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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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一)

论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一)

论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一)摘要:随着我国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过渡,大学生就业环境日趋激烈。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探讨和分析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不仅仅是回答女大学生何以就业难的问题,而且对营造两性平等竞争、就业机会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士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1女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表现1.1就业机会的性别歧视首先,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相对狭小,不少用人单位干脆在招聘启事中声明不招女生。

除了这些明目张胆的显性“性别歧视”外,还有许多用人单位则采取了阳奉阴违的办法,表面上一视同仁,不论男女,求职简历来者不拒.但在面试通知时却是有男无女。

用人单位有意或无意地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上的分流、隔离或封锁。

制造高学历依然无法跨越的职业门槛,使得很多女大学生只能集中在办公室内勤、小公司秘书、餐饮美容行业、市场销售等传统型的与专业不对口的职业上。

其次,女大学生在找工作时,没有拥有与男生相同或相等的就业机会(即“同民同工”)。

也就是说,女大学生找工作的难度要大于男同学。

有些用人单位对男性的偏向十分明显,也许是受到所谓的“女人是弱势群体”这种观念的影响,在男女生同等条件下、甚至男生处于轻微劣势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录用男生,或者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给女大学生增加了比男同学要高得多的求职、就业成本。

1.2职业待遇的性别歧视在相同的工作中,女大学生无法得到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符的工资报酬(即“同工不同酬”)。

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于女生。

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更为显著。

目前存在着部分女大学生就低谋职的现象,为了能得到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宁可降低门槛。

与男同学相比,女大学生就业质量要低得多。

1.3发展机会的性别歧视相对男大学生来说,企业认为女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较短,工作的连续性较差,不论是生理的还是心理的条件都不如男大学生优秀,特别是由于人为的歧视因素,女性获取高层次职位的机会远远少于男性。

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研究摘要:当今社会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由于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性别歧视,使女大学生的就业更是难上加难。

劳动力供求矛盾,传统观念的影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等原因的背后,我们需要理性的思考。

社会、高校、女大学生自身都应该从现实出发,积极应对,从而改变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弱势地位,使性别歧视无立足之地。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动力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很大的变化,社会就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大学生就业呈现出毕业生数量翻番但就业难度却逐年增加的现象,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同时,由于就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性别歧视,使女大学毕业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女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

一、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主要表现第一,就业机会不均等。

“就业机会是指进入职场,包括首次和重复进入的机遇。

”[1]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性别歧视,要求对不同性别的人群给予公平对待。

但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不同形式和程度的的歧视。

不少用人单位提出“只招男生”的要求,甚至一些高校、医院等传统的女性职业部门在招聘条件中也明确提出“只招男生”或“男生优先”的要求。

除了这些显性“性别歧视”外,还有许多用人单位表面上一视同仁,虽然没有在招聘条件上注明“限招女生”,但是在通过简历的筛选环节进行了性别的选择,用人单位通过这种即简单又安全的隐性“性别歧视”淘汰了女生。

国内某大学最近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约有70%以上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求职过程中遭受了性别歧视。

在歧视情况排名中,政府机关居于首位,其次是事业单位,第三是国有企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62个定点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有67%的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

[2]第二,就业质量低。

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有些用人单位经常会把雇佣女性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夸大,忽视了女性在就业中的诸多优势,即使女性和男性有完全同样的表现,仍有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待遇。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地位逐渐提升,然而,性别歧视现象在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依然普遍存在。

本文旨在探讨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通过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深入研究,分析其原因和影响,提出有效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改善女大学生的就业环境,促进性别平等和社会公正。

本文首先将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概述,明确性别歧视的定义和表现形式。

分析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包括社会文化因素、企业用人观念、法律法规不完善等。

接着,探讨性别歧视对女大学生就业的具体影响,如就业机会不均等、职业发展空间受限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推动社会文化变革、提升女大学生自身素质等。

总结研究成果,展望未来的研究方向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职业发展的进程。

也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共同为女大学生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分析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地位逐渐提升。

然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这不仅影响了女性的职业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本部分将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深入分析。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表现为就业机会的不平等。

一些企业在招聘时,会明确或隐含地限制女性应聘某些职位,尤其是在一些传统观念认为“男性化”的领域,如工程、技术、管理等。

这种限制导致女性大学生的就业选择范围受到限制,无法充分发挥其专业能力和潜力。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还体现在薪酬待遇上。

即使女性大学生和男性大学生拥有相同的学历和能力,但在求职过程中,女性往往难以获得与男性相同的薪酬待遇。

这种薪酬差距不仅是对女性劳动价值的贬低,也挫伤了女性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

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不断变化,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已成为一个严重且不可忽略的问题,社会各界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以黑龙江省女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厘清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概念,揭示了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现状,在广泛借鉴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揭示性别不平等现象背后体制性、结构性因素,并探索合理的建议措施,以解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标签: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一、中国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我国律法还没有针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有关女性就业歧视的规定也是零散分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

例如,《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不得因为性别问题而拒绝符合条件的女性应聘者或者人为地提高女性应聘者的录用标准,以保障女性和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

”性别歧视最权威的定义来源于1979年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这一定义由于其是对各个领域的性别歧视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的一个高度概括而被广泛认可。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一)录用条件上的性别歧视据调查,黑龙江省许多应届女大学毕业生曾遇到求职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审查招聘大学毕业生时,用人单位拒绝女学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一些雇主只招聘男生或者男生优先;一些雇主在招聘条件中没有明确的性别要求,但在实际中以各种理由拒绝雇用女毕业生。

(二)工资收入上的性别歧视“同工同酬,按劳取酬,绩效分配”是在当今社会的基本劳动制度,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在2011年公布的《二〇一一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显示,男女毕业生之间,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性别歧视现象。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引言: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和性别观念的局限,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遭遇性别歧视的问题较为突出。

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女性面临着一系列的歧视现象。

本文将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实现性别平等就业提供参考。

一、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1. 工资待遇方面:女大学生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往往面临着较低的薪资待遇。

这一现象主要源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贬低,认为她们在家庭责任和职业发展间做出选择时,更容易为家庭妥协,故在薪资待遇上不予公平对待。

2. 晋升机会方面:女大学生相对于男性来说,获得升职机会的几率较低。

一方面是因为用人单位对问题解决和领导才能的容忍程度相对低,而女性常常被认为管理和决策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某些行业和职业中性别歧视的思维观念还根深蒂固,“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仍然存在。

3. 职业选择方面:女大学生在工作岗位的选择面临更多限制。

某些传统行业和部分技术岗位普遍存在男女工作性别称谓,女性很难进入这些行业,或仅被安排在无晋升空间的职务上。

4. 性别偏见方面:就业面试过程中,女大学生更容易受到性别偏见的影响。

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女性在怀孕、生育和照顾家庭等方面存在风险,亦或是担心她们因此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影响1. 经济影响:女大学生在薪资待遇较低和晋升机会不足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就业收入的差距,进而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

2. 社会参与度下降:女大学生面对性别歧视,可能会心生劣势感和自卑心理,从而降低其参与社会和职业发展的热情。

3. 培养优秀人才的失败: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有可能导致许多有潜力和才华的女性放弃或被拒绝进入一些重要领域,无形之中降低了我国培养优秀人才的效果。

三、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对策研究1. 创造公平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确保公平的招聘和晋升机制,对女性和男性应一视同仁,避免性别偏见影响决策过程。

女大学生就业隐性性别歧视原因及对策分析

女大学生就业隐性性别歧视原因及对策分析

女大学生就业隐性性别歧视原因及对策分析摘要: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中越来越受重视,当前,我国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普遍遭遇隐性性别歧视。

隐性就业歧视给广大女大学生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只有从当今女大学生遭遇隐性性别歧视的现状出发,从政府政策、企业目标、女大学生自身等方面探究造成歧视的原因,才能更好的解决这一歧视现象。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隐性性别歧视引言就业性别歧视是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对女性求职者设置就业门槛,拒绝聘用具备完成工作条件的女性求职者,或优先聘用男性求职者,或给予同等条件下的女性求职者与男性求职者不同待遇的行为。

就业隐性歧视是指在话语、文字上毫无歧视的表现,却在结果中明显显现出歧视、并且试图用其他手段进行掩饰的歧视行为。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虽然在法律明文禁止的前提下,与相关法律相抵触的显性性别歧视已在企业招聘中逐渐消失,但隐性性别歧视却愈渐增长。

隐性性别歧视正因以其难以觉察性、难以量化性成为阻碍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1女大学生就业中隐性性别歧视问题的现状1.1女大学生就业率普遍比男大学生低据麦可思研究院调查显示,2015年女大学生签约率约为21%,明显低于男性毕业生的29.5%,可见在就业方面,女大学生就业率普遍低于男大学生。

2014年,中国高校应届毕业生达727万人,就业形势愈加严峻,不少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的性别歧视,而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也“意外”让性别门槛再次悄然抬高。

屡禁不止的性别歧视让女大学生就业率明显低于男生。

1.2男女大学生“职业性别隔离”严重我国劳动力市场上职业性别隔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横向隔离,即男女在某一职业中的构成比例与其在全部劳动力人口中比例不一致;二是纵向隔离,即在具有较高技术、责任、地位和收入上存在着女性所占比例相对于男性不断下降的趋势。

我国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职业性别隔离尤为严重。

据调查显示,2012年我国本科女毕业生中就业比例排名前十的专业是:学前教育,英语,护理学,对外汉语,日语,法语,朝鲜语,应用心理学,社会学和小学教育。

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研究与对策

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研究与对策

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研究与对策发布时间:2021-12-30T07:24:48.505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7期作者:梅红源郭校年[导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女性受教育比例不断扩大,女大学生成为就业队伍中的一个大的群体。

然而,受大众化教育不断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在就业过程中遭受性别歧视的形象层出不穷。

女大学生就业中遭受的性别歧视成为一个关乎社会和谐、劳动力市场稳定的重大课题。

本文试图从此类调查数据出发较为准确地描述这一现象,结合相关研究者的观点和自己的见解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指出了其原因和危害,并提出相应对策,促进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江苏中博通信有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21000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女性受教育比例不断扩大,女大学生成为就业队伍中的一个大的群体。

然而,受大众化教育不断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女大学生就业更是难上加难,在就业过程中遭受性别歧视的形象层出不穷。

女大学生就业中遭受的性别歧视成为一个关乎社会和谐、劳动力市场稳定的重大课题。

本文试图从此类调查数据出发较为准确地描述这一现象,结合相关研究者的观点和自己的见解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指出了其原因和危害,并提出相应对策,促进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关键词: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就业市场健康绪论研究背景国际劳工组织对歧视的定义是:“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

[2]性别歧视是歧视的一种。

女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指女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时,因其性别所受到的区别对待或排斥。

近年来,高校女大学生比例不断升高,据统计,我国每年800多万大学毕业生中,女大学生的比例占到48%以上。

然而,当她们跨出校门的一刻,她们就开始了艰难的就业道路。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及其对策研究一、女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就业性别歧视相关概念界定:联合国早在1979年出台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有关抵制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法律,其中对女性歧视的相关界定是:“对妇女的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性别歧视定义能够高度概括其在各个领域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并且得到各学科各专业广泛一致的赞同和认可.从我国《劳动法》第二章第13条可以看到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表现尽管我国就业法明文规定:“就业单位不得歧视女性,在工酬上实行男女平等”,但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企业单位在录用人员的时候,会偏向录用男性,这个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担心女大学生刚好是到结婚生育的年纪了,就业后会有很大一段时间不工作,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人事行政管理等各方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他们录用男性就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所以想要实现男女真正的平等,必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一)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遭到性别歧视自1999年我国高校实行扩招政策以来,大学毕业生的数量增长了好多,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没有相应的增长,然后劳动力市场就出现了供大于求现象,矛盾日益突出。

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女大学生的处境更为艰难,她们因为将要结婚生育,在体力和耐力上又比不过男性,在这些与生俱来不能逃避的原因下,她们在就业过程中不断地遭受到歧视,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故意找茬,提高门槛,把女性拒绝在门外。

女大学生就业准入性别歧视的表现是: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即使女大学生比同等学历的男性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花费的更多,但是都无法与同等学历的男性做一样的工作,无法做与自身条件相对称的工作,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优先选择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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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分析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不断变化,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已成为一个严重且不可忽略的问题,社会各界的关注也越来越多。

以黑龙江省女大学生为研究对象,厘清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概念,揭示了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的现状,在广泛借鉴经济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理论的基础上,揭示性别不平等现象背后体制性、结构性因素,并探索合理的建议措施,以解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关键词: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8-0034-02一、中国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界定我国律法还没有针对女性就业性别歧视作出明确的概念界定,有关女性就业歧视的规定也是零散分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

例如,《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新员工时,不得因为性别问题而拒绝符合条件的女性应聘者或者人为地提高女性应聘者的录用标准,以保障女性和男性平等的就业权利。

”性别歧视最权威的定义来源于1979年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基于性别所作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这一定义由于其是对各个领域的性别歧视基本内容和相关表现的一个高度概括而被广泛认可。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状(一)录用条件上的性别歧视据调查,黑龙江省许多应届女大学毕业生曾遇到求职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审查招聘大学毕业生时,用人单位拒绝女学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一些雇主只招聘男生或者男生优先;一些雇主在招聘条件中没有明确的性别要求,但在实际中以各种理由拒绝雇用女毕业生。

(二)工资收入上的性别歧视“同工同酬,按劳取酬,绩效分配”是在当今社会的基本劳动制度,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在2011年公布的《二〇一一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中显示,男女毕业生之间,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性别歧视现象。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本在女性占优势的医护等行业中,男性大学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比女性要高。

在公安、采矿业等女性较少从业的行业中,薪酬比例显示女性更加不占任何优势。

(三)职业分布上的性别歧视女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职业分布也受到歧视。

根据收集从2007—2011年近五年来黑龙江省热门产业和具有代表性的就业领域的分析调查,对比分析男女大学生在这些热门领域所占比例,可以看出在金融、医药、能源、信息等热门的行业,从业者中男大学生的比例明显高于女生。

大多数女大学生只能从事技术含量低,社会地位低,工资收入低的行业,低端就业行业边缘化特点突出。

三、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原因分析(一)社会文化因素分析1.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中国历经千载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模式,现今已经进入知识型经济时代,社会对工作者就业的知识要求要远远高于体能要求,女性通过平等考试进入高等教育的比例增加,许多女性不断努力提高自身的社会参与度,以实现其社会价值。

但由于人们思想深处的传统观念,社会对于女性家庭角色的期望要远远高于对其社会角色的期望。

2.社会保障体制的制约虽然中国的《宪法》、《妇女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妇女享有平等就业以及选择职业的权利。

但这些法律的保护多是宏观层面上的,并没有关于性别歧视的明确范围界定。

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却无法根据具体的法律和法规保护她们自身的权益。

法律界定不清、责任不明,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侵权行为屡屡发生。

3.学校教育模式的弊端高等教育本身的缺陷也是导致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具体表现在:其一,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社会发展不同步。

黑龙江省许多高校的男生和女生修读同样的专业和课程,高校没有结合女生自身特点和优势设置专业或课程。

对传统女性学科的忽视,使得女性的特长和优势没有得到发挥。

其二,缺乏全面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目前高校专门针对女生的就业指导相对较弱,主要教学形式是上课、讲座、研讨会和咨询等,主要内容是介绍基本理论,而不是结合女生的实际情况,有效地进行就业指导和援助。

(二)经济形势因素分析1.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劳动力市场供需矛盾突出造成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目标难以顺利实现。

劳动力丰富但为女性提供就业机会的岗位缺乏,这种现象是非常不利的。

由于招聘单位的歧视,女大学生往往是第一个被淘汰的对象,这样就难以保障女性的就业权利和经济利益的实现。

2.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优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招聘单位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首要目标,对从业者的基本要求也是创造更多的价值。

女大学生毕业几年后,一般会遇到婚姻、生育问题,待产期和哺乳期妇女不仅无法正常工作,还需要单位拿出一定的费用,从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成本。

此外,由于妇女的退休年龄比男性早,缩短了工作时间,女性比男性所创造的价值要少。

招聘单位认为同等条件下,女毕业生从业费用较大,将减少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成本。

(三)女大学生自身素质因素分析1.心理因素与男性相比,女性一般更有耐力和持久性,言语表达流畅、情感细腻、手比较灵巧,但比较胆怯、不够果断、易感情用事,这也是女性传统工作领域得以形成的主要原因。

2.生理因素女学生的体能往往不如男学生好,因此,无论是出于对从业者身体素质或是精力方面的考虑,招聘单位会认为男生较适合从事未来的岗位。

同时,女性主要担负生育和照顾家庭的责任,也是很多单位拒绝女大学生的原因。

四、消除黑龙江省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对策(一)改变社会传统性别观念中国性别观念的封建思想沉淀已经很长一段时间,如今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种传统的性别观念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严重影响着男性和女性之间平等概念的普及。

为了彻底消除根深蒂固的传统性别歧视观念,我们必须作出更大的努力,建立为全社会广泛接受的公平意识,以消除在传统社会文化概念中的性别歧视与性别偏见。

努力促进正面的、成功的女性形象的树立,增加社会对于女性劳动力价值的认可度,让公众了解新时代的女性具有和男性相同的工作能力,并且完全可以从事和男性相同的工作。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开始运作的时间很短,尤其是在没有自身经验可以作为参考的特殊情况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的规定是不完善的,可以借鉴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比如日本制定的《男女就业机会均等法》保护女性就业权利。

同时加快改革现有的生育保障机制,从就业成本中分离出女性的生殖价值,由社会保险补偿雇主所承担的损失,使企业不因招收女性员工而带来效益上的损失。

还应当努力建设公共育儿机构,积极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以减轻由于双重角色冲突造成的妇女的负担。

(三)改革高校人才培育机制高等教育培养系统太过陈旧,缺乏多样化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

高校应当针对女大学生的性别特点,实施性别差异教育,加强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教育,使其塑造自尊、自立、自信的现代女性形象,促进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再结合个人特点因材施教,把对女生教育培养与她们的职业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同时,高校应该根据现在的就业市场需求,结合女性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根据不同性质的招聘对女生给予系统的、多种形式的就业指导。

只有这样,才能从教育角度彻底解决女大学生在这个阶段所面临的就业困难。

(四)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市场机制,一方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成经济、社会和人类的协调发展,国家应鼓励多种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

积极开辟适合女性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工种,如社区服务等职业领域,从而使女大学生超越自身缺陷,形成独具特色的就业优势。

另一方面,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比例仍然非常低,而女大学生创办自己企业的比例更低。

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体系,联合其他非政府妇女组织的力量,共同对女性创业加以扶持,引导和帮助更多的女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五)提升女大学生自身素质女性自身素质的提高是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关键。

女大学生应树立“先就业,再择业”和主动参与就业竞争观念,积极适应社会。

在校期间,女大学生应该自觉、主动地提高自己的思想情操、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

在完成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广泛阅读各种书籍,适当选修其他专业学习,如理工科女生可以选修文科课程,以开阔眼界,拓宽自己的知识面。

在择业过程中女大学生要正确客观地评价自己和当前的就业环境,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主动弥补劣势,扬长避短,在社会工作实践中找到自身合理的社会定位和适合自己的工作。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普遍的就业性别不平等现象是一个急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其根源主要是我国社会正处于过渡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是不全面的。

在当今社会中,女大学生作为文化素质较高的群体,其学习和发展将对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产生巨大作用,也会对全社会未来就业趋势产生巨大影响。

这就需要学校、个人、法律、舆论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携手合作,建立两性平等的就业制度,使男女学生平等就业由可能成为现实,真正的实现“全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参考文献:[1]王长青,吉志新,徐海,等.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的探索与对策思考[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6,(15).[2]何琼.论就业歧视的界定——欧盟“正当理由”对我国的启示[j].比较法研究,2006,(4).[3]王小燕.歧视消除:社会公正视角下的女大学生就业问题研究[j].沧桑,2008,(1).[4]吴定喜.高校女性毕业生就业歧视问题探讨[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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