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5篇)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对不合格食品退换处置方案

对不合格食品退换处置方案不合格食品是指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是对消费者生命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的食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处理购买到的不合格食品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些对不合格食品退换的处理方案,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的事项。
退换流程安全鉴定在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后,首先需要对食品进行安全鉴定。
如果无法确定食品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可以将食品送往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如果确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消费者应立即停止食用,并进行相关投诉和举报。
退换流程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鉴别食品的质量问题:要确认该食品是否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商品保证承诺条件;2.保存购买凭证:在要求退换货时,提供为依据退换货的购买凭证或证明材料;3.与卖家沟通:在5个工作日内与卖家协商沟通,达成解决方案;4.按约退换或退款:依照双方协商的解决方案,执行退货、换货或者退款。
相关法律对于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的规定,并给予了消费者一定的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退换不合格食品时,有权利要求商家退款或更换同等价值的商品。
同时,商家的退换处理也必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不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注意事项在退换不合格食品的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保存购买凭证在购买不合格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购买凭证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在退换过程中使用。
购物发票、购买凭证、保修卡等是证明商品来源和购买时间的重要凭证。
保持食品原状如果拆封、食用部分,或者使用不当导致了不合格食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就不能要求退换。
此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与卖家协商消费者在退换不合格食品的过程中,需要积极与卖家进行沟通,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卖家存在拒绝退货或退款等问题,消费者可以对卖家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总结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需要更加关注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同时在发现不合格食品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权。
2024年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二篇)

2024年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一、为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严重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在店堂或新闻媒体等载体上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回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对标识不符合规定但可以食用的商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
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
五、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六、需重新入市场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购销台账制度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账,真实记载食品购销事项,明确专人管理。
三、购进和仓储台账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等;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
四、建立销售台账(食品批发户),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购买者、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处理情况。
五、在购进食品时,农村食品经营户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应当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____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冒牌等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一、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进行相应处理的管理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视为不合格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销售者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上述食品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下列措施:(一)停止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通知供货商,配合召回已售出的食用农产品,并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清点不合格品,对不合格食品进行销毁,填写《不合格食品销毁记录登记表》;(三)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检查周期,对库存及货架上食品实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得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退货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退货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退货流程,特制定本退货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退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变质、污染、过期等情况。
三、退货流程1. 退货申请:消费者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后,应在购买后的规定时间内,向销售方提出退货申请,并提供购买凭证及问题食品。
2. 初步检查:销售方在接到退货申请后,应尽快对问题食品进行初步检查,确认问题的存在。
3. 退货确认:确认问题后,销售方应立即通知消费者退货,并提供退货地址和联系方式。
4. 商品退回:消费者应按照销售方的要求,将问题食品退回至指定地点。
5. 退款处理:销售方在收到退回商品并确认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款操作。
四、退货条件1. 商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2. 商品的原包装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污渍等情况。
3. 退货商品不得影响二次销售。
五、不予退货情况1. 超过规定退货时间的商品。
2. 商品包装破损、污渍严重,影响二次销售的。
3. 非质量问题的个人原因退货。
六、退货责任1. 销售方负责提供准确的退货信息和指导。
2. 消费者负责确保退回商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记录与存档所有退货信息应详细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以备后续查询和监管。
八、监督与改进公司应定期对退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改进。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本制度应及时修订以符合最新规定。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退货制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公司的具体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后发现其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情况时,可以向卖家提出退货的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退货条件:消费者在发现不合格食品后,应尽快联系卖家,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情况。
证据可以包括照片、视频、实物等。
2. 退货流程:消费者联系卖家后,卖家应尽快回复并提供退货的相关流程和要求。
消费者需要按照要求将食品退回给卖家,并承担退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3. 退还款项: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退还不合格食品后,卖家应及时退还购买食品所支付的款项,包括商品金额、运费等。
4. 其他补偿: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了其他损失,如身体不适、医疗费用等,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进行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不同平台的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法律法规和平台政策为准。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应注意产品的质量与合格标准,提高购买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购买不合格食品的风险。
第 1 页共 1 页。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加强食品质量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有效措施,
2、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链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3、对已检查和抽检中确认的假冒伪劣及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要在2小时内撤柜下架。
积极接受工商机关的处理。
4、对消费者提出的有问题的食品,要及时查清原因,给予明确答复。
5、食品经营者要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台帐。
(完整版)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方案
(完整版)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方案1. 方案背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公司认识到不合格食材的严重性,并推出了本方案,以建立一个健全的退换货流程。
2. 方案目标- 提供消费者退换不合格食材的便利途径;- 确保退换货流程的简化和高效性;- 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满意度;- 优化公司的供应链管理。
3. 方案内容3.1 不合格食材定义不合格食材是指未达到公司规定质量标准或可能危害消费者健康的食材。
3.2 退换货流程3.2.1 消费者发现不合格食材- 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食材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情况,如异味、变质或包装破损等。
- 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该食材,并妥善保管食材样品。
3.2.2 联系客服或门店- 消费者可以通过客服热线、公司官方网站或到门店咨询处提出退换货申请。
- 客服人员会提供进一步指导和协助消费者完成退换货手续。
3.2.3 退换货要求- 消费者需要提供购买凭证、食材样品和详细问题描述。
- 公司将进行食材质检并核实退换货要求的合理性。
3.2.4 退换货处理- 若食材被确认为不合格,消费者可以选择全额退款或换货。
- 公司将根据消费者的选择及时处理退换货请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退换货记录与评估- 公司将建立退换货记录系统,记录不合格食材的退换货情况和原因。
- 定期对退换货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以改进供应链和质量控制。
4. 方案实施- 公司将通过内部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推广本方案。
- 客服人员将接受专业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应对不合格食材退换货的能力。
- 公司将定期跟踪和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5. 方案效益- 提升公司形象和信誉;- 增加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优化供应链管理,降低风险和损失;-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力。
以上是不合格食材退换货方案的完整版内容,希望能为公司在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3篇)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标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旳食品。
二、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用拒收、根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法律法规严禁销售旳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旳识加以辨别,并及时向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汇报。
三、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步使用醒目旳识加以辨别,及时向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汇报。
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旳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物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旳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四、对已经售出旳不合格食品,应当采用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告知供货者,有关处置状况及时汇报食品药物监管部门。
供货者需要召回旳,应当积极配合。
消费者规定退货或赔偿旳,应当先行赔付。
五、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旳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旳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络方式等信息,记录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Standard text of safety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规范 )
单位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计划/工作汇报/新年计划/全文可改
2021新版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
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 fill in the name of the unit if necess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