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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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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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诉讼,复议,仲裁的区别通俗易懂
申诉、诉讼、复议和仲裁是指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机制,用于解决不同的纠纷和争议。

下面是这些程序和机制的通俗易懂的区别:申诉:一般指对行政机关或公共服务机构的决定或处理不满意而向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请求改变或撤销的行为。

申诉适用于行政纠纷,如公共服务、劳动保障、教育、环保、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纠纷。

诉讼:是指当事人通过司法机关(如法院)进行的解决纠纷的程序。

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

民事诉讼用于解决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财产纠纷等;刑事诉讼用于解决刑事犯罪案件;行政诉讼用于解决与行政机关有关的纠纷。

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该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审查、改变或撤销的行为。

复议适用于行政复议纠纷,如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

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程序。

仲裁主要适用于涉及经济利益的民间纠纷,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仲裁机构可以是行业协会、仲裁委员会等。

仲裁的结果双方必须遵守,没有上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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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You will get what you rewar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000元以下的部分: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100001元至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

深圳当地设立的就有专门用来解决经济纠纷的仲裁机构,近几年来也解决了不少经济方面的矛盾。

不过大家也知道我国的仲裁机构其实也并不是免费为公民所服务的,所以很多人针对经济纠纷,在提起仲裁之前肯定应该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收费标准。

我们以深圳市的仲裁机构为准,来了解一下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深圳经济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纳;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5—0.5%交纳。

二、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相比有哪些特点?仲裁与诉讼是现代社会两种并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于涉及财产利益的民事经济案件(个别类型案件除外),当事人可以合意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选择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选择了仲裁(订立了仲裁协议或条款),则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不能向法院诉讼,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的除外。

仲裁相比与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前提,双方当事人须在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2、仲裁机构具有可选择性,纠纷的双方可以协议选择某个仲裁委员会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关3、仲裁员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4、仲裁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具有保密性5、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

仲裁常识

仲裁常识

仲裁常识问:什么是仲裁?答:仲裁,俗称公断,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案件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仲裁有哪些优越性?答:第一,公正性。

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自愿性。

仲裁纠纷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和或裁或审制度,且不受地域限制。

只要双方当事人愿意,就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机构解决纠纷。

而且,还可以选择双方当事人信任的仲裁员、双方当事人愿意的开庭方式和审理方式。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保密性。

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可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权威性。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一裁终局。

裁决书一经作出、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及时性。

按照有关规定,仲裁机构原则上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裁决,而且一裁终局。

问:仲裁与诉讼有何区别?答:主要区别:一是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仲裁则实行协议管辖,充分体现了仲裁活动的自愿性。

二是诉讼当事人不能选择审判员,也不能超过管辖级别选择管辖法院,而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还可以选择仲裁员。

三是仲裁实行不公开审理,除非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诉讼则不同,实行公开审理。

四是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仲裁不得上诉,一裁即告终结。

问:发生哪些纠纷,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答:第一,经济合同纠纷。

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

第二,房地产合同纠纷。

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仲裁、诉讼、复议的区别(精华!)
法院作出
受理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责任;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法院接到诉状后,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按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
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判决
(裁决)
生效
日期
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产生法律效力。和解书、调解书和裁决书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审由中院管辖: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省一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地域管辖:
未复议的由该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复议后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由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关系;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仲裁庭制:
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的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合议制度)一审可一人独审,也可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陪审员构成或审判员构成,二审时由审判员构成合议庭。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由审判员组成或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审理
机构
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行工作场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级别管辖:大多数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具体包括: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三资法、破产法等;2、市场规制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消法、广告法等;3、宏观调控关系:金融法、税法等;4、社会保障关系: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2、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经济法律关系:指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经济法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特征:(1)主体是特定的;(2)主要发生在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主体自主运营过程之中;(3体现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

构成要件:主体+客体+内容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指经济法的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非物质财富3、简述小额诉讼的条件。

(有待商榷)第一,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

第二,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

第三,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涉及人身关系、财产权属关系、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提起反诉的,不适用小额诉讼。

4、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些?(这个有待商榷)民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形式5、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P285A、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自愿合法调解原则C、当事人辩论原则D、权利处分原则6、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

1、管辖的依据不同。

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具有强制性。

而仲裁实行协议管辖,2、受理范围不同。

仲裁委员会只受理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

3、审理适用的程序不同。

仲裁适用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由当事人选择仲裁员办理案件,当事人可以就具体程序进行约定。

而诉讼则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约定。

4、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仲裁实行不公开原则,案情、开庭、裁决均不公开,除非当事人协议公开。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论述题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主权和国家对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原则经济主权和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是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地行使此项权利。

(二)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地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公平互利原则还要求追求实质性的平等,而非仅仅形式上的平等。

(三)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各国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四)有约必守原则指的是民事关系当事人或上市关系当事人之间一旦依法订立合同(契约),对约定条款,必须认真遵守和履行。

2.论述MIGA的投保条件(一)合格的投资者必须是具备东道国以外的会员国国籍的自然人;或在东道国以外一会员国注册并设有主要营业点的法人,或其多数股本为东道国以外一个或几个会员国所有或其国民所有的法人。

(二)合格的投资《MIGA公约》对合格投资的具体形式未作严格限定,而将此项权力留给董事会,以便本机构能够适应投资形式的不断发展变化。

但对合格投资的内容和“质量”方面的要求相当严格。

(三)合格的东道国只有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的跨国投资才有资格向MIGA申请投保。

(四)承保的险别MIGA的担保险别也包括“征收和类似措施险”、“战争和内乱险”以及“货币汇兑险”。

还另外增设了一个新的险种:“违约险”。

(五)代位求偿权MIGA一经向投保人支付或同意支付赔偿,即代位取得投保人对东道国或其他债务人所拥有的有关承保投资的各种权利或索赔权。

(六)分保与“赞助担保”《公约》规定,对于会员国或会员国机构、或其多数资本为会员国所有的区域性投资保险机构已予保险的特定投资,MIGA可以提供分保。

经济法仲裁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仲裁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仲裁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经济法中的仲裁是指:A. 法院判决B. 行政机关裁决C. 由第三方进行的争议解决方式D.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答案:C2.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的同意B. 仲裁事项的明确C. 仲裁机构的确定D. 所有上述条件答案:D3. 以下哪项不是仲裁的特点?A. 自愿性B. 保密性C. 强制性D. 专业性答案:C4. 仲裁裁决具有以下哪种效力?A. 强制执行效力B. 可上诉效力C. 可撤销效力D. 无法律效力答案:A5. 经济法中,仲裁机构的设立需要满足以下哪个条件?A. 必须由政府设立B. 必须是非营利性组织C. 必须有独立的仲裁规则D. 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6. 经济法中,仲裁程序包括以下哪些阶段?A. 提交仲裁申请B. 仲裁庭的组成C. 证据的收集与交换D. 仲裁裁决的作出答案:ABCD7. 以下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B. 仲裁员存在利益冲突C. 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D. 当事人未收到仲裁通知答案:ABCD8. 仲裁裁决的执行需要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 裁决已经生效B.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C. 裁决内容明确具体D. 裁决由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作出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9.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答案:错误10. 仲裁裁决可以由当事人双方自行执行。

()答案:正确11. 仲裁协议必须书面形式。

()答案:正确12. 仲裁员可以是任何自然人。

()答案:错误13. 仲裁裁决不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4. 简述经济法中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答案:仲裁与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仲裁是一种民间的争议解决方式,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具有保密性、专业性和效率性等特点;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进行的,具有强制性、公开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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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的主要区别(会计094 张丹华15号)
经济仲裁: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公正的第三者审理,由其作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

该第三者成为双方选定的仲裁人(亦称公断人),或为仲裁机构。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处理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活动。

(1)管辖权产生的依据不同
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是非强制性的,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的基础上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仲裁机构才有权审理他们之间的争议。

可见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另外,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组织机构不同
仲裁机构一般都是民间性的组织,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一般是由各常设机构列出仲裁人员名单,由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名单中指定。

因此,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仲裁比诉讼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有较多的自由。

然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法院的法官都是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争议双方当事人都没有选择法官的自由。

(3)审级制度不同
各国的仲裁裁决一般都采用一审终审制,仲裁庭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机关提示变更的请求(只有少数国家认为可以上诉,如《美国仲裁法案》的规定)。

而法院诉讼一般都要二审以上才能终审。

这便可能使争议长期得不到解决。

(4)受案范围不同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因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产生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属仲裁的受案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属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5)开庭审理的原则不同
经济诉讼一般是公开开庭审理,判决公开作出;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

(6)当事人对生效文书救济的途径不同
1、对生效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请求相应级别的人民检察院抗诉。

(7)对生效文书申请执行的法院不同
1、对裁决书只能向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对判决书应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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