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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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5(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2(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3(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4(十)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5(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16(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7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____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

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

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

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职工进行体检。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所有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外来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煤矿职业卫生监测1、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高的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的无毒化、无害化;2、对于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进行专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浓度达到国家标准;3、对内环境进行定期的检测,如强制通风、防尘降噪等,确保煤矿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健康环境。

(二)职业危害防护1、对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作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患上职业病;2、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对有关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做到个人保护自己;3、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做到疾病的早期预防和治疗。

(三)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职业病的知识和防治措施,在工作中能够自我保护;2、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进行专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危害,明确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防范职业病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企业领导1、对本制度进行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2、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3、落实职业卫生经费和资源,加强职业卫生硬件设施建设;4、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1、制定职业卫生计划和职业健康评估方案,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防治措施;2、对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防治措施;3、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4、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岗位负责人和职工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2、使用和维护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工作,如做好体检、化验等。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推进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矿山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工会和矿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检测、评估、预防和监控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卫生管理目标1.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减少职业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3.提高矿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对矿山各个岗位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等。

3.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要求,保障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对矿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干预职业疾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培训:对矿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6.职业病统计与监测: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统计和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7.职业卫生检查:定期对矿山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于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六、监督与督查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职业卫生委员会对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定并推行改进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工作;(四)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六)负责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二)技术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三)安全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七条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一)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明确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采用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四)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一)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二)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及时送诊并采取隔离措施;(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和康复。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煤矿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宗旨是预防职业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保障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定期检查职业卫生状况、推广职业卫生知识等。

第七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第八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第九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和空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体检,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四章职业卫生风险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管控方案,明确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

第五章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预警和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矿山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和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促进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员工,包括聘用劳动者、临时工和承包商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责任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3. 所有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环境监测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震动等因素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职业病防护1. 矿山企业应当对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防护措施。

2. 矿山企业应当为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健康档案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并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九条救护设施和急救措施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并组织急救培训,确保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急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护第十条职业卫生教育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报告和投诉员工对职业卫生问题有权进行投诉,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二条法律保障矿山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报复和打击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相关问题。

第十四条评估和改进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和修订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是指保护和改善劳动者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一项工作。

在煤矿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十分重要,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工作环境与健康安全。

一、总则为了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该部门应由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1.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 职业卫生培训与宣传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工对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以及急救基本技能的培训。

此外,宣传职业卫生重要性,加强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3. 职业病防治措施煤矿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调整工作岗位等。

四、职业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1.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档案。

对于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提供相关治疗和康复支持。

2. 职业卫生事故处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跟踪处理职业病事故。

对于职业病事故责任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职业卫生监测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对各类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五、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检查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评估与奖惩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企业职业卫生奖惩的依据。

对于管理制度不完善、职业危害程度高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矿山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采掘、选矿、冶炼、辅助生产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三)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四)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五)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的体检和健康档案完整;(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落实职业卫生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七条各岗位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一)对矿山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包括粉尘、噪声、辐射、毒物等;(二)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危害因素浓度;(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四)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

第九条职业健康监护:(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职业卫生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二)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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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

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

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工会: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

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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