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最新版
其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往往会产生不同的性质和法律后果。
行为的性质是指行为本身的性质,如违法行为、民事侵权行为等;法律后果是指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如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等。
本文将针对某一具体行为,分析其性质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背景甲乙两人在一次聚会上相识,之后因工作原因产生业务往来。
甲乙两人合作期间,甲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机密文件泄露给乙,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以下将分析甲的行为性质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甲的行为性质1. 违法行为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泄露公司机密文件,使乙获得竞争优势,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符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2. 民事侵权行为甲的行为还涉嫌民事侵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
甲泄露公司机密文件,导致乙在业务往来中侵犯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甲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甲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如果甲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他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被禁止从事与商业秘密相关的职业;(3)被追究附带民事诉讼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2. 民事责任如果甲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他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被判决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被判决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返还收益、支付违约金等;(3)被禁止从事与侵权行为相关的业务。
五、总结通过对甲行为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甲的行为具有违法性和侵权性,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民事侵权行为;2. 甲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包括刑罚、赔偿、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法律后果。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分为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分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1. 轻微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
3. 严重违法行为:吊销相关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罚款。
4. 极其严重违法行为:吊销相关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撤销企业法人资格、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引发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破坏环境等后果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可能处以罚金。
总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会根据其性质、后果和情节不同,承担相应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最新)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第十条 有关机关、单位、组织集体作出的决定违法或者实施违法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非中共党员的公职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先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再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职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先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监察机关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违反会计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为包括: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为。
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规定,应当设置会计账簿的单位不设置会计账簿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形式及要求设置会计账簿的⾏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为。
是指不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对经济业务事项进⾏统⼀登记核算,⽽另外私⾃设置会计账簿进⾏登记核算的⾏为,俗称“两本账”、“账外账”或“⼩⾦库”之类。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为。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如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有权不予接受或退回。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为。
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员应当根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年12⽉版第36 页据审核⽆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额等事项逐项记⼊账内。
登记完毕后,记账⼈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隔页。
如果会计账簿记录发⽣错误,不得采取涂改、挖补等⼿段更正,⽽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划线更正等⽅法进⾏更正。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法的⾏为。
会计处理⽅法的变更会直接影响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可⽐性,因此,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致的⾏为。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编制,使⽤的计量⽅法、确认原则、统计标准应当⼀致,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不得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者提供编制依据不⼀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

民事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2件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1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例,涵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以及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文物保护等领域。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通过一体化办案、探索运用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先予执行程序,追加源头企业为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等方式,为固废垃圾治理提供了检察方案,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通过先予执行治理“垃圾山”2007年1月起,李某强担任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卫某垃圾综合处理厂实际投资人、管理者,组织工人将未经处理的原生垃圾及筛下物非法倾倒、填埋于厂区,山体达到一定高度后用浮土压平,再堆上垃圾。
至2016年处理厂被责令停业,近10年形成“垃圾山”,倾倒区域植被严重破坏,土壤、地下水污染短期内难以自然恢复。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中发现本案线索,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后,广州两级院成立办案组,启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程序。
在调阅刑事证据材料基础上,办案组采取现场走访、专家咨询、实地丈量和无人机航测等措施开展调查,判断垃圾数量、污染程度、造成损失远超违法行为人供述。
花都区检察院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场地恢复至基线状态需修复费用8425.5万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714.35万元。
广州市检察院依法建议对卫某垃圾厂、李某强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李某强名下全部财产1000余万元。
随后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花都区检察院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5个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查处涉案违法行为。
各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建议,及时启动垃圾清理和环境整治工作。
历时3年,清运固废及固废污染土壤170多万吨,清理渗滤液2.6万余立方米。
基于当地政府已委托第三方开展环境修复,法院采纳广州市检察院先予执行意见并作出裁定,先予执行两被告名下财产支付修复费用。
民事违法行为承担的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承担的责任
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处罚和责任的司法规定

违法行为处罚和责任的司法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是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系统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了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
本文就违法行为处罚和责任的司法规定进行探讨。
首先,违法行为的处罚是根据不同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的。
不同的违法行为必然对应不同的处罚措施。
例如,在刑法中,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如谋杀、强奸等犯罪行为,可以处以死刑、无期徒刑等严厉的刑罚;而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如盗窃、诈骗等,可以处以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此外,在其他领域的法律中,也有对违法行为的相应处罚进行规定,如交通法中对于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旨在通过法律威慑,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其次,违法行为的责任是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法律追究的一种方式。
法律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刑法中,通过制定一系列犯罪类别和要件,明确了犯罪行为的主体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例如,对于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其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其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教育、感化、收容教养等特殊的法律责任。
此外,在其他领域的法律中,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措施,如民法中对于民事违法行为的经济赔偿、行政法中对于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等。
这些法律责任的规定旨在让违法行为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并通过对其的追究,起到警示作用,提高法律意识。
此外,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特殊规定。
例如,在刑事法律中,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群,如精神病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等,其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是采取教育、医疗等方式进行处理。
此外,在行政法中,对于违法行为者的处罚和责任也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裁定和处理。
这些特殊情况和特殊规定的存在,旨在保障公正和合理的司法判决,充分考虑个体差异和社会实际。
八年级政治教案 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9篇

八年级政治教案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9篇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1违法行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教案教学目标认知目标识记违法行为的类别,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能力目标在学习违法行为的含义、类别及一般违法行为如何制裁的过程中,提高辨别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学习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知识,认识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难点一般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学过程导入新课组织学生观看投影片:(投影一):初中学生孙某,不懂法,看到本村常丢东西,居民意见很大,孙某认为是租房的外地菜贩子所为,于是萌发了报复“老外地”的想法,曾多次结伙拦劫、打伤过往的外地菜贩子,共抢人民币几千元。
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孙某有期徒刑8年。
(投影二):1998年1月20日,临时工刘某下夜班后,到某歌厅玩,吃了水果,喝了一瓶洋酒,服务小姐催他结账,刘某却说“我没钱!”被保安人员拖出歌厅。
刘某对此不满,早7时,他拨打110称:“有4名男青年持刀抢走我人民币7000元、手机一部。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以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其拘留。
(投影三):课本P93页第二个案例。
提问:(1)上述三个案例中的当事人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2)朱某认为:“拾到的东西就是我的。
”这种看法有什么不对?(设计此问题的目的:(1)使学生在发现共同点的过程中,引起对本节课要学习内容的思考;(2)从学生认识上的困惑点入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3)在扩散性思维的过程中,使学生在整体结构上把握本课时的内容。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孙某、刘某、朱某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因为他们的行为都未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做出法律禁止做的事情。
其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朱某认为:“拾到东西就是我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李某曾是某中学的学生,因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被勒令退 学。有一天,他纠集王某和赵某两个同学跑到这所中学,强行 勒索其他学生的钱物,价值40元。后由校卫把他们押送到派出 所,根据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王某等,拘留2天,勒令退 回钱物的处罚。
①李某等三人的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它属于哪种类型? ②这种违法行为有什么危害?情节怎样? ③这种行为受什么制裁?由哪一特定国家行政机关执行?
(3)、一般违法行为为什么要受法律制裁?制裁起到什 么作用?
①原因:一般违法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虽然情节较轻微, 但也 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必然要受法律制裁。
②制裁:A、直接作用:制止违法行为的蔓延,保证现代 化建设顺利进行。
B、间接作用:警戒有违法意识的人和广大公民, 提高法律意识,防止违法犯罪行 为发生。
①夏某某的行为是否是违法行为?它属于哪种类型?
②这种违法行为有什么危害?情节怎样?
③这种行为受什么制裁?
民事责任:是依据民法规定,对民事违法者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城
管、 教育、审计、海关等),依据行政法规,对犯有行政违法 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行 政拘留、 警告、罚金等)。
C、体现一个法律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总之,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不管是哪种 违法行为,不管是什么人违法都要受法律制裁,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小 一、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禁止的
结: 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类型
违 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齐某某的物品。经过多方调节无效,齐某某只好到法院
起诉。经过法院侦查发现,夏某某个人帐户多了20000多
元的存款,并在找人出售一特征与齐某某遗失的手机十
分相似的手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夏某某不得不承认
当晚确实捡到了齐某某的物品。法院判决,根据民法规
定,夏某某归还齐某某的钱物,并赔偿齐某某的损失800
元。
(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3日夜,乘坐夏某某的出租
车回家。到家后,齐某某下车匆忙,不慎将一个黑色皮
包丢在了夏某某的车上。黑色皮包内装有人民币27000多
元、一个受机、本人身份证和多张信用卡。齐某某发现
皮包遗失后,迅速寻找出租车司机夏某某,并请求夏某
某归还他遗失在出租车上的皮包。夏某某谎称并未捡到
法 行
(情节较轻,危害
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不大,未犯刑法)
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即为犯罪(违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
★三、凡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1、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或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 刑事责任。
2、一般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原因
结果
违 严重违法行为 犯罪 法
行
民事违法行为
为 一般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刑罚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处罚或 行政处分
巩固新课
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是(AB )
A、欠债不还的行为; B、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C、走私、贩卖军火; D、放火造成人员伤亡的行为。 (2)、在学生当中,发现有个别学生私自携带匕首到学校,被
②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
(情节较轻,危害 不大,未犯刑法)
为
③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即为犯罪(违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严重违法行为
三、凡是违法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1、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或刑事违法行 为)要承担刑事责任。
★2、一般违法行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生活教师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这种行为是(ABD)
A、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政违法行为; B、情节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C、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 D、应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
课后思考题:教材114页 阅读与思考
现代人每天生活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当中,紧张、高速的节奏让人难得有休闲和放松的时光。人们在奋斗事业的搏斗中深感身心的疲惫。然而,如果你细心观察,你会发现作 为现代人,其实人们每天都在尽可能的放松自己,调整生活节奏,追求充实快乐的人生。看似纷繁的社会里,人们的生活方式其实也不复杂。大家在忙忙碌碌中体味着平凡的 人生乐趣。由此我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生活简单就是幸福。生活简单就是幸福。一首优美的音乐、一支喜爱的歌曲,会让你心境开朗。你可以静静地欣赏你喜爱的音乐, 可以在流荡的旋律中回忆些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去想;你可以一个人在房间里大声的放着摇滚,也可以在网上用耳麦与远方的朋友静静地共享;你还可以一边放送着音乐,一 边做着家务....生活简单就是幸福。一杯清茶,或一杯咖啡,放在你的桌边,你的心情格外的怡然。你可以浏览当天的报纸,了解最新的国内外动态,哪怕是街头趣闻;或者捧 一本自己喜欢的杂志、小说,从字里行间获得那种特别的轻松和愉悦....生活简单就是幸福。经过精心的烹制,一桌可心的菜肴就在你的面前,你招呼家人快来品尝,再备上最 喜欢的美酒,这是多么难得的享受!生活简单就是幸福。春暖花开的季节,或是清风送爽的金秋,你和家人一起,或是朋友结伴,走出户外,来一次假日的郊游,享受大自然 带给你的美丽、芬芳。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忘却都市的喧嚣,身心仿佛受到一番洗涤,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轻松感受!生活简单就是幸福。你参加朋友们的一次聚会,那久违的 感觉带给你温馨和激动,在觥酬交错之间你享受与回味真挚的友情。朋友,是那样的弥足珍贵....生活简单就是幸福。周末的夜晚,一家老小围坐在电视机旁,尽享团圆的欢乐 现代人越来越会生活,越来越会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放松自己。垂钓、上网、打牌、玩球、唱卡拉OK、下棋.....不一而足。人们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寻找放松身心的最佳方式, 在相对固定的社交圈子里怡然的生活,而且不断的扩大交往的圈子,结交新的朋友有时,你会为新添置的一套漂亮时装而快乐无比;有时,你会为孩子的一次小考成绩优异而 倍感欣慰;有时,你会为刚参加的一项比赛拿了名次而喜不自胜;有时,你会为完成了上司交给的一个任务而信心大增生活简单就是幸福!生活简单就是幸福,不意味着我们 放弃了对目标的追逐,是在忙碌中的停歇,是身心的恢复和调整,是下一步冲刺的前奏,是以饱满的精力和旺盛的热情去投入新的“战斗”的一个“驿站”;生活简单就是幸 福,不意味着我们放弃了对生活的热爱,是于点点滴滴中去积累人生,在平平淡淡中寻求充实和快乐。放下沉重的负累,敞开明丽的心扉,去过好你的每一天。生活简单就是 幸福!我的心徜徉于春风又绿的江南岸,纯粹,清透,雀跃,欣喜。原来,真正的愉悦感莫过于触摸到一颗不染的初心。人到中年,初心依然,纯真依然,情怀依然,幸甚至 哉。生而为人,芳华刹那,真的不必太多要求,一盏茶,一本书,一颗笃静的心,三两心灵知己,兴趣爱好一二,足矣。亦舒说:“什么叫做理想生活?不用吃得太好穿得太 好住得太好,但必需自由自在,不感到任何压力,不做工作的奴隶,不受名利的支配,有志同道合的伴侣,活泼可爱的孩子,丰衣足食,已经算是理想。”时间如此猝不及防, 生命如此仓促,忠于自己的内心才是真正的勇敢,以不张扬的姿态,将自己活成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才是最大的成功。试问,你有多久没有靠在门槛上看月亮了,你有多久 没有在家门口的那棵大树下乘凉了,你有多久没有因为一个人一件事而心生感动了,你又有多久没有审视自己的内心了?与命运的较量中,我们被迫前行,却忘记了来时的方
主讲:牛永远
一、什么是违法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禁止的 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二、违法行为的类型
回答下列问题:1、违法行为有哪三类? 2、什么是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 违法行为? 3、什么是严重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
违 ①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法行为
法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