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监控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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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药品全程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药品全程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药品全程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需求越来越高,药品市场也日益扩大。

但是,由于一些不法商家为了牟取暴利,采用非法手段生产、销售药品,导致了药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加剧。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对药品全程管理的监管。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行为,确保药品从生产到使用过程中质量安全可靠。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四、责任部门及职责(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整个国内药品市场进行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药品市场进行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医疗机构:负责对所使用的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并对药品的来源进行核实。

(四)药品生产企业:负责对所生产的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并保证生产环节的安全可靠。

(五)药品流通企业:负责对所销售的药品进行质量控制,并保证流通环节的安全可靠。

五、监管措施(一)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把关生产环节,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加强对药品流通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从流通到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三)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使用的药品来源可靠,不会给患者带来危害。

(四)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打击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处罚措施(一)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二)对于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制度执行(一)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药品全程管理的质量安全。

(二)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三)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院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重点药品监控目录1. 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2. 省级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3.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重点监控药品。

四、重点药品监控措施1. 采购管理:药剂科应根据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药品符合国家、省级及我院的相关规定。

2. 使用管理:临床科室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指南,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

3. 监测管理:药剂科应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品种、规格、用量、金额等,并形成监测报告。

4. 评价管理:药剂科应定期组织专家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评价,评估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5. 培训管理:药剂科应定期对临床科室及工作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品的合理用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重点监控药品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 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更改药品规格、剂型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监督与考核1. 药剂科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将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 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本制度。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我院药品使用,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重点监控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重点监控药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医院药物使用,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药剂科及医务人员。

三、重点监控药物的定义重点监控药物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药物:1. 使用量大、费用高、用药风险高的药物;2. 非治疗必需的药物;3. 临床应用不规范、容易导致不良反应的药物;4. 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药物。

四、重点监控药物的管理1. 建立重点监控药物目录: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物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

2. 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医务人员在使用重点监控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临床指南使用;(2)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疗程;(3)加强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监测;(4)遵循个体化用药原则。

3. 药剂科负责:(1)对重点监控药物进行采购、储存、配送和调剂;(2)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3)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培训。

4. 临床科室负责:(1)严格执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规范;(2)对医务人员进行重点监控药物使用培训;(3)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五、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评估1. 药剂科定期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用量异常、用药不合理等情况进行预警。

2. 临床科室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院设立重点监控药物使用评估小组,对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处罚措施1. 对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物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停职检查等处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药品市场的日益繁荣,合理用药问题日益凸显。

不合理用药不仅会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我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合理用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加强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管理。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制定实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加强目录内药品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权益。

二、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制定与公布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制定我院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2.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等信息。

目录将定期更新,以适应国家政策调整和我院临床用药需求的变化。

3. 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制定后,将通过院务公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三、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临床应用管理1. 加强目录内药品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评价等各环节的全程管理。

对于目录内药品,已有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严格按照指南或原则执行;无用药指南或指导原则的,要制定用药指南或技术规范,并严格执行。

2. 药剂科将目录药品的品种全部纳入处方审核和点评范畴,进行重点管理和监测评价。

对用药不合理问题突出的品种,采取排名通报、限期整改、及时清除出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等措施,促进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合理使用。

3. 加强医师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定期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医师了解和掌握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模板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模板

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防止药品滥用和误用,特制定本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及药品使用环节。

三、定义重点监控药品: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特别监管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四、组织机构1. 成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监控。

2. 药品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或药品经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

五、采购管理1. 重点监控药品的采购必须从合法渠道进行,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2. 采购时需查验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和药品的合格证明。

六、储存管理1. 重点监控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专用库房或设施内,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药品安全。

七、使用管理1. 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和处方进行。

2. 医生开具处方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和用药信息。

八、监控与检查1. 定期对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2. 建立药品使用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使用人等信息。

九、培训与教育1. 对涉及重点监控药品管理的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药品管理意识和能力。

2. 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药品安全教育。

十、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对于违规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个人或单位,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操作要求和法律法规。

202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202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202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首先,2024年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将重点监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院内部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包括药品采购流程、供应商资质、药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监控;二是药品流通环节,即药品从生产商到医院、药店等终端销售环节的监控,加强对药品的追溯和监管;三是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管,防范假药的销售和不合理的价格竞争。

其次,这些监控药品管理制度对于公众的意义非常重大。

首先,加强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和打击假药的流通,维护公众的生命安全。

假药不仅对病患的治疗没有效果,还可能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命。

其次,加强药品质量监控可以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公众获得合格的药品,促进人们的健康和福祉。

此外,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有助于减少药品的浪费和滥用,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的负担。

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销售药品的监管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不合理的价格竞争和虚假宣传。

然而,要想有效实施这些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我们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是监管部门需要加大对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药品质量的意识和认知,增强公众对药品监管的支持和理解。

二是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包括药品质量监测体系、药品追溯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等,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加强监管的执行力度,打击药品违法行为,保证监管规定的严格执行。

四是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总之,2024年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这将有助于防止和打击假药的流通,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药品的浪费和滥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然而,为了有效实施这些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我们需要克服一系列挑战,加强宣传,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强执行力度和协调合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药品管理制度的目标,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规定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规定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成都×××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一)辅助用药的定义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规定

重点药品监控管理规定

成都×××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一、管理组织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一辅助用药的定义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二辅助用药分类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品可超说明书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一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住院部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住院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5%金额;每月排名各住院医师的使用情况并公示;门诊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门诊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每月排名各科室医师使用情况并公示;二临床医生开具“重点监控药品”时,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二种及以上“重点监控药品”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三药事委员会专家应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品种进行统计和评价,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相关制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2超剂量用药3超比例应用4给药频次不当5溶媒不当6疗程不当7用药禁忌8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主任审批意见的;四药事会每季度对医院所有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监控品种月用量环比增长超过30%的,或连续三个月排名进入前二十位品种,将对该药品进行限量、限科使用或暂停采购;五、奖惩措施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二在每季度检查中,使用不超比例且应用合理的医师给予100元奖励并公示;三对存在不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第一次超比例包括单品种超比例及超品种数两种以上和不合理使用的,处罚金100元;如继续违规使用无正当理由的,对科主任和当事人各200元处罚,全院公示;凡一年内被查出三次以上超比例和不合理使用的,除扣发当事人1个月奖金外并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科主任接受诫勉谈话;六、以上处理意见作为奖金发放、评先、晋升的参考依据;成都×××医院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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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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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在临床的合理应用,促进临床医师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依据《四川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首批)》三大类共25个品种,作为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品种实行监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组织
参考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成功经验,由我院药事委员会专家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二)、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三)、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四)、定期公布全院“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五)、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三、辅助用药(重点监控药品)应用基本原则
(一)、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较治疗用药会发生较高比例的不良反应(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通报),有时甚至会发生危及生命、严重的不良反应,对患者机体功能产生不良的干扰和影响,轻者使患者病情加重、病程延长,重者使患者机体功能受损,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二)、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品可超说明书用药,应根据我院《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应循证依据,进行必要的备案方可使用,否则视为不合理使用。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我院“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
(一)、制定我院“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目标和要求。

住院部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住院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5%金额。

每月排名各住院医师的使用情况并公示。

门诊指标:我院“重点监控药品”每月门诊病人总使用金额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10%。

每月排名各科室医师使用情况并公示。

(二)、临床医生开具“重点监控药品”时,必须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临床应用疗程超过7天或二种及以上“重点监控药品”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使用理由。

(三)、药事委员会专家应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使用“重点监控药品”品种进行统计和评价,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相关制度,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1)超出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用药。

(2)超剂量用药。

(3)超比例应用。

(4)给药频次不当。

(5)溶媒不当。

(6)疗程不当。

(7)用药禁忌。

(8)联合应用二种以上“重点监控药品”或疗程超过7天病历中无正当理由和主任审批意见的。

(四)、药事会每季度对医院所有药品销售金额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重点监控药品”监控品种月用量环比增长超过30%的,或连续三个月排名进入前二十位品种,将对该药品进行限量、限科使用或暂停采购。

五、奖惩措施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在每季度检查中,使用不超比例且应用合理的医师给予100元奖励并公示。

(三)、对存在不合理使用“重点监控药品”的科室及个人,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第一次超比例(包括单品种超比例)及超品种数(两种以上)和不合理使用的,处罚金100元。

如继续违规使用无正当理由的,对科主任和当事人各200元处罚,全院公示。

凡一年内被查出三次以上超比例和不合理使用的,除扣发当事人1个月奖金外并进行专项学习和培训,科主任接受诫勉谈话。

六、以上处理意见作为奖金发放、评先、晋升的参考依据。

成都×××医院
2018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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