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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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课件.doc

新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课件.doc

附件8: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内部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根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是指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商标标志和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商标标志使用权的生产主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是指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内部检查员制度,并赋予内部检查员与其职责相对应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内部检查员的培训指导、注册和管理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培训和资质审核工作。

第六条企业内部检查员职责(一宣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二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原料采购、投入品使用、产品检验、包装印刷、广告宣传等工作;(三配合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四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相关数据及信息的汇总、统计、编制,及与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沟通工作;(五承担本企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以及产品增报和续展工作。

(六开展对企业内部员工有关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企业内部检查员资格条件(一具备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知识;(二具有在本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熟悉与本行业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规范;熟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管理的相关规定; 熟悉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四接受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第八条企业内部检查员申请注册管理(一内部检查员须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由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二经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协会统一注册并颁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三内部检查员不再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职责,其《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自动失效,企业应在15日内将证书交回协会。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内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内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内蒙绿色食品企业内
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公布日期】2013.07.29
•【文号】中绿质[2013]89号
•【施行日期】2013.07.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内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
员证书的通知
(中绿质[2013]89号)
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根据《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你自治区对申请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资质审核、培训和考试,现将你中心通过审批注册的内部检查员名单30人予以公布,《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一并寄发。

请你办加强对企业内部检查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管的作用,全面提高企业绿色食品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附件:
内蒙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名单。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绿色食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

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为加强绿色食品生产全程监管,全面规范生产管理秩序,保障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要求,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机构设置(一)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公司副经理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食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组织协调、制度制定、生产计划、基地建设、生产监督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工作有序推进。

(二)设立绿色食品办公室,加强绿色食品质量监督管理。

设负责人1名,质量监管员(内检员)1名、质量检验检测员1名。

(三)生产技术科设生产基地负责人1名,技术员2名(绿色食品技术负责人1名),保管员1名。

(四)营销科设销售员3名,管理员1名,运输员1名。

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公司经理)是企业法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绿色食品基地规划和建设指挥协调,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计划的审批,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与产品认证的请示和工作衔接,负责绿色食品生产监督与绩效考核。

2、副组长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绿色食品制度和生产计划的制定,负责绿色食品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协调开展工作,确保绿色食品基地管理和产品生产全过程相关制度的有效规范运行,负责参与绿色食品生产绩效考核与评价。

(二)生产技术科1、生产科负责拟定生产布局、生产计划、基地建设,按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等。

2、科长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监督实施。

3、基地负责人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标准、规范和要求的具体实施和生产管理,负责管理基地环境卫生,调查病虫害发生状况及趋势,负责拟定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统一选购药物,负责跟踪病虫害防治技术及药物效果并总结。

4、技术员主要负责对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具体组织实施,指导生产人员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科学种植、施肥、用药,负责病虫害防治作业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负责生产记录、档案整理保管。

绿色食品内部检查员

绿色食品内部检查员

绿色食品标志是质量证明商标
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 证明92107至892139号 注册号为:第892107至892139号
注册范围:《 注册范围:《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 际分类》 际分类》第1、2、3、5、29、30、31、32、 29、30、31、32、 33等九大类。几乎包括所有的食用农产品 33等九大类。几乎包括所有的食用农产品 和食品。
发展绿色食品打造精品品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内容提要
绿色食品相关知识介绍 绿色食品管理相关情况介绍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 绿色食品证后监管
政府要满足三方面需求
国家安全 发展经济 民众生活
绿色食品中心要满足三方面需求
政府需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保证绿 政府需求——发展绿色食品产业,保证绿 色食品质量; 市场需求——开发满足市场需要的安全、 市场需求——开发满足市场需要的安全、 营养绿色食品; 企业需求——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提供相 企业需求——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提供相 关服务
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
46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受中国绿色食 46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受中国绿色食 品发展中心、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生产企业, 其它机构的委托,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72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受中国绿色食 72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受中国绿色食 品发展中心、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其它机构 的委托,承担产地环境监测工作。 名称: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名称: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
绿色食品管理
管什么——目标——质量 管什么——目标——质量 谁来管——责任——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谁来管——责任——绿色食品工作机构 如何管——手段——各项制度、规定 如何管——手段——各项制度、规定 依据什么管——合法性—— 依据什么管——合法性——《农产品质量安全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
内部检查员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公布日期】2012.07.23
•【文号】中绿质[2012]69号
•【施行日期】2012.07.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
正文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颁发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
查员证书的通知
(中绿质[2012]69号)
山西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根据《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你办对申请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资质审核、培训和考试,现将你省第一批通过审批注册的内部检查员名单114人予以公布,《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一并寄发。

请你办加强对企业内部检查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监管的作用,全面提高企业绿色食品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名单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附件:
山西省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名单。

绿色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管理2.1 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2 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负总责。

2.3 企业应定期组织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条生产过程管理3.1 企业应按照绿色食品的生产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

3.2 企业应建立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3.3 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原料管理4.1 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绿色食品标准的原料供应商,建立严格的原料进货验货制度。

4.2 企业应对原料进行定期检验,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4.3 企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绿色食品。

第五条产品标准5.1 企业应按照有效的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

5.2 企业应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验6.1 企业应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对绿色食品进行定期检验。

6.2 企业应定期对检验和检测仪器进行计量检定,确保检验和检测的准确性。

6.3 企业应对检验过程进行记录,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7.1 企业应使用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7.2 企业应建立绿色食品的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规范,确保食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7.3 企业应建立销售后服务体系,对销售过程中的绿色食品进行跟踪和监控。

第八条不良事件处理8.1 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

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

绿色食品企业内检员工作职责

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工作职责
为了提高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与企业的信息交流,从源头上保证绿色食品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在绿色食品企业建立设立企业内部检查员,由其负责绿色食品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

工作职责依据:《绿色食品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

一、内检员职责
1、宣贯绿色食品标准;
2、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和管理要求,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绿色食品原料采购、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产品检验、包装印制、防伪标签、广告宣传等工作;
3、配合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企业绿色食品相关数据及信息的汇总、统计、编制,及与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沟通工作;
5、承担本企业绿色食品证书和《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以及产品增报和续展工作;
6、开展对企业内部员工有关绿色食品知识的培训。

二、监管主要内容
1、种植基地环境、原料种植规程(重点控制投入品的使用);
2、种植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完善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制度);
3、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执行情况(重点建设质量追溯制度);
4、企业执行标准;
5、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以及法人、地址是否发生变更,有变更的必须及时报备;
6、企业员工绿色食品知识培训;
7、企业的仓储是否符合要求;
8、绿色食品和非绿色食品的区别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
9、产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浙江钱塘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5篇)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5篇)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一、认证制度生产销售的绿色食品,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及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二、生产技术1、生产资料使用要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2、生产应严格按照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1)使用添加剂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3)农产品基地的生产记录,包括农药和肥料的购买、使用记录,必要的农事记录等。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3、企业应具备经培训合格的绿色食品管理人员(内检员),全程监管绿色食品生产过程。

三、销售监测制度1、产品在销售前,经内检员检测,方可进入绿色食品专营区销售。

2、应建立产品销售记录。

四、包装标识使用制度经包装后销售的绿色产品,其包装物或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证制度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生产销售,产品证书过期后须向农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换证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二、生产技术1、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环境条件控制。

不得擅自扩大无公害产品产地范围。

2、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应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1)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2)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载使用投入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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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内部加强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根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是指申请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商标标志和获得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商标标志使用权的生产主体。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是指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使用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内部检查员制度,并赋予内部检查员与其职责相对应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内部检查员的培训指导、注册和管理工作;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负责培训和资质审核工作。

第六条企业内部检查员职责
(一)宣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二)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内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原料采购、投入品使用、产品检验、包装印刷、广告宣传等工作;
(三)配合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相关数据及信息的汇总、统计、编制,及与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沟通工作;
(五)承担本企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证书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管理,以及产品增报和续展工作。

(六)开展对企业内部员工有关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企业内部检查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一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知识;
(二)具有在本企业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熟悉与本行业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规范;熟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本企业的管理制度;
(四)接受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五)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爱岗敬业。

第八条企业内部检查员申请注册管理
(一)内部检查员须经本人申请,企业推荐,由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二)经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协会统一注册并颁发《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
(三)内部检查员不再履行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职责,其《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证书》自动失效,企业应在15
日内将证书交回协会。

第九条企业须保持内部检查员的稳定性、连续性,确实需要作出人事调整的,应及时按本办法的第八条规定推荐接替人选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内部检查员工作业绩突出的,协会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国绿色食品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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