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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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管理实施细则

轨道车管理实施细则

轨道车管理实施细则成都工务大机段轨道车管理实施细则一、轨道车管理细则1、总则1.1 根据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轨规》)《铁路机车安全装备管理规则》《成都铁路局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成都铁路局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驾驶员监督管理办法》和《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为规范我段轨道车的使用管理,保证其运用安全和充分发挥效能,现结合我段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 本细则所指的轨道车包括局管内各型重型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车辆)。

1.3 本细则规定的轨道车运用范围为成都局管内所有线路。

2、管理2.1 轨道车实行部、局、段(设备使用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的主管部门。

段设置轨道车管理办公室。

2.2 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由段分管安全的副段长任组长,设备科科长任副组长、材料、财务、劳资、安全为组员,其主要职责为:2.2.1轨道车日常业务工作。

2.2.2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轨道车管理的工作汇报,对轨道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

2.3 轨道车管理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设备科科长任主任,主管工程师为成员,主要职责:2.3.1在段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3.2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轨道车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制定轨道车管理细则和实行专业负责制。

2.3.3掌握全段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不定期的抽查各单位轨道车管理情况。

2.3.4安排和指导轨道车管理的工作,对轨道车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和处理。

2.3.5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收集各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并进行研究解决;对需要段轨道车领导小组决策的重大问题形成报告,并进行处理。

2.3.6每年定期召开轨道车管理工作会议,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4 轨道车管理办公室的成员单位,除履行轨道车管理办公室的各项职责外,还分别承担如下职责:2.4.1财务科负责对业务处提出的轨道车、复轨器、三项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建议计划进行审核,征求局轨道车管理办公室意见进行立项安排,并向上级部门填报,负责办理报废申报、跨系统设备调拨等手续。

2024年轨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轨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轨道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轨道车司机的安全,提高轨道车运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驾驶轨道车的司机。

第三条轨道车司机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四条轨道车司机应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能,并熟悉本规程的内容。

第五条轨道车司机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守职业纪律,不得违法乱纪。

第六条轨道车司机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轨道车司机的安全责任第七条轨道车司机应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第八条轨道车司机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在疲劳、酒后或服用药物的情况下驾驶。

第九条轨道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应注意列车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轨道车司机应保持车速适中,不得超速行驶或急刹车,确保平稳的行车过程。

第十一条轨道车司机应了解列车的制动系统和紧急制动装置的使用方法,并在必要时正确使用。

第十二条轨道车司机在通过道岔或信号时应谨慎操作,确保准确行车。

第十三条轨道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应密切关注乘客情况和车厢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十四条轨道车司机在火灾、地震、电力故障等紧急情况下应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并保证乘客的安全。

第十五条轨道车司机在遇到非法入侵列车、纵火、抢劫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

第十六条轨道车司机应严禁接听电话、吸烟、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第十七条轨道车司机应熟悉应急逃生通道和紧急疏散措施,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离列车。

第十八条轨道车司机应保证车厢内的秩序和安全,及时制止乘客的违法乱纪行为。

第十九条轨道车司机应服从指挥,遵守调度命令,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计划。

第二十条轨道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需停车修理时,应按规定使用警示标志和用具,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章违反规程的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轨道车司机如有违反规程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方法一、前言轨道车司机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最基础的岗位之一,其工作显得尤为紧要。

然而,随着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进展,车辆数量不断增多,对轨道车司机的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对其等级的动态管理也必需不断完善和提高。

本文重要从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法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供给一些可借鉴的建议。

二、等级分类依照工作年限、技能水平和业绩等方面进行分类,可以将轨道车司机划分为以下等级:1. 初级轨道车司机:理论基础较好,熟知轨道交通运营规程,有肯定的车辆驾驶阅历,但工作年限不足或技能水平较低。

2. 中级轨道车司机:工作年限较长,驾驶技能娴熟,谙习各种轨道交通车辆的操作,已经积累了肯定的工作阅历和业绩。

3. 高级轨道车司机:工作年限较长,技术水平超群,娴熟把握各种应急处理方法和驾驶技巧,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管理本领。

三、等级评定标准为了确保轨道车司机的岗位等级评定公正、客观、科学和符合实际情况,需要确定一套评定标准。

以下是一些可参考的评定指标:1. 工作年限;2. 日常操作本领;3. 应急处理本领;4. 事故处理本领;5. 业绩和表现;6. 培训情况。

四、等级评定流程等级评定的流程包括申报、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和颁发等环节。

实在流程如下:1. 申报环节:轨道车司机依据本身的实际工作情况,依据评定标准提出申请,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和培训情况等。

2. 初审环节:由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定是否符合评定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退回或者打回重做。

3. 复审环节:复审人员对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过、培训学习情况等方面,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

4. 终审环节:由专家组进行终审,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和个人综合本领等方面的情况,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5. 公示环节: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过后评定结果得以确认。

2024年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2024年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2024年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驾驶员的考核和聘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旅客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从事驾驶员职业的人员,包括出租车、公交车、货运车辆等各类驾驶员。

第三条:驾驶员考核和聘用管理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建立健全考核和聘用管理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二章驾驶员考核管理第五条:驾驶员考核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设备,能够满足考核的需要。

第六条:驾驶员考核内容应包括车辆操控技术、道路交通法规、道路安全知识等内容。

第七条:驾驶员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和要求由考核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驾驶员考核合格标准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标准制定。

第九条:驾驶员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有一定的补考机会,但是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条: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应该获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在公共场所进行公示。

第三章驾驶员聘用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聘用管理机制,包括招聘、考核、培训等环节。

第十二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对驾驶员的考核成绩、从业经历、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聘用。

第十三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与考核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及时获取驾驶员的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定期组织培训,提升驾驶员的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五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该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对考核成绩优秀和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十六条:驾驶员聘用单位有权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聘用的驾驶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驾驶员聘用单位发生交通事故或引发其他问题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驾驶员聘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可以吊销驾驶员聘用资格。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轨道车司机岗位是铁路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职务,负责驾驶和操作轨道车辆,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进行。

为了实现对轨道车司机岗位的动态管理,提高运输效益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岗位等级划分根据轨道车司机的工作经验、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将轨道车司机岗位划分为以下等级:1. 初级轨道车司机:新招聘或经过培训后刚从事轨道车司机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2. 中级轨道车司机:从事轨道车司机工作满一年,经过内部考核合格的人员。

3. 高级轨道车司机:从事轨道车司机工作满五年,技术能力突出,服务质量优秀,经过资格评级合格的人员。

4. 特级轨道车司机:从事轨道车司机工作满十年,技术能力卓越,服务质量杰出,经过资格评级优秀的人员。

三、岗位等级动态管理1. 评定标准:初级轨道车司机的晋升标准将以驾驶里程、安全记录、应急处理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作为评定依据;中级、高级、特级轨道车司机的评定标准将加大对技术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

2. 晋升机制:初级轨道车司机晋升为中级轨道车司机需满一年的工作经验,并通过内部考核;中级轨道车司机晋升为高级轨道车司机需满五年的工作经验,并通过资格评级合格;高级轨道车司机晋升为特级轨道车司机需满十年的工作经验,并通过资格评级优秀。

3. 奖励措施:对于表现优异的轨道车司机,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如嘉奖、晋升加薪等。

四、管理保障1. 岗位培训:对于初级轨道车司机,应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对于中级、高级、特级轨道车司机,应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2. 绩效考核:对于轨道车司机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以评定其在岗位上的表现,并作为晋升的依据。

3. 人员配备:根据铁路运输量的需求,合理安排轨道车司机的岗位数量,并保证岗位的稳定性。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于已有的轨道车司机,根据其现有等级和工作经验,适当进行调整和晋升。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2020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更好地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行车组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工作应坚持安全导向,贯彻集中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行车组织基础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

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第五条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应以满足客流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线路客流规律及线网衔接等因素,有效发挥线路能力,经济合理地运用车辆和安排施工维修时间,确定线路运营时间及各时段的行车间隔、停站时间、行车交路等。

运营单位应将列车运行图作为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组织内部各部门严格根据列车运行图的要求开展运营生产工作,保证按图行车。

列车运行图应保持相对稳定,需要常态化延长运营服务时间或缩小行车间隔的,运营单位应充分论证运用车数量、线路条件等设施设备能力及施工维修时间、人员配备需要等情况,确保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方可组织实施。

列车运行图应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行车指挥层级自上而下分为线网监控级、线路控制级和现场执行级,下级服从上级指挥。

线网监控级负责监控线网运行状态、统筹线网运营生产、指挥应急情况下线网列车运行调整,以及对外联络协调。

线路控制级负责本线路的运营状态监控、运行调整和应急指挥。

2023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2023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2023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推进轨道车司机的岗位发展和管理,确保轨道车司机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岗位等级的划分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专家四个等级。

2. 初级轨道车司机: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础驾驶培训并合格的轨道车司机。

3. 中级轨道车司机:指在初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三年以上,且取得一定的驾驶经验和优异的驾驶业绩的轨道车司机。

4. 高级轨道车司机:指在中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五年以上,且取得较高的驾驶技能和卓越的驾驶业绩的轨道车司机。

5. 专家轨道车司机:指在高级轨道车司机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十年以上,且达到国家或行业认定的专家级水平的轨道车司机。

三、岗位等级的评定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按照考核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2. 初级轨道车司机:经过规定时间的基础驾驶培训,并通过相应的理论和实操考核。

3. 中级轨道车司机:在初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三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4. 高级轨道车司机:在中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五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5. 专家轨道车司机:在高级轨道车司机的基础上,连续从事轨道车驾驶工作十年以上,且通过综合评价,考核内容包括驾驶技能、工作表现、安全记录等。

四、岗位等级的调整1.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调整按照一年一次的原则进行。

2. 初级轨道车司机:在初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优异的,可以申请晋升为中级轨道车司机。

3. 中级轨道车司机:在中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申请晋升为高级轨道车司机。

4. 高级轨道车司机:在高级岗位担任一年且工作表现卓越的,可以申请晋升为专家轨道车司机。

五、岗位等级的奖励和激励1. 对于晋升为中级、高级和专家轨道车司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背景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的迅速发展,轨道车司机成为了关键的岗位之一。

随着轨道交通网的不断扩张,有必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岗位等级管理办法,科学地设置轨道车司机的岗位职责与薪酬待遇,以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现状轨道车司机长期以来缺乏一个科学合理的岗位等级管理制度,基本上是根据司机的经验和资历来判断其岗位等级。

这种管理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无法科学地衡量司机的真实技能,难以衡量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职责;2.缺乏规范的晋升和薪酬制度,使得司机的职业发展难以保障;3.岗位等级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容易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问题的解决为了解决轨道车司机管理存在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岗位等级管理制度。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1. 确立司机不同等级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轨道交通行业特点和司机职业特点的标准。

例如,将司机等级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级,并根据等级划分具体的操作能力和岗位职责。

2. 制定司机晋升标准除了基本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能力要求外,在司机工作过程中还应该突出其职业道德和安全管理及危急情况处理能力。

制定具体的晋升标准,从多个维度全面考量司机的职业素养,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能力和工作质量。

3. 建立薪酬体系根据不同等级的司机制定对应的薪酬标准,并根据岗位相关要求不断调整。

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够更好地调动司机的积极性,激励他们担负起更大的职责,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

4. 定期评估定期对轨道车司机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上级领导、员工和行业协会,推进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轨道交通行业。

同时,还应该扩大内部监督机制,保障业内司机管理通畅,工作公平正义。

结论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轨道车司机的工作素质和工作效率,以及保持行业安全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严格落实这一制度,需要全行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从而使整个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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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基本原则1.实施等级管理的原则。

为充分利用安质效考核机制,激发轨道车司机爱岗敬业、学习技术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动力, 提高职工素质保安全的能力, 体现培训提高素质、素质决定岗位等级、岗位等级决定待遇,实行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

2.实施竞争上岗的原则。

根据职工素质与业绩考核结果实行竞争上岗。

3.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

每月进行岗位等级动态升降管理, 待遇随之变化, 形成激励机制。

4.实施岗责相符的原则。

将司机等级与个人待遇挂钩, 实行不同的等级, 给予不同的安质效考核系数, 岗位等级决定待遇。

5.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轨道车司乘人员进行考评, 岗前公示。

二、实施范围及等级设定1.考评范围。

全段所有在岗的轨道车司机。

提职、转岗人员从劳人科下达定职令起参加等级考评, 提职、转岗人员初次等级均定为D 类。

2.比例设置。

轨道车司机实行“A、B、C、D”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分类。

A 类为优秀,B 类为良好,C 类为重点人,D 类为关键人。

以车辆配属车间为单位, A 类最高按35%设置、B 类最高按50%设置、C 类最低按10%设置、D 类最低按5%设置。

以车间为主体进行设置, 司机总数超过10 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C、D 类人员各不少于1 人。

司机总数不足10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C类或D类人员1人。

3.分类标准。

3.1 A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 业务技术掌握精, 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 自控、互控能力强, 是指导司机的后备人选。

3.2 B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 专业业务知识较好, 能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 具有较强的自控、互控能力, 是转化A 类司机的主要人员。

3.3 C 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较强, 业务技术能力一般, 自控、互控能力不够强, 能较好执行标准化作业, 通过帮教、激励, 可以提高、转变的人员或季度内临近退休人员。

3.4 D 类人员(关键人):安全意识淡薄, 业务技能较差, 执行标准化不认真, “两违”现象时有发生, 在自控方面缺乏自我约束力, 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者。

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司乘人员应列为D类人员, 即:轨道车关键人。

3.4.1转岗、新职、新换车辆人员(第一个月);3.4.2上月工作有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章违纪(段发安质效A类问题主要责任者)的司乘人员;3.4.3因家庭生活或其它原因, 影响工作情绪的司乘人员;3.4.4轨道车辆操纵方面有较严重的失误造成设备故障的司乘人员;3.4.5运监装置知识掌握较差或操作问题频发的司乘人员;3.4.6实施兼职并岗单独操作的司乘人员(第一个月);3.4.7各种业务考试成绩排名最后的司乘人员;3.4.8请假离岗超过15天及其以上的司乘人员;3.4.9掌握的存在其它影响行车安全因素的司乘人员;3.4.10除上述确定原因外, 指导司机应充分利用各种信息, 全面掌握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状况。

若月内没有人员发生上述问题或同一指导组有两人及其以上发生上述相同问题时, 指导司机应对派驻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的车辆操作能力、运记使用水平、劳动纪律、技术纪律执行情况、业务学习考试成绩、出勤率以及思想动态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对排名最后的人员应列为车间当月轨道车司机C、D 类人员(关键人)进行重点卡控。

4.等级标准。

A级, 综合考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B级, 综合考评结果在80-89分;C级, 综合考评结果在70-79分;D级, 综合考评结果在69分以下或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

5.等级确定。

初次岗位等级按照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车间评价四个项目的总分得出综合评价分。

考试鉴定总成绩为100 分, 其中业务理论占20 分, 实作技能占30 分, 安全业绩占30 分, 车间评价占20 分。

按综合评价得分和比例设置, 确定出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

6.挂牌上岗。

指导司机、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轨道车司机(包括指导司机)在值乘期间, 必须统一佩戴印有等级类别、数字编号的标志牌。

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标志牌日常的管理工作, 每月根据轨道车司机等级变化情况调配标志牌, 并做好标志牌编号的更新、记录工作, 保证人员等级与标志牌一致。

三、等级考评1.考评周期。

每月为一个考评周期, 即每月由车间组织对本部门轨道车司机进行岗位等级综合考评。

2.等级考评。

等级考评实行分级管理, 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和安全业绩统一由车间组织考评, 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考评均采用百分制。

(1)理论、实作考试:理论、实作试题由车间统一命题、制卷, 理论、实作考试由车间组织。

理论、实作考试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2)安全业绩考评:考核期内, 车间对每名轨道车司机按照《安全业绩考核标准》(附表1)进行考评。

安全业绩考评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3.等级评定。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评定由车间组织实施, 其程序为:(1)各车间组织理论考试后, 3日内将职工的考试成绩集中汇总。

(2)车间按轨道车司机本人业务理论考试成绩的20%、实作技能考试成绩的30%、安全业绩考核成绩的30%、车间评价成绩的20%记入个人综合考评, 车间在主页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天。

(3)车间依据“等级标准”和“岗位等级设置”, 按照择优的原则拟任本车间A级、B级、C级、D级轨道车司机方案, 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

(4)职教科、劳人科初审后,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方案由设备管理科审核, 经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由车间负责对系数进行调整。

四、任职条件及岗位配乘1.任职条件。

轨道车指导司机必须由A类司机担当;担当轨道车司机职务的必须是A 类、B 类司机;学习司机、兼职轨道车助手最高只能作为C 类司机认定, 担当轨道车副司机职务;D 类司机无操纵权。

2.岗位配乘。

各车辆配属车间要全面掌握管内轨道车司乘人员的动态情况, 根据不同线路条件、施工作业环境的状况, 合理搭配司乘人员。

避免出现等级高低不均衡, 司乘人员“弱弱搭配”的不合理配班现象。

努力实现高等级领头、低等级跟进、素质整体提高的目的。

轨道车司机岗位配乘的原则为:A 类司机可以和任何等级司机搭配出车;B 类司机不能与D 类司机搭配出车;C 类司机只能与A、B 类司机搭配出车;D 类司机只能与A 类司机搭配出车。

五、等级待遇A级, 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2进行奖励;B级, 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1进行奖励;C级, 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不变;D级, 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下浮0.2进行考核(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时, 进入待岗程序)。

六、人员控制及等级转化1.人员等级控制的原则。

1.1各车辆配属车间要本着巩固A 类人, 引导B 类人, 帮教转化C 类人, 盯控并限期转变D 类人的原则, 以C、D 类人员的帮教、转化为重点。

1.2各车辆配属车间安全分析会后对确定的C、D 类人员必须纳入当月的安全工作重点, 下发至所属班组, 以便做到协调统一、共同卡控。

2.C、D 类人员的确定程序。

每月25日前, 由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根据综合考评成绩预确定C、D 类人员, 车管干部对指导司机预确定的关键人进行审核并在车间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 经车间主任同意, 由车管干部填写《轨道车司机“CD”类人员审批表》(附表2)。

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达C、D 类人员本人。

3.C、D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3.1 C、D 类人员确定后, 派驻车间指导司机应根据确定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和帮教计划, 每月5日前报设备管理科审核。

3.2 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月度对C 类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2次, 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2次;对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4次, 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4次。

并填写《指导司机C、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3), 由车间车管干部签署意见后留存并上报设备管理科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备查。

3.3 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1次, 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1次。

同时对指导司机添乘、谈话、检查、运记抽调情况全面进行审核, 并填写《专业干部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4)。

3.4 D类人员经过帮教达到预期目的, 安全成绩有明显好转, 单项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时, 经车间上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审核后, 可转化为C 类人员, 但仍应注意盯控防止反弹。

D 类人员帮教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 个月, 经帮教2 个月仍然未转变的, 车间主任或书记亲自谈话, 下岗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方准重新上岗。

4. A、B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4.1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每月对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指导不少于1 次。

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抽查指导不少于5人次。

4.2 A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C、D 类人员时, 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 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状态, 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 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 可直接转入A 类人员。

4.3 B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D 类人员时, 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帮教、添乘指导, 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 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 可直接转入B 类人员。

七、日常管理1.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段长担任,组员由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安全科、各车辆配属车间主任担任。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设备管理科:负责制订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办法, 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 协助职教科做好岗位等级培训工作。

负责下达各车间岗位等级设岗数量, 落实日常对各等级司乘人员的添乘检查、谈话指导及各车辆配属车间月度关键人的确定、转化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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