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
是指学校或教育机构为解决教师因工作中的不公平待遇或不合理的处罚等问题,设立的一种申诉机制。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教师的权益,促进公正和透明的教育环境。
以下是教师申诉制度的一般流程和内容:
1. 提交申诉:教师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或处罚时,可以向学校或教育机构提交申诉书,说明问题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2. 调查核实:学校或教育机构将对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包括听取教师和相关当事人的陈述,查阅相关证据材料等。
3. 资料审查:学校或教育机构将审查申诉材料和调查结果,评估是否存在不公平待遇或违规行为。
4. 就申诉问题作出决定:学校或教育机构将根据申诉的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诉问题作出决定,可以是支持教师的申诉,改正不公平待遇或处罚,或者驳回申诉。
5. 申诉结果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申诉结果,解释决策的依据和理由。
6. 教师权益保护:如果教师不满意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决定,可以申请进一步的上诉或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教师申诉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需要依靠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管理团队,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并确保申诉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及时性。
同时,对于教师来说,了解和掌握申诉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提出申诉,保护自己的权益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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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申诉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权益、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旨在解决教师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不公平待遇、不合理安排或其他问题,提供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申诉渠道,使教师能够合法维权,维护自身权益。
二、申诉对象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全体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
三、申诉事由1. 薪资待遇:教师可以申诉薪资不合理、薪酬发放不及时等问题;2. 工作安排:教师可以申诉工作任务过重、工作时间不合理、工作环境不良等问题;3. 职称评定:教师可以申诉职称评定不公正、评定标准不合理等问题;4. 教育教学:教师可以申诉教学资源不足、教学条件不完善、教学安排不合理等问题;5. 人事管理:教师可以申诉人事管理不公正、晋升机会受限等问题。
四、申诉流程1. 提交申诉:教师可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向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申诉部门提交申诉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申诉事由、证据材料等;2. 受理申诉:申诉部门收到申诉材料后,将进行初步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教师反馈受理情况;3. 调查核实:申诉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4. 提出处理意见:申诉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教师反馈处理结果;5. 教师回复:教师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子方式回复申诉部门,并提出理由和证据;6. 复核处理:申诉部门将重新审查教师的回复意见,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处理结果;7. 终审结果:复核处理结果为终审结果,申诉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教师告知终审结果;8. 结案:终审结果为最终处理结果,申诉流程结束。
五、保密原则教师申诉制度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教师的个人隐私和权益,申诉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仅限于申诉双方及相关人员知悉,不得对外公开。
六、申诉结果的执行与监督1. 执行结果:学校或教育机构将按照申诉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调整;2. 监督机制:学校或教育机构将建立监督机制,对申诉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解决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申诉制度是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之一。
该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合理、公正、透明的申诉渠道,使教师能够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者不合理决策时,有权利进行申诉,并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申诉的范围教师申诉制度涵盖了教师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资待遇:教师对工资待遇不满意,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与同行相比存在明显差距;2. 职称评定:教师对职称评定结果有异议,认为自己的评定结果不公正或者不许确;3. 工作安排:教师对工作安排不满意,认为自己的工作任务过重或者不合理;4. 工作环境:教师对工作环境不满意,认为工作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或者缺乏必要的工作设施;5. 职业发展:教师对职业发展机会不满意,认为自己的职业晋升受到了不公平对待;6. 人事管理:教师对人事管理不满意,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人事安排或者人事待遇。
三、申诉的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在遇到问题或者矛盾时,应首先向所在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的人事部门或者申诉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材料应包括问题的具体描述、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申诉人的基本信息等。
2. 受理申诉: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的人事部门或者申诉办公室应在收到申诉材料后及时进行受理,并向申诉人确认受理时间和受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3. 调查核实: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的人事部门或者申诉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申诉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同时也要听取被申诉方的解释和相关证据。
4.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的人事部门或者申诉办公室应及时向申诉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赋予合理的解释和回应。
处理结果可能包括调整工资待遇、重新评定职称、调整工作安排、改善工作环境等。
5. 申诉复核: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机构的上级部门或者相关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复核请求。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小学教师申诉制度
为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增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制订本制度。
一、申诉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其中包括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申诉的受理和处理
1.教师如果是对学校或其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为主管的教育部门。
如果是对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受理申诉的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或者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口的行政主管部门。
2.行政机关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当将申诉处理决定书发送给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效力。
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诉复核。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为了保障教师权益、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它旨在建立一个公正、透明、有效的机制,让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者不公正待遇时能够提出申诉,并得到合理的解决。
一、申诉范围和适合对象教师申诉制度适合于所有教育机构的教师,包括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培训机构等。
申诉范围主要包括教师工作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教育资源分配、教师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问题。
二、申诉渠道和流程1. 教师申诉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
2.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接收教师的申诉,并及时回复确认收到申诉。
3.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知教师。
4. 如果教师对初步调查结果不满意,可以提出进一步申诉,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将组织专门的调查小组进行深入调查。
5. 调查小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教师提交调查报告。
6. 学校管理部门或者申诉委员会将根据调查报告,对申诉进行处理,并向教师赋予书面反馈。
三、申诉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 申诉委员会由学校管理部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保证多方参预,确保公正性。
2. 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调查和处理教师的申诉,并对申诉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3. 申诉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教师申诉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完善教师申诉制度的建议。
四、申诉制度的保障措施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申诉制度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申诉的程序和要求。
2. 学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申诉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3. 学校应建立教师申诉制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方便教师提交申诉和查询申诉发展。
4. 学校应对申诉委员会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专业素质和公正性。
5. 学校应对申诉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申诉制度的效果评估和改进1. 学校应定期组织对教师申诉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了解教师对该制度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背景在教育领域,教师是关键的教学资源之一。
教师的工作质量和态度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未来发展。
因此,教师工作的质量和教学态度需要得到重视。
然而,由于不同的人观点的不同,往往会出现诸如师生之间、校内部门之间以及教师本身之间的纷争和问题,这些问题会影响到教育教学的质量。
因此,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成为了学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可以制定教师申诉制度,以处理教育教学纷争和问题,有效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申诉范围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教师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师生之间的纷争、校内各部门之间的纷争等。
申诉方式教师申诉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口头申诉:教师可以向直接上级或学校管理部门口头进行申诉。
2.书面申诉:教师可以向学校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流程教师申诉制度的申诉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教师向学校管理部门申诉。
2.学校管理部门接收申诉材料,组织负责人进行调解。
3.调解不成的,学校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或委员会进行仲裁。
4.仲裁结果通知教师。
5.如教师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机构申诉。
申诉须知在教师申诉过程中,教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要理性对待问题。
2.不要激化矛盾。
3.申诉材料要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
4.申诉后要积极配合学校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效果评估教师申诉制度的效果评估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教师是否对教育教学纷争和问题有一个更加清晰明确的解决途径。
2.学校是否能够更好地保障师生和教育教学的合法权益。
3.教师工作环境是否得到改善,工作积极性是否提高。
4.学生能否在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下进行学习和发展。
结论教师申诉制度的出现,可以有效处理教育教学纷争和问题,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管理提供更加清晰、有效的处理纷争和问题的途径。
同时,我们也要积极评估和总结教师申诉制度的效果,为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启示。
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教师申诉制度为了依法维护我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教师校内申诉制度。
一、教师申诉的范围:我校教师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的,可以提出校内申诉。
(l)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这里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法》规定的职务聘任、教学科研、工作条件、民主管理、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待遇、退休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2)教师对学校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校内有关部门或其他成员侵犯其合法权益,要求学校处理的,可以提出申诉。
二、成立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组长: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党支部副书记成员:教务主任、工会主席三、我校教师应当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30日内向教师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诉申请书须写明申诉人的自然状况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申诉要求的事实与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
申诉申请书一式三份。
书写申诉申请书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进行笔录,并告之被申诉人。
四、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在收到申诉申请书的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申诉申请书副本须同时送达被申诉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申诉人对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五、校内教师申诉委员会成员参与校内申诉案件的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回避,教师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申诉事项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教师、学生申诉规章制度2016

大河路中心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3、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
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
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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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才中学教师申诉制度
成才中学
2016年3月1日
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规关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教师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职员工。
2、校内教师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团委、工会等有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委,民主党派,教师代表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申诉的决策机构。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教师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教师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
1、申诉。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要求、申诉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诉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
2、审查受理
教师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教师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属校内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校内申诉委员会以及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以及听政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处理决定
学校在受理教师申诉书30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提出处理意见,经校内申诉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维持原处理决定。
(2)变更原处理决定。
(3)撤销原处理决定。
(4)责令被申诉人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5)被申诉人依法负有履行义务的,责令其限期履行。
五、其他
1、申诉当事人对学校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条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2、要坚持校内申诉与沟通思想、说服教育、调解等形式相结合,在学校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被申诉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申诉处理决定的,或者对依法提出申诉的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陷害的,由学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其责任并相应的处理。
4、教师对学校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成才中学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