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隐患管理制度
工程隐患管理制度

工程隐患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规范管理流程,提高隐患排查的系统性和有效性,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保养等各类工程活动。
三、组织架构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
2. 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记录。
3. 各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隐患排查1. 制定详细的隐患排查计划,包括排查时间、责任人、范围和方法。
2. 采用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覆盖施工现场的各个角落。
3.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类,区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隐患报告与整改1. 发现隐患后,应立即上报至安全管理小组,并在24小时内填写隐患报告单。
2. 对于一般隐患,由责任班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于重大隐患,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3. 整改完成后,由安全员复查确认,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2. 对于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教育培训1.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新入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八、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九、持续改进1. 定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的经验教训,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2. 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制度内容。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质量隐患整改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隐患整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安全,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工程建设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是本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发现工程质量隐患应及时整改、彻底解决,不得掩盖和漏报。
第五条工程质量隐患整改应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有效。
第六条工程质量隐患整改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第七条对于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对于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隐患的整改程序第九条工程质量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评估和整改方案制定。
第十条制定整改方案应明确隐患的具体内容、整改措施、责任部门、整改期限等,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整改方案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开展整改工作时,应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逐项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一次到位。
第十三条整改完成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并填写整改报告。
第十四条整改报告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做出评价,确保整改措施有效。
第十五条对于评价合格的整改报告,主管部门进行归档管理,对于评价不合格的,要求继续整改。
第三章工程质量隐患的监督检查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对于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和跟踪,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对于整改不力或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上级领导,依法处理。
第四章工程质量隐患的补救与赔偿第二十条对于造成损失的工程质量隐患,应及时进行补救,并赔偿受损单位或个人的损失。
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和消除工程质量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承包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应当采取以质量为中心,全员参与的原则,从源头、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工程施工质量。
第四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应当按照“先预防、再评估、最后应急”的原则,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第二章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机构设置第五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机构由项目部按照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设立,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机构应当设立质量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工具,确保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流程包括隐患排查计划编制、隐患排查实施、隐患记录报告、隐患整改跟踪等环节。
第八条隐患排查计划应当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特点,由质量管理人员组织编制,并报项目部领导审批。
第九条隐患排查实施应当由专业人员按照计划要求,全面排查工程现场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计划。
第十条隐患记录报告应当由质量管理人员及时整理和报告,并报告项目部领导,隐患应当分类、分级,并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第十一条隐患整改跟踪应当由质量管理人员主持,跟踪整改责任人的整改进度和质量效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第四章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责任由项目经理、质量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应当对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工作负总责,保障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组织和协调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五章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监督与考核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应当建立监督机制,由项目部领导及时跟进工程质量隐患排查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十二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

十二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明确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责任,规范隐患整改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个部门及岗位,所有员工均应遵守和执行该制度。
定义和术语1.隐患: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环境破坏、财产损失以及生产事故等不安全因素。
2.排查:指对工作场所中潜在或已发生的各类隐患进行综合调查和检查的工作。
3.整改:在发现隐患后立即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正和改进。
4.管理制度:指规范和规定工作中操作和流程的文件或程序。
隐患排查的流程与责任1.上级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2.每个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人。
3.各岗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岗位内部的隐患排查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4.每个员工都有义务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如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整改。
5.隐患排查工作需定期进行,周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排查。
6.隐患排查工作需要生成相应的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描述、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
隐患整改的工作流程与要求1.隐患排查报告需要在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中标注清楚,由责任人负责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责任人在整改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3.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上级部门要及时提醒并跟进整改工作。
4.隐患整改完成后,责任人应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填写整改验收报告。
5.验收报告需要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确认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符合要求。
6.若验收合格,则整改工作结束;若验收不合格,则重新制定整改方案,进行二次整改。
隐患排查与整改的记录与归档1.公司要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与整改记录系统,将隐患排查报告、整改要求、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存档。
2.归档后的文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保存,以备查阅和监督检查。
隐患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治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和控制,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隐患治理工作,并且所有部门和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
三、隐患识别和评估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每个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明确责任人,并及时整改。
2、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不同级别,并建立隐患清单,不得隐瞒和弄虚作假。
3、对每一个隐患进行评估,明确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优先级,制定整改方案。
四、隐患整改1、对于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隐患,由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隐患整改应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和企业安全。
3、对于多次出现的重大隐患,应当提交企业领导层,并进行整改汇报。
五、隐患追踪和复查1、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追踪检查,确保隐患不再出现。
2、对重大隐患进行复查,并开展事故隐患分析,寻找根本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3、定期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隐患治理安全培训1、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隐患识别和应急处理方法。
3、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七、违章违纪处罚1、对于发现的隐患不整改,或者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严重情况下予以处罚。
2、对于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或者消除,进行责任追究,涉及重大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隐患治理安全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治理工作,亲自抓、亲自管,对重大隐患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隐患治理工作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
3、每位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有责任按照制度要求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九、附则1、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及时进行修订。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变更,必须经企业领导层批准后生效。
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及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监控等工作。
三、职责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公司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组织实施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整改落实。
3. 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本部门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 各岗位员工负责发现和报告本岗位的质量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整改。
四、内容1. 质量安全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
(2)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
(3)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a. 生产设备、工艺、原材料等是否存在质量问题;b. 人员操作、管理制度、检验检测等是否存在缺陷;c. 产品质量、安全性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2. 质量安全隐患整改(1)对排查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整改措施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
(3)整改过程中,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3. 质量安全隐患监控(1)对已整改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定期进行复查,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应进行专项监控,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奖惩1. 对在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控工作,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制度
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1、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1)工程质量部门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2)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要严格履行质量检查和整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2、隐患排查的时间节点(1)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隐患排查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节点,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和时限。
(2)对于发现的质量隐患,工程质量部门应在24小时内向相关责任主体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
3、隐患排查的内容(1)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设计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
(2)对于发现的隐患,工程质量部门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4、隐患排查的记录与报告(1)工程质量部门要对每次隐患排查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隐患内容、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等。
(2)定期汇总隐患排查情况,形成报告,并向相关领导和责任主体汇报,做好工程质量风险的管控和预防工作。
5、隐患排查的奖惩制度(1)对于认真履行质量检查与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2)对于故意隐瞒和漠视质量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6、隐患排查的技术支持工程质量部门应加强技术支持力量,随时为隐患排查提供支持和指导,确保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7、其他规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于前期已发现的隐患,工程质量部门要及时处理并整改,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典型案例1、某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钢筋临时支撑存在质量隐患,及时通报质量部门并整改,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2、某施工单位因忽视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查,导致工程施工中断,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终被追究责任。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一、背景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避免发生事故,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势在必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目的1.明确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构;2.规范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流程和工作方式;3.强化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4.提高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三、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1.施工单位:(1)负责组织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责任;(2)制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排查人员和排查周期;(3)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保证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4)及时整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2.监理单位:(1)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报告和整改跟踪;(3)定期总结和评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建设单位:(1)协助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2)对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跟踪和落实;(3)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流程1.制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计划(1)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计划;(2)计划包括排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人员等;(3)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计划,提出意见并批准后执行。
2.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1)按照排查计划,施工单位组织排查人员进行实地排查;(2)采用现场检查、检验、测试等方法,发现隐患及时做好记录;(3)及时报告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需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3.整改质量安全隐患(1)监理单位收到报告后,对质量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并提出整改措施;(2)施工单位对整改要求严格执行,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的整改;(3)监理单位跟踪整改进展,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核实整改结果。
质量管理制度(优秀7篇)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裁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副总裁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
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生产副总裁安全生产职责: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五、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二、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治理制度一、总则1. 为掌握项目安全隐患的管理、检查、整改和防范措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进度,制定本安全隐患治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等。
3.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有违反规定行为。
4. 本制度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的判定、管理、整改和预防等方面,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分工将在下文中详细说明。
二、安全隐患的判定1. 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无防护措施、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等。
2. 每个施工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
3. 监理单位也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整改要求。
三、安全隐患的管理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包括隐患整改跟踪和监督。
2. 每个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档案,记录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间等信息。
3.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督计划,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向项目管理单位报告检查结果。
四、安全隐患的整改1. 施工单位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2. 若施工单位无法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应向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报告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
3. 监理单位应根据整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解决。
五、安全隐患的预防1. 对可能存在危险的作业环节要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隐患的认识,引导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3. 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上一个阶段的工作,制定下一个阶段的安全工作计划。
4. 工程项目结束后,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为今后的工程项目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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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段Q1标工程质量隐患管理制度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月工程质量隐患管理制度第一章工程质量隐患调查处理制度1、通过质量检查所发现的质量隐患,责任部门应及时予以消除;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质量隐患,现场主管工程师应当根据本工程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质量隐患向项目部技术质量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技术质量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
3、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涉及其他项目工程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质量隐患,以及现场主管工程师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质量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技术质量部报告。
第二章主要项目控制要点A.充分发挥本公司技术和管理优势,全面贯彻企业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三合一管理体系标准,采用先进成熟的施工技术和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全面履行。
B.人员配备原则:以管理经验丰富,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服从领导为条件,本着一人多能,精干高效的原则来选拔。
C.技术方案的制定:做到全面可靠、实用易行、科学合理。
D.施工机具配备:根据现场条件和工期需要,合理经济配备。
第三章质量检查制度⑴总则为了促进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打造精品工程,提升企业的社会信誉,特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⑵术语a)定期质量检查是指明文规定的,有固定的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方法、检查依据等的质量检查活动。
b)不定期质量检查是指没有固定的检查时间,由质量监督和其它职能部门、工程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质量员根据生产需要随时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
c)季节性质量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给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带来危害而组织的质量检查活动。
d)质量综合检查是由公司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
e)质量例行检查是指项目经理、项目质量员和各专业工长每日针对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进行的日常性质量检查活动。
f)三级质量检查是指公司、分公司和项目等三级管理部门开展的质量检查活动。
⑶质量检查的组织项目的质量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开展,项目质量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加。
⑷质量检查的整改与反馈A.当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时应填写质量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受检单位、项目或班组(劳务队)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按《纠正和预防措施表》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公司(分公司、经理部)和项目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B.凡检查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公司(分公司、经理部)检查组有权勒令项目立即停工(包括局部停工)整改,并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依据公司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C.凡在检查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的将依据质量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过程控制措施1、强化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确保计量精度。
配料系统是混凝土生产的重要部分,工程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当混凝土配合比或混凝土配合比编号输入计算机后,电子秤对混凝土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精确计量,混凝土需按配比严格配料,这使混凝土的离散性大大减小。
(2)确定合理搅拌时间。
根据搅拌机类型、实际搅拌效果、运输时间、坍落度大小等情况而设定搅拌时问。
(3)加强过程检测。
在生产过程中,当班人员除随机抽样检测外,还应该在出厂前目测每车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和易性,如果有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坍落度及和易性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出站。
2、加强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1)根据工程要求、施工方案和原材料特点,将混凝土的性能特点(如缓凝性、强度增长规律、养护方式等)情况在技术交底时告知施工班组,使有关人员更加深刻认识和熟悉混凝土的特性,进行正确的施工操作。
(2)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并且严格控制混凝土从出站到浇筑的间隔时间,保证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及质量。
(3)在施工现场随机进行混凝土取样,并按规范制作试件,妥善养护,作为判定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
(4)为控制好施工现场混凝土质量,搅拌站派出现场服务员或技术人员,监督处理现场的质量问题,并及时与搅拌站有关部门联系、反馈信息。
3、加强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是进行混凝土质量控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混凝土质量的主要手段。
强化原材料、混凝土质量检验应做到:(1)把好五关、做到三个不准:即原材料检验关、配合比设计关、计量关、混凝土搅拌时间关、坍落度及强度关;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计量不准的设备不准生产、不合格的混凝土不准出站,确保混凝土符合质量要求。
(2)做好事前控制,预防质量事故,通过原材料和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和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及时掌握混凝土的质量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预防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使混凝土的质量处于稳定状态。
(3)加强信息反馈,通过对检验资料的分析整理,掌握混凝土的质量情况和变化规律,为改进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保证混凝土质量、充分利用外加剂和掺合料性能、加强管理等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依据。
严格施工计量工作,混凝土集中拌和,采用自动计量设备,砂浆用磅秤计量,杜绝使用体积比;根据砂、石含水量认真换算施工配合比,严格操作规程,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章责任认定①操作者违反首件三检制,未经首件100%自检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②由于首件三检出现差错而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三检当事人共负质量责任。
③在加工过程中,对违反纪律施工的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检查。
对不顾质量蛮干,弄虚作假等现象,检验员必须进行制止,并向领导汇报。
④质检员要随时提醒班组,搞好现场文明生产。
⑤质检员要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详细记载质量问题的产生原因、责任者和处理结果。
第六章质量管理体系要点1、建立工程质量管体系的总体思路A.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将质量目标层层分解。
B.制定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和管理质量要素分配,保证专业专职到位。
C.严格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组织施工,设立质量控制点抓好施工质量、原材料质量、半成品质量、严格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D.负责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督促各区域做好更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对可行性、经济性进行审查,提出优化方案。
E.对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查明质量事故原因和责任,并督促整改。
F.采用新技术以保证或提高工程质量。
2、工程质量目标的分解A.总体质量目标。
B.质量目标分解,确保达到质量等级的分部工程目标。
C.本工程质量管理中执行的规范规程。
第六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一、事故分类1、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2、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1)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3)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3、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一般质量事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2)较大质量事故逐级向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重大质量事故逐级向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抄报公路利部。
4)特大质量事故逐级向公路利部和有关部门报告。
4、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5、发生(发现)较大、重大和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第九条所规定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空发性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小时内电话向上述单位报告。
6、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7、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二、事故调查1、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2、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3、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站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4、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公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公路利部核备。
5、特大质量事故由公路利部组织调查。
6、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3)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4)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5)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7、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各有关单位和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
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
8、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9、事故调查费用暂由项目法人垫付,待查清责任后,由责任方负担。
三、工程处理1、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2、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5、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并报公路利部备案。
6、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
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7、事故部位处理完成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四、事故处罚1、对工程事故责任人和单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由县以上公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权限和《公路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