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社保医支字10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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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社保医支字10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津社保医支字10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补支付金额09减支付金额10军残补助金额1112统筹基金单位申请金额13社保支付金额14单位申请金额15社保支付金额16补助单位申请金额17社保支付金额18单位申请金额19社保结转金额20个人帐户支付金额21制表人章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表号:津社保医支字10号 单位:人次,元 序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 角 角 分 分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经 办 机 构 分 留 存 分 分 —— —— —— 一 式 两 联 —— 单位申报 人 数 1 发生金额 2 审核金额 3 社 保 审 核 非典财政 医疗救助社 补贴 保结转 5 —— —— —— —— —— 6

… … … … … … … … … … … … … … … … 装 订 线 … … … … … … … … … … … … … … … …
银行帐号: 项 目 甲 门诊特殊病 计生门诊手术 外地住院 转外埠住院 急诊留观 非典后遗症 其他(住院) 小 计
统筹基金 社保支付 4
调整:补支付金额 减支付金额 军残补助金额 合 统筹 基金 计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公务员 单位申请金额 补助 社保支付金额 军残 补助 医疗 救助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结转金额
个人帐户支付金额
申 报 单 位
社 保 机 构
制表人(章): 负责人(章):
审核人(章): 负责人(章):
(章)



(章)年Biblioteka 月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药费报销说明

药费报销说明
(1)收据社保报核联(需加盖医院医保章);
(2)汇总明细(需加盖医院医保章);
(3)出院记录(需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
(4)病案首页(加盖病案室章);
(5)诊断证明(需加盖医院医保章和诊断证明章);
(6)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排列并填报以下表格,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员统一申报。
①《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交接单(参保单位)》;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特别提示:
(1)2010年申报垫付药费时应按医院级别分别粘贴。
(2)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处方药需有专用发票、清单(盖医保专用章)和与之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盖医院外购章)。非处方药需提供专用发票和清单(盖医保专用章),不需外购处方。
2、住院医药费申报材料:
④《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
⑤《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
⑥ 相关证明。
三、表格填写要求
1、《医疗费申报凭证规范承诺书》应按申报类别如实填写。住院和门特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栏。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11号表)勿忘填写医院名称和票据张数栏。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
2010年医疗保险联网结算已全面实行,参保人员手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可以在就医医院进行联网结算。如有特殊情况如医院网络故障、参保人员信息有误、或者因为其它特殊原因导致无法联网结算的,可以全额垫付。为了使垫付医药费的申报更加方便、快捷,现就2010年终医药费报销事项提示如下:
3、《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社保医支字9号表)勿忘填写票据张数栏。
4、《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费个人申报支付表》按每张票据逐行、分项目填写,填写时对应收据项目(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填写,无对应收据项目填写其它项。有效票据为一组;

2号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2号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社保机构(区)
社保机构(市)



表负
表负
表 负






72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
医 疗 医 疗 公民身份号
码 单位名称
住院日期
床位号 资格确认书
号 转出院名称






单别位代

出院日期
级 别
科别
第几次住院/家床
转出院级别
年龄
住院天 数
表 号 单 位 人员类别
参保区县
职工/退休/老工 人
住院号
起付标准
医疗救助自负比例
转出院实收起付标准
自负
增负金额
14
合计
18
统筹 医疗机构申请金额 19 基金 社保支付金额 20
医疗 医疗机构申请金额 21 救助 社保结转金额 22
超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金额 15 医疗救助自负比例金额 16
最高限额以上金额 17
万仟佰拾元角 万仟佰拾元角
① 社 保 机 构 留 存 ② 医 疗 机 分构 留 分存
医疗机构
出院诊断
家床诊断
自负比例
减负比例
实际自负比例
上次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剩余额
项目
序 号


发生金额
上次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剩余额
自费 增负
申报金额
拒付
审核金 额
药品费
01
检查费Βιβλιοθήκη 02治疗费03
手术费
04
一 式
床位费
05

医用材料
06

天津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天津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就医登记一、住院登记(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在已实现住院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办理住院前2日内或之后5日内)在定点医院指定窗口办理住院登记。

(二)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登记:由于网络故障等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章)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于住院3日内)到塘沽分中心医险科办理备案,开具资格确认书,持分中心开具的住院资格确认书交医院医保科,结算时可享受联网结算。

(三)临时外出的参保人员登记:参保人员临时外出的,比如旅游、探亲,因急症住院的,需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并于一周内向参保分中心医险科办理备案。

二、转诊转院登记(一)在本市内转诊转院:由转出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审批表》,参保人员或家属持此表和转入医院开具的盖有医保章的《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分中心医险科办理转院手续。

例如:退休职工张某因病在我市A医院住院,因治疗需要该患者必须要转到B医院继续治疗,患者家属应在2日内持A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和在A医院住院期间的费用结算单以及B医院的《住院证》、《医疗保险证》到塘沽分中心办理转院手续,办理后在B医院的住院费用按转诊转院标准予以支付。

(二)异地安臵人员转诊转院:须由已经社保分中心备案的最高级(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10天之内到参保分中心备案,转至居住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其它医院。

(三)转外埠医疗机构治疗: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办理转外埠住院,应办理本市转外埠住院登记,登记后在外埠发生的医疗费用才予以支付。

办理转外埠住院治疗的条件,首先要求转出医院应为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诊转院责任医院。

由责任医院医保科打印转诊转院登记表一式两联盖章后交参保人员。

全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名单: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一中心医院、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天津医院(骨科)、环湖医院(神经外科)、第四医院(烧伤)、胸科医院、传染病医院、肺科医院(结核病)、长征医院(皮肤病)、滨江医院(肛肠科)、中心妇产科医院、眼科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安定医院,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

天津医保结算单样本摘要:一、天津医保结算单简介二、医保结算单样本详解1.基本信息部分2.就医信息部分3.医保政策部分4.结算金额及明细部分三、如何正确解读医保结算单1.了解医保政策2.分析就医过程3.核对结算金额及明细四、注意事项1.妥善保管医保结算单2.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3.及时反馈问题正文:一、天津医保结算单简介天津医保结算单是医保局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种重要凭证。

它是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依据,也是患者了解自己医保待遇和医疗服务费用的途径。

二、医保结算单样本详解1.基本信息部分医保结算单上会包含以下基本信息:(1)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等;(2)就诊医院名称、科室、医生姓名等;(3)结算日期、结算机构等。

2.就医信息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就诊类型,如门诊、住院等;(2)就诊原因;(3)入院病情;(4)出院诊断等。

3.医保政策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医保目录类别,如甲类、乙类等;(2)医保待遇类别,如住院统筹、门诊统筹等;(3)自付比例;(4)报销金额等。

4.结算金额及明细部分这部分主要包括:(1)总费用;(2)医保基金支付金额;(3)个人自付金额;(4)各项费用明细,如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

三、如何正确解读医保结算单1.了解医保政策解读医保结算单前,首先要了解我国的医保政策,包括医保目录、医保待遇、自付比例等。

这将有助于理解医保结算单中的各项数据。

2.分析就医过程分析就医过程,包括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以便判断费用合理性。

3.核对结算金额及明细仔细核对医保结算单上的金额及明细,看是否存在错项、漏项或异常情况。

如发现疑问,及时与医院、医保部门沟通。

四、注意事项1.妥善保管医保结算单医保结算单是患者享受医保待遇的证明,需妥善保管。

如有需要,可作为报销、理赔等依据。

2.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患者应定期查阅医保结算单,了解自己的医保待遇及医疗费用情况,确保医保权益不受损失。

医疗费用申报管理办法(2012.1版)

医疗费用申报管理办法(2012.1版)

医疗费用申报管理办法(版本号:2012.1)版本说明:本办法在2012年4月25日进行修订,本细则(2012.1版)在上一版本(2011.1版)基础上修订完成,发生变动之处已用红字标注。

2012.1版本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总则第一条根据市中心相关规定,结合和平分中心各项医疗费用申报特点,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人性化服务的原则,以诚信管理为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和平分中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在申报各项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时,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各项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为因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特殊原因就医时全额垫付,在分中心申报的下列费用:1.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简称门大)费用;2. 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简称门特)费用;3. 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急症观察后转住院治疗(简称急诊留观)费用;4. 住院费用;5. 生育保险费用;6. 以上各项费用的调整支付。

第四条参保患者应到联网医院就诊,并持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刷卡联网结算。

第五条下列情况可以全额垫付门诊、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及住院就医费用:1.就医时医院端网络故障;2.急诊、急诊留观费用;3.首次参保,社会保障卡正在制作途中;4.单位间断交费,在三个月内补缴;5.节假日期间住院又出院不能确认的住院费用;6.有住院信息未结算或正在审核状态,造成在途,无法刷卡结算的;7.门特患者登记前20个工作日内发生的相关门诊垫付费用(按门特申报并予以审核支付)。

8.已办理异地安置登记在外地就医或外地急诊就医。

首次参保,社会保障卡正在制作途中和节假日住院又出院,造成住院无法联网结算的,可以在出院后先不办理结帐手续,等待待遇享受后办理住院延迟审批后,再办理出院结账,可以将本次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申报管理第六条对外办公及申报时间:1.医险科前台对外办公及受理申报时间为:(1)2012年6月4日至6月8日,9月3日至9月7日及年底翘尾申报期(时间另行通知)办理门大、门特(留观)、住院、生育和调整支付等各项全额垫付费用申报业务。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指南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指南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指南高钟生;席振录【摘要】<正>《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津政办发〔2008〕176号)下发后,市社保中心本着高效经办和人性化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公务员医疗一站式报销流程,即【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年(卷),期】2009(000)003【总页数】3页(P34-36)【关键词】社保中心;国家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办法;统筹基金;基金支付;参保人;门特;最高支付限额;退休人【作者】高钟生;席振录【作者单位】天津市社保中心业务二处【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42.6《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津政办发〔2008〕176号)下发后,市社保中心本着高效经办和人性化服务的目标,制定了公务员医疗一站式报销流程,即患者在联网医院刷卡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自己只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其他应由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或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先行垫付,再向社保中心申请支付。

目前,社保各分中心和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已开始受理垫付医疗费的申报,现就相关政策与经办工作分述如下:根据《天津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天津市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支付。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累计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补助80%,退休人员补助90%,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95%。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其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5.5万元以下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比例同门急诊;超过5.5万元至大额救助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均补助75%,不区分人员类别;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在职和退休人员补助95%,副司局级以上人员补助100%。

医疗经办110824

医疗经办110824
2《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表》(津医保支字8号表);《天津市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申请支付审核单》(津医保支字9号表);《交接单》;《承诺书》;《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普通门诊根据原因加盖全额垫付章、急诊章、网络故障章)
门特费用垫付申报
每月
1—10日
1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保专用门诊收据、费用明细、处方底联、相关检查结果(加盖全额垫付章)
4住院证(加盖医保章或医院章)
5《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转外阜须提供《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登记表》(津社保医支字5号)
限当首月参保、外地急诊、转外阜、单位欠缴(三月内补缴)等特殊情况
门诊费用垫付申报
每月
1—10日
1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保专用门诊收据(加盖全额垫付章)、费用明细、处方底联、相关检查结果
每月
1—10日
1住院证、住院收据、费用清单(总明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加盖医保章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诊断证明章)(异地就医的需医院级别证明)
2《全额垫付备案表》原件
3《医疗保险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津医保支字10号表);《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审核单》(津医保支字11号表);《交接单》;《承诺书》
项目
申报时间
需准备材料
备注
门特登记
在医院
刷卡办理
1《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津社保医支字18号)。要求字迹清晰可辨识,并加盖医疗保险章。
2诊断证明,加盖诊断证明章和医疗保险章。
3检查报告复印件。
4若住院,提供《出院小结》
5若门诊,提供《病历本》
6《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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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项 目 甲 门诊特殊病 计生门诊手术 外地住院 转外埠住院 急诊留观 非典后遗症 其他(住院) 小 计
统筹基金 社保支付 4
调整:补支付金额 减支付金额 军残补助金额 合 统筹 基金 计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公务员 单位申请金额 补助 社保支付金额 军残 补助 医疗 救助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结转金额
单 分 位 留 存 分
个人帐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付金额
申 报 单 位 制表人(章): 负责人(章):
社 保 机 构 审核人(章): 负责人(章):
(章)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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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项 目 甲 门诊特殊病 计生门诊手术 外地住院 转外埠住院 急诊留观 非典后遗症 其他(住院) 小 计
统筹基金 社保支付 4
调整:补支付金额 减支付金额 军残补助金额 合 统筹 基金 计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公务员 单位申请金额 补助 社保支付金额 军残 补助 医疗 救助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支付金额 单位申请金额 社保结转金额
个人帐户支付金额
申 报 单 位
社 保 机 构
制表人(章): 负责人(章):
审核人(章): 负责人(章):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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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表号:津社保医支字10号 单位:人次,元 序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 角 角 分 分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 —— —— 一 式 两 联 —— 单位申报 人 数 1 发生金额 2 审核金额 3 社 保 审 核 非典财政 医疗救助社 补贴 保结转 5 —— —— —— —— —— 6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申请支付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表号:津社保医支字10号 单位:人次,元 序 号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万 万 仟 仟 佰 佰 拾 拾 元 元 角 角 分 分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经 办 机 构 分 留 存 分 分 —— —— —— 一 式 两 联 —— 单位申报 人 数 1 发生金额 2 审核金额 3 社 保 审 核 非典财政 医疗救助社 补贴 保结转 5 —— —— ——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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