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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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预防职责,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浙江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就廉洁自律、认真履职提出要求,以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为目的,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为基本内容进行廉政谈话。

第二条廉政谈话的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班子成员、纪委书记。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一)学院的全体领导干部;(二)学院党委新提拔的中层干部;(三)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的人员。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方式- 2 - 可以是集体进行,也可以是个别进行。

任职廉政约谈以集体方式为主。

凡属于个别谈话的,必须由两名(含两名)谈话人参加,谈话时准备谈话提纲、收集保存谈话资料、做好谈话记录。

廉政谈话之后,校纪委将廉政谈话记录与其它有关资料一同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1、主要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学校党委决议及重大工作部署;2、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3、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4、带头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5、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6、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监督;7、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8、针对推进两个责任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廉洁自律需要改进的地方,进行提醒;针对重点岗位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针对新任职岗位纪律要求,进行集体约谈;9.其他需要廉政谈话的内容。

每次谈话的内容及重点,由学院党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0.被谈话人表态。

被谈话人要对带头执行廉政纪律、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表明态度。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2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2篇)

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____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任职廉政谈话1、谈话对象新任命、当选、聘任的担任中层领导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谈话内容(1)介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2)明确党风廉政责任制有关要求。

(3)提出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4)听取本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3、谈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

二、诫勉谈话1、谈话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告诫教育的中层以上党政领导干部。

2、适用情况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在工作中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个人或所负责的部门年度考核不合格。

(8)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3、谈话内容(1)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问题。

(2)谈话对象就指出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或检讨。

(3)谈话人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对其提出要求和希望。

(4)谈话对象对诫勉的问题及组织的期望表明自己的态度。

4、谈话方式采用个别谈话方式。

三、谈话的组织及有关要求1、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工作由校纪检负责并组织实施。

2、对校级干部谈话由支部书记主持。

中层干部谈话由支委成员主持。

3、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可根据需要,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4、诫勉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和打击报复。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

廉政谈话制度一、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三种类型1.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经党支部任命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2.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3.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部门或科室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科室负责人或干部的谈话。

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二、具体内容1.谈话范围任职廉政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诫勉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警示谈话:谈话时要在认真评价、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2.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2.1任职廉政谈话。

在党支部书记主持下可与提拔任职谈话一并进行,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

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2.2诫勉谈话。

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进行,具体由党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党建人员记录。

谈话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2.3警示谈话。

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

3.廉政谈话的要求:3.1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任前廉政谈话及任职谈话工作方案

任前廉政谈话及任职谈话工作方案

任前廉政谈话及任职谈话工作方案任前廉政谈话及任职谈话是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廉政谈话,可以帮助领导干部了解相关廉政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要求,明确其廉政职责和责任,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

本文将围绕任前廉政谈话及任职谈话工作方案进行探讨。

一、任前廉政谈话工作方案1. 目标和任务(1)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和廉政道德水平,预防和纠正腐败行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任务:- 建立健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确保实施到位;- 深入学习和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意义;-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的监管和防范;- 加强廉政谈话档案管理,留下历史记录。

2. 主要工作内容(1)组织学习培训:通过组织廉政教育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法规和廉政纪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廉政意识和廉政道德水平。

(2)廉政谈话:对拟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着重告诫其遵守廉政纪律,履行廉洁从政承诺,自觉防范腐败风险,并针对其工作岗位和职责,提出廉政责任和要求。

(3)廉政风险评估:通过各种方式,对拟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并在任职之后,定期组织廉政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4)廉政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廉政谈话内容和廉政风险评估结果,留下历史记录。

并对档案进行严格保密,确保廉政谈话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任职谈话工作方案1. 目标和任务(1)目标:加强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确保其在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廉洁性和公正性。

(2)任务:-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的教育和监管;- 强化任职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提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防范和化解在任期间可能出现的腐败风险。

2. 主要工作内容(1)组织学习培训:对任职干部进行工作纪律和廉政法规的学习培训,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和责任担当意识。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整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完整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三篇)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三篇)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中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一、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以____和_______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教育和引导新任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政勤政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文件;介绍所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

(二)根据新的领导岗位职责,对领导干部提出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三)听取本人对即将任职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对任职后对廉洁自律的考虑。

三、谈话程序(一)谈话准备1、拟定提纲:谈话前,分局办公室负责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收集、了解的谈话对象的考察测评、廉洁自律、群众信访举报等情况,拟定谈话提纲;2、确定谈话时间,拟定谈话人员及议程,确定记录人员,作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二)谈话要求1、谈话前,应将谈话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要求等提前通知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须按要求做好准备。

2、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人事任命后进行。

3、谈话形成的材料、个人廉政承诺和履诺情况、组织督查情况等均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二)根据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关于新上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要求,依据地区纪委《谈话制度》,结合塔瓦库勒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以____和_______为指导,以《中国_党章程》和党内有关法规为依据,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通过实施廉政谈话制度,早提醒、早打招呼,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共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谈话的对象村级领导班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新调整的村级领导班子,新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三、谈话的内容(一)被谈话人所在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处科级干部;根据信访和举报需要谈话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廉政谈话分为履新廉政谈话、诫勉性廉政谈话和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

㈠履新廉政谈话主要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沟通思想,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一般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进行,也可以在新任职后一段时间进行。

履新廉政谈话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明确其所任职务相应的党风廉政责任。

㈡诫勉性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人员;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干部。

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

诫勉性廉政谈话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了解被谈话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重点是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生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虽不构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的属于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的其他问题。

㈢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主要是在干部履职过程中、节假日前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或情况沟通,一般每年安排一次。

常规性廉政谈话主要听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反馈群众对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醒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

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的办法前言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反腐倡廉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

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事关国家的形象和政治清明,也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

为了进一步深化廉政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和单位纷纷开展了相关的法规制度,其中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举措。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实施意义、引导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制度背景在中国,廉政建设一直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特别是在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贪污等问题屡屡曝光,这对于国家形象和国家治理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因此,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就这样应运而生。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和引导,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廉洁,履行公职。

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一些领导干部在就职前出现不当行为,也能够对领导干部进行整体约束。

实施意义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教育引导通过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其了解纪律法规和职责,从而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规定,保持廉洁,履行公职。

防范风险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可以帮助单位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廉政表现,进而避免一些潜在的风险,减少单位的损失,保障单位的稳定和长远发展。

提高效率谈话对领导干部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并且可以通过谈话找出候选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引导,有效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

引导方法为了确保廉政谈话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具体的实施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具体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单位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定。

这些规定应该明确谈话的目的、对象、方式和内容,还要明确谈话结果的处理方式,以及定期颁布。

这样可以确保制度严谨、有效。

严格选人用人在领导干部任前,需要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按照程序进行干部选拔和任命,对待干部事项必须有严格程序。

有针对性的谈话领导廉政谈话的目的是了解干部的思想和行为,提高他们的责任感和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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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同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护教育干部的目的出发,对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县委新任命提拔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岗位交流任职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均为廉政谈话对象。

第四条廉政谈话的内容:
1、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明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
3、明确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
4、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明确有关党纪政纪规定;
5、听取新任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并作出廉政承诺;
6、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认为应该谈话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廉政谈话的形式:
廉政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谈话形式。

第六条谈话制度的实施:
谈话制度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具体实施,可根据情况由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或委托副书记、副部长进行谈话,廉政谈话可专题进行,也可与组织部门的任职谈话同步进行。

第七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1、凡新任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任职通知下达后到上任前,必须接受廉政谈话;
2、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3、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4、谈话结束后,应当做好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等基本情况。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监督管理:
1、凡属任前廉政谈话的对象,要全部进行谈话,对因故没有参加谈话的,要进行补谈,对无故不参加谈话的,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2、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谈话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落实谈话内容,再次进行谈话,限期改正;对拒不执行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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