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与诉讼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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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 (一)我国破产法的构成
• 普通规范 • 特殊规范
• (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
• (三)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
46
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 理
一、破产界限
二、破产申请
• 债权人申请 • 债务人申请 •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
47
第三章 破产法
经济法
目录
➢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二章 公司法 ➢ 第三章 破产法 ➢ 第四章 合同法 ➢ 第五章 担保法 ➢ 第六章 票据法 ➢ 第七章 证券法
➢ 第八章 保险法 ➢ 第九章 金融法 ➢ 第十章 知识产权
法 ➢ 第十一章 产品质
量法和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2
目录
➢ 第十二章 竞争法 ➢ 第十三章 劳动法
• (一)过程 • (二)和解协议 • (三)和解的效力 • (四)和解的终结
59
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五节 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法院对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做出的法律上 的认定。
第一章 企业法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 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9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三节 独资企业法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22
第二章 公司法
➢六、公司的资本、资产
公司的资本可以指实缴资本、注册资本、授权资 本或发行资本。
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物权、
第三章 破产法
• (一)我国破产法的构成
• 普通规范 • 特殊规范
• (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法人
• (三)破产程序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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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破产案件的受 理
一、破产界限
二、破产申请
• 债权人申请 • 债务人申请 • 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
47
第三章 破产法
经济法
目录
➢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二章 公司法 ➢ 第三章 破产法 ➢ 第四章 合同法 ➢ 第五章 担保法 ➢ 第六章 票据法 ➢ 第七章 证券法
➢ 第八章 保险法 ➢ 第九章 金融法 ➢ 第十章 知识产权
法 ➢ 第十一章 产品质
量法和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2
目录
➢ 第十二章 竞争法 ➢ 第十三章 劳动法
• (一)过程 • (二)和解协议 • (三)和解的效力 • (四)和解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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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破产法
第五节 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法院对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做出的法律上 的认定。
第一章 企业法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 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9
第一章 企业法
➢ 第三节 独资企业法
一、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 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 营实体。
22
第二章 公司法
➢六、公司的资本、资产
公司的资本可以指实缴资本、注册资本、授权资 本或发行资本。
公司的资产是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物权、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D 多啦A梦在医院进行肾脏移植手术
参考答案:BCD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经 法律的客体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 系的内容和经济法律的客体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指依法参加经济活动, 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一定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 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经济关系。
法律调整是法律对人们行为或者说是社会关系的 影响。它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法律允许主体做什么 调整的性质与范围, 2)法律不允许主体做什么 即调整对象 3)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法律责任是什么 调整的措施与手段 (调整方法)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 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经济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开篇案例】
大雄和胖虎是同学。一日,胖虎找到大雄称:他 想买一台游戏机,还差1000元,希望大雄借钱给 他。大雄满口答应,但是他兜里只有500块钱;于 是他向自己的女朋友静香再借了500块。刚好静香 的工资交给妈妈,大雄只好问准岳母借500块。静 香妈妈相信大雄的为人,就把500块给了大雄。大 雄将借来的1000块交给胖虎,胖虎开立借据,表 明6个月后立即归还。
第二阶段:1993年-至今
国家围绕推进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框架,颁布了 大量的经济法律、法规。如《农业 法》,《科技进步法》,《预算 法》,《审计法》,《劳动法》等。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 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是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国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3.经济关系是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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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时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 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 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 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 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 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6)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 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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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 的,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 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员 会裁定。( )
答案:× 这种情况下应该由人民法院对于仲裁协议的 效力做出裁定。并且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的
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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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一、经济纠纷的概念与解决途径
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平等主体(名与名)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 发生的经济纠纷(例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是两者 不可并用。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采取“或裁或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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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1】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 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2008年)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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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仲裁协议 (1)书面形式 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 议为条件。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 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2)仲裁协议的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 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程序PPT课件PPT教学课件

保全措施应遵守以下程序: •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2.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 3.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 4.裁定。 • 5.执行。(实例7) • (二)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 2.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 (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 提起条件: •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 特征: •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 (2)反请求的独立性 •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
一、仲裁答辩 • 1.概念 •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 2.方式和内容 •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
• (一) 概念与特征 •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 2.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 (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 提起条件: •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 特征: •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 (2)反请求的独立性 •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
一、仲裁答辩 • 1.概念 •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 2.方式和内容 •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
• (一) 概念与特征 •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仲裁法ppt课件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 裁事项;(三)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针对本案而言,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的意 思表示和仲裁事项都是明确的,至于选 定的仲裁委员会也是明确的,因为,本 案仲裁条款中指明的“中国国际贸易促 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与现更 名后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为同一机构。所以,B公司提出的仲裁管 辖异议是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并依照仲裁 程序进行仲裁
提出申请
三、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理由
如果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 不予执行的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不予 执行该裁决。
后果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决不予执行的,当 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 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申请情形
仲裁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裁判枉法的 主要证据不足的 程序违法 违反公共利益 适用法律错误 超出仲裁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同时,仲裁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 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就本案而言, 被申请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但一定要符合 《仲裁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情形,并要证据 确凿,理由充分,否则当事人的请求是难以成 立的。本案中被申请人提出的C仲裁员开庭时 说话比较严厉,或没有让其充分陈述为由,从 而怀疑仲裁员偏袒对方当事人,仲裁不公,提 出回避申请,其理由是无法律依据和不充分的, 所以,仲裁委员会 ,不会接受其回避申请, 决定C仲裁员的回避
第二节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机构
概念
依法成立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争 议,进行法院外裁决的机构。 我国仲裁机构就是仲裁委员会。
条件
有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必要财产
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有聘任的仲裁员
第十六章经济仲裁法《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仲裁法适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
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不适用于下列
纠纷:
①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 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纠纷。
16.2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
16.2.1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依《仲裁法》的规定,在各地设立
2)组 成仲裁 庭
3)技 术鉴定
4)证 据保全
5)财 产保全
16.5 仲裁程序
16.5.4 开庭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由仲裁员、
记录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盖章。 仲裁庭评议案件时,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 以记入笔录。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在调解书签收前 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作 出裁决。
(4)裁决所依据的 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 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 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 案件时有索贿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行为的。
16.7 裁决的执行
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当事 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请执行,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申 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仲裁法律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仲裁法 指我 广义的仲裁法 除了
国1994年8月31日第 狭义的《仲裁法》外,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 还包括所有涉及仲裁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 制度的法律规范。 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6.1 仲裁与仲裁法
16.1.3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6.4 仲裁原则
自愿仲裁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依法独立仲裁原则 一裁终局原则 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原则
发生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不适用于下列
纠纷:
①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 继承纠纷。
②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
④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纠纷。
16.2 仲裁机构与仲裁员
16.2.1 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是依《仲裁法》的规定,在各地设立
2)组 成仲裁 庭
3)技 术鉴定
4)证 据保全
5)财 产保全
16.5 仲裁程序
16.5.4 开庭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由仲裁员、
记录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签名或盖章。 仲裁庭评议案件时,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 以记入笔录。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在调解书签收前 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作 出裁决。
(4)裁决所依据的 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 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 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 案件时有索贿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行为的。
16.7 裁决的执行
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当事 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请执行,当事人一方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申 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概念:仲裁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仲裁法律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仲裁法 指我 广义的仲裁法 除了
国1994年8月31日第 狭义的《仲裁法》外, 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 还包括所有涉及仲裁 次会议通过的《中华 制度的法律规范。 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6.1 仲裁与仲裁法
16.1.3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16.4 仲裁原则
自愿仲裁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依法独立仲裁原则 一裁终局原则 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原则
《仲裁法律制度 》课件

反请求
被申请人有权在答辩期间提出 反请求,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
。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可以各自选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 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 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 指定一名仲裁员。
案例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仲裁案
总结词
工程款支付争议
详细描述
在某项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双方经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裁决,最终作出公正的裁决结 果。
案例三: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
总结词
劳动权益保障
详细描述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产生纠纷,如工资待遇、加班费等。双方经 过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
《仲裁法律制度》ppt课件
目录
• 仲裁制度概述 • 仲裁的基本原则 •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 • 仲裁程序 • 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 • 典型案例分析
01
仲裁制度概述
仲裁的定义和特点
仲裁定义
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 过仲裁机构或仲裁员的中立裁决 ,达成争议解决协议。
仲裁特点
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 性和保密性等特点,能够快速解 决争议,避免司法程序的繁琐和 耗时。
当事人未选定或者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 主任指定。
审理和裁决
审理
仲裁庭应当开庭审理案件,但经双方当事人申请 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也可以书面审 理。
裁决
仲裁课件(120页PPT课件)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之间订立仲裁协议将其 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及提起仲裁程序并在仲裁程序 中实施各种行为,都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不受任何人干涉。
①.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 为前提。(《仲裁法》第4条)
②.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 定。(《仲裁法》第6条)
①.仲裁庭对待双方当事人应一律平等
②.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 ③.仲裁员必须能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决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 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 三者之间相互独立 ,仲裁不受任何团体和个人 干涉。
①.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②.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
③.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相互独立
③.仲裁庭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仲裁法》第30条规定)
④.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⑤.当事人可以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有关 程序事项(《仲裁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 纠纷原则是指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 ,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 理地作出裁决。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制度。
①.仲裁协议是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 ②.仲裁机构取得争议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
人的协议授权。 2、或裁或审制度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当
事人有权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或者双方达成 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或者争议发生 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特点: • ①民间性 • ②非营利性
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之间订立仲裁协议将其 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及提起仲裁程序并在仲裁程序 中实施各种行为,都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不受任何人干涉。
①.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 为前提。(《仲裁法》第4条)
②.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 定。(《仲裁法》第6条)
①.仲裁庭对待双方当事人应一律平等
②.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 ③.仲裁员必须能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决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 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 三者之间相互独立 ,仲裁不受任何团体和个人 干涉。
①.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②.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
③.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相互独立
③.仲裁庭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仲裁法》第30条规定)
④.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⑤.当事人可以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有关 程序事项(《仲裁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 纠纷原则是指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 ,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 理地作出裁决。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制度。
①.仲裁协议是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 ②.仲裁机构取得争议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
人的协议授权。 2、或裁或审制度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当
事人有权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或者双方达成 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或者争议发生 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特点: • ①民间性 • ②非营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