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方量的取样规范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送检规范

混凝土试块送检规范、批量及龄期一、项目批量样品取样数量1.砼抗压试块(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2)(2)每一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盘时不少于1次;(3)(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不少于1次;(4)(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少于1次;(5)(5)每一拆模检验批砼至少1组;(6)(6)灌注桩每浇注50m3砼,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且不少于1次;(7)基坑工程的地下连续墙,每50m3或每槽段不少于1次;(7)(8)建筑地面工程砼试块每一层(检验批)每1000m2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增加1000m2应增取1次,不足1000m2的按1000m2计。
当改变配合比时,相应增加取样次数;(9)首次使用混凝土配合比开盘鉴定至少1组;2.砼抗渗试块①对有抗渗要求的砼结构,其砼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②对地下防水砼,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当连续浇注的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组;③对地下防水预拌砼,当连续浇注砼每500m3应留置不少于2组试件,且每部位(底板、侧墙)试块不少于两组;当每增加250~500m3砼时,应增加两组试样,当砼增加量在250 m3以内时不再增加试件组数,每组6块。
备注:1、砼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和随机性,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用于砼结构实体检验留置的砼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各种砼强度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②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置的组数应根据砼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③同条件养护试块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④应在日平均气温累计达到600℃·d时方可送检,养护龄期不应少于14d,也不宜大于60d;3、砼抗渗试块养护方式均为标准养护,养护龄期不少于28d,最长不得超过90d。
混凝土材料取样标准

混凝土材料取样标准混凝土是一种广泛用于建筑和工程领域的材料。
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因此,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混凝土取样的标准是指混凝土取样的方法和过程中需要遵循的规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混凝土材料取样标准。
一、混凝土取样的目的混凝土取样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
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和耐久性。
因此,混凝土取样是非常重要的。
二、混凝土取样的方法混凝土取样的方法主要有手工取样和机械取样两种。
1. 手工取样法手工取样法是指使用手工工具进行混凝土取样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小型施工现场或混凝土供应量较少的情况。
手工取样法的具体步骤如下:(1) 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外观,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符合要求。
(2) 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取样位置,并用钢丝刷清取样位置的杂物和灰尘。
(3) 使用手工工具(如铲子、刨子等)从取样位置中取出混凝土,并放入取样容器中。
(4) 将取样容器密封,标记好取样时间、位置、施工单位等信息。
2. 机械取样法机械取样法是指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混凝土取样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型施工现场或混凝土供应量较大的情况。
机械取样法的具体步骤如下:(1) 检查混凝土的坍落度和外观,确保混凝土的质量符合要求。
(2) 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取样位置,并用钢丝刷清取样位置的杂物和灰尘。
(3) 使用机械设备(如钻孔机、破碎机等)从取样位置中取出混凝土,并放入取样容器中。
(4) 将取样容器密封,标记好取样时间、位置、施工单位等信息。
三、混凝土取样的规定混凝土取样的规定主要包括取样点的选择、取样容器的选择、取样时间、取样量、取样频率等方面。
1. 取样点的选择取样点应该选择在混凝土的中心位置,避免选择混凝土的表面或边缘位置。
同时,取样点应该在混凝土搅拌完毕后的5分钟内进行取样。
2. 取样容器的选择取样容器应该选择无毒、无味、不会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材料制成的容器。
混凝土试块取样标准

混凝土试块取样标准
混凝土试块是用来代表混凝土强度的重要指标,其取样标准对于保证混凝土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详细介绍混凝土试块取样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应该在混凝土装入模具前进行。
取样地点应该代表混凝土的整体情况,避免选择局部过于潮湿或者过于干燥的地方。
取样时应该使用专用的取样工具,避免使用生锈或者污染的工具,以免影响试块的强度。
其次,取样时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
混凝土试块的取样数量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每立方米混凝土应该取样3块试块。
取样时应该避免混凝土中的大颗粒骨料,以免影响试块的强度。
取样时应该尽量避免混凝土的分层现象,确保取样的混凝土是均匀的。
另外,取样后的试块应该得到适当的养护。
试块在模具中养护的时间不应该少于24小时,养护室的温度和湿度应该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在试块养护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受到外部的震动或者振动,以免影响试块的强度。
最后,试块在取样后应该得到适当的标识。
试块应该标注取样的日期、混凝土的配合比、养护的条件等相关信息。
标识应该清晰可见,避免混淆或者丢失。
总之,混凝土试块取样标准对于保证混凝土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严格遵循相关标准的规定,才能够保证试块的强度代表混凝土的真实情况,为工程质量的保证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成品砼取样标准及数量

成品砼取样标准及数量一、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所用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
二、引用标准GBJ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实验方法》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JGJ55—2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GB/T50080-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标准》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14902—2003 《预拌混凝土》GB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三、混凝土试件的取样(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式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每一工作台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应遵照下列规定执行: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试块取样数量规定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摘录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录D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检验D.0.1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说明:D.0.1本附录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可采用对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
这是根据试验研究和工程调查确定的。
本条根据对结构性能的影响及检验结果的代表性,规定了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数量不宜少于10组,以构成按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的基本条件;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是为了按非统计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有足够的代表性。
D.0.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在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进行强度试验。
等效养护龄期应根据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与在标准养护条件下28d龄期试件强度相等的原则确定。
(完整版)混凝土取样标准.doc

(完整版)混凝土取样标准.doc范本一:混凝土取样标准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混凝土取样的操作流程,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术语和定义1. 混凝土:由水泥、砂子、石子和水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材料。
2. 取样:从混凝土批量中采集代表性样本的过程。
三:取样设备和工具1. 取样勺:用于从混凝土批量中取出样本的工具。
2. 钢模:用于制作混凝土试块的模具。
3. 称重器:用于测量混凝土试块的质量。
4. 温度计:用于测量混凝土温度的仪器。
四:取样方法1. 取样点的选择:应选取混凝土批量中代表性的位置进行取样。
2. 执行操作:(1)用取样勺从混凝土批量中取出样本;(2)将样本放入钢模中;(3)养护混凝土试块;(4)在规定时间后取出试块;(5)用称重器测量试块质量。
五: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熟悉取样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2. 取样勺、钢模和称重器等设备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样本;3. 操作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外界因素对取样结果造成干扰。
六:附件1. 混凝土取样操作示意图2. 混凝土取样记录表七: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1. 混凝土强度等级:指混凝土样本经试验后达到的抗压强度。
2. GB/T 50081-2002:混凝土取样标准的国家标准编号。
范本二:混凝土取样标准一: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混凝土取样的标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术语和定义1. 混凝土:由水泥、砂子、骨料和水等按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建筑材料。
2. 取样:从混凝土批量中获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的过程。
三:取样设备和工具1. 取样勺:用于从混凝土批量中取出样本的工具。
2. 钢模:用于制作混凝土试块的模具。
3. 称重器:用于测量混凝土试块的重量。
4. 温度计:用于测量混凝土温度的仪器。
四:取样方法1. 取样点的选择:应选择混凝土批量中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取样。
2. 操作步骤:(1)用取样勺从混凝土批量中取出样本;(2)将样本放入钢模中;(3)储存混凝土试块;(4)在规定时间后取出试块;(5)用称重器测量试块的重量。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