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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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卫健委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医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与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相关的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三)安全保管,科学利用;(四)及时整理,定期归档;(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医院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医疗档案:包括病历、检验报告、影像资料、手术记录、治疗记录等;(二)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案、讲义、学生成绩、科研成果等;(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经费、科研成果鉴定等;(四)行政档案:包括规章制度、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五)后勤档案:包括设备购置、维修保养、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二)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进行整理;(三)归档材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同一类别的材料应集中存放;(四)归档材料应编制目录,便于查阅。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防尘等设施;(三)档案应按照档案类别和保管期限分类存放;(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档案维护要求:(一)对破损、褪色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和保护;(二)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的电子化存储和利用;(三)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询第八条档案利用原则:(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二)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和保密;(三)档案利用应遵循档案分类和保管期限的规定。

第九条档案查询程序:(一)查询人应填写档案查询申请表;(二)档案管理人员对查询申请进行审核;(三)档案管理人员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精选14篇)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及要求为了规范医院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保证档案完整安全,拓展档案的开发利用。

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1、档案工作人员设置1.1档案室归院办管理,设专职档案员(2~3)名,负责指导各科档案员工作,以及医院全部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及向档案局移交等工作。

1.2各职能科室设立兼职档案员1名,负责本科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档案归档2.1凡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活动,具有查找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应按要求归档。

2.2立卷归档时,要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和特点,区别不同的保管期限,做到分类清楚,组卷合理。

卷内文件的排列要有秩序,使案卷能够正确地反映医院活动的全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2.3归档案卷题名、卷内文件目录及立卷人、立卷时间均应填写清楚,案卷标题要简明确切,保管期限准确,装订要齐整、牢固。

2.4科技、科研档案要填写案卷全引目录和备考表。

2.5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4月底前根据《房山区第一医院保管期限表》的内容,将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档案进行整理立卷并移交档案室,实物档案要随时归档,特殊情况按要求时间归档。

2.6根据医院院志续编工作的要求,各科室档案员于每年的4月底前将本科室上年度的科志上报到综合档案室。

3、档案保管3.1档案库房内的档案材料,要按门类和载体进行科学的分类、排列、编号,柜架要排列有序。

3.2调阅搬运档案资料要轻拿轻放,严防揉搓、挤塞或撕裂档案资料,尽量减少档案的机械磨损。

3.3建立和完善全宗卷,并做好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等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3.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对破损或字迹褪色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它技术处理。

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湿度,及时采取各种措施把温湿度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3.5档案库房要保持清洁,库房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与档案管理工作无关的物品。

3.6按照标准配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鼠、防虫、防尘、防高温等设施。

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医疗档案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档案的管理,包括病历、影像、检验、病理、手术记录、医嘱、处方等。

第三条医疗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医疗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管理:医疗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分级管理: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密级和保管期限,实行分级管理。

(四)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医疗档案管理效率。

(五)便民服务:简化档案查询手续,为临床、科研、教学和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院医疗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指导、监督全院医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负责医疗档案的鉴定、整理、编目、检索和统计工作。

(五)开展医疗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处理医疗档案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档案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医疗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科室医疗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二)执行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定期向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报告本科室医疗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四)协助医疗档案管理办公室开展医疗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医疗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九条医疗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患者病历、影像、检验、病理、手术记录等。

(二)医嘱、处方、药物过敏史等。

(三)病历讨论、病例分析、病历评审等资料。

(四)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等处理记录。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保障医学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所有与档案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的管理原则为公开、规范、便捷、安全、完整。

第四条医院档案按照文件属性和保存期限分为:中心档案、科室档案、特殊档案。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机构是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负责制定医院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

第二章中心档案管理第六条中心档案包括医院全院性的文件、文件案卷、职工档案等。

中心档案由医院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第七条中心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二者都需要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归档和维护。

第八条中心档案的归档采取立卷立卡制度,每一个文件案卷均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九条中心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服务器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条中心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第十一条中心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二条中心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科室档案管理第十三条科室档案包括科室的文件、病历、检验报告等。

科室档案由各个科室的档案管理员负责。

第十四条科室档案的归档要求:文件以文件分类号进行归档,每个文件需编制卷内目录,明确文件的内容和保存期限。

第十五条科室档案的存放要求:纸质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电子档案应存放在科室电脑和备份服务器中。

第十六条科室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过上级科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

第十七条科室档案的销毁必须经过医院档案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并签字同意,同时制定销毁计划和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科室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医院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档案是医院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的真实记录,是医院管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四条医院档案归档范围包括:1. 医院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文件;2. 医疗、护理、医技、药剂等业务档案;3. 医疗事故、纠纷、投诉等档案;4. 医疗保险、卫生监督、药品检验等行政档案;5. 科研、教学、培训、继续教育等档案;6. 医院财务、人事、资产等档案;7. 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三章归档时间第五条档案归档实行集中归档制度,归档时间为每月底前。

第六条各部门、科室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及时将本部门、科室形成的档案材料整理立卷,并于每月底前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第四章归档要求第七条归档材料应具备以下条件:1. 材料完整、真实、准确;2. 材料内容与医院工作密切相关;3. 材料形式符合归档要求,如纸质、电子等;4. 材料整理规范,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八条归档材料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理:1. 按照时间顺序排列;2. 按照档案类别、内容进行分类;3. 案卷标题应简明扼要,准确反映卷内内容;4. 案卷编号、页码、目录等要素齐全。

第五章档案管理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医院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合一档案,是指医疗档案、人事档案和财务档案。

第三条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是医院三合一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医疗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医疗档案包括病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手术记录等,由医务科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病历资料应及时归档,病历归档期限为患者出院后一年内。

(三)病历资料应按照病历编码、病种分类、时间顺序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人事档案包括职工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材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人事档案应按照职工姓名、工号、入职时间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八条财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一)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报告等,由财务部负责收集和整理。

(二)财务档案应按照会计科目、时间顺序等要求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保管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等条件。

(三)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根据档案的实际保存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事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包括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等内容。

第四条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事档案的建立与归档第六条医院对所有工作人员应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护照或身份证明;2. 教育背景和学历证明;3. 工作履历和任职文件;4. 职业资格证书;5. 培训记录;6. 健康检查报告;7. 奖惩记录;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人事档案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分类进行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和完整。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建立应由档案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九条人事档案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归档,归档完成后应备份储存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条人事档案的归档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 档案归档负责人应对档案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归档的档案内容完整和准确;2. 档案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姓名和档案编号进行归档,方便查找和管理;3. 归档完成后应将档案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以便进行电子档案管理;4. 档案归档时应填写相关归档表格,记录归档信息。

第三章档案的查阅与利用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查阅和利用自己的人事档案。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申请查阅人事档案应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具体查阅的目的和时间。

第十三条查阅申请应提交给档案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可以进行查阅。

第十四条查阅过程中禁止随意拍照、复印或将档案资料外借。

第十五条查阅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将档案归还,并对档案的安全性负责。

第十六条医院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需要,利用人事档案进行:1. 人才选拔和评审;2. 奖惩和考核;3. 绩效评估;4. 人力资源规划;5. 其他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医院依法执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档案工作,确保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全过程。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依法执业档案的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依法执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建立健全依法执业档案的检索、统计和利用制度。

(4)定期对依法执业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2. 各科室、部门负责本部门依法执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本部门依法执业档案。

(2)确保依法执业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3)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依法执业档案。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依法执业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登记表等。

(2)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执业资格证明。

(3)医疗机构与患者签订的各类医疗合同、协议书等。

(4)医疗机构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书等。

(5)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的各类文件、资料。

2. 整理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按照年度、类别、编号等进行分类、排序。

(2)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清晰,符合归档要求。

(3)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的档案室。

(2)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2. 利用要求:(1)依法执业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有效的原则。

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

档案管理制度医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医院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医院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捷和合法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民利用、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第三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所指的档案,是指医院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病历档案以及其他与医院活动相关的所有书面、磁盘或电子载体的文书资料。

第四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具体管理,医院领导层应给予足够的支持和重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院档案的保存、整理、传输和利用的安全有序,并为医院相关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服务。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医院档案应根据内容和形式划分为临床、行政、科研等多个类别,临床档案应按病种或科室进行分类。

第七条医院档案应按照《医疗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门别类、顺序排列、定期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医院档案应根据档案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定,进行严格的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利用。

第九条医院档案应遵守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规定的期限和规范进行归档,归档时应编制档案目录,并做好编号和注释工作。

第十条医院档案应根据保密等级进行分类和处理,重要机密档案应存放在专用保险柜内,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三章档案的保存和借阅第十一条医院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留期满后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移交。

第十二条医院档案的借阅应符合规定,经过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和登记,借阅者应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档案应在保密控制下进行借阅,借阅档案不得擅自复制、篡改或外传,借阅期限应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四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服务,协助相关人员进行档案查阅和利用。

第四章档案的整理和更新第十五条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定期的档案整理计划,对存储的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更新,确保档案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医院档案管理制度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1档案保管权限1.1 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1.2 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1.3 医院证、章、信由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1.4 其它各类档案由办公室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2.1 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 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 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 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 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 3 年至 5 年。

2.6 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

3文档的保存形式:3.1 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 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公室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

3.3 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

4档案类型4.1 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 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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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
1.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保密、保卫工作,严防破坏、严防丢失、泄密事件发生。

2.档案资料要按科学方法整理,按各类档案的性质、价值分类排列。

存放分盒、柜存放。

做到安全保管、利用方便。

3.档案管理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档案材料,缩短调卷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档案员调动工作时,须得将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造册、办理移交手续。

4.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八防”工作,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注意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建立检查制度,定期清库查库,对新增加和借出的档案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和清点核对,及时存档。

6.档案资料要经常进行检查,破损和字迹模糊不清的文件要及时补充和复制。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警惕,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绝对安全。

2.档案人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自觉保守党的机密,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利用档案资料谋取私利。

3.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炸物品及食物;严禁吸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等“八防”工作4.不得携带机密文件,如因工作需要,需经领导批准认可。

5.对密级文件和保密的档案材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抄录。

上级机关机密文件等一律不准对外泄漏。

6.档案室内配备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养,使其趋于良好状态。

7.档案室外人莫入,工作人员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及电源是否切断等
8.档案室钥匙要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或丢失,如意外丢失钥匙,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防范。

档案的收集整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督促,检查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做好平时收集,定期收集,年终收集等工作。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熟悉本类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对所属的文件材料一旦处理完毕,按归档范围及时收集。

3.各级领导及办事员外出开会,产生的文件应及时交给所属的档案员存档。

4.科研成果,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或成套性档案,要做到及时收集,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为档。

5.设备档案材料应做到购买后,立即通知档案人员,到现场开箱验收收集。

6.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文件材料应齐全、宣传,原件、打印本一起收集;报告、批复一起收集。

在收集过程中,如发现铅笔、圆珠笔、签发予续不全等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积极主动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开展调阅、借阅、复制等档案利用工作。

2.凡外单位来院查阅档案,必须携带介绍信办理审批手续。

查阅、抄录、复印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

3.查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内进行,抄录档案要原文抄录,不得修改、圈点、划线、涂改档案原件。

抄好核实无误后加盖印章方可有效。

4.本室档案原则上不借出,确实需要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借出登记。

借出便用时间限于三天。

利用者对借出的档案不得遗失、转借。

归还时要认真核对。

严格注销予续5.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到调卷及时准确,借出的档案建立效果登记,定期做好档案的利用分析,以发挥医院档案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形式,管理、利用和发展
的重要手段,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准确、及时、科学地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2.对存档的档案应对照目录认真核对,分类摆放、规定管理。

3.档案统计工作内容,主要对档案工作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

对各类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复制、实存等,必须统计清楚。

4.对档案的利用效果、借阅人次等做详细记录。

5.按时向上级有关档案管理机关报送档案工作统计年报
档案立卷制度
1.本机关实行部门立卷,定期为档,集中保管的工作形式,各科室兼职档案员负责部门形式文件的积累、立卷、归档工作。

2.兼职档案员在本部门领导下,收集相关的文件材料。

将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单份的文件材料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组成一个个案卷。

3.文件整理过程,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客观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

4.文件整理过程,应区分不同价值,按照档案整理要求进行编号排列。

5.党政,各职能科室按年度为档案的部门在次年三月底以前为档;科研成果、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

6.合内目录合归档文件目录打印二份,一份自存,一份上交院档案室存档。

综合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属机密重地,非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2.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电、防尘、防高温、防虫、防鼠工作。

配备防火设备,做好库房温、湿度测试记录。

3.保持库房整洁美观,档案柜、橱、案卷等摆放科学、系统、规范,便于查找利用。

4.必须经常对档案库房安全和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每年年底对库内档案进行检查核对时,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修补、复制或其它技术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将所管理的档案数量和状况交代清楚,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各类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各类档案进行认真鉴定,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后,才能予以销毁。

2.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必须成立鉴定销毁档案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档案进行认真鉴定,并登记、造册,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方可销毁。

3.严格执行销毁程序,指定专人监督,应有两人在场,鉴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和鉴定报告应长归档长期保管。

4.明确鉴定标准,制定本机关保管期限表,作为划分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的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人事科集中统一管理职工档案,任何人不得保存他人的人事证明材料。

2.及时做好档案的传递催要。

做到人员调动及时传递档案。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认真做好借阅、归还、登记予续。

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查阅档案。

4.对政审外调人员查阅档案按程序办理,院内职工查阅档案须经院长同意签字方可查阅有关部分,不得翻阅全部档案。

不准代他人查阅档案。

5.尊重个人隐私,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取送档案,不准带入公共场所,不准带回家。

6.认真做好档案的安全工作,非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7.对已清理、需要装订销毁的档案材料,要认真组织复核、
鉴别、清理工作,以防有误。

8.做好档案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做到室内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会计档案归档制度
1.医院财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2.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科编造清册(案卷目录)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保管。

3.医院财务科和经办人必须按期将归档的会计档案全部移交档案部门,不得自行保存,院档案部门必须按期点收,不得推诿拒绝。

4.院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当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5.院档案部门对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权进行检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报告院领导或上级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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