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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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控制表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了加强**(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变更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的新建、改建及扩建基建工程项目。

2工程变更的内容与分类

2.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指因设计条件、施工条件、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或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认为必要时,为实现合同目的对设计文件或施工状态所作出的改变与修改引起的合同条件和价格的变更;

2.2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审查、批准后实施;

2.3工程变更可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也可由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经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审查批准;

2.4工程变更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文件均须是有效文件,并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2.5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及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

2.5.1重大工程变更:指涉及工程总体规模、工程特性、工程总体布置、主要设备选型以及关键节点工期改变的工程变更;

2.5.2较大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单项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局部布置、结构形式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2.5.3一般工程变更:指仅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或施工方案改变的工程变更;

2.5.4常规设计变更(简称设计修改):指由于设计方案不适应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或为优化设计目的所提出的局部方案调整与修改。

3工程变更审查与批准

3.1工程变更的审查与批准按以下程序和权限进行:

3.1.1重大工程变更,由公司负责组织审查批准, 必要时上报原设计审查单位批准、中国电力投资**公司核备;

3.1.2较大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审查批准或授权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3.1.3一般工程变更和常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3.2建设单位批准的变更权限控制在一次性200万元以内,且不得超过合同总价10%;

3.3监理单位可依据建设单位授权及工程实际情况处理工程变更,但一次性变更金额应控制在10万元以内;

3.4在出现危及工程及人身安全的紧急事态等特殊情况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事后应按程序及时补充履行有关申报和批准手续;

3.5工程变更审查的内容包括:

3.5.1对变更项目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

3.5.2对变更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进行审查;

3.5.3对变更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尤其是对控制性节点的影响进行审查。

4工程变更的时限

4.1工程变更指令、通知与建议,均应在可能实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并考虑留有进行审查和批准,以及工程变更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

4.1.1重大工程变更必须在变更前6个月提出,建设单位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上报公司;

4.1.2较大设计变更及一次性变更超出200万元的项目宜在变更前1个月之前提出,上报公司审查;

4.1.3一般工程变更应在计划实施前半个月提出.由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及时批复。

5工程变更申报与支付

5.1工程变更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5.1.1工程变更申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5.1.1.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

5.1.1.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5.1.1.3变更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单价、总价、引用定额、单价分析表等);

5.1.1.4变更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5.1.1.5变更审查所需备查文件和资料。

5.2变更项目为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采用合同单价或价格进行支付;新增项目,其单价或价格由承包商按合同规定申报;

5.3工程变更经批准实施,通过验收后,列入月工程结算报表支付。

6相关文件及图表

6.1工程变更申请表(附件1)

6.2工程变更监理审查表(附件2)

6.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程序框图(附件3)

附件1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城市老小区改造市政配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A4 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市政部分)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专业工程特点............................................ 三、监理工作流程............................................ 四、监理工作要点............................................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椐 1、受委托,设计城区小规模住宅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 2、建设方提供的道路规划平面图及有关资料。 3、采用的规范和标准: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标准》2005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管理规定》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2008 《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 二、专业工程特点 1.概述 (1)本次改造的两个小区位于附近,总建筑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 2、材料 (1)混凝土 1.1水泥混凝土面层抗折强度为4.5Mpz,C30混凝土。 1.2道路上的混凝土层表面进行拉毛处理。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 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 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 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 -1-

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 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 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 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 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 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 第六条按照工程变更设计的金额、结构、性质,分为三类-2-

室外工程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监理项目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监理有限公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二、编制依据 三、监理工作控制流程 1、材料进场控制流程 2、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3、进度控制流程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五、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综合管网施工 . 2、景观绿化施工 3、园路、广场施工 4、小品施工 5、岗亭、围墙施工 6、水景施工 . 7、沥青道路施工 五、进度控制 六、竣工验收

室外配套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4、工程计划工期: 5、工程简况 6、质量等级:合格。 二、编制依据 1、相关专业设计文件及图纸会审纪要;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5-2003(2009年版) 3、《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8-97 4、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DB51/T5024-2001《建筑给水塑料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6、CJJ/T29-98《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7、DBJ/CT501—99《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PP—R)工程技术规程》 8、CECS17:2000《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9、《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 14、《云南省园林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 1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1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三、监理工作控制流程 1、材料进场控制流程 2、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3、进度控制流程;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 4、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进度控制流程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1、熟悉设计文件、施工操作规程、质量验评标准、有关合同及协议。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会。 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类别】 【时效性】一般 【秘密等级】 三河矿业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讨论稿) 发文字号: 吉三河(项)2013—001 发行日期: 2013年4月××日 版本: 2013版 受控状态: 受控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公司领导安排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各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甲方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各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漏项或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清单提供数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5、隐蔽工程发生造成的变更: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如一次冒落深度达800mm以上、塌方量超过20m3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量变更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记取变更工程量价款;塌方量不

足20m3时,不予变更(土建工程施工过程出现塌方等工程量增加可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甲方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功能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甲方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甲方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甲方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甲方指定的造价公司)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甲方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 4、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仅限于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工程变更程序

国道项目示范路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含涵洞工程)

示范路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质量监理总论 一、质量控制的原则 二、质量监理的依据 三、质量监理的任务 四、质量监理的阶段和内容 五、质量监理的方法 第二章测量、试验检测监理 一、测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二、测量监理工作流程及要点 三、测量监理工作依据和方法 四、试验监理工程的内容 五、试验监理工作的要点 六、监理试验室 第三章软土地基处理质量监理 一、软土地基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二、软土地基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三、垫层及浅层处理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垫层及浅层处置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五、垫层及浅层处置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六、土工合成材料质量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七、土工合成材料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八、土工合成材料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九、粉喷桩质量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十、粉喷桩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十一、粉喷桩质量监理工作要点 第四章路基工程质量监理 一、测量及施工放样监理工作要点 二、场地清理质量监理 1、工作内容 2、工作流程 3、监理要点 三、填方路堤质量监理 1、工作内容 2、工作流程 3、监理要点 四、挖方路堑质量监理 1、工作内容 2、工作流程 3、监理要点 五、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质量监理

1、植物防护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流程、要点 2、砌石防护工程监理工作内容、流程、要点 六、路基排水工程质量监理 1、浆砌排水沟质量监理工作内容、流程、要点 2、盲沟与渗沟质量监理工作内容、流程、要点 七、改良土路基质量监理 1、改良土路基质量监理工作内容 2、改良土路基施工监理工作流程 3、改良土路基监理工作要点 八、路基支挡结构质量监理 1、砌石混凝土挡土墙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监理要点 2、加筋土挡土墙质量监理主要内容、工作流程、监理要点 九、构造物台背回填质量监理 1、构造物台背回填质量监理主要内容 2、构造物台背回填监理工作流程 3、构造物台背回填监理工作要点 第五章路面基层施工质量监理 一、水泥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质量监理 1、工作内容 2、工作流程 3、监理要点 二、石灰稳定土基层和底基层质量监理

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渝黔(渝万)铁路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渝黔(渝万)铁路工程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53号)、《关于细化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文件要求的通知》(鉴综函〔2011〕296号)、《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指南(试行)》(建建〔2007〕7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 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12〕42 号)、《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铁计〔2012〕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渝黔(渝万)铁路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核单位审核合格、加盖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并加盖渝黔(渝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图审核专用章发送后,至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变更设计的活动。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及公司建设、投资管理规定控制工程投资。

第四条变更设计必须遵守“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变更设计。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 第五条按照《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2012〕253号)之规定,变更设计分为Ⅰ类、Ⅱ类。 第六条对初步设计审批内容进行变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重大工程措施: 建设规模系指工程范围,车站(段、所)规模。 主要技术标准系指铁路等级、正线数目、设计行车速度、线间距、最小曲线半径、限制坡度或最大坡度、牵引种类、机车类型或动车组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闭塞类型或行车指挥方式与旅客列车运行控制方式、建筑限界。 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系指: 1)线路方案有较大改变的,线路平面曲线半径小于批准最小半径的; 2)路基与桥梁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0米及以上的,路基与隧道(明洞)相互变化连续长度50米及以上的; 3)车站站位调整的; 4)轨道类型变化的;

室外工程小市政监理实施细则

室外工程(小市政)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 前言 (3) 2 专业工程内容及主要特点 (3) 3 监理目标 (3) 4 监理依据 (4) 5 监理工作流程 (5) 6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5) 7 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及措施……………………………………………6-18

一、前言 监理实施细则是总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依据项目监理规划,组织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针对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监理文件。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全面、详尽、具有可操作性。 室外工程(小市政)包括: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雨污水、给水、中水、消防、燃气、热力、电力、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路灯、庭院照明、电信、有线电视、园林景观、种植等多种专业,是将房建工程同大市政连接的通道,成为实现建筑整体功能的必要条件。室外工程(小市政)的施工质量、进度对整体工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此,为确保施工合同各目标的最优实现,需要建设、设计、施工、管理和监理单位多方共同努力,各参建单位,以及承担房建工程任务的总包单位要密切配合协作。 现制定如下室外工程(小市政)监理实施细则。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专业工程内容及主要特点: 室外工程(小市政)包括内容如下: 1、道路 2、雨污水 3、给水、中水、消防 4、电力 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6、路灯、庭院照明 7、园林景观、种植 三、监理目标: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期实现施工及监理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质量目标。 以质量预控为重点,突出关键项目,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将房建工程的竣工时间作为工程进度控制总体目标,室外工程(小市政)的各项施工均应满足总体目标的质量要求合格。 四、监理依据: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文件。 2、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3、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程变更洽商。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5、国家有关施工监理文件: ⑴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⑵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 ⑷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DB11/T245-2004)。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变更工作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09〕88号)、《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苏府〔2014〕79号)及《苏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府〔2017〕1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建筑工程,是指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 (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筑工程;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总投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筑工程。 财政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和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备案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处理及时、程序规范、论证科学、投资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在建

设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变更: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费用的调整; (六)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变更,以及相关政策性文件变化引起的价款变动; (八)其他导致工程价款调整的变更。 第五条结合我市市级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建设情况,需备案的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一)工程的单项变更或累计变更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的,按照其标准对应的变更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工程变更备案管理标准对照表 (二)因第四条第五款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调整及第七款引起

公路工程改造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 工程概况 ######东起江苏省丰县,西至菏泽市东明县,是省际交通的重要通道。大田集至定陶段是丰东线菏泽境内的一部分,现为二级公路,该路段修建时间较早,路面窄且病害严重,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成为制约丰东线菏泽境内通行的交通瓶颈。因此,该项目改建势在必行,通过加宽路面,改善通行条件,将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是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完善公路交通网络布局的一项重要工程。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第二驻地办承担第三、四、六合同段的监理任务。其中第三合同段包含K111+850.9~K132+372.5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一般路段路基宽度采用15.0m,路面宽度采用13.5m,定陶县黄店段及德商高速分离立交处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m,定陶县东王店路基宽度采用16.5m,路面宽度采用15m,定陶城区段路基宽度采用19.5m,路面宽度采用18m;第四合同段包含K144+937.2~K150+668.4段内的临时工程、路面工程,路基宽度采用23.5m,路面宽度采用22.0m;第六合同段为全线交通工程,包含标志、标线、轮廓标、道口标柱和示警桩。 三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表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下面层采用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路段基层采用水泥稳定碎石;罩面路段面层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0)。 四合同段路面结构层类型为:加宽及新建路面面层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基层采用大粒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LSPM-25)和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二灰土;补强部分面层采用采用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6

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 1.1文档简介 本文档是根据银行营运中心IT服务管理现状,制定的变更管理规范。本文档管理和引导对IT系统的变更需求,规范变更流程和行为,维护IT系统完整性和提高服务质量。 1.2适用范围 本文档描述仅限于对服务器硬件和操作系统等IT配置项的管理,涉及部门包括灾备与运维管理处、核心与机要系统运维处等与变更管理相关的处室。 2变更管理基础 2.1变更的定义 变更是指经授权的对IT 配置项进行的添加、删除、修改或状态改变的操作。即所有IT 的软硬件系统的配置或者状态因为某项操作而发生改变就是变更。 2.2变更的类型 变更包含有以下 4 种类型 安装(Install),例如新设备的安装、新系统的安装、新软件安装 删除/移动(Move),例如垃圾程序清理、设备的搬迁、数据的移动

添加(Add),在原有系统上的补充,例如补丁的安装、功能模块添加 变动(Change),例如参数的调整、系统的重启、系统关闭,服务器状态变化 (测试->生产) 2.3变更管理的目标: 变更管理通过标准统一的方法和步骤来管理和控制所有对IT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变更。正确管理和引导变更需求,计划和记录变更操作,安全高效的实施变更操作,减 少和消除变更的负面影响。 为此,我们变更管理的目标包括: 管理和引导用户变更需求 正确评估变更计划和变更资源,维护IT环境的完整性 减少或消除变更的危险和其它原因等的对IT环境的破坏 确保所有的变更都是可控制的、已知的、有记录的和被批准。 提高IT资源和人力资源的使用率 2.4变更管理的范围: 2.4.1属于变更管理的内容 检查变更内容和变更步骤的合理性 检查变更请求所需的变更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获得不同审批者签字 合理安排和协调变更的时间和相关资源 对变更的定期回顾、分析和绩效评估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确保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市政府令47号)、《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丽水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丽委办[2008]47号文的授权,本着“变更科学、程序规范、控制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项目变更,是指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城建、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政策、未知性和人为性等因素导致的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三条工程项目变更适用范围:是指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自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对已批准初步设计文件的变化、更改,导致工程项目投资增减。 第四条工程项目变更原则:工程项目概算一经批准,不得任意突破,确因技术、水文、地质和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确需工程项目变更的,按“先报批、后实施”的原则,严格按本实施细则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变更报批手续。 第五条工程项目变更分类 (一)政府、未知性造成的设计变更。指国家设计规范

调整,地下工程项目因勘察不到位,设计失误、漏项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二)人为性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指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含装饰材料、设备档次等)、扩大或减小工程项目规模、优化设计和改变使用功能、调整规划功能等因素造成的设计变更。 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的权限 1、业主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组织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2、委前期办公室提出的工程项目变更。一般工程项目变更增加金额在合同价20%以下且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较大工程项目变更累计增加金额在合同总价5%以下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未超过原概算10%的,由业主实施。超出上述范围,未超过原概算10%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3、累计变更增加幅度超过原概算10%以上(含10%)或累计变更增加金额500万以上(含500万)的,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重新办理项目概算审批手续。 4、变更内容凡涉及到总平面布臵、工艺流程、主要设备调整、建设规模扩大和建设标准提高等方面的工程设

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办法(暂行)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总工办 2018-8-7

施工图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广西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执行及记录,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依据钦州市《关于修订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钦市建字【2016】74号)和《广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设计重点环节管理及控制价编制管理要求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C-03-2016)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所有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图变更。 第三条施工图变更,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对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所发

生的技术及数量上的变更,即图纸勘误(澄清)、技术变更和涉及图纸变化的工程变更。 第四条施工图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可以是业主单位和非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控集团);非业主单位是指EPC总包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咨询单位等。 第五条投控集团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部门审查和审查会议、部门会签、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投控集团拥有所有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权,必要时,按规定上报园区管委和自治区、钦州市相关部门审批。(指令流程图、超过概算总价10%须报政府或董事会审批)第六条变更的五项原则要求: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造价变化、引起的连带变更。施工图变更审查、审批时应按五项要求对变更进行综合评审、决策。 第七条施工图变更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应为同一项施工图变更。 2.同一项目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或同一内容的不同单位工程的变更应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图变更。 第八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工程进度的原则进

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试用版).doc

***项目 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试用版) 编号:双监**(细则)-** 总监理工程师: XxxxXXXX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月

目录 一、工程基本情况 二、相关监理依据 三、监理控制程序 四、加固改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本细则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工作,“”阴影内容供参考,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要求及新颁规范认真修订完善。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2.既有结构鉴定意见及结论 3.加固改造的目的及主要设计要求 4.监理工作的目标与重点: 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编制详细可行的加固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各专项施工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落实专家提出的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涉及结构设计(如卸荷、支撑、拆除及加固顺序、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内容的,总承包单位应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总承包单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的审核。 总承包单位应依照规范及设计要求,细化企业标准并编制《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监理单位协同总承包单位组织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审定,以规范施工质量行为、确立有效可行的验收依据。总承包单位依据验收标准划分加固改造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编制各项质量保证资料表格,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以便落实工程资料的各项管理工作。 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必要时提出监理建议。在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中,总承包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联络设计人员到现场协商解决各项技术及质量事宜。 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文件的各项规定,采购和使用的加固改造工程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文件规定及承包合同约定。 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及技术交底,认真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并检查落实情况(交底应报项目监理部备案)。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应跟班到岗检查现场作业、防护、机械等各项措施,施工中应严格遵循加固改造的作业部位及工艺顺序。 加固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订并落实对原保留结构、建筑构件等的有效保护措施、严禁污染破坏,总承包单位应对既有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变形等进行过程监测。 总承包单位应全面查勘保留原结构构件的质量缺陷,并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方案。 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及保证体系,建立各项质量保证制度,配备具备加固改造工程经验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到岗,严格执行自检、预检、隐蔽验收等工作,落实挂牌施工制度。 总承包单位应编制计划并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各加固改造工艺的样板施工,在样板施工后安排工艺评定及工艺检验试验,细化质量标准、完善操作工艺及落实节点构造做法等,项目监理部组织样板施工鉴定后方可全面施工。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xx小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丽水市灯塔东区、北区、三岩寺地质大队 老小区改造工程 监 理 细 则 编制: 审核: 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6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流程 三、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一)、原材料质量控制 (二)、道路工程质量控制 (三)、排水工程质量控制 (四)绿化工程质量控制 五、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六、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 八、关键工序控制

丽水市灯塔东区、北区、三岩寺地质大队老小区改造工程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灯塔东区、北区、三岩寺地质大队老小区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丽水市市区西南向 3、建设单位:丽水市莲都区公用事业管理所 4、设计单位: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东区:丽水华野建设有限公司; 北区:丽水永龙建设有限公司 三岩寺地质大队:丽水市现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工程规模: ⑴道路工程: 本工程路面全部采用两种路面形式结构,一种是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面层为6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25cm5%水泥稳定砂砾层+15cm级配砂砾垫层,总层,总厚度为46cm),另一种是高压水泥砖路面结构(采用6cm高压水泥砖+3cmM10水泥砂浆卧底+基层为15cmC15碎石砼基层+15cm级配砂砾垫层,总厚度为39cm)。 ⑵排水工程: 根据丽水市莲都区公用事业管理所要求,本工程改造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本工程室外的雨、污水改造同时,室外的电力管线、通信管线、自来水管线及燃气管线同时改造(埋地)。本次小区改造的室外所有排水管均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检查井,雨水口与管道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承插式柔性接口;小区内污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高新区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使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根据苏高新办[2008]101号《苏州市高新区建设工程工程量变更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区市政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程变更类型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等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变更。新区市政工程变更一般分成以下几种类型: 1、工程量清单变更:在工程按施工图施工过程中,发现工 程量清单漏项或清单主要项目实际数量大于提供清单数量,造成工程量增加; 2、可预见发生但数量无法确定的项目变更:如综合管线加 固、局部雨污水管改道等需现场签证计量和决算; 3、施工图设计变更:由于施工图设计本身原因,必需进行 变更设计或设计补充而造成工程量增加; 4、施工条件变更: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情况或施工条 件发生实质性变化(如地质条件局部突变、外部环境约束等,但不包括由于承包商施工操作不当而引起变化),无法按施工图设计实施,必须采取变更而造成工程量增加。5、业主要求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为提高或增加某项

功能和为服务沿线企业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或增加,以及根据实际情况为加快进度而需要采取的变更措施。 二、工程变更实施原则。 1、实行“先确认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实施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并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后方能实施。 2、工程变更的签证实行“量价分离”的原则。 变更实施过程中,变更预算中的工程量必须经总监、业主代表的书面审核确认。工程变更单价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3、变更工程量现场确认的原则。 工程量变更增减必须经施工、监理、业主代表三方(必要时邀请财政、审计)参加的现场量测,并在现场原始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承包人必须对工程变更实施前、中、后进行全程拍照或摄像,并对影像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无业主代表现场签字确认及相应照片或摄像的,办理签证手续时将不予认可。4、特殊情况下,可以边施工边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如工程抢险及其它必须立即实施的项目。 三、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程序一般分为简易程序和会审程序。简易程序主要指工程变更增减造价相对较小,技术相对简单,参建各方直接在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上签署意见,作为变更实施依据;工

(完整版)老旧小区改造监理细则

北京**工程旧楼综合整治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目录 一.工程项目特点 (1) 1、多层住宅(5号楼)综合整治工程特点 (2) 2、辅助用房综合整治工程特点 (7) 3、调压站综合整治工程特点 (7) 4、管理室综合整治工程特点 (7) 5、环境治理 (8) 二.监理工作依据 (8) 三.监理工作流程 (9) 1、施工质量控制流程 (11) 2、施工进度控制流程 (11) 3、造价控制流程: (11) 4、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流程 (11) 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流程 (11) 6、旁站检查工作流程 (11) 7、隐蔽工程验收流程 (12) 8、工程变更处理流程 (12) 9、信息资料管理流程 (12) 10、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12) 11、技术管理流程 (12) 12、见证取样管理流程 (13) 13、巡视工作流程 (13) 14、旁站工作管理流程 (13) 15、平行检验 (13) 四.质量控制要点及验收标准 (14)

1、屋面工程 (14) 2、外墙保温工程 (23) 3、外窗安装 (26) 4卫生间防水工程 (28) 5、卫生间墙地砖 (28) 五.质量控制停止点及见证点设置 (29) 1停止点及见证点的概念 (29) 2本工程停止点及见证点设置 (30) 六.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30) 1事前控制 (30) 2事中控制 (31) 3事后控制 (31) 七.监理记录 (32) 本监理实施细则是在 ********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规划的基础上、依据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的。其中监理工作程序及控制程序除特别提出的,均按规划中的要求执行。针对实施细则对应工程的特点,明确了质量控制要点、标准,控制的方法及措施。是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一.工程项目特点 本工程筹建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小区占地面积为263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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