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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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卫健委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医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与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安全保管,科学利用;(四)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医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医疗档案:包括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治疗记录等;(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学生成绩、科研成果等;(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经费、科研成果鉴定等;(四)行政档案:包括规章制度、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五)后勤档案:包括设备购置、维修保养、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进行整理;(三)归档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同一类别的材料应集中存放;(四)归档材料应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三)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和保管期限分类存放;(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维护要求:(一)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和保护;(二)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和利用;(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八条档案利用原则:(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和保密;(三)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分类和保管期限的规定。

第九条档案查询程序:(一)查询人应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查询申请进行审核;(三)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档案的管理,包括病历、影像、检验、病理、手术记录、医嘱、处方等。

第三条医疗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管理:医疗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分级管理: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密级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医疗档案管理效率。

(五)便民服务:简化档案查询手续,为临床、科研、教学和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指导、监督全院医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负责医疗档案的鉴定、整理、编目、检索和统计工作。

(五)开展医疗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处理医疗档案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档案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科室医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二)执行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定期向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助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开展医疗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医疗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九条医疗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患者病历、影像、检验、病理、手术记录等。

(二)医嘱、处方、药物过敏史等。

(三)病历讨论、病例分析、病历评审等资料。

(四)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处理记录。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公开、规范、便捷、安全、完整。

第四条医院档案按照文件属性和保存期限分为:中心档案、科室档案、特殊档案。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机构是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院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中心档案管理第六条中心档案包括医院全院性的文件、文件案卷、职工档案等。

中心档案由医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中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者都需要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归档和维护。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归档采取立卷立卡制度,每一个文件案卷均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九条中心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服务器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条中心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第十一条中心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科室档案管理第十三条科室档案包括科室的文件、病历、检验报告等。

科室档案由各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第十四条科室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件以文件分类号进行归档,每个文件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十五条科室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科室电脑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六条科室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七条科室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科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院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是医院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医院管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医院档案归档范围包括:1. 医院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文件;2. 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等业务档案;3. 医疗事故、纠纷、投诉等档案;4. 医疗保险、卫生监督、药品检验等行政档案;5. 科研、教学、培训、继续教育等档案;6. 医院财务、人事、资产等档案;7.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归档时间第五条档案归档实行集中归档制度,归档时间为每月底前。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科室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立卷,并于每月底前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章归档要求第七条归档材料应具备以下条件:1. 材料完整、真实、准确;2. 材料内容与医院工作密切相关;3. 材料形式符合归档要求,如纸质、电子等;4. 材料整理规范,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八条归档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理: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档案类别、内容进行分类;3. 案卷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反映卷内内容;4. 案卷编号、页码、目录等要素齐全。

第五章档案管理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医院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合一档案,是指医疗档案、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

第三条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是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医疗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医疗档案包括病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等,由医务科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病历资料应及时归档,病历归档期限为患者出院后一年内。

(三)病历资料应按照病历编码、病种分类、时间顺序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人事档案包括职工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材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人事档案应按照职工姓名、工号、入职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由财务部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财务档案应按照会计科目、时间顺序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条件。

(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实际保存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医院依法执业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依法执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档案工作,确保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全过程。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依法执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依法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建立健全依法执业档案的检索、统计和利用制度。

(4)定期对依法执业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2. 各科室、部门负责本部门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依法执业档案。

(2)确保依法执业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依法执业档案。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依法执业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表等。

(2)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执业资格证明。

(3)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的各类医疗合同、协议书等。

(4)医疗机构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书等。

(5)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的各类文件、资料。

2. 整理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按照年度、类别、编号等进行分类、排序。

(2)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归档要求。

(3)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档案室。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2. 利用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捷和合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民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所指的档案,是指医院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病历档案以及其他与医院活动相关的所有书面、磁盘或电子载体的文书资料。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医院领导层应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档案的保存、整理、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有序,并为医院相关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医院档案应根据内容和形式划分为临床、行政、科研等多个类别,临床档案应按病种或科室进行分类。

第七条医院档案应按照《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门别类、顺序排列、定期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院档案应根据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严格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利用。

第九条医院档案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规定的期限和规范进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并做好编号和注释工作。

第十条医院档案应根据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和处理,重要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借阅第十一条医院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留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

第十二条医院档案的借阅应符合规定,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借阅者应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档案应在保密控制下进行借阅,借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或外传,借阅期限应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协助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更新第十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定期的档案整理计划,对存储的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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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XXXX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全面反映医院历年经营和管理工作内容,妥善完整地保存各类重要文件、资料,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根据《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综合档案、人事档案、财会档案、医疗档案、科研档案、病历档案、设备档案、基建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

二、档案类型
(一)行政综合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母婴保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各类证件;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固定资产档案;各类文书档案;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医疗、护理、财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工作报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二)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非在编人员劳动合同、工资、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个人行评、医德考核等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三)财务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各类审计账册及报表;各类会计账册及报表;其它应保存的文档及资料。

(四)医疗档案,包括医疗技术的法令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医疗计划、总结;处方章印模;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医疗技术常规、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文件;医疗质量调查和监督检查中形成的文件;突发事件、传染病暴发流行抢救工作记事、照片、录像、总结等文件材料;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调查分析,医疗事故鉴定书和处理意见;新疗法、新技术的鉴定及实施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名、老中医的临床经验总结、医案原稿、中药炮制等;质量检验报告、药检证书等有关材料;开展医疗合作形成的协议书、合同、聘书等。

(五)科研档案,按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主要包括:
1.科研准备阶段:科研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书、合同等文件。

2.研究实验阶段:各种载体的重要原始记录,实验报告,计算材料,专利申请的有关文件材料,重要的来往技术文件等。

3.总结鉴定验收阶段:工作总结,科研报告,论文,专著,参加人员名单,技术鉴定材料,科研投资情况,决算材料等。

4.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成果和奖励申报材料及审批材料,推广应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

(六)病历档案,包括住院及门诊病历和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登记本以及病理切片、照片、图纸、X光片等。

(七)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合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八)基建档案,按卫生部《医药卫生单位基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基建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生产技术准备、试生产、基建概算、预算、决算、器材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一)医院档案室是收集和保存本院档案资料的部门,上级下发的公文以及院部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由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二)各科室形成的文件材料,如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教学计划和工作总结,必须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分别归档。

(三)凡申报某项科研课题或申报某项科技成果者,不论单位和个人,须将材料上报同时交一份完整材料到档案室。

(四)基建图纸、重要仪器的说明书及安装图纸等,均属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份,凡验收基建工程、机器(仪器)设备安装时,须同时验收图纸、说明书等资料,如果图纸、资料等档案材料不全不得验收,验收时须有档案人员参加。

(五)外出开会、参观、考察人员,回院后须将文件材料交档案室登记存档。

(六)财会档案、人事档案、医疗档案、病历档案、科研档案、设备档案分别由财务科、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病案室、科教科、设备科负责收集、整理。

四、立卷分工和归档
文书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立卷,于次年上半年(6月底)归档;科研档案由档案室协助科教科立卷,按科技档案的形成规律,办完一件立一件,随时归档;财会档案由财务科负责,于次年6月底以前立卷,保管使用二年以后向档案室移交。

病历档案由病案室负责,按《病历归档制度》归档上架。

人事档案由人事科负责,医疗档案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设备档案由设备科负责,基建档案由总务科负责,按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五、档案的保管与使用
(一)根据上级档案部门关于建立综合档案室的指示精神和医院当前情况,医院设立综合档案室,主要存放医院行政综合档案,人事、财会、科研、医疗、病历、设备、基建档案等暂时存放于各科档案室。

(二)档案保管权限
1.行政综合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人事档案由人事科保存;
3.财会档案由财务科保存;
4.病历档案由病案室保存;
5.医疗档案由医务科(护理部)保存;
6.科研档案由科教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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