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应该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财综[2009]90号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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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下载: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xls附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条重大水利基金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
第四条重大水利基金按下列原则筹集和分配:(一)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二)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三)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五条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筹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销售电量包括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子公司的电量和对境外销售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电量,下同)。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会计科目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会计科目1. 资产类科目资产类科目主要反映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拥有和控制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经济实力和运营状况。
主要的资产类科目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和无形资产等。
(1)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快速转化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货币资金是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最直接的资金来源,应该得到充分的管理和控制。
(2)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水利工程施工单位长期使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至关重要,需要做好资产的保养和维护。
(3) 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指水利工程施工单位长期投资于其他企业、合作伙伴或信托财产等的资产,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等。
长期投资的盈利能力对企业的资金流量和财务表现有着重要影响。
(4)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无形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对其进行合理评估和管理非常重要。
2. 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主要反映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对外部债权人和所有者的负债义务,同时也反映了企业资金来源的结构和状况。
主要的负债类科目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
(1)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在一年内到期或预期在一年内到期的债务,主要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工资和应交税费等。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需要确保及时偿还流动负债,保持流动性健康。
(2) 长期负债长期负债是指在一年以上到期或预期在一年以上到期的债务,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所得税等。
长期负债的管理和利用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至关重要。
(3)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所有者对企业的权益,主要包括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
所有者权益直接反映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权益份额。
3. 费用类科目费用类科目主要反映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支出和收入。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关于这块的内容各位小伙伴是比较关注的,假如不太了解,别焦急,本文比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学问,一起来看看吧。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水利建设基金的依据是上年度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对没有上年度收入的新成立企业按当期收入计征.水利基金的解释权在省财政厅,假如您有何疑问,可以询问省财政厅.《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方法》第四条规定,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二)经财政部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三)地方人民政府按规定从中心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支配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还是管理费用?依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1]22号)等有关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训练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有哪些一、免征水利建设基金的企业: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二、征收的标准: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依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2、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3、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以上就是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的具体介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期望本文对你有所挂念。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9.12.31•【文号】财综[2009]90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9]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国务院三峡办,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下简称重大水利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第三条重大水利基金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
第四条重大水利基金按下列原则筹集和分配:(一)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二)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三)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五条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筹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销售电量包括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子公司的电量和对境外销售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电量,下同)。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一)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向重大水利基金平稳过渡,保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现行征收政策基本不变;
(二)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大水利基金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
第六条 重大水利基金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第七条 除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和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外,重大水利基金由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
第八条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14个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以下简称14个省份)电网企业代征的重大水利基金,由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征收,并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三)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第五条 重大水利基金在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全国范围内筹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扣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业排灌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和规定征收标准计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销售电量包括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电力用户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扣除合理线损后的趸售电量(即实际销售给转供单位的电量)、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子公司的电量和对境外销售电量、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地方独立电网销售电量(不含省级电网企业销售给地方独立电网企业的电量,下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交易,计入受电省份销售电量。
重大水利基金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暂作为中央资本金管理。
第十九条 用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的重大水利基金,按照经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要求安排使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水利基金和印花税计提在哪个科目

水利基金和印花税计提在哪个科目
1、印花税
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印花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方没有明确是否先计提再交纳,很多地方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印花税是根据实际采购、销售或购销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税率直接计算缴纳的,这时很多企业就会先通过"应交税费"计提本月的印花税,次月实际缴纳时再冲减应交税费科目.
2、水利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两个准则的核算原则:
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是否计提参照印花税.
都是需要要计提的,另外水利建设基金的支付属于企业营业之外的支付,所以应当记入营业处支出科目;而不是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中,具体分录如下:。
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1. 背景介绍水利建设基金是指用于支持水利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水利建设基金的使用和管理需要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和分录记录。
本文将以Markdown文本格式,详细介绍水利建设基金的会计分录。
2. 会计分录示例下面是水利建设基金常见的几种会计分录示例:2.1 基金收入分录当水利建设基金收到捐赠或者其他收入时,需要记录相关的会计分录。
假设收到一笔来自企业A的捐赠款项100,000元,分录如下:借:基金现金账户 100,000元贷:基金收入账户 100,000元2.2 基金支出分录当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支付水利建设项目的相关费用时,需要记录相关的会计分录。
假设支付了一笔给承包商B的工程款项50,000元,分录如下:借:基金支出账户 50,000元贷:基金现金账户 50,000元2.3 基金结转分录当一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需要将基金结余或亏损结转到下一个会计期间。
假设当前会计期间基金结余为10,000元,分录如下:借:基金结转账户 10,000元贷:基金结余账户 10,000元2.4 基金调整分录如果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发现基金账户有错误或遗漏,需要进行基金调整。
假设发现基金支出账户多计了1,000元,分录如下:借:基金支出账户 1,000元贷:基金调整账户 1,000元以上分录仅为示例,实际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
3. 会计核算要点在进行水利建设基金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有几个要点需要特别注意:•准确记录基金收入和支出的来源或去向;•定期对基金进行结余或亏损结转,确保账户余额准确;•及时进行基金调整,避免错误或遗漏对账户的影响;•建立备查文档,确保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定期检查基金账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4. 结论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是水利建设基金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准确记录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并进行定期结转和调整,能够确保基金账户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异地预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异地预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异地预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基于提高水利设施建设效益和推动地方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决定设立异地预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以下是详细的会计分录:
1. 预交资金支出
借:预交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2. 收到预交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预交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 基金投资收益
借:投资收益
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投资收益
4. 预交资金支出
借:地方水利建设支出
贷:预交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5. 资金补充
借:地方财政拨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
贷:银行存款
6. 资金使用
借:地方水利建设支出
贷:银行存款
7. 资金分配
借:地方水利建设支出
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分配
通过以上的会计分录,我们能够清晰地记录基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
预交资金支出记录了我们所向银行支付的预交资金,而收到预交资金则表示我们已经收到了投资者预交的资金。
基金投资收益记录了基金投资所获得的收益,而预交资金支出记录了基金在地方水利建设上的支出。
资金补充记录了地方财政拨款或其他收入方式为基金提供的资金,而资金使用记录了基金在地方水利建设上实际使用的资金。
最后,资金分配记录了基金在地方水利建设中的具体分配情况。
这些会计分录有助于我们及时了解基金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预算和决策。
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便捷的审计依据,保障了基金的正常运作。
总之,建立异地预交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并通过详细的会计分录记录基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将为地方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持和管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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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基金应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
文/龙飞凤舞
水利建设基金,是按规定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在职职工征收的,用于防洪保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
通常按企业当期营业收入进行征缴。
在审计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未明确“水利建设基金”作为一项费用支出在哪个科目核算,有的企业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有的企业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还有的企业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作为一项负债,应交水利建设基金按执行的会计制度不同在“应交税费”或“其他应交款”科目核算,并无异议。
另一方面,作为一项费用支出,它究竟在哪个科目核算呢?我们需要对这个费用的性质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相关科目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做出分析判断。
首先,我们来看看“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在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生产车间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我们知道,管理费用的特点是,在一定范围内费用总额是相对固定
的,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看,基本上是固定成本。
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管理费用不会随着营业收入而发生变动。
而水利建设基金是按照收入计征的,跟收入是呈正比例变动的,从财务管理角度看是变动成本。
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所以,水利建设基金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合适。
其次,我们来看看“营业外支出”科目。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损失。
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营业外支出的特点是:偶发性、与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
而水利建设基金,是跟日常活动有直接关的,且是经常发生的。
不符合营业外支出的定义。
所以,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也不合适。
接来下,我们来看看“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这个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费)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不知道为什么,会计制度有关这个科目的讲解也没有提到水利建设基金。
但是我们知道,水利建设基金和营业税、消费税等一样,是直接根据收入计征的。
水利建设基金不是税,但是税性质的费。
其次,从其资
金性质而言,水利建设基金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的性质是相同的,都是特定用途的税费。
综上所述,我认为,从费用支出属性方面来讲,水利建设基金应该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