按照公共选择的理论,政治市场的代理人一一政治家也是追求个人私利的普通人,加上公共决策的委托代理所造成的政治家权力的实际扩大,可能使公共政策更多的体现的是在公共决策中具有优势一方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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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中的“政府失灵”摘要: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越来越大,频率也越来越高,不仅使很多人对宏观调控产生了误解,也对我国的市场经济造成很大的影响。
通过分析近两年钢铁业产能过剩的现状和部分原因探讨,论证了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如果不顾市场规律熨平市场波动,只会引起市场更激烈的反弹。
政府只有在宏观调控中明确自己的作用和职能,才能更好地起到调节经济的作用。
关键词:产能过剩;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082-02在当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调控之手在市场经济领域不断加大,作用也日渐明显。
那么,是不是政府宏观调控的这只“看得见的手”就能随意操控市场了呢?是不是政府所有的调控行为都是有利于当前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当前的情况是政府的调控手段使用频繁,夸大政府的调控作用,进而导致了“政府失灵”的出现。
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以至很多专家学者都混淆了“宏观调控”与“行政调控”的区别。
下面笔者就以当今我国钢铁业的现状为例,来探讨政府的宏观调控在其中起到的作用。
一、我国钢铁业现状关于我国钢铁业产能过剩的讨论,最早可以追溯到2002年。
当时中国刚刚加入wto。
本着提高钢企国际竞争力,保护钢铁产品结构顺利调整的目的,政府在2002年后出台了多个支持钢铁产业扩张的优惠政策。
政策的刺激让钢铁企业如井喷一般上马钢铁项目。
中钢协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8年,上市钢企所募集资金的90%都用于新建板材生产线。
2007年,世界宏观经济形势开始变坏,钢材的销量受阻,钢铁业的产能过剩现象已经开始显现。
2008年金融危机在全球蔓延,全世界实体经济都受到极大冲击,我国的钢铁行业也难以幸免。
钢材价格大幅下跌。
从2008年到2012年,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国内钢材价格不断下降。
从2012年年初开始,钢材行情就一直处在下降的趋势。
到了2012年7月上旬,我国部分型号的钢材已经每吨下跌了近千元。
到2012年8月下旬,铁矿石的价格也开始了下跌,同时国内钢坯价格跌至3000元/吨。
由此可见在短期内,原材料成本很难为钢材价格提供上行动能。
2.钢铁产能明显过剩。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统计月报的报道,2012年上半年,我国的钢材产量依旧达到4 6744.4万吨,这个数字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1%。
在当前我国钢价下跌,同时整个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各大钢铁企业仍然是宁愿降价、亏损,也不愿意减少产量。
3.钢铁成本居高不下。
众所周知,铁矿石是钢铁生产的最大成本,但是国际铁矿石等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使得我国的钢铁企业生产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当今我国铁矿石的主要来源是全球三大铁矿石供应商—澳大利亚的力拓、必和必拓和巴西的淡水河谷。
由于受到国际铁矿石垄断供应商的操纵,国际铁矿石的进口价格已经由过去的“一年一涨”发展为“一季一涨”。
根据中钢协监测数据,我国进口铁矿石的价格已经从2011年年底每吨136.3美元涨至2012年5月中旬的152.9美元。
2012年7月份数据显示,进口铁矿石平均到岸价格已经到达了每吨138.15美元。
4.企业效益大幅下降。
整个2012年,钢铁行业出现了利润大幅下降、钢铁企业普遍亏损的现象。
据中钢协的统计数据,2012年上半年74家会员钢企累计实现利润仅为23.85亿元,同比大幅减少545.49亿元,减幅为95.81%。
其中亏损企业亏损额达142.48亿元,亏损面达33.75%。
销售利润率由去年同期的3.06%降到0.13%。
当前我国的钢铁行业已经处在了亏损边缘。
根据华尔街日报中文网的报道,自2012年年初至4月份,中国的粗钢产量远超其他国家和地区。
中国国内显然没办法完全消化如此多的钢铁,因此中国钢铁出口飙升缓解了供给过剩的局面,2012年前四个月中国钢铁出口增长了28%。
但与中国一样,世界其他地方也难以消化这些供给。
这个消息对于众多钢企显然更是雪上加霜。
二、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局限性今天的钢铁业之所以会面临如此严峻的形势,虽然有很多外部因素,但是政府“大干快上”的宏观调控政策难辞其咎。
钢铁行业出现如此大规模的产能过剩,主要原因就在于钢铁行业的投资增长过快,但是钢材的消费能力远远落后于投资增长。
2009年,中国钢铁业的在建项目投资额达到3 400亿元,同比增长3%,2008年投资额度约为2 622亿吨,同比增长2.3%。
在过去几年中,我国的钢铁业投资额除了2006年有小幅度下降之外,其余年份均保持增长态势。
2012年,在整个钢铁行业全面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国家发改委又批复了以广东湛江钢铁项目和广西防城港钢铁项目为代表的一系列钢铁能源项目,其中仅广东和广西的两个钢铁项目总投资额就超过1 300亿人民币。
除此之外,由于国家政策和融资的鼓励刺激,各地方政府都有自己的理由来为钢铁业锦上添花。
从2002年国家开始号召投资钢铁业到2012年国家发改委继续发力钢铁业,我们在其中看到了以政府为主导的宏观调控对钢铁业的影响之深。
对于自由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当然有责任出手让经济回归平稳,但是我们的政府显然有点喧宾夺主了。
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非但没有让我国的钢铁业茁壮成长,反而是拔苗助长,由此造成了“政府失灵”。
在钢铁业产能过剩的例子中,我们看到在传统宏观调控中,政府的局限性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信息不对称与激励不充分。
政府在对市场经济作出宏观调控决策的前提,必须是在对市场的经济信息有一个全面的掌控,只有这样,政府制定的政策才可能对市场的缺陷构成弥补。
但是,政府的宏观政策要达到这个目标,显然并非易事。
因为,政府每一次宏观政策调整的成本较大。
同时政策的变化频率也大大低于市场决策的变化频率,这就带来了较大的政策迟滞性,往往让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大打折扣。
我国政府在钢铁业的起步时期制定了一大批鼓励政策,在萧条时期也制定一大批刺激政策,结果只能是让众多钢企扩大产能,却面临无人问津的境地。
2.政府决策成本过高。
俗话说花别人的钱是最容易的,既然都不是自己的钱,那么政府往往趋向于使用更多的资源,而不是使用必要的资源去进行调节,这就造成政府干预成本过高,或者对市场采取过多的干预行动。
此外,政府决策的效率往往比较低下。
在我国当前的决策体系之下,中央政府各部门分工不明确,往往会因为利益而进行博弈,这就造成最终产生的政策常常是各部门相互妥协的结果,而不是对某一行业最优的结果。
3.政府宏观调控会导致寻租。
所谓寻租,就是指一种生产要素所有者取得的收入中,超过其机会成本的剩余部分。
当前我国的主要问题是,市场竞争不是完全通畅,信息处于不对称中,于是就会导致寻租现象。
在2012年国家发改委开始推出新一轮经济刺激政策之时,坊间对于各地方部门“跑部钱进”的说法便不绝于耳。
虽然传闻不可轻信,但是就政府此轮宏观政策的投入与产出来看,显然与人们的预期相差甚远。
三、宏观调控中政府行为的定位如今我国钢铁业的产能全面过剩与业绩低迷,政府宏观调控的责任重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采取的宏观调控必须源于市场,又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而服务。
市场为主,调控为辅,而不是相反。
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是:只要是市场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一律由市场去解决,政府不要干预;政府调控的范围必须局限在市场无力的范围内。
政府不能取代市场,更不能主宰市场。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一系列行为都直接影响着宏观调控的效果。
因此,我们有必要推进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
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在下面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
我国调控的现状是,政府成为市场经济活动的管理中心,并且涉足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结果是不该管的管了,如直接干预企业人事安排,与企业争夺投资项目等;该管的政府却没去管或没管好(缺位),如公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
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需要对自己的权力范围有一个明确定位,同时退出各种经济竞争性活动,这是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
2.明确政府外部约束机制。
目前对政府的约束方式有行政法规、行政命令、领导批示等,实际上这些方式是远远不够的。
其实作为一个法治国家,政府的一切行为包括宏观调控的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约束范围内进行活动。
因此我们要真正用法律工具来约束政府的一系列行为,同时完善的政府作为与不作为的法律体系,做到依法行政。
3.健全法律。
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包括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离不开法律手段,经济政策需要法律手段来实施。
所以,我们应该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法律,让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也做到有法可依。
此外,从目前我国法制建设的进展情况看,加强和完善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从政府在进行宏观调控的局限性我们可以看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是万能的。
所有的宏观调控行为都必须要按照市场规律行事。
我们也必须明确政府在宏观调控的地位和作用,界定好政府的职责,才能让政府宏观调控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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