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工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工资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资管理,确保员工权益,保障公司发展,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工资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薪酬分配。
第四条工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五条工资管理应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私密性,不得泄露员工工资信息。
第六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调整员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计算与支付第七条员工的工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工作表现、职位岗位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八条员工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部分。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确定,具体数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等级制定。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将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发放。
3. 津贴补贴:根据员工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所产生的费用,如岗位津贴、交通补贴等,公司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发放。
第九条员工的工资为月薪制,按月支付。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支付或延迟支付,需提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条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员工需要提供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和个人身份信息。
第三章工资调整与福利待遇第十一条员工工资的调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年度调薪:员工每年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后,根据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工资调整。
2. 晋升调薪:员工晋升或升职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标准进行工资调整。
3. 公司福利政策调整:公司根据经济发展和员工需求,可能调整福利待遇和津贴标准。
第十二条员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1.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 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由公司规定。
3. 带薪病假:员工享受带薪病假,具体天数由公司规定。
4. 节假日福利: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可享受节假日福利和补贴。
工资支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资支付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工资支付管理,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公正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禁止拖欠或扣发员工工资。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流程和责任,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流程第五条公司应设立工资支付专门账户,工资支付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员工工作情况和绩效情况,确定员工工资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时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应在每月固定日期前,向员工发放工资。
第八条员工应提供完整的工资支付账号信息,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
第九条有关人员应及时更新员工工资信息,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审批流程,保证工资支付的合法合规。
第三章工资支付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资支付的具体操作,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工资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工资支付的合理性。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更新员工工资信息,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应加强对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确保工资支付的公正公正。
第四章工资支付问题处理第十五条如有员工对工资支付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调查处理员工的工资支付问题,并按照规定解决。
第十七条如员工不满意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理结果,可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公司领导应进行再次审核并作出最终决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须经公司领导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便是关于工资支付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公司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共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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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共五篇]第一篇:公司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工资发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1、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和上月的快递费支出明细等支出,统计汇总交予人力资源部。
(注: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表、请假条及其他应扣款凭证)3、人力资源部部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上月所有员工的在职明细、社保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号前将行政部提供的考勤资料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5、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号前将职能部门的绩效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6、财务部会计每月5号前与销售核对好上月签单业绩、到账业绩,统计好月度和季度应获奖人员,11号前根据、行政部提交的数据核算出工资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核,13号前确认好所有员工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
7、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13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8、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9、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
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
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

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企业工资薪金支付,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工资薪金支付按月结算,每月底完成支付,支付时间原则上不晚于下月5日。
第四条工资薪金支付的金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津贴等。
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表现确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核算。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员工在岗时间和工作任务确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绩确定,由直接主管评定,具体金额参照企业绩效奖金发放标准。
第七条加班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执行,加班时间由员工自行记录,并经主管审核确认。
第八条津贴包括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按照实际情况发放,不得超过企业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工资薪金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发放或其他合法方式,员工需在入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条本企业将员工工资薪金支付列为首要任务,保证每月的薪金支付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员工如发现工资薪金支付有误,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认真了解企业的工资薪金支付制度,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执行工资薪金支付管理,不得迟延、少发或者拖欠员工工资薪金。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企业领导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工资薪金支付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利益。
公司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工资总额及工资支付管理办法1.目的: 为加强管理公司工资总额管理, 理顺工资关系, 按照“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以及“向一线倾斜、向专业人员倾斜”的原则, 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管理公司本部、各项目部3.工资总额管理3.1 工资总额的核定3.1.1 管理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控制标准, 按管理公司实际情况, 在《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分解下达至各项目部。
3.1.2 项目部工资总额按照“核定基数、工效挂钩、包干使用”的原则, 由项目部根据岗位定员、岗位工资归级标准等, 制定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3.1.3 项目部在成本消耗控制范围内经审批增加的工资性支出(即超出工资总额控制指标的工资性支出)应上缴相应的税费。
3.1.4 工资总额计划一经核定原则不变, 但遇上级规定而追加工资总额时可以调整。
3.2 工资总额的使用3.2.1 各项目部应在管理公司财务部门设定工资基金专户, 工资应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造表后, 财务部门方可发放。
3.2.2 工资总额如有节余, 项目部制定发放类别、标准, 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放, 也可留有部分用于下年以丰补欠。
工资总额如发生超支, 将予以抵扣, 不足时转下年抵扣。
3.2.3 项目部如发生管理成本支出超支, 将按超支比例核减经营班子工资总额以及年终兑现额;如发生未按计划上缴管理费, 将按未完成比例核减经营班子工资总额, 并停发年终兑现额。
3.3 工资总额的考核与管理3.3.1 各项目部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控制指标进行宏观控制, 按月考核工资总额, 不得超支。
3.3.2 项目部月度未能实现收入或实现收入不足以支付成本时, 允许向公司借支, 由公司进行考核后, 发放相应工资。
3.3.3 各项目部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 按月向人力资源部编报考勤表, 不得弄虚作假。
凡经发现查证属实, 除责令整改外, 还将处于工资总额中的等额处罚, 由经办人、签字负责人各承担50%。
公司工资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公司工资的管理制度公司工资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工资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工资的管理制度11、目的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4.1工资计算工式: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1. 介绍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工资支付流程、确保员工的利益和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2. 工资支付方式公司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每月薪资会在指定的时间按照银行转账的方式到达员工的个人账户。
3. 工资计算标准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表现来定期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计算和调整。
公司将根据市场行情、员工的岗位需求、个人绩效、工作年限等因素考虑是否给予薪资上涨。
此外,公司将在有机会去举行薪资调整操作。
员工在此过程中需要秉着诚实、客观、公平的原则配合公司进行工资调整。
4. 工资结算公司将按照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工资结算日,员工的工资将在每月的工资结算日按照银行转账方式到达员工的个人账户。
为确保员工获得合适的薪资,员工需要在每月结算日之前将工作情况、请假情况报告给公司人事部门以即时准确地更新工资记录和工资结算情况。
5. 工资税收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的各种税费,包括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所需费用,并进行应税项扣除。
此外,公司会根据根据员工工作时间和工资所得的数额来计算应扣除的税收。
公司将在员工工资每月结算后按照税务规定,计算并代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6. 其他补贴与福利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各项补贴和福利政策,主要包括:加班补贴、节假日补贴以及其他激励性奖励等。
公司也可能根据员工的工作和表现给予其他奖金和津贴等激励,但需与公司内其他员工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相协调。
员工如有任何问题,可直接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
7. 处罚与申诉公司将会定期审核员工的工资,在此过程中,若发现由员工违反了公司规定而影响到工资计算,公司有权根据情况对员工进行处罚。
但是,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得恶意扣除员工的工资。
员工如发现任何工资问题,请及时向公司人事部门反映。
公司人事部门将会对员工的反映进行认真核实,并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做出合理处理。
石油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石油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作为石油行业的龙头企业,石油公司不但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石油资源,也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而对于石油公司来说,管理好自己的员工工资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因此,石油公司需建立良好的工资支付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支付员工工资,并防止员工工资浪费、滥用等问题的发生。
目的与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对石油公司工资支付管理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公司能够规范地管理员工的工资支付问题,从而提高石油公司的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本文档适用于石油公司的全体员工。
工资支付制度薪资结构石油公司员工的薪资结构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津贴等,其中,基本工资是岗位薪资发放的基础,绩效考核工资是根据员工的成绩和工作态度来进行计算。
津贴应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内容来进行计算。
工资支付时间石油公司员工的工资应按月支付。
公司应为员工设立工资专用卡,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和领取工资,并应保证工资的及时、准确发放,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资计算原则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按照岗位薪资、绩效考核工资、津贴等项目进行计算,确保计算的公平、合理。
工资支付流程工资支付组织为了确保石油公司的工资支付流程的高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应设立专业的工资支付组织,将工资支付工作交由专业人员进行负责。
同时,为公司的职工提供咨询、解答及问题处理等相关服务。
工资核算公司应制定工资核算标准和规范,确保工资订单与实际支付订单相符合。
工资核算应按照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并在核算过程中建立完善的核算记录和档案,使核算过程的透明化得到保障。
工资支付工资支付应以专用工资卡的方式进行,如无法开设工资专用卡,支付时要求员工签收,并确保签章人员与开户人员的身份一致。
同时,工资支付时还应仔细核对员工的身份信息,确保员工信息的准确性。
工资登记公司应设立完善的工资登记制度,并建立专门的工资登记档案,确保工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登记记录,并在必要的时候核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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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第二章一般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绩效考核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
工资支付项目包括企业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的有关内容。
第五条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起薪时间的规定,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试用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六条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七条企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
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计发工资。
月内周数、平均工作天数和小时数、计薪日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折算。
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日期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具体为每月10日支付基本工资,20日支付绩效工资,遇有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可提前或推后在临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八条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员工本人,员工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的,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第九条企业必须建立员工工资收入台帐,主要内容应包括员工姓名、支付数额、支付时间等,并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存十五年以上时间备查。
第十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任务或某项具体任务的员工,按有关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企业与员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工资计发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十二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按工资分配办法或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员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各种假期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十三条员工在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第十四条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企业按国家和地方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2年本人工资的60%
2年≤连续工龄<4年本人工资的70%
4年≤连续工龄<6年本人工资的80%
6年≤连续工龄<8年本人工资的90%
8年≤连续工龄本人工资的100%
病假救济费(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的计算系数:
连续工龄<1年本人工资的40%
1年≤连续工龄<3年本人工资的50%
3年≤连续工龄本人工资的60%
第十五条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产假、计划生育假,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员工在依法享受国家、地方规定的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按国家和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员工在依法享受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
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企业同意,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者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企业负责人及公司本部(含各分、子公司)管理人员中进行年终绩效兑现的人员不发放加班工资):
1.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 在公休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计算病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额度确定;劳动合同未确定的,由企业依据相关办法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员工在旷工、留用察看、行政拘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况但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按以下规定支付工资:
1. 员工在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
2. 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按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留用察看期满仍在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其工作能力和表现,按照岗位薪点工资的要求重新核定工资,重新核定的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原工资额。
3. 员工在行政拘留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员工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仍在企业工作且提供正常劳动的,按企业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员工在拘传、拘留、逮捕期间,不计发工资。
6. 其他情况集团公司另行规定。
第四章新进员工的工资支付
第二十三条新接收的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按照企业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安置的退役军人工资按照企业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从其他企业调入人员或招聘人员的工资按照所上岗位、职务的工资标准核定。
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按所上岗位全额计发工资。
第二十六条新进员工的起薪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1. 新接收的毕业生、新安置的退役军人及招聘人员上半月报到的支付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支付半月工资。
劳动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起薪。
2. 从其他企业调入的人员,如报到时间在调出单位止薪时间之前,按调出单位止薪时间的下月起薪;如报到时间在调出单位止薪时间之后,则自报到当月起计发工资,上半月报到的支付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的支付半月工资。
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起薪。
3. 员工见习或试用期满,均自期满的次月调整工资。
第五章员工岗位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支付
第二十七条企业对员工岗位或职务变动后的工资按照批准时间的次月进行调整。
第六章员工调出的工资介绍
第二十八条对因工作需要调出本企业的员工,企业应在员工调出当月开出工资介绍信并及时转入接收企业。
第二十九条工资介绍信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内容予以介绍,并明确拟调出员工在本企业的止薪时间。
止薪时间一般按整月计,根据本企业工资实际支付时间如实介绍。
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企业原则上在任免时间的次月止薪,特殊情况可再延长一个月止薪。
第七章工龄工资的支付
第三十条工龄工资按以下规定支付:
1. 每年1月1日起,企业按照工资分配方案统一调整工龄工资。
2. 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的,次年可调整增加工龄工资;员工病、事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及以上的,次年不调整增加工龄工资。
3. 工龄工资的标准:系统内借用人员及与华唐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按照大唐甘肃公司的标准执行。
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根据工作需要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人员按照各自的工资管理细则执行。
第八章工资支付的有关限定
第三十一条以下情况,可以减发或在工资中代扣:
1. 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的应由员工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代扣代缴的应由员工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4)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费用。
3. 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以下情况,可以延期支付工资:
1. 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而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延期支付员工工资。
2. 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在经企业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协商并征得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员工工资,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三十三条因员工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涉及的最低工资标准均应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资支付凭证中各、分子公司只有一个部门的提供工资发放明细表,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提供各部门明细表及单位工资汇总表。
是劳务派遣员工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务费用发票。
第三十六条工资支付必须经华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得支付。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华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各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工资
支付的实施细则,并报华唐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