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模式的现状及其评价_1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

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财政税收工作一直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影响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深化改革是必然的选择,只有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财政税收工作需求。
本文将就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化改革进行分析探讨,以期为我国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存在的问题1.税收征管不完善目前在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包括税收征管力度不足、征管手段落后、征管机制不健全等。
这些问题使得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偷漏税、逃避税的现象,导致税收征收效率不高,对国家的财政收入产生了较大影响。
2.税收政策不合理由于我国税收政策较为繁杂,部分税收政策不合理,导致了企业税收负担过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活力。
税收政策的不确定性也会影响企业的税收合规意识,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税收执法难度。
3.税收征收成本高目前我国税收征收的成本相对较高,包括征管成本、征收成本等。
这不仅增加了税收征收的成本,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负担,造成了不良的税收征收环境。
4.税收征收依靠单一我国税收征收主要依靠间接税,而直接税征收存在不足。
这种征收模式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导致了财政税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给财政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制约了税收的有效征收和财政的健康发展。
必须深化改革,积极破解现有问题,为财政税收工作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深化改革分析1.加强税收征管为解决税收征管不完善的问题,可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增加税收征管人员和技术投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
可以加强税收征管手段的创新,引入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征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提高税收征管的有效性。
2.优化税收政策为解决税收政策不合理的问题,可以对税收政策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优化,通过简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政策体系,完善税收政策环境,增强企业的税收合规性和积极性,从而推动税收的有效征收和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及提议
国内税收征管的状况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征管机构建设不完善:国内税收征管机构的建设相对薄弱,人员不足,缺乏专
业化管理能力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不高,难以有效监管税收征
收工作。
2.税收征管制度体系不健全:国内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容易导致税收漏税现象,同时也缺乏对不同税种征管的细化规定,难以实现全面、准确、公平的税收征收。
3.税收征管风险防控不到位:在征管工作中,存在一些风险隐患没有有效控制,如税
收征管工作中的失误、疏忽和盲区,以及一些企业和个人利用漏洞逃避或规避税收征收。
针对国内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加强税收征管机构建设:加大对税收征管机构的投入,增加人员编制,提升税收征
管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和准确性。
2.完善税收征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加强对不同税种的细化管理,确保税收征收的全面、准确、公平。
3.加强税收征管风险防控: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风险防控,加大对税收征管工作的监督
和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的问题和漏洞;同时推行更加智能、精准的
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加强税收宣传和教育: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收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收的认知和理解,增强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税收偷逃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国内税收征管状况的总结和提议,希望能对完善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国家经济发展的进程中,税收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策工具。
税收执法作为确保税收制度有效实施的手段,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税收执法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效果和纳税人合规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有必要提出相应的建议来改进现行税收执法。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条文不完善当前我国涉及税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系统化或整体性文件,导致局部环节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散漫立法”的状态使得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同时也给办案机关带来了困惑和摸索。
2. 执法权责不明晰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之间出现了联防联控机制不够顺畅、职责不清等问题。
这种情况下容易产生权责逐级甩锅、互相推诿等现象,并且容易造成少打击违规者、多罚纳税人等问题。
3. 执法资源有限且分散税收执法机关在人力资源和物质技术方面的投入相对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多样的征管需求。
同时由于职责明确不清晰等原因,一些执法手段与现实工作间缺乏紧密衔接,使得税收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4. 行政审批事项过多当前我国仍存留着较多行政审批环节,这些环节意味着更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以及资金成本。
这就为纳税人增加了繁琐的办理程序,并给纳税人心理带来压力与困惑。
二、建议改进1. 完善税收立法体系应加快完善相关税务管理法规,逐步构建起科学合理的法律框架和监管体系。
一方面可以加强上位条款制定中对权责明晰化要求的锲约;另一方面要注重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与相互制约。
2. 优化社会治理机制相关部门应积极推动执法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交流合作,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强联防联控,减少权责逐级甩锅的现象。
同时,通过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和奖惩机制来激励税收执法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
3. 调整资源配置要注重完善与现实需求相贴近的税收执法手段,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确保其高效利用。
鉴于目前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在税务管理中应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对纳税人信息的快速获取和分析。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4篇)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4篇)一、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有效税源没有完全转化为税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税收流失。
具体表现在土地使用税漏征漏管问题比较突出,已征用但未开发使用的闲置用地、经营不正常企业用地、个体工商户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纳入监控,正常企业也存在不申报或少申报土地使用税现象,胶州市地税局在08年进行的土地使用税清查中,共清查入库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税5000多万元。
此外个体工商户未办税务登记或已办理税务登记但未达到起征点户数的比例较高,个体假停业户、假非正常户、假注销户还不能得到有效监控。
(二)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所得税管理质量比较低。
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
从一年前3个季度的申报来看,地税征管企业所得税的1101户企业中,零申报户507户,占总户数的46%,其中核定征收126户,查帐征收381户。
(三)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与总机构所在地管理信息不对称。
连锁经营店总、分支机构管理不规范,跨区域汇总纳税的总、分支结构所在地分局管理信息不对称,对于总机构是否能够完全将分支机构纳入核算,核算是否准确难以确定,容易形成管理缝隙。
(四)税源管理信息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统的垃圾数据。
主要表现是税务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如经营地址与_地址不一致、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户主不一致等。
此外一些应注销未作注销处理户,实际工作中早已人去楼空,或更换了业主后新业主重新」但对原经营户主的登记没有及时注销。
凡此种种,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没有跟上,基础数据没有及时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
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或者是在巡查巡管过程中往往只看现象、不抓本质,使本应纳入监管的税源没有及时纳入监管,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

浅谈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一、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现状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法制化建设的进程不断加快,初步形成了有法可依的局面。
《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程序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税务执法、法制监督和法律救济的制度体系。
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分税制的改革,构建了中央税法体系和地方税法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保持税收高速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
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新型的经济及法律关系不断涌现,税收法制化暴露出一些问题。
1.税收法律体系本身存在明显缺陷。
(1)税收法律体系结构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许多重要的税收法律,如税收基本法等还未制定出台。
(2)税收法律形式繁杂。
除了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外,还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有完整的某个税种的税收法律法规,还有大量的补充规定、修订条款的通知。
(3)税收法律整体效力不高。
税收立法权过多依赖行政执法部门,使得行政机关由“法律执和行”过多地转向“法律制定”,出现了税收立法行政化的趋势,影响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约束程度。
(4)税收法律内容上存在矛盾。
依纳税主体身份的不同有不同的税收立法,如同为使用车船等,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条例;同为所得征税,内资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条例,外资企业适用外商投资企业习斯砰得税法。
(5)实体法中内容滞后瘫单种设置不合理户(6)税法公布方式不够统一。
2.税法与相关法律关系存在明显脱节。
(l)税法与宪法之间存在空档。
宪法第五十六条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规定,而对税收的开、征、停、减、免以及公平税负等却未予规定,只是税收征管法弥补了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的规定缺陷,而对于公平税负、不实行区别对待,宪法和税法都没有作出规定。
(2)税法与行政法之间存在差异。
例如,现行税务行政处罚,有的是在没有税收立法权的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中设定的,有的是在不享有税收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或政府发布的地方生法规、规章中设定的,与《行政处罚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一致。
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户税收征管已经成为了税收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征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本文将通过分析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深入探讨这一重要领域的相关议题。
一、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发展1. 个体户税收征管的意义个体户税收征管是指国家对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所得征税的管理工作。
个体户在我国的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经营所得对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稳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加强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的管理,对于完善税收制度,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 个体户税收征管的发展现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体户数量和税收规模不断增加,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国家各级税务部门将征管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了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的投入和管理力度。
税收征管工作也逐步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提高了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1. 征管工作缺乏统一规范由于个体户征管工作面向的人裙众多、类型繁多,导致了征管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
有的地方对个体户的征管标准、政策执行存在差异,容易导致税收管理上的漏洞和混乱。
2. 个体户纳税意识不强个体户纳税意识的淡薄也是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一个关键问题。
由于个体户数量众多,一些个体户对纳税义务的意识不强,甚至存在逃税现象,给税收的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 征管技术手段不够先进虽然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已经实现了信息化、智能化,但与大型企业税收征管相比,依然存在着技术手段不够先进的问题。
缺乏高效的征管技术手段,影响了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应对策略1. 统一规范,加强监管加强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工作的统一规范,建立健全个体户纳税政策和征管标准,加强对各地征管工作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征管工作中的混乱现象。
2. 提高个体户纳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税收政策宣传等方式,提高个体户的纳税意识,引导他们依法诚信纳税,杜绝逃税行为,减少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在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背景下,税收征管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要求,我们对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调研,以期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二、调研结果1.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调研发现,数字化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程度不够高。
由于税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限,无法满足海量信息的快速处理和分析需求。
建议加大对数字化技术的投入,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
2.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境交易日益频繁,税收征管涉及面也越来越广。
调研发现,当前的风险管理体系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建议加强与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跨境交易和涉外企业的监管效果。
3.合作机制的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复杂性和跨部门性导致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存在困难。
调研发现,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议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能。
4.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调研发现,当前税收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存在不足。
建议加强税收征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
三、解决方案1.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升信息技术水平,建立高效的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
2.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与海关、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跨境交易和涉外企业的监管效果。
3.建立合作机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能。
与金融部门加强合作,建立涉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涉税金融活动的监管能力。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doc

浅析税收征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近年来,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的要求,文秘部落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收到了明显成效:巩固完善了新税制,促进了依法治税;强化了税收征管,促进了征管质量、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强化了税收聚财功能,保证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新的矛盾日益显现,相当多的实际问题羁拌着改革的进程。
在此,笔者就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如何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解决这些问题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新的征管模式运行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税收征管模式要求,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认为,现行征管运行机制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纳税申报管理上的问题建立纳税人“自核自缴”的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目前纳税申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纳税申报质量不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业务技能方面有一定差异,出现了纳税申报不真实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零申报、负申报现象增多等;二是内部纳税申报制度不尽完善,手续繁杂,环节较多,对纳税人监控不力。
(二)税务稽查的地位与作用问题新的征管模式赋予税务稽查十分重要的职能,并强调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实际运做中,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与作用并没有充分体现: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财力投入较少,稽查手段和装备有待改善。
二是实际工作中“重征收、轻稽查”的观念仍然存在,税务稽查的职能不够明确。
只重视了税务稽查对纳税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而忽视了其对执法行为监督制约和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职能。
三是税务稽查操作规范还不尽完善,稽查工作缺乏应有的深度和力度。
目前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实施税务稽查,在实际操作中还不够规范,某些环节(如稽查选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亟待提高,各环节的有序衔接制度要进一步健全,选案的随意性,检查的不规范性,审理依据的不确切性,执行的不彻底性等问题还比较普遍,影响了稽查整体效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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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的现状及其评价
[摘要]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优点:1.首先,确立了纳税人在纳税中的主体地位,还纳税权利、义务、责任于纳税人。
其次,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得到根本解决。
再次,使缴纳税款成为纳税人的职责,纳税人由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现在的主动纳税。
按期申报率基本稳定在95%左右,个体工商户也达到了80%以上。
最后,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把专管员从过去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继而转向强化征管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中去,使税收征管?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2.税务行政服务明显优化。
3.税收征管的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机为依托的征管化进程。
4.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
5.税务系统的形象明显改观。
在确立现行征管模式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措施,本着依法设立、精简效能、属地管理。
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争取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
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
这种模式,从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
税。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
1.确立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
有三种方式:(1)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经收讫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
(3)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
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
2.规范纳税表格。
这既要考虑纳税人填写使用的方便,又要顾及计算机处理的便捷,为此,规范表格分两步进行:(1)统一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格式,并规范其内容;(2)简化、合并有关表格,包括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合并和表列内容的合理化;并将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
3.统一申报方式。
纳税申报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
(2)邮寄申报,即由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寄达税务机关。
(3)申报,在有条件的地方,纳税人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所列有关信息及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系统。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应通过有效的形式及时颁布税务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要定期
向纳税人提供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以及介绍税款计算、申报表填写等纳税知识的纳税指南等,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
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
为方便纳税人纳税,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般要以区、县局(分局)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
3.积极、稳妥地税务代理服务。
鉴于部分纳税人受到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局限或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提倡其依照税收法规,寻求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代理。
发展税务代理服务的重点,应当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
(三)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系统。
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
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
2.开发、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
把从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
检查对象的筛选,到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
税收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
在整个监控系统的建立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常规管理与重点监控的关系,抓住增值税、出口产品退税、个人所得税等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征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以突破。
4.建立四级计算机监控网络关系。
力争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计算机网络,使税收的监控管理在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水平,确保税务机关的监控能力有一
个质的飞跃。
(四)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系统。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应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
日常稽查是根据选案结果进行的周期性常规税务审计;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审计;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案源进行的个案审计。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
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
因此,必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
具体流程为:选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案件审理,执行,稽查结果分析。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系统。
1.机构设置。
征管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
高效”的原则,以承担税收征管工作的全部任务和税收计划执行的税务机关为基层征管单位,主要是指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税务局或税务分局。
中央、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应当适应基层的改革作相应的调整,以利于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
2.职能划分。
征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分工如下:(1)管理服务系列,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应纳税额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
(2)征收监控系列,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处罚款项的收纳;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票证管理。
(3)税务稽查系列,负责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
(4)政策法制系列,负责税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政策课题
调研反馈,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