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红薯(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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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油炸薯芋类(一)

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油炸薯芋类(一)

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油炸薯芋类(一)本标准规定了出口速冻油炸薯芋类蔬菜的检验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速冻油炸甘薯(山芋)、速冻油炸马铃薯和速冻油炸芋头等产品的抽样、包装用法性能及标记检验、温度测定、分量检验、规格检验、微生物检验、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检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全部标准都会被修订,用法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用法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8863-88速冻食品技术规程 GB 10471-89速冻水果蔬菜净重的测定办法 SN 0168-92出口食品平板菌落计数 SN 0169-92出口食品中、和检验办法 SN 0170-92出口食品中属(包括亚利桑那菌)检验办法 SN 0172-92出口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办法SN/T 0626-1997出口速冻蔬菜检验规程 3 定义本标准采纳下列定义。

3.1 速冻油炸薯芋类蔬菜quick frozen fried sweet potatoes,potatoes and taros 以新奇薯芋类蔬菜(如甘薯、马铃薯、芋头等)为原料,经去皮并切成块状(或条形)后,用食用植物油炸熟,再举行单体速冻所制成的产品。

3.2 外观externals 本品色泽和外形的匀整度、外皮去除的彻低程度以及表面受其他污物粘染的程度。

3.2.1 焦糊屑(粒)charred scraps 本品新奇原料的碎屑或析出的浆液在油炸中形成的褐色或黑色炭化物。

3.2.2 渗油oil streaks 本品新奇原料经油炸后,油脂渗入其表层组织而产生的斑点和斑纹。

3.2.3 乌青blackish green speck 本品暗绿色或淡褐色的变质组织。

3.2.4 皮青green fibre 本品表面氧化变绿的粗纤维。

3.2.5 泛绿light-green spot 本品在加工和储运过程中与碱性物质接触,而产生的淡绿色斑点。

煎烤类系列产品企业标准(2013版)

煎烤类系列产品企业标准(2013版)
5.1.7可清洗部件洗碗机测试
把产品说明书说明可拆卸能清洗部件放在洗碗机内的清洗架上,将洗碗机开关调到清洗模式标准洗涤档位,在60-65ºC的上清洗架上或在65-75ºC的下清洗架上清洗42±3min;干燥12±1min为一个循环,总共清洗50个循环。试验后,样品不能有扭曲变形、裂纹、破裂的现象;不能有污点、褪色、变色等材料降级的现象;部件上面的丝印不能脱落;锐边上的锈迹或可擦掉的黄色锈膜可忽略不计。
5.1.5
5.1.5
在标准光源下,在50cm外目视观察不粘涂层表面应无裂纹、大的垃圾砂粒、无刮花和脱油等现象。
5.1.5
在不粘涂层的测试表面选择10个测试区域,测试区域的大小和形状按厚度测试仪的要求而定,每个测试区域测5次。然后取所有测试结果的平均值为涂层的厚度,此厚度要求在10μm—35μm。
5.1.5
注1:放置样品时,根据洗碗机使用说明放置,要确保不能有样品重叠受压的现象。
5.1.8清洁能力测试
用专用喷壶从距器具测试区域15.2cm(6inch)远处将0.5g/L的硫酸钙硬水溶液喷在器具的控制面板、开关按钮及配合部件的缝隙处,大约每80cm2面积喷20±5g的硬水,喷完后,用海绵在硬水中浸湿后擦拭测试表面。这样重复3次,再进行耐压和泄漏电流测试,然后检查产品的各功能是否正常,试验后要求产品各功能正常,并符合耐压及泄漏电流测试的要求。
QB/XB TY004产品五金件及其表面喷油外观要求;
QB/XB TY005产品金属部件耐腐蚀性能要求。
3.1
用于烘烤三文治的器具。
3.2煎锅(盘)(Frying pan)
器具的一部分,能满足独立的烹调或保温功能。
3.3华夫饼机(wafflemaker)
用两个加热表面合起来对面糊进行烘烤的器具。

Q_RYT 0001S-2019红薯干企业标准

Q_RYT 0001S-2019红薯干企业标准

Q/RYT 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RYT 0001S-2019红薯干2019-12-20发布 2019-12-30实施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发布Q/RYT 0001S-2019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荣成市云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扬林、于德水。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到期复审。

Q/RYT 0001S-2019红薯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红薯干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薯为原料,经原料验收、清洗、蒸煮、去皮、切割、烘干、包装等工艺而制成的红薯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技术要求3.1 原辅料3.1.1 红薯应选用新鲜、无腐烂、无冻伤的原料,并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薯类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不包括膨化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薯类食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化验室。

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应具备:原材料仓库、半成品加工车间(包括清洗、切分、漂烫、蒸煮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主加工车间(配料、混合、干制、烘焙或油炸、调味、研磨、制粉、杀菌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其中配料区域应与其他区域明显区分)、包装车间(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成品库。

直接用半成品(生坯)加工成品的企业可省略半成品加工车间。

(二)设备审查1、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成形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③冷冻薯类食品: 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冷冻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④薯泥(酱)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杀菌设备。

⑤薯粉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干燥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具备筛选功能)、包装设施或设备。

⑥其他薯类食品:必须具备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所需设备。

除上述设备以外,称量原辅材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不得高于各原辅材料的允许称量误差。

2、生产过程在线检测设备切片型马铃薯片、复合型马铃薯片、其他油炸薯片、冷冻薯类食品、薯粉类食品应具备金属物探测装置。

大班烤红薯课程设计

大班烤红薯课程设计

大班烤红薯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理解红薯的生长过程,掌握红薯的基本营养成分及对人体健康的益处。

2. 学生能描述烤红薯的制作方法,了解食物烹饪中的科学原理。

3. 学生了解农业与生活的关系,认识到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的重要性。

技能目标:1. 学生通过动手烤红薯,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2. 学生在小组合作中,学会沟通、协作,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对食物进行简单的营养分析和烹饪方法改进。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培养对自然和农业的热爱,增强环保意识。

2. 学生在烹饪过程中,学会珍惜粮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3. 学生通过体验烤红薯的过程,学会分享、关爱他人,培养团队精神。

本课程针对大班学生特点,结合课本内容,以实践性、趣味性为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合作精神和情感态度。

课程目标具体、可衡量,旨在帮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提高能力,培养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为实现课程目标,后续教学设计和评估将围绕具体学习成果展开,确保教学效果。

二、教学内容本课程以《小学劳动与技术》教材中“食物的制作”章节为基础,结合大班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选择以下教学内容:1. 红薯的生长与营养:介绍红薯的生长过程、产地、营养价值及食用方法。

2. 烤红薯的制作方法:详细讲解烤红薯的步骤、技巧及注意事项。

3. 食品安全与卫生: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教授学生在烹饪过程中保持卫生的方法。

4. 食物烹饪中的科学原理:分析烤红薯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变化,引导学生探索科学奥秘。

5. 小组合作与分享:组织学生分组制作烤红薯,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学会分享劳动成果。

教学内容安排如下:第一课时:红薯的生长与营养、食品安全与卫生知识学习。

第二课时:烤红薯的制作方法、实践操作。

第三课时:食物烹饪中的科学原理,总结与分享。

教学内容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旨在帮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掌握知识,提高技能,培养良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DBS35001-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

DBS35001-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

DBS35 001-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2017-12-01实施福建省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公布福建省地方标DBS35ICS备案号:DBS 35/001—2017食品安全地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卫生打算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连城县红心地瓜干协会、龙岩学院闽西食品研究所。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1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瓜( Ipomoea batatas L. )为要紧原料,按连城特色地瓜果脯加工工艺制成的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食品添加剂卡拉胶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生产卫生规范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蜜饯通则 GB/T 11761 芝麻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菌检验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食品微生物学检沙门氏菌检验 金黄色葡萄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数 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糖果、糕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 蜜饯检验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5 GB 5009.17 GB 5009.28 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食品中铬的测定 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治理规定(修订版)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食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食品)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
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 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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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4A1869S-2016
烤红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烤红薯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薯为原料,经清洗、烘烤、包装加工而成的烤红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红薯
应选用新鲜、形态正常、无裂缝、无腐烂、无霉变、无虫蛀的原料。其真菌毒素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1、GB2762、GB2763 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泽
具有本品应有的颜色、允许有少量糖结晶体存在。
滋味与气味
香甜适口、质地细腻、柔韧、具有烤红薯特有的风

Q/04A1869S-2016
形状
块状
杂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新产品投产前; b)当原料来源、设备有变化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3 判定规则 当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GB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内包装用聚乙烯塑料薄膜封装,所用包装材料应符合 GB9687 的规定。 7.2.2 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 的要求。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捆扎牢固,符合包装图示要求。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防雨、防潮、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100g)≤
85.0
铅(以 Pb 计),(mg/kg)≤
0.4
净含量(限预包装产品)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3.4 微生物指标
3.4.1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指标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CFU/g)
大肠菌群/
5
2
10
102
(CFU/g)
霉菌/(CFU/g) 150 ≤ 备注: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4789.1 执行
3.4.2 微生物指标中的致病菌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 4 致病菌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以/25g 表示)
ncmMFra bibliotek沙门氏菌
5
0
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注: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4789.1 执行。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
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3.5 农药残留
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
Q/04A1869S-2016
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另外,不杀菌产品运输工具为冷藏车。 7.4 贮存 产品应在-18℃条件下冷冻或 0-10℃条件下冷藏,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存,防止阳光直射、 防重压、防水渍。 7.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下: 7.5.1 预包装产品未启封:在-18℃条件下冷冻保存时,保质期为 12 个月;在 0-10℃的条件下冷藏保存 时,保质期为 7 天。 7.5.2 计量称重产品未启封:在-18℃条件下冷冻保存时保质期为 12 个月;在 0-10℃的条件下冷藏保存 时,保质期为 7 天。
3.6 真实性要求 产品中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
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要求检验
Q/04A1869S-2016
取 100g 样品放置在白搪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组织、形态、色泽、杂质、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4.2 理化指标检验 4.2.1 水分 按 GB5009.3 规定方法执行。 4.2.2 铅 按 GB5009.12 规定方法执行。 4.2.3 净含量检验 按 JJF1070 规定方法执行。 4.3 微生物指标检验 4.3.1 菌落总数 按 GB4789.2 规定方法执行。 4.3.2 大肠菌群 按 GB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方法执行。 4.3.3 霉菌 按 GB4789.15 规定方法执行。 4.3.4 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4789.4、GB4789.10 第二法规定方法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袋,且总量不 低于 30kg,抽取样品不少于 20 袋,且总量不低于 3kg。 6.2 检验分类 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厂品管部按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 净含量(限预包装产品) 6.2.2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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