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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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规章制度(4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4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为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使用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2、药房、药库、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或隔开。

药房、药库等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做到勤检查、勤打扫,保证无积水、无垃圾、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辅助设施摆放应规范有序。

3、保持药房清洁整齐,陈列药品的货柜(架)应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各类药品陈列规范、整齐,相关用品定位存放,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药房或放入货架。

4、药库环境整洁,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应平整、清洁、不挂尘、不起尘。

保持门窗严密牢固,应配备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5、当班人员应着工作服,佩戴胸卡,注重个人卫生,衣帽整洁。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严格按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替检行为。

7、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

8、要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档案应妥善保管备查。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二)2、贵重药品2.1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贵重药品管理范围。

2.2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2.3凡属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有关规定处理。

2.4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2.5自费药品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自费药品用医保结算的现象发生。

2.6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上级规定的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报损单,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理院长签字方能报损。

报损单为二联,其中一联报院财务销帐。

2.7药库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将药品差价填写调价单,上报财务科。

2.8值班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调配无误,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损失由调配人员自费赔偿补足。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3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3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医疗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医疗机构的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维护患者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本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规范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患者和家属,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和虐待行为。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医疗操作和处理,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护医疗机构的财产,不得私自使用或转移医疗设备和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守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制度,按时到岗上班,不得旷工迟到。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证,不得私自改动或混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或进行其他个人事务。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做好相关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的员工应遵守不泄密原则,不得私自拍摄、复制和传播医疗机构内部信息。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

第十七条对于表现出色和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表彰、奖金、晋升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的管理部门所有,并由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和相关人员。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各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均适用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的管理规定,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医疗机构的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医疗机构的服务规范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患者的接待工作,提供周到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实行病种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存在的医疗纠纷。

第四章医疗机构的安全保障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用药制度,杜绝药物错误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灾难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第五章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成本。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第六章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满意度不满意,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卫生行政部门所有。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完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完整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完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培训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对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和知情权。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在诊疗过程中不得违背医德医风。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质量标准和责任分工。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有效和可靠。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卫生防护,做好医疗机构的环境卫生和感染控制。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纠纷的处理和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医疗差错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核。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务人员激励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和职业发展机会。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诊所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透明的原则,提供医疗服务,保障患者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二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医疗机构执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三章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符合规定的医务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十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操作规程,遵循医疗伦理规范,尊重患者权利。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处方制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滥用药物。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不得带病从事诊疗活动。

第四章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病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急诊、急救工作的管理,确保急诊、急救病人的及时救治。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五章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及时告知患者的诊疗情况。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隐私保护,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纪律、职责分工、医疗行为规范、患者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四条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二章工作纪律。

第五条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医疗机构的商业秘密和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内部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医生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认真履行医疗职责,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条护士应当按照医生的指示,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应当负责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保障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营。

第四章医疗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学伦理规范,进行医疗行为。

第十三条医生应当遵循诊疗规范,确保诊断准确,治疗合理,不得滥用药物或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第十四条护士应当按照医生的指示,正确执行医嘱,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五章患者权益保障。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或虐待患者。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保障患者的隐私权,不得随意公开或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将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七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七篇)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一、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1、服务理念。

患者的满意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患者的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用亲情服务,用爱心施术。

2、仪表、仪容。

美观、整洁、大方、得体。

3、服务语言:(1)称谓。

按职业、职位、统称。

(2)要尊重患者和患者家属;吐字准确(讲普通话);要有情感性,快慢适中;要有保护性(注意患者的隐私、缺点)。

(3)常用的谦语。

(4)禁忌的语言。

推理性的语言,顶撞性语言,伤害性语言。

4、行为规范:(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严于职守,认真工作。

(3)优质服务,礼貌待人。

(4)打电话时,要时间适宜,一般不得超过____分钟,语言简练。

5、劳动纪律。

按时上岗,工作时不准干私活,不能串岗、换岗、离岗、聊天。

6、职业纪律。

医务人员书写要符合要求,不能乱开证明文件,不能开展特殊医疗服务,不能随便评价他人的医疗技术,不能私收财物,不能推荐成药、生活用品、保健品、办公用品等。

7、安全守则。

严格遵守诊所各项规章制度。

二、医师岗位责任制度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历等,并对病人作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作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作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药品理作用、用量、用法、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所,作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工作宣传。

7、8、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公司和有关门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有关新知识、新业力,提高专为技术水平。

三、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1、人员聘用:(1)、公司所聘用的医师应当符合《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____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公司内诊所可作为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但每个诊所至少有____名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运行,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并按照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医疗活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违反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从事医疗活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患者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
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
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管理,不得以不正当手
段获取利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纳税,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税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疗机构,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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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职责1、在上级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

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及后勤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

并具体分管行政、人事、信息、财物、保卫、公费医疗、质控、设备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改革方案、规划及各项工作计划。

按期布置,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

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弘扬白求恩、雷锋精神,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各种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全院人员的业务培养、技术考核,重视重点科室和专业建设。

有计划地培养一支过硬的“四有”人才的卫生技术队伍。

6、加强对科研的领导,挖掘潜力,开拓进取,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7、领导检查教学、进修、干部培养、业务技术学习。

8、组织医院搞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工作,帮助提高技术水平。

9、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的聘任、任免、以及职工的培养、调配、提升、奖惩权。

10、加强对医院经济核算工作的领导,审查后勤物资供应计划、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财物收支及预算、决算等工作。

抓好职工生活及福利。

11、热情接待,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接收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12、定期向院党委、职代会汇报工作,组织实施职代会在职权围作出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职代会提出有关行政方面的提案,接收他们的监督。

1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

14、因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责。

业务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院感、保健等科室的工作。

2、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培养一支“四有”新人的卫生技术队伍。

3、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务人员职责、医护技术操作常规的执行,确保医护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5、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及参与大型外伤、中毒及其它意外事故抢救工作。

6、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所担负的基层单位的业务。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负责领导全院医学科研工作。

9、组织检查病员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地段有关工作和门诊卫生宣传教育。

10、负责或完成院长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后勤副院长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基建、总务及营养食堂的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后勤工作制度和计划,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基建科、总务科搞好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督促总务科搞好住房分配及房屋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搞好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环境美化和清洁卫生工作。

8、负责院长临时交给的其他工作。

院办公室主任职责1、主要负责办公室系统日常行政工作。

2、在院长和综合办公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按照:“参与政务、掌握事务、搞好服务”的总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的草拟。

4、负责综合安排、统筹安排各类事项,及时传递有关信息、资料,建立督办事项,督查督办医院重大决策、决定,确保医院政令畅通和运转有序。

5、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等工作,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科学保管档案。

6、负责印章的规化管理,签订授权管理责任书,按照严格的印章授权使用程序,使用印章,并且妥善保管好印章及医疗执业许可证等重要经营资料。

7、负责全院宣传事宜,包括科室牌的设计、全院宣传栏的更换及其他纸质宣传品的设计和制作,负责医院全面形象管理。

及时编写院简报及各类通讯文章,投稿建设公司,宣传医院动态,增加员工的主人翁意识。

8、负责安排好打字、外联、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投诉意见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处理和解决问题。

9、负责院长特派员、院总值班工作的安排,定时将情况汇总,报院领导。

10、负责外地参观,交流学习等一切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11、加强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临床服务,听取意见,改进办公室的工作,并为领导做好参谋助手。

12、负责医院领导交办的所有临时、突发的工作。

行政秘书职责1、负责全院(包括办公室)的工作计划、总结、简报、请示报告、汇报材料、大事记,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

2、负责做好各种会议:院长办公室、职工大会、表彰大会,以及院长临时召集会议的通知、签到、记录等工作。

3、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参观以及上级机关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4、认真做好院总值班的排班、检查值班记录,以及夜班费的领取发放工作。

5、认真做好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6、做好文件、资料打印、校对、装订、等级分发工作。

7、积极完成院领导、办公室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工作。

档案室工作人员职责1、档案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积极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

2、负责实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情况。

负责全院各部门档案的接收、整理、装订、登记、分类、编号、上架、入库保管、鉴定、销毁、统计、借阅等各项工作。

档案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周密收集、及时准确整理、仔细有序保管本单位的文书、会计、音像等档案资料。

3、负责档案的安全工作,严防档案失密、泄密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局及本单位的规定、制度,不得擅自复制、提供、抄录各类档案材料,不得在各种场所随意涉及档案容,不得擅自涂改、伪造、出卖或赠送所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扩大档案的利用围,不得泄漏档案的容。

4、档案工作人员对所保管的档案,应负责保护其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温、湿度的记录和控制,及时修补破损档案,最大限度延长档案寿命。

对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如有破损,应积极整补或复制,重要案卷做出特定标记,重点保管。

对档案室设备,应经常仔细检查,确保档案资源的安全。

5、定期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按照档案保管期和市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有关规定,档案管理人员要适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按规定销毁不需保存的档案材料。

科室立卷的档案在验收合格后,由档案人员负责催收,及时移送到单位档案室集中存放管理。

做好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宣传,指导兼职档案人员开展工作。

6、建立系统的档案借阅制度,切实有效地办理档案的出借、阅览和组织利用。

本单位职工调阅业务案卷时,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人员提供相关档案卷宗在档案室阅览并遵守有关规定。

如需借出,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借阅,七日归还;外单位借调本单位案卷,需持正式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放可在档案室借阅。

7、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微机建档和调档,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努力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编制索引,迅速准确地查调档案,尽快实现档案管理工作升级。

8、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同时注意卫生、整洁,严禁室吸烟,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非档案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在档案室逗留、闲谈。

9、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年度档案工作意见,并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负责做好业务协调工作,及时组织、贯彻上级和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经常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请示。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印室工作人员职责1、在办公室主任领导下,积极完成本部门工作。

2、负责医院工作计划、总结、公文和各种文件材料的打字、复印工作。

3、熟练掌握打印技术,做到布局合理、文字清晰、避免差错、确保质量。

4、保守,严格执行制度。

5、妥善使用,保管好本部门的打印用品,做到节约、减少浪费。

6、做好清洁卫生,保持室整洁。

7、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发工作人员职责1、严格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服务态度好。

2、认真做好报刊、杂志的收订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收订任务。

3、认真做好各种文件、信件、报刊、杂志的登记、分类、收发工作,做到传递及时、安全,准确率100%;对急件应在30分钟送到收件人手上。

4、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部主任职责1、在院长的领导下,制定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部门成员一起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根据人员编制,做好本院人才预测及人员结构比例,负责员工录用、引进及相关统计等项工作。

3、掌握员工的政治思想情况及业务、政策水平;做好专业人才的考察、引进、培养、使用、考核、奖惩、淘汰等工作。

4、负责员工管理培训工作,制定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员工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接待安置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员工招收工作,并负责组织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6、负责医院的薪酬管理工作,设计制定适合医院发展的薪资分配制度,探讨分配制度改革。

7、按照医院严格管理责任制的模式,组织好医院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做好职工的退(离)休、退职等工作,并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9、管理全院职工的社保福利和困难补助工作。

10、做好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工作。

11、负责部门部建设,包括部门人员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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