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课件(PPT 78页)

四、本通知附录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地方情况提出,报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其中,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
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污染较重或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地市级
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一)由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二)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和发改、经信 等投资主管部门发布的限制类的改建、扩 建项目。
(三)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可能 造成跨市(州 )行政区域或重点流域重大环 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有色金属冶炼及矿山开发、钢铁加 工、电石、铁合金、焦炭、垃圾焚烧及发 电、农林生物质直接燃烧或气化发电、电 镀(含电镀工序)、黄磷、印染、制浆、废 纸造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铅蓄电池及再生铅冶 炼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其他
/
3.汽车、摩托车制 造
整车制造、发动机; 零部件生产(含电镀、
喷漆)
其他
/
14.电子配件组装
/
有分割、焊接、 有机溶剂清洗工
其他
艺的
4、审批权限--分级审批
环发〔2004〕164号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报国务院核准 或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由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成 具体的23个大类,同时该目录依法将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 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 特别敏感的区域确定为环境敏感区。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各行政机关预审、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收费标准()。
A.由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B.由环境保护部统一确定C.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D.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答案】 D2、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都有权核发评价证书,实行()。
A.两级核发、一级管理B.—级核发、两级管理C.统一核发、一级管理D.两级核发、两级管理【答案】 D3、(2020年真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列活动中,不属于固体废物处置的是( )。
A.废溶剂焚烧B.废油桶清洗C.废矿物油生产基础油D.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填埋【答案】 C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下列建设项目中,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无权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是()建设项目。
A.化工B.造纸C.印染D.电石【答案】 D5、2016-80.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复垦的原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B.土地复垦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的原则C.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D.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答案】 C6、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建设单位可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公共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B.公众参与篇章中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公告时应作必要技术处理C.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说明D.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10日内,向公众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答案】 D7、2016-10.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下列规划中,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是()。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0.12.23
•【文号】环办环评〔2020〕33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
术指南的通知
环办环评〔2020〕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性,我部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格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将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配套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环发〔1999〕178号)废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给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定义为: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实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实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对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务院相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相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理应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规划相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相关专项规划,理应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4年7月3日以《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文件予以发布。
《规划规划影响评价条例》中对规划评价的内容、具体形式及公众参与实行了规范。
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水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实行全面评价;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理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实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理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还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
3、审查的性质: 《环评法》第14条: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在审批专项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 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审批中未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的,应当作出说明, 并存档备查。
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 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 施,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节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文件报送
1、编制规划环评篇章和说明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 组织编制的一地、三域和10个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的篇章和说明, 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进行环评,并将篇章和说明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 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2、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的报送: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 组织编制的10个专项规划中的非指导性规划(具体就是9个)的环评报告 书,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 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
五、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
1、法律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 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明显不良 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2、分析:
2023年-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3年-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2016-21.某石油炼制建设项目内容发生变动,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试行),该项目下列变动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是()。
A.原料方案发生变化B.新增溶剂脱沥青生产装置C.储罐总数量增大25%,储罐总容积增大25%D.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调整,降低地下水污染防渗等级【答案】 C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不包括()。
A.加大结构调整力度B.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C.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D.增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答案】 D3、某医疗机构拟将现有闲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建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关规定,该设施必须进行改建的内容有( ) 。
A.改建排放口B.增加砂滤工艺C.进行防渗漏处理D.增设消毒处理单元【答案】 D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列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时限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后三至五年内开展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后三至五年内开展C.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或者运营后三至五年内开展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要素变化特征,确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时限【答案】 C5、《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在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过程中,应当保障生产安全,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
A.防止产生再次污染B.预防产生新的环境污染C.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D.防治产生再次污染【答案】 A6、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B.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扩建多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C.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新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D.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限制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答案】 B7、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危险废物范围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韩城禹水迁山柳村古寨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

韩城市禹水迁山柳村古寨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韩城市柳村古寨文化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编制单位:长安大学委托单位:韩城市禹水迁山柳村古寨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一八年十月目录概述 (1)1、建设项目的特点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2)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4)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4)1 总则 (5)1.1编制依据 (5)1.2评价目的 (9)1.3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 (9)1.4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 (15)1.5评价重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18)1.6污染控制目标 (20)1.7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 (22)2 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 (23)2.1工程概况 (23)2.2工程分析 (29)2.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源源强核算 (40)2.4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51)3 建设工程周围地区环境现状 (52)3.1自然环境 (52)3.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5)4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63)4.1施工期活动概述及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63)4.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63)4.3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68)4.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69)4.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71)4.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2)4.7施工期环境监测 (73)5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74)5.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74)5.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7)5.3地下水影响分析评价 (79)5.4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83)5.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84)5.6营运期生态景观环境影响分析 (84)5.7环境风险评价 (86)6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93)6.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93)6.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97)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4)7.1项目的经济效益 (104)7.2项目的社会效益 (104)7.3环境效益 (105)7.3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6)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08)8.1项目不同时期的环境管理 (108)8.2污染物排放清单和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109)8.3日常管理制度 (111)8.4污染源监测计划 (112)8.5跟踪评价 (112)9 结论 (113)9.1项目概况 (113)9.2环境质量现状 (113)9.3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13)9.4与产业政策、规划和选址 (117)9.5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17)9.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7)9.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7)9.8评价结论 (117)9.9要求与建议 (118)概述1、建设项目的特点韩城历史悠久,旧石器时代便有人类活动,历史人物众多,文物古迹荟萃,有“文史之乡”和“关中文物最韩城”之美誉。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界定及建议

□ 李强标,张丽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界定及建议1 引言众所周知,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Assessment,英文缩写为“EIA”,以下简称“环评”)是一项技术,也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
它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目前,在国际上,按照评价对象,环评主要分为建设项目环评和战略环评两大类。
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战略环评在法规、政策层面的应用往往很难推行。
为了有效推进环保事业和环评工作的开展,环评研究人员就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创造了“规划环评”的名词,以称谓“战略环评”在规划层次的工作。
因此,我国的规划环评,是战略环评在规划层次的一种应用形式,是战略环评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
在我国环评相关立法与制定政策时,也基本上紧紧围绕建设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两大类来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就是以建设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两种分类来立法的。
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环评法》,到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但中国至今尚无明确的、具体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界定的相关规定,这种状况阻碍了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层面的发展。
研究认为,中国后续制定或修改的相关条例、导则、办法、规定和通知等均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法定框架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与城乡规划法规对规划名词的提法应尽可能统一。
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杭州市城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具体划分方式,提出了协调环境影响评价与城乡规划两者之间关系的建议。
[关键词]城乡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界定;杭州下简称《规划环评条例》),我国规划环评的法规政策历程跨越了6年多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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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
通知
[入库:2005年8月15日][来源]
本文简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发[2004]98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07.03
【实施日期】2004.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
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
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环发[2004]98号2004年7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九条“依照本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的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以下统称《范围》)。
《范围》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范围》吸收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
《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总体规划》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按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意见执行。
现将《范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一、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
二、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渔业发展规划
3.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三、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省级及设区的市级畜牧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草原建设、利用规划
四、能源的有关专项规划
1.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
2.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
五、水利的有关专项规划
1.流域、区域涉及江河、湖泊开发利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和供水、水力发电等专业规划2.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规划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六、交通的有关专项规划
1.流域(区域)、省级内河航运规划
2.国道网、省道网及设区的市级交通规划
3.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
4.城际铁路网建设规划
5.集装箱中心站布点规划
6.地方铁路建设规划
七、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
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专项规划
八、旅游的有关专项规划
省及设区的市级旅游区的发展总体规划......
附件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一、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区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国家经济区规划
三、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1.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2.全国防洪规划
3.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四、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海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五、工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全国工业有关行业发展规划
六、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农业发展规划
2.全国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3.全国渔业发展规划
七、畜牧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1.全国畜牧业发展规划
2.全国草原建设、利用规划
八、林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行)
2.设区的市级以上森林公园开发建设规划
九、能源指导性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能源重点专项规划
2.设区的市级以上电力发展规划(流域水电规划除外)
3.设区的市级以上煤炭发展规划
4.油(气)发展规划
十、交通指导性专项规划
1.全国铁路建设规划
2.港口布局规划
3.民用机场总体规划
十一、城市建设指导性专项规划
1.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总体规划(暂行)
2.设区的市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
3.设区的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十二、旅游指导性专项规划
全国旅游区的总体发展规划
十三、自然资源开发指导性专项规划
设区的市级以上矿产资源勘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