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9至2020随迁子女参加广州中考实施方案-中考.doc
广州中考非户籍生录取规则

广州中考非户籍生录取规则
1. 嘿,广州中考非户籍生们注意啦!录取规则可是很关键的哦!比如说,就像一张入场券,没有它你可进不了那个门呀。
非户籍生的录取是有一定比例限制的,不是想上就能上的哦!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名额有限,大家都要努力去争取呀!
2. 知道吗?非户籍生报考不同批次的学校要求也不一样哦!这就好像不同的赛道,各自有各自的规矩。
就拿第一批来说吧,如果达不到要求,那可就只能眼睁睁看着机会溜走啦,多可惜呀!
3. 哇塞,非户籍生的录取分数线也很重要哦!这就好像是一道门槛,要跨过去可不容易呢。
有些学校的分数线那叫一个高呀,想想都让人紧张!所以一定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成绩呀,就像攀登高峰一样,一步步向上爬。
4. 还有哦,非户籍生要注意自己的报考资格呀!这如同拥有一把钥匙,没有这把钥匙很多门都打不开呀。
比如社保、居住证等这些条件,一个都不能少,不然多冤呀!
5. 嘿呀,非户籍生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呢!简直就像是一场激烈的战斗。
大家都在为了那有限的名额而拼搏,所以一刻都不能松懈呀,就像在战场上随时准备出击!
6. 哎呀,非户籍生们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些录取规则呀,这可关系到你们的未来呀!千万不能马虎,得像对待宝贝一样重视起来!总之,了解规则,努力准备,就一定能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我的观点结论:广州中考非户籍生的录取规则确实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非户籍生们一定要认真了解和对待,为自己的未来努力拼搏。
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

GZ 03 2 0 1 8 0 2 4 6
20 1 9 年 第 8 期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穗 教 规 字 号 〔 2 0 1 8 〕 6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印 发 关 于 2 0 1 9 年 至 2 020 年 来 穗 人 员 随迁 子 女 参 加高 中 阶 段学 校 考 试 招 生 工 作 的 实 施 方案 的 通 知
积极、
稳妥 、
有 序 推
进 有 关 工 作 。
三 、 报 考 条 件 和 实 施 办法
一
(
)
报 考 民 办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学 校 学 籍 的 毕 业 生 均 可 报 考 我 市 民 办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原 则 分
批 次 择 优 投 档 录 取 。
2 . 省 、 市 属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面 向 全 市 招 收 符 合 报 考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条 件 的 随 迁
子女 ,
区 属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面 向 本 区 招 收 符 合 报 考 公 办 普 通 高 中 条 件 的 随 迁 子 女 。
法制 办 审查 ,
现 印 发 给你 们 ,
请 认真 贯彻执行 。
执行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
请 径 向 我 局 反
映 。
广 州 市 教 育 局
年 20 1 8
1 2 月 2 9 曰
本 文与 正式文 件同 等效 力
(
)
4 1
广州 市人 民 政 府公报
20 1 9 年 第 8 期
工作
( 以 下称
中 考 “
”
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考栏目小编为您带来“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欢迎查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敬请继续关注本网更新!广州2019年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创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来穗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2020中考改革最新方案

2020中考改革最新方案据说要取消中考考纲,个人认为这会大大增加学生,家长和老师的负担,对于学生全面的素质发展没什么直接的促进作用。
2019-2020中考过渡期改革要点1、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上调至50%,同时将公办广州市示范性高中纳入指标到校。
3、新增自主招生,经批准的的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0%,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纳入自主招生范畴。
4、随迁子女的条件放宽:“从四个三”到“两个有”,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比例保持不变。
不再有年限设置,只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所以还没办理的抓紧吧~5、特色班不再纳入提前批独立招生。
2021-2023年改革要点一、考试方面1、新增历史,录取计分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
2、录取总分不变,依然是810分,其中,语数外(含英语听说)各120分,体育分提高至70分,物理、化学(含实验操作10分)各100分,政治、历史各90分。
3、政治实行闭卷考试。
二、综合素质评价读普通高中要全D及以上,读示范性高中要全C及以上。
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按全市考生总数进行比例划分,A(25%)、B(35%)、C(25%)、D(10%)、E(5%)。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的重要参考。
三、招生录取1、将“指标到校”名称改为“名额分配”;将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纳入实施“名额分配”的范畴。
2、经批准的普通高中也可以实行自主招生了3、随迁子女的招生比例由全市统一为8%的比例调整为8-15%或8-18%的区间;省、市属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5%4、简化招生批次,由7个批次减少到4个批次。
广州2021年中考将实行新考试录取制度

广州2021年中考将实行新考试录取制度广州中考政策实施将分两步: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中考拟作“四项调整“。
2021年起中考将实行新的考试、录取制度。
详情请参考为您带来的《广州2021年中考将实行新考试录取制度》!广州2021年中考将实行新考试录取制度广州中考相关新政征求意见广州市教育局就广州中考政策有关事项举行媒体通气会,新快报记者从现场获悉,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作为试点市之一,广州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广州中考政策实施将分两步:2019年至2020年为过渡期,中考拟作“四项调整“。
2021年起中考将实行新的考试、录取制度。
2019-2020年:“四项调整”学业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提高数学运算能力,加强与高中教学相衔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2019年起,初中学业考试拟不得使用计算器。
对应此变化,学校教学和中考数学命题亦将会做相应调整。
指标到校比例提至最低50%按上级部门要求,广州市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市示范高中)从2019年起,拟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
指标到校分配将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示范性普高可自主招生从2019年开始,示范性普通高中经批准可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华山鹰表示,试行自主招生,可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通道。
其同时指出,对学校自主招生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管,切实做到招生方案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
特色课程班与招生脱钩此外,备受学生家长关注的特色课程班独立招生将成为历史,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广州市将特色办学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范畴,更好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因此拟取消特色课程班的招生政策,切实鼓励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2024广州中考实施方案

2024广州中考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门的教育改革方案,提高中学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州市教育局决定自2024年起实施新的中考方案。
该方案主要涉及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等方面的调整,旨在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首先,考试科目方面,新方案将对原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进行调整,增加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等科目,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样的调整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学生在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
其次,考试形式方面,新方案将采取多元化的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以更好地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这种多元化的考试形式能够更好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减少应试教育的倾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另外,在考试内容方面,新方案将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结合,注重考查学生的分析、创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将更加贴近生活和实际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评分标准方面,新方案将建立更加科学、公正的评分体系,注重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评价。
评分标准将更加贴近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减少应试教育的倾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的来说,2024年广州中考实施方案的调整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门的教育改革方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中学教育水平。
这将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希望全市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学生家长能够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广州中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2019年广东广州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实施方案

2019年广东广州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实施方案导读:本文2019年广东广州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具体条件为:(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2.其他条件。
跟随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2019广州随迁子女参加中考资格审核热门问答整理

资格条件一、符合哪些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答:具有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广州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学生,视作户籍生,具体报考范围同学籍所在区的户籍生,具体条件和申报办法以报名通知文件为准。
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比例是多少?答: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三、对居住证有何要求?答:无论父母是否在广州购房,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必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
审核期间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即予认可。
四、对学籍有何要求?答:具有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予以认定。
五、往届随迁子女可否报考公办高中?答:不可以。
往届随迁子女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六、若监护人发生变更,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七、父母一方是广州户籍的,其条件能否计入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审核条件?答:不可以。
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必须由非广州户籍的一方提供。
八、父母双方都是广州户籍,考生是非广州户籍的,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吗?答:不可以。
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九、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可以在我市升学吗,可以报考哪些学校?答: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继续升学,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申报审核十、随迁子女如何申报公办普通高中的报考资格?答:考生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由学校采集身份信息后,在中考报名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s:///gzzk/),按系统指引完成审核信息的填写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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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9至2020随迁子女参加广州中考实
施方案-中考
广州2019至2020随迁子女参加广州中考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创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市城市资源尤其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原则,根据来穗人员在我市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我市初中学校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具体条件为:
(1)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2)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
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
(3)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4)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
2.其他条件。
跟随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市入户的随迁
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四)录取实施办法
1.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纳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范畴,在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限额内,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分批次择优投档录取。
2.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我市户籍考生、政策性照顾学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同时投档。
4.仅有一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录取,若户籍生招生计划或随迁子女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5.有两个批次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个批次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招生计划并入后一批次进行投档录取,规则同前。
6.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录满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需进行补录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在招生学校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进行投档。
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有学生在我市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后,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的资格,按省招考部门报考规定执行。
四、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服务
(一)各区要根据所辖区域随迁子女入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普通高中学校的需求增长情况和变化趋势,统筹考虑、适时增加高中阶段学校特别是公办普通高中学位数量。
(二)各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在开展初中招生工作时提醒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及其家长,务必对照前述有关条件,慎重考虑是否让孩子报读我市初中学校,以免影响三年后中考报考。
(三)要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进一步加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平稳实施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平稳实施。
要加大建设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把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
育、高中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资助范围,加大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财政投入,切实提高标准化学校办学条件,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增大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积极为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创造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全力维护我市招生考试的良好秩序。
我市招生考试委员会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
教育部门要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并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负责来穗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来穗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并负责来穗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
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制订相配套的用地政策,解决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教育所需要的建校用地指标等问题。
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信息。
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来穗人员的服务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等工作顺利实施。
由于考生资格审核涉及部门较多,我市将逐步积极建立各部门网上审核工作机制,统一纳入“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以便加强来穗人员相关信息管理、互通,简化随迁子女报考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为随迁子女报考提供优质服务。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