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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思考

有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思考

有关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思考摘要:税收征管是我国实现税收收入的必要的环节,税收征管的质量关系着税收的质量与规模,中国由于特殊的国情,税收征管的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本文通过中美的税收征管体制的比较得出结论,为我国的税收征管提出建议。

关键词:税收;质量与规模;征管体制税收征管模式,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税法,科学开展征收管理活动并适应外部环境和客观规律的反映,是一定时期内征管理念、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分工等税收征收管理的形式、办法与制度的相对固化和高度的概括。

具体来说主要是相关税务机关稽核税额和征收税款的管理活动。

我国自1994年改革后,建立起来的税收管理体制是随着客观经济税收环境的变迁和分税制的改革而形成的,新的征管模式较以前的征管模式起到了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辅助作用。

其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加,在经济发展中为政府提高了收入,扩大了政府的能力与威信。

2:能够以法制化为基础,较之以前更能体现税收的固定性与强制性,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执政方针。

3:由于征收效率的提高,有效提高了税收征管基础,扩大了税基。

:4: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电子化收税服务适应了现在网络发展的大趋势。

优点不能掩盖问题,我国的现行征管模式仍然存在诸多弊端。

提到中国,不能不提到美国,中美是世界上两个大国,美国的税收征管模式值得比较学习,我们便从两国税收征管模式的比较中,能够引发一些思考,去粗取精,促进我国更好的发展。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税基广泛,税制繁杂,奉行的是“全球税收”策略,强调地域管辖。

美国税收征管的模式是依赖纳税人的社会保险号码和管理信息系统,强调实行纳税人自我评税、自行申报,广泛代理,强化雇主代扣,业主预收代缴。

美国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较高,信息渠道畅通,计算机网络系统覆盖了税收征管全过程。

并能有效搜集获取纳税人的交易、收入、支出等重要税收信息,实现纳税与其他方面的信息一体化,同时税收的法制相对健全,违法成本也较高。

浅论我国税收征管模式

浅论我国税收征管模式

浅论我国税收征管模式作者:崔玉蓉来源:《今日财富》2011年第01期【摘要】税收征管是整个税务工作的前沿阵地和关键环节。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税收各项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从1994年起在一些地方试行“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模式,到1996年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

到本世纪来,先在全国的城市和县城实施,并逐步向农村推进,力争在2010年基本完成这项改革。

【关键词】征收管理税收征管模式分税制【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585(2011)01-000-011 税收征管的基本内涵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广义的税收征管包括各税种的征收管理,主要是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和税务执行五个方面,具体可理解为两大方面:一是税收行政执法,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申报纳税管理、减免缓税管理、稽查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管理。

二是税收内部管理,即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出发而运用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务统计、税收票证等进行的内部管理活动。

税收征管是整个税收管理活动的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将潜在的税源变为现实的税收收入的实现手段,也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监督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发挥税收作用的重要措施的基础性工作。

2 征管体制现状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征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是财征管理体制的目标税式,同时也是税收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尽管目前作为税收管理体制基本框架的法规性文件仍是1977年制定的《关于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但是在税收收入占财征收入9%以上的今天,财征体制的改革必然牵动税收体制的改革,分税制下的税收管理体制必然带有其自身的特点。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调研报告1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一定的程序,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款依法征收入库的活动。

我们通过几年的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体制。

本文立足基层税收征管实践,就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按照“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原则构建的征管体制,经过多年的深化和实践,取得全面成功,从运行成效看,较为科学和严密。

不仅促进了征管科技含量和征管质量逐步提高,同时也促进了税务部门勤政、廉洁、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现。

主要表现为:一是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二是税务执法明显优化。

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

三是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

特别是在CTAIS系统成功上线运行后,计算机作为现代化管理的技术手段,已广泛运用于征管的全过程,基本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征管格局。

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收征管体系,大力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基础管理,使税收征管踏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五是税务机关的社会形象明显提升。

二、当前基层税收征管遇到的问题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和突破性进展,但面临新形势,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税源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指出: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和核心,是反映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

税务系统要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多管齐下,把税源管理抓紧、抓实、抓好。

由此可见税源管理的重要性。

基层国税机关面临新形势,在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几个薄弱环节:一是在外部,国地税之间的税源管理关系不够协调。

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探析

我国现行税收管理模式探析

车屏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公正税收环境的要求,并与新税制相配套,但在实践中仍暴露出某些不尽完善的方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一、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整体评价(一)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的积极效应一是现行的征管模式强调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征收、管理、稽查相互制约。

进一步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纳税人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在征税程序和纳税申报的管理上更加科学、简便和规范。

从宏观上对税收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随着近年来税收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计算机网络的大力开发和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从繁琐中解脱出来,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使申报、征收和稽查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立办税服务厅集中征收的办法,设置专业稽查机构,增加稽查人员力量,大大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力度。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1、征管机构在功能应用上存在着不尽完善的方面。

办税服务厅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效应,不能提供大量信息,对未申报户、欠税户缺乏很好的税源控制方法,没有和工商、银行、企业实现联网。

同时,稽查力量仍显不足,稽查的内容、方法也有应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目前稽查部门实行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方法,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利用选案提供的数据不尽准确,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准确率,而且纳税人自身素质不高,势必影响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了一些“问题户”长期置于税收管理范围之外,给税收监管工作带来弊端。

2、税收管理体制结构还存在缺陷。

一是就税制总体而言,流转税所占比重偏大,所得税所占比重过小。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占税收总额的51%。

二是就流转税内部结构而言,增值税比重过大,消费税比重过小。

增值税占税收总额的41.55%,消费税仅占4.3%。

三是就所得税内部结构而言,个人所得税比重大幅提高。

对税收征管模式实现途径的探讨

对税收征管模式实现途径的探讨
和情报 , 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 的执行情况。
22 加强信息交换 .
信息化建设 , 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 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 收征 推进
管专业化管理。构建 这一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 , 应从以下几个方 面入
手。
利用信息 系统 加强信 息交换 , 在加速 国税 、 地税系统信息共享 的基
的税收征管信 息系统 。
21 建立数据处理 中心 .
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 。 现行 的“ 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 以计算机
网络为依托 , 集中征收 , 重点稽 查” 的税收征管模式 , 通过多年 的征管 工 作实践和积极探 索, 效能逐 步显 现。它促进 了税 收征管 手段 和服务方式
维普资讯
科技慵报开发 与经济
文章编号:0 5 6 3 (0 6 1- 12 0 10 — 0 3 2 0 )5 0 3 - 3
S I E HIF R A IND V L P E T&E O O Y C— C O M TO E E O M N T N CN M
专业化为主 、 综合性为辅 的流程化、 标准化的分工、 系和制约的征管工 联 作新格局” 的新一轮征管改革 目标 。 从改革 目标可以看 出, 加速税收征管
数据的集 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 的重要保证 , 是实施科学管 理的基础。“ 集中征收” 的关键是税收信息 的集中 , 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 各项涉税信息通 过计算机 网络集 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 税务机关在准 确地掌握纳税 人涉税信息 的基础上 , 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 快捷 的涉 税服 务; 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 中心可 以获得政府管理部 门的各种经济信息
Th e r n a tc fOu u t y’ eTh o y a d Pr c ieo rCo n r S

《征管税收调研报告》

《征管税收调研报告》

《征管税收调研报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先后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基本适应了税制调整与完善的要求。

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基层征管实践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人们对改革的总体认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影响新征管模式优势的发挥。

如何应对和处理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是解决下一步深化征管工作改革的重要前提。

笔者谈一谈这方面的粗浅认识。

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简要回顾自二十世纪80年代起,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经历了三次大的变革:一是推行“三分离”税收征管模式的变革。

从xx年实行税务机关内部征管、检查二分离到分税制前税务机关实行征、管、查内部三分离,初步实现了计划经济时代税收征管“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精细型”管理模式的转变;二是推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模式的变革。

xx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xx年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了这一新模式,它历史地实现了由传统的“管户制”向“管事制”征管模式的转型;三是目前仍在进行中的以税收信息化为支撑的税收征管改革。

以202x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全国各地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积极开展了新一轮以信息化加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

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以实现信息化为基础,建立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流程化、标准化、分工合理、联系紧密、相互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

目前,新一轮征管改革在有些地方已经初步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十多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在不断探索、逐步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一)征管改革和税收收入增长同步前行,互相促进我国的征管改革不但实现了与税收收入增长同步前行,而且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实现了收入高速增长,尤其是在xx-xx年间,我国工商税收每年平均增收近1000亿元,年均增长27.53%,年均递增18.91%。

论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

论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

论如何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税收征管管辖方式是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税收执法的质量与税务行政的效率。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既是税务工作的前沿,也是税法与纳税人的直接面对实施者,有着“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的特点,其工作质量、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税法的正确贯彻实施。

因此,构建一套科学合理又符合基层税务机关实际的征管模式和运行机制至关重要,也是实现税收管理精细化和科学化的关键所在。

一、对当前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管窥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曾经是从“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到“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过程。

目前,作为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模式的定位中,突出的就是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

一个时期以来,基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上做了很多努力,形成了许多好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比如在纳税户户籍和税源管理上主要有以下方式:划片管理;按行业管理;按经济性质管理;按税源大小管理;管户平均分配管理等等。

实事求是地讲,基层税务机关的上述管理方式在目前条件下虽具有一定的客观合理性,但往往还没有摆脱“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

由于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征管体系和运行机制,使得征管岗责不明,内外监督不到位,业务流程不严密,税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无法监控,在日常的税收管理上顾此失彼的问题十分突出。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没有完全体现,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完善。

二、对完善基层税收征管模式的几点思考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核心,搭建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模式,切实推进税源监控精细化,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基础,是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客观需要。

本着从经济到税收和行业管理寓于区域管理之中,以行业管理推动区域管理的理念。

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实行管事与管户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通过实施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整合区域与行业管理的优势资源,不断探索和创新和谐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命题。

风电行业税收管理探研

风电行业税收管理探研

征管广角16风力发电作为一种环保清洁、可再生的新型能源,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关注,国家为鼓励风电行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各种优惠及扶持政策,尤其是营改增扩大抵扣范围之后,政策的扶持力度得到凸显,为风电行业的迅猛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面对一个新型行业的崛起,如何处理税收管理与税收政策帮扶的关系,是税务机关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风电行业涉税内容及税收优惠政策涉税内容:风力发电企业目前主要的涉税项目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

优惠政策:国家对新能源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

1.增值税税收优惠方面。

适用税率和进项税抵扣:电力销售收入执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税率为17%(自2018年6月调整为16%)。

风电企业根据《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类固定资产只要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购进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销项税”,享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政策。

营改增后扩大抵扣范围,如:对其投资新建的配套机组厂房、传输电桩等不动产允许按比例逐年抵扣。

根据《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所得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方面。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风电企业执行以下优惠政策:(1)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风电和水电企业享受此项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对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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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模式探研关键词:税收征管征管模式实现路径前言现行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通过多年的征管工作实践和积极探索,效能逐步显现。

它促进了税收征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质量和效率,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然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存在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衔接不畅、管理缺位、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加入WTO,特别是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施行,税收征管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统一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实现建立在信息化基础上的以专业化为主、综合性为辅的流程化、标准化的分工、联系和制约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轮征管改革目标。

从改革目标可以看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

构建这一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模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巩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础。

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应是对多年征管改革的发展和完善,通过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级税务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丰硕成果、锻炼了大批的干部,所有这些都是推进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宝贵财富,因此,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少浪费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连续性。

推进征管改革,应以“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为根本,坚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巩固、提高、丰富和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税收征管专业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划清专业职责,构建信息化支撑下专业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专业化分工的岗位职责体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推进征管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

专业化是信息化条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但目前征管各环节专业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别是未能充分考虑信息技术条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没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对集中合理划分征收、管理、稽查三个环节的职责,各环节之间还存在交叉重复、职责不清问题。

因此,应按照职责明确的原则将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征收职能、管理职能和检查职能,并实行“征管、稽查外分离,征收、管理内分离”,一级稽查运行的征管模式。

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体职能可划分为:征收职能主要包括:受理申报、税款征收、催报催缴(窗口提醒)、逾期申报受理与处理、逾期申报纳税加收滞纳金、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受理、打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负责发售发票、开具临商发票和征收税款;确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宣传培训和咨询辅导、税务登记核查和认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报方式、核定纳税定额、催报催缴(指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发票管理(包括购票方式的核定、领购发票的审批、印制发票的审核、发票审验、发票检查)、减免抵缓退税审核、纳税评估(包括税务检查、税务审计)、重点税源管理、零散税收征管、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检查职能主要包括:选择稽查对象、实施稽查,发票协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行政处罚的审理决定及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等。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借助于计算机及网络,通过专门设计的税收征管软件来完成。

因此,要在赋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专业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流程,对应征管软件的各个模块设置相应的岗位,以实现人机对应、人机结合、人事相宜,确保征管业务流和信息流的畅通。

2.明确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衔接关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54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检查。

作为税务执法主体的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都拥有税务检查权。

为避免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交叉,必须明确征管部门的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税务稽查的区别和联系。

征管部门税务检查与稽查部门税务稽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案卷来源不同。

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计划和选案标准,正常挑选和随机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门发现疑点转来的案件,举报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转办的案件;征管部门的案件来源主要有: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对纳税人情况的审查,按照税法或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纳税人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案件,如在办理延期纳税、减免税手续等情况下需要对纳税人进行检查的。

二是检查的对象、性质、目的不同。

稽查的主要对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专业性的税务检查,主要目的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征管部门的检查对象主要是在税收征管活动中有特定义务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环节出现问题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既具有检查的性质,又具有调查和审查的性质,目的是为了加强征管,维护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时发现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发生。

三是检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

税务稽查有严格的稽查程序,坚持严格的专业化分工,各环节互相制约;征管部门的检查,方式灵活多样,程序不一定严格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步骤执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税收执法就可以。

四是检查的时间不同。

税务稽查应是对纳税人以往年度的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征管部门的检查应是对辖区纳税人日常申报纳税情况、遵从税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

当然,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也是有联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征管部门的检查与稽查部门的稽查互相补充、互相支持。

税务稽查是防止税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防止税收流失,维护税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门的检查主要是为防洪大堤做好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和修补。

二是征管部门的检查往往为稽查部门提供案源,征管部门通过税务检查发现有重大偷税、骗税和其他严重税收违法嫌疑的,通过选案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成为稽查部门的案件来源之一。

三是稽查部门通过稽查发现的问题,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征管部门,征管部门据此加强征管,并确定征管部门税务检查的重点,以提高征管质量。

因此,征管部门和稽查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不断加强联系和沟通,特别是在选定检查对象后,要及时将检查计划连同待查纳税人清册传递给对方。

除必要的复查和举报外,在一个年度内,稽查部门对征管部门已查的事项原则上不得再查;对稽查部门已查事项,征管部门原则上不得再查,实行一家检查共同认账,避免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三、建设“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

信息化是推进征管改革、建立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条件,必须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正确处理好信息化与专业化的关系,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6条“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规定,建立“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一体化”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包括统一标准配置的硬件环境、统一的网络通讯环境、统一的数据库及其结构,特别是统一的业务需求和统一的应用软件。

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信息网络建设上,加快建立覆盖省、市、县的地税城域网、广域网,按照“稳步推进,分批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中小型机为主的城域网,县一级地税机关应建立以服务器群为主的城域网,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平均每2人应配备1台),接入三级广域网中,实现广域网上的数据和资料共享;同时,还应加快统一征管软件应用的步伐,注意统一征管软件的兼容性和差异性,充分考虑到城乡有别、税源的集中与分散有别,经济发达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别的实际情况,逐步修改完善统一征管软件,以避免征管软件与征管实际不相适应,影响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数据处理中心。

数据的集中是实现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基础。

“集中征收”的关键是税收信息的集中,其实质应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集中到税务机关进行处理,税务机关在准确地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税服务;税务机关通过数据处理中心可以获得政府管理部门的各种经济信息和情报,可以监控各项税收征管和职能的执行情况。

税收征管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数据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准确、自动地汇总到数据库,实现税收征管内部数据汇总自动化,基层征管单位也可以通过网络随时查询上级税务机关相应的数据库,便于强化税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迅速把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时传达到下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

因此,要根据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应层级的税务机关建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本地涉税数据和信息,特别是申报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处理。

2.加强信息交换。

利用信息系统加强信息交换,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四、重组征管业务流程。

信息化要求对征管业务的处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信息流的管理为核心,因此,必须依据对纳税人管理的信息流来重组征管业务流程。

信息化条件下的征管业务,可大致划分为税源监控(包括税务登记和认定管理、发票管理、税款核定、信息采集和资料管理等)、税款征收(包括申报征收、审核评税、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和票证管理等)、税务稽查(包括稽查选案管理、检查管理、审理管理和执行管理)、税收法制(包括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赔偿)。

当前首先应当加强税源监控工作,税源监控是税务机关掌握应征税款的规模与分布的综合性工作,是征管能力与质量的集中体现,是税务部门获取税收征管信息资料的主要来源;税源监控的重点是有效的税源户籍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资金周转管理和流转额的控管等。

应按照加强税源监控的要求,对税收征管业务进行重组,重组的重点是按照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征管程序和征管行为;明确税务机构内部各专业分工及其联系与制约,实现上级机关对基层工作的全面的、及时的监督和管理。

在业务重组的实施上,要以流程管理的思想重新设计和优化税收征管业务程序和内部管理程序,建立一套与征管信息系统相配套的业务流程,使之适应信息化征管模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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