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选煤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选煤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煤矿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煤矿工人面临很多职业健康和安全风险。
在这种环境下,煤矿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煤炭工作场所的评估标准煤炭工作场所应根据国家环保、安全、卫生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开展防护工作。
在评估中应涉及工作场所的工业卫生、水、电、照明、通风、防火、防爆等方面。
2. 职业卫生管理职责煤矿负责人应对职业卫生管理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
负责人应指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他们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煤炭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煤矿应制定适合自己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规定,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义务和职业卫生要求。
同时规定工人、技术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劳动intensity(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
4. 职业卫生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检查,并保留相应的职业卫生检查记录。
同时应对煤矿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5. 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煤矿应为全体员工提供相关的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使员工了解相关职业卫生知识,学会使用相应防护设备和可操作的规程。
同时还应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 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对于有职业病危险的作业,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预防。
例如,在使用减震器和高配炭技术时,工人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
管理者应该对自己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指导。
2. 职业卫生测量如果出现明显的职业卫生问题或疑虑,应及时进行职业卫生测量和分析,进一步了解问题的性质和矫正措施。
3. 工作场所通风煤矿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保证工作场所有足够能量的空气流通。
应设计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周边环境的空气清洁和外部物质的保护。
4. 防止酒精中毒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酒精,特殊情况下不得使用白酒等含酒精饮品,严禁饮酒后驾车,保护员工的饮食和健康。
煤尘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炭生产、运输、加工等环节的从业人员。
三、管理职责1.矿长为本矿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工作。
2.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各生产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4.各岗位从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职业健康监护(1)对从事煤炭生产、运输、加工等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对有职业禁忌证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相关工作。
(3)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及时进行诊断,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2.工作场所管理(1)对产生煤尘的工作场所,应采取湿式作业、密闭式作业等防尘措施。
(2)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新鲜。
(3)对煤尘浓度较高的作业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如防尘口罩、防尘服等。
3.个人防护(1)从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尘服、防尘手套等。
(2)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持其有效防护性能。
4.教育培训(1)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其对职业病的认识。
(2)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5.应急救援(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对突发职业中毒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2)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如防尘口罩、防尘服、防毒面具等。
五、监督检查1.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所有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外来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煤矿职业卫生监测1、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高的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的无毒化、无害化;2、对于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进行专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浓度达到国家标准;3、对内环境进行定期的检测,如强制通风、防尘降噪等,确保煤矿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健康环境。
(二)职业危害防护1、对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作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患上职业病;2、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对有关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做到个人保护自己;3、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做到疾病的早期预防和治疗。
(三)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职业病的知识和防治措施,在工作中能够自我保护;2、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进行专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危害,明确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防范职业病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企业领导1、对本制度进行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2、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3、落实职业卫生经费和资源,加强职业卫生硬件设施建设;4、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1、制定职业卫生计划和职业健康评估方案,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防治措施;2、对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防治措施;3、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4、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岗位负责人和职工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2、使用和维护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工作,如做好体检、化验等。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煤矿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旨在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及所有作业场所,并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二、岗位职责1.煤矿经营者责任:煤矿经营者应当负责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卫生防护,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2.从业人员责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卫生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设备、器具,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严禁违反职业卫生规定和操作规程。
三、职业卫生保护1.工作环境检测:煤矿经营者要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工作设备进行职业卫生检测,确保没有超标污染物存在。
2.职业病危害预防:煤矿经营者应对违反职业卫生标准、健康危害较大的工种和工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危害。
3.作业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操作,严禁超负荷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和健康。
四、个人防护设备1.防护用品配备:煤矿经营者要按照从业人员的工作特点和职业危害程度,配备适宜的个人防护设备,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2.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私自改装、拆卸和乱丢弃。
五、职业卫生培训1.培训计划:煤矿经营者应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知识、个人防护设备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
六、职业卫生监测1.监测项目:煤矿经营者要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监测项目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噪音、振动等。
2.监测方法: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监测设备要经过定期校验和维护,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七、职业卫生急救1.急救设施:煤矿经营者应配备足够的急救设施和急救药品,制定急救预案。
2.急救培训:煤矿经营者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急救培训,提高其急救意识和急救技能。
八、职业卫生记录1.记录内容:煤矿经营者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业病防治措施记录、职业卫生检测结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等。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工作;(四)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六)负责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二)技术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三)安全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七条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一)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明确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采用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四)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一)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二)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及时送诊并采取隔离措施;(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和康复。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2篇)

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一、背景介绍煤矿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强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范本。
二、组建职业卫生管理团队为了有效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煤矿企业应当组建专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团队。
该团队应包括职业卫生专家、安全工程师、职业健康监护人员等,并负责制定、实施和评估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通过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监测,掌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时数据,及早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问题。
职业健康监测体系应涵盖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全面有效地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工作。
四、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确保职工在作业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在煤矿生产场所设置合适的通风设备、防护设施,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加强职业卫生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以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持续性。
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煤矿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使他们能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学会判断和应对职业卫生风险。
培训内容应涵盖职业卫生基础知识、职业病防护技术、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形式可以包括讲座、培训班、培训资料等多种形式。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煤矿企业应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考核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七、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煤矿企业应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职工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可以通过宣传册、宣传展板、宣传视频等形式,向职工普及职业病的危害性和预防方法,强化职业卫生意识,为实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建立职业卫生投诉举报渠道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投诉举报渠道,鼓励职工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职业卫生问题。
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健全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维护井下作业环境的卫生和安全,促进职业病防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矿井、地下建筑工地等井下作业场所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应当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对井下职业卫生工作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井下职业健康档案,实行台账管理,并定期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第二章井下职业危害控制第五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确定井下职业危害因素,建立健全危害因素检测和监测体系,及时监测井下空气质量、地质构造情况和水质情况等危害因素。
第六条井下职业危害控制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为主,辅之以管理和个体防护措施。
对井下职业危害进行定期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职工健康和安全。
第七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危害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监测,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
第三章井下职业卫生监督第九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卫生监督。
第十条相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上报井下职业卫生相关数据,接受相关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井下职业卫生应急处理第十二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建立井下职业卫生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应急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应急处置技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
第五章井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第十四条井下作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井下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卫生意识和安全意识,促进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矿工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预防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和维护,保证职工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危害隐患。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职业卫生检测,定期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九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员工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个人健康情况。
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员工职业卫生体检,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防护第十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当加强对工作场所空气质量的监测,及时清理工作环境,保证员工健康。
第十五条矿山企业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喷淋、通风等技术处理,缓解职工的危害。
第十六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提供给员工使用。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应对职业病事故,减少职工伤害。
第十八条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人员,确保职工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矿山企业应当接受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职业卫生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峪沟煤业有限公司二O—四年一月九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峪沟煤业有限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为了有效改善了职工劳动条件,加强了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了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了职业病的发生,促进了我矿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进一步搞好我矿职业卫生工作,强化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编制了《峪沟煤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现予以发布,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峪沟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二O—三年一月九日目录1、峪沟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峪沟煤矿职业病防治计划3、峪沟煤矿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4、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度5、防治职业病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矿长防治职业病责任制分管领导防治职业病责任制业务部门防治职业病责任制6、峪沟煤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7、职业病人诊疗制度8、职业健康监护制度10、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11、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制度12、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13、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制度14、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15、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16、测尘管理制度18、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掘进钻眼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爆破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喷浆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采煤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主通风机司机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测尘采样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洒水灭尘工安全卫生操作规程19、峪沟煤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20、峪沟煤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峪沟煤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搞好我矿职业卫生工作。
促进我矿职业病防治,进一步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落实各级责任,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经研究决定,成立峪沟煤业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组长:韩福亮副组长:徐占文、薛存生、王俊明、马立东、李文选成员:各专业副总、劳资科、通风区、机电科、技术科、安检站、财务科、物供科、办公室、采掘各队队队长等部门负责人。
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安全矿长王俊明分管。
办公室设在安全安监站,鲍居斌、柴付花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具体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全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分工如下:安检站:主要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有关职业危害防治和措施的审批工作。
负责在建和新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落实工作,负责职业卫生相关经费的计划制定工作。
负责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劳资区:负责新招收工人的身体检查工作; 负责搞好职业病普查、劳动健康防护用品计划制定及实施、职业病人的待遇兑现、安置工作。
物供科:主要负责劳动健康防护用品等的采购、保管、储存发放及回收管理工作。
通风区:主要负责井上下粉尘和有害有毒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上下粉尘和有害有毒气体的检测工作。
负责有关粉尘和有害有毒气体方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负责有关粉尘治理措施、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负责相关粉尘检测资料档案管理以及本队劳动健康防护用品等的执行落实工作。
机电科:主要负责井上下噪音治理和监测工作,负责抓好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噪音方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工作,负责有关治理噪音措施、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以及本队劳动健康防护用品等的执行落实工作。
采掘区队:负责采掘劳动健康防护用品等的执行落实工作。
技术室:负责抓好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操作规程的编制及审批工作。
财务科:负责职业卫生相关经费的落实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对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相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以及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纠正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协调解决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各单位要根据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好职业危害排查和治理工作。
峪沟煤业职业病防治计划一、目的为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防治计划。
二、目标1 、杜绝特大、重大人身伤亡事故;2 、杜绝重大急性中毒事故;3、作业场所粉尘作业点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4 、作业场所毒物作业点合格率达到100%以上;5 、作业场所噪声不超过85dB(A) 。
大于85dB(A) 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大于或等于90dB(A) 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三、措施及保障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在矿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经费保障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等管理制度。
要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按年度编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矿公开栏设置职业卫生宣传公告栏。
2、大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活动,积极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安检站、劳资科和办公室要根据矿安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培训,组织好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和学时要达到上级要求。
3、全面落实职业危害预防控制措施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减少和降低对作业人员健康的损害。
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加大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段队日检、专业旬检、矿月检相结合,正规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职业卫生检查制度,安全科要定期对地面或井下各作业场所的警示标识的悬挂、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使用、维修及职工按规程操作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把现场考核情况与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及个人收入挂钩。
同时,在各单位要设立专职的职业危害监督员,与矿检查形成网络化管理,实现24 小时过程控制,保证职业卫生工作不断取得突破提高。
5、通风区要积极配合矿,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时掌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以监测促防治; 同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与评价。
6、组织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劳资科要严格按照矿的安排,组织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查体项目符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查体率要达到上级要求。
做好职业性定期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人员,要及时调离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安排其适当工作,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峪沟煤业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的规定,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研究,特制定峪沟煤业2011 年度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峪沟煤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矿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韩福亮副组长:徐占文、薛存生、王俊明、马立东、李文选成员:各专业副总、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矿长办公室,由安全矿长王俊明分管,鲍居斌、柴付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及督办工作。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好方案的组织、指导、协调、总结工作,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发动和部署阶段(2013 年1 月1 日-2 月30 日)。
各段队要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和培训阶段(2013 年3 月1 日-3 月31 日)。
各区队要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公司和矿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专业、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和制度,并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2013 年4 月1 日-11 月30日) 。
各单位根据制订的实施方案,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安全科、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
第四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3 年12 月1日-31 日) 。
由安监站牵头,组织劳资科、办公室对全矿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达标单位进行考核验收。
三、具体技术要求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 、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
每月30 号之前按照规定足额交纳工伤保险费。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特别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要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通风队要按制度做好测尘工作,人力资源部、仓库每月10-15 号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办法的要求发放劳保用品,为接尘人员发放防尘口罩,并配备足够的防尘滤膜,为接噪人员发放耳塞等防护用品。
4、建设项目(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 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及时制定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6、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7、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8、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我矿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
(1)对准备从事接尘人员进行就业前健康查体,以便掌握就业者健康状况,避免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粉尘作业。
(2)5 月至8 月组织接尘人员进行查体。
尘肺病人、疑似病及掘进、采煤工人每年查体一次,辅助工每两年查体一次,脱离粉尘作业人员两年查体一次。
(3)对接尘人员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对退休等员工进行离岗前查体,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对新发现的职业病人及时安排到医院接受康复治疗,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职业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