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对生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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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下水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摘要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地下水—作为生态环境及人类生存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其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关注。本文在简单介绍地下水污染知识的基础上,就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相关保护措施。

关键词地下水污染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引言

2010年5月31日,在环境保护部发布《200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显示,全国地下水水质状况较2008年变化不大,但通过对3737

个全国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发现占调查总数50%的地下水源的水质较差。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七大水系总体为轻度污染。全国202个城市的地下水水质以良好-较差为主,深层地下水质量普遍优于浅层地下水,开采程度低的地区优于开采程度高的地区。总体来看,全国地下水水质状况较上年变化不大,水质总体呈恶化趋势或好转趋势的分布较为分散。

可见,地下水污染问题依然很严重,我们还需要更加努力进行防治。

1. 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污染主要指人类活动引起地下水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发生改变而使质量下降的现象。它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其过程缓慢,不易察觉;二是其程度与含水层特性有密切关系;三

是其污染源确定很难,其治理更难。

地下水污染途径通常归纳为四种:一是间歇入渗型;二是连续入渗型;三是越流型;四是径流型。

我国地下水污染划分为四个类型:一是地下淡水的过量开采导致沿海地区的海(咸)水入侵;二是地表污(废)水排放和农耕污染造成的硝酸盐污染;三是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污染;四是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

2. 地下水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 地下水污染会破坏生态系统,影响工农业生产。

各种不良的工业活动造成地下水污染,改变了地下水的组成成分。污染的地下水经过循环处理,不可避免又被做为工业用水。这时,最直接危害工业锅炉和管道。工业用的污染水可直接加速锅炉和管道内壁结垢,严重时可能发生爆炸。同时,污染用水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是无法经过一般处理而过滤的,同样会对工业生产有害。例如,若化工行业的用水中含有影响化工产品的元素,还谈如何生产?若酿酒企业的用水中含有可和酿酒工艺过程期间发生反应的元素,又该如何处理?即使经过处理可以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在处理过程中耗费的生产成本必然会增加,不利于企业的竞争。

而由于滥用化肥、农药等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或直接或通过灌溉间接作用于土壤,改变土壤结构,恶化土质,造成土壤污染,使农作物减产。之后有毒有害物质又对农产品造成污染,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始作俑者。

总之,不管是生活污水,还是工业废水和化肥农药等造成的地下水污染都会破坏生态系统。有的会含有过量的氮和磷,随着地下水的运行流动,会促使江河湖泊中的藻类等水生生物大量繁殖,造成富营养化。藻类残体腐败时,消耗水中的溶解氧,并放出硫化氢,使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难以生存,导致生态系统结构改变,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有的会含有汞、镉、铅等重金属,这些重金属不能被微生物降解,

会直接在整个生态系统循环中周而复始地持续为害。

2.2 地下水污染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地表污(废)水排放和农耕污染造成的地下水硝酸盐污染后,硝酸盐经微生物作用极易还原成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是一种有毒物质,有害身体健康。如果这样的污染水被人类饮用,则会引发急、慢性中毒。轻微的中毒者会出现头痛、头晕、无力、胸闷、气短、呕吐、腹痛等症状,严重者将会烦躁不安、精神萎靡、反应迟钝、意识丧失、惊厥、昏迷、呼吸衰竭甚至死亡。

同时,污染的地下水中还会含有其他有害物质。如铅、镉、砷、铬等。铅中毒会引起贫血,神经错乱;镉污染会造成人体肾和骨骼病变;砷造成机体代谢障碍,皮肤角质化,引发皮肤癌;铬会引起皮肤溃疡,有致癌作用。除了这些,地下污染水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会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特别是有机污染物,许多有机污染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而且大多数有机污染物在地下水环境中很难通过自然降解过程去除,很可能会长

期存在并发生累积。据统计,世界上80%的疾病与水有关。伤寒、霍乱、胃肠炎、痢疾、传染性肝类等人类五大疾病,均由水污染引起。

水是生命之源。可是,被人类自己污染的水却已成了害人之源。日本曾发生的痛痛病和我国曾爆发的地方性甲状腺肿早已经说明

地下水污染会人类的危害有多大。

3.地下水污染防治对策

(1)增强法律保障,并且贯彻执行。

2008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在法则中明确规定: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有明确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相关措施。

2010年6月11日,《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我国第一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出台并生效,用于改善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尽管如此,这些法律法规还是难以满足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

需要,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仍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开展地下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并且建立地下水监控体系及应急预案。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政策。针对目前国内地下水污染现状,大力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从地下水污染的源头上治理,个人、企业及社会采取切实可行的实际措施,如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严格处理工业污水、废水,对垃圾废物分类处理,防止污染物深入地下;国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实现对重要城市、人口密集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区、大型能源矿业基地等的实时检测,并且提高地下水污染评价能力,为科学利用和保护地下水资源,防治地下水污染提供基础依据。

(3)加大技术研发与创新,形成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技术体系。

虽然我国地下水污染已面临严峻的考验,但是我国还是尚未形成成熟、有效地防治地下水污染技术体系。技术研发与创新,是我们努力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的最佳途径。我们可以借鉴国外针对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经验,建立由政府各级部门、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组成的政策制定、场地信息调查、技术与设备研发的支持网络系统,系统内部相互配合,优势互补,为地下水污染的控制和功能恢复研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经有意识地制定一系列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以提供政策支持;大学开设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下水与土壤等相关专业和科研机构以提供技术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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