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管理细则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秉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完成教学任务。
第五条学校教师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保持学习热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考核第六条学校教师招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地选拔合适的教师人选。
第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符合招聘条件。
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参加学校定期的教师考核,包括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考核合格的教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不合格的教师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申报职称。
第三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奖惩机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优、评先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争创一流。
第四章教师责任与权利保障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认真备课、认真授课,不得迟到早退、草率了事。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课程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上课时间,确保教学进程顺利。
第十七条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流时应当尊重家长意见,及时回应家长疑问,积极沟通合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教育设施,保障教师的教学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师工作和生活安全。
第五章教师纪律与惩罚第二十条学校教师应当保持教书育人的职业信念,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出勤与考勤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教师因病、事假离校,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代课费。
第七条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教师考勤由学校考勤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汇总,并向教师本人及相关部门反馈。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教育岗位,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形象。
第十七条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争光的;(三)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的;(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师出勤与请假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短期请假(半天以内):教师口头请假,并告知相关负责人,无需填写请假条。
2. 中期请假(半天至一天):教师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3. 长期请假(一天以上):教师需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需他人代课,需提前通知学校,并按规定支付代课费用。
第三章教学与备课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师备课需做好以下工作:1. 熟悉教材,了解学生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2. 编写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
3. 丰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果。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九条教师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
3. 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第十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2. 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侮辱、殴打学生。
3. 保持办公区域卫生,不乱扔垃圾。
4. 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活动。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绩、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教师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对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招聘与管理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招聘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教师。
2. 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 学校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教师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 学校对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5.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师学术成长。
3. 学校对教师实施导师制度,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4. 学校设立教师发展基金,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为教师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学校关心教师的生活,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关注教师身心健康。
4. 学校为教师提供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机会,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教师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学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谈话、培训和调整。
3. 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职责1.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力量,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工作纪律(1)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2)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整洁,按时上课、下课。
(3)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如需调整,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4)不得在校外兼职,不得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
2. 教师考勤制度(1)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升旗仪式、集体备课等。
(2)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教师请假期间,需安排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教师需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3)教师需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培训与进修(1)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进修学习,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提供工资、福利待遇。
2. 学校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3. 学校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健康体检等服务。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一、教师素质评价制度:1.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2.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教学观察、学生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等。
3.设立明确的评价周期,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以便更好地发现问题和提供改进意见。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
二、教师职称晋升制度:1.制定明确的职称晋升条件和标准,包括教学成果、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等方面。
2.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评审机制,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示和透明。
3.提供晋升岗位的发展机会,鼓励教师主动参加各类教师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三、教师奖惩制度:1.制定明确的教师奖励措施,包括优秀教师奖、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2.制定教师违纪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3.建立教师激励和惩罚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公正和公平。
四、教师培训发展制度:1.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在线培训等,以满足教师不同需求。
3.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项目和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助。
4.对于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五、教师团队建设:1.建立有效的教研团队和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和学术交流。
2.鼓励教师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形成共同进步的氛围。
3.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观摩活动,互相学习和取长补短。
4.建立教师交流和分享经验的机制,促进教师之间的师徒传承和同行评估。
通过完善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可以更好地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一、总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1.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不得有侮辱、体罚学生的行为。
4.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教师管理1. 教师招聘与选拔(1)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教师。
(2)新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培训与进修(1)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和交流活动。
3. 教师考核与评价(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2)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
(3)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4. 教师待遇与激励(1)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教师纪律与处罚1.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 教师如有违反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学校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 教师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应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查处。
五、附则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办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办教师指在国家公办学校、教育机构任职的教师。
第三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是对公办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全体公办教师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办教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工作、发挥水平。
第五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教师聘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各地区、各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不断完善和落实。
第七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学校任职教师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公办教师聘用第九条公办教师聘用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条公立学校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教师,进行公平竞争,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一条公办教师聘用应当按照岗位需求和教师资格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关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公办教师的聘用应当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公办教师的聘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办教师聘用期满后,根据教师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者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公办教师应当定期接受学校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业绩考核。
第十六条公办教师聘用的具体程序由学校招聘委员会负责,公示、面试、考察等环节应当做到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公办教师在聘用过程中发现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办教师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资料不低于五年。
第三章公办教师考核评价第十九条公办教师考核评价是评价教师教学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环节。
第二十条公办教师考核评价应当体现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多种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立学校应当建立公办教师考核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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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屯镇大彦小学教室管理细则
1、爱护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可随意拿走、搬出,不可故意损坏,违者要追究责任并予以赔偿。
2、教室内的卫生工具保持整洁、整齐,按照规定位置摆放。
垃圾斗内、水桶内禁止存放垃圾。
不得在课桌椅、墙上、门窗、角落、窗帘等处乱画乱涂;不乱扔杂物;教室内禁止吃零食;不随意挪移课桌椅、讲台。
3、教室保持安静和良好的学习秩序,离开座位时自觉将坐凳放到课桌下靠课桌的一端,并轻拿轻放。
不得在教室里踢球、打球、剧烈运动、相互打闹、争吵。
4、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活动;严禁攀爬门窗、摸弄电器电源、使用违禁电器、不安全地叠起桌椅爬高取物等。
5、讲桌物品摆放有序。
讲桌上不存作业或其他物品,左上角放教师课本,右上角放粉笔盒,黑板擦放置于黑板底边。
全天保持讲台、黑板底边不存留粉笔末、灰尘。
6、学生课桌摆放整齐,桌面上只留当堂课学习所用书籍、笔记本,以及词典、字典等工具书。
工具书放于桌面的右上角,其余书籍、笔记本放于左上角。
桌洞内书籍按照语文、数学等同不同科目分类整齐地放于桌洞左右两边。
地面上禁止放书包,小背包叠整齐放于桌洞内。
7、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危险物品、刀枪器械、宠物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和寄放教室。
8、节约用电,根据需要开启电灯,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
9、集会、演习、两操、集合到其他功能教室上课时,要按照秩序在教室门前集合,禁止拥挤、起哄,以免发生踩踏事故。
10、班级门牌,本班教室外区域内的宣传牌要保持整洁。
室内墙壁保持整洁,张贴物要平整,翘角的要及时粘贴固定。
2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