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试样取样依据及式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混凝土取样是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确保混凝土质量的监测和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混凝土取样标准。
本文将介绍混凝土取样的相关标准,以及取样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标准编号及适用范围1.《GB/T 50107-2010 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取样与试验技术规程》:适用于各种混凝土取样点(如现场、实验室等),用于试验与分析的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
二、取样方法1. 原则:根据混凝土工程的特点,采用随机取样和代表性取样相结合的方法。
2. 采样器具:使用符合要求的混凝土采样器具,如硕大混凝土圆柱形样筒。
3. 采样点的选择:选择代表性好的取样点,避免表面较干燥或过湿部分。
4. 取样方法:混凝土应均匀搅拌后方可取样。
在取样前,先将样筒打湿,然后将混凝土样品连续均匀地投入样筒中,不得从不连续的点取样。
5. 取样数量:根据需要和具体要求确定取样数量,一般不低于3份。
三、取样注意事项1. 去除表面污物:在取样前,应将混凝土表面杂物去除干净,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
2. 取样时间:混凝土应在浇筑或抹面后的适当时间取样,避免早期水分流失或溶质液体混合物早期脱水。
3. 取样深度:取样点的深度应符合规定,一般为混凝土层厚度的3/4到全厚。
4. 包装与保存:在取样后,应立即密封样筒,并标明标识信息。
取样应尽快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或试验,如需保存,应存放在采样期间的环境温度和湿度下。
四、取样现场质量控制1. 采集样品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操作。
2. 采集取样后的样筒要将口部尽快平整,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
3. 严禁在取样现场对样品进行调整或任何其他处理,以免影响取样的准确性。
五、实验室测试1. 入库:实验室收到样品后,应及时记录编号、日期和标识信息,并妥善保管。
2. 准备:在进行试验之前,应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如清洗、捣实等。
3. 分析:根据实验室需要和试验要求,对样品进行相应的分析和测试。
混凝土取样规范

混凝土取样(送样)规范主要依据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对混凝土试块送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若干阐述。
砼试块留样的部位和数量在规范中7.4.1 中明确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应该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和试块的留臵应符合下面几个规定:1 、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搅拌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M3 每200 M3 样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次取样应该至少留臵一组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臵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所谓的实际需要,在规范的附录D 中说明: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决定,选定的依据是什么?结构实体的检验仅限于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
像垫层等非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完全可以不留臵同条件试块。
同条件试块留臵数量依照《规范》的规定: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块,其留臵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和重要性决定,不宜少于10 组不应少于3 组,不少于10 组是为了按照GBJ107 的要求构成进行统计方法的必要条件,不少3 组是为了按照GBJ107 的要求构成非统计方法的必要条件。
当有抗渗要求的工程时,混凝土试块应当在浇注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臵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砼试块的制作和养护参加混凝土强度评定的试块分为标养试块和同养试块,标养试块是指在标养室养护的试块,规范规定标养试块是在温度20 度上下3 度范围,湿度不小于百分之九十,养护28 天;同养试块是指在浇注现场随机抽取混凝土制作的试块,同养试块是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并在现场依现场养护条件日平均温度累积至600 摄氏度的试块。
建筑施工取样标准——混凝土

建筑施工取样标准——混凝土范本1:【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中混凝土取样的标准,确保混凝土质量的可靠性。
通过本文档的指导,可以提高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
【1.混凝土取样目的】1.1 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是否满足设计要求;1.2 检验混凝土材料和配合比的一致性;1.3 检验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1.4 评估混凝土的耐久性。
【2.取样时间和数量】2.1 取样时间:混凝土浇筑后的第3小时内进行现场取样;2.2 取样数量:按照混凝土总量的1/20进行取样。
【3.取样位置】3.1 直板浇注墙、柱、梁:从现浇面取样,距离现浇面5cm处取样;3.2 圆筒浇注墙:从现浇面上1/3、1/2、2/3高度处各取样;3.3 地面、硬化地面:现场每随意选取一个工程点取样。
【4.取样工具和器材】4.1 取样工具:取样铁锹、取样桶;4.2 取样器材:定量天平、试验强度机。
【5.取样步骤】5.1 将取样工具和器材清洗干净;5.2 在取样位置清除混凝土表面的杂物和污物;5.3 用取样铁锹将混凝土均匀取样;5.4 将取样放入取样桶,并封闭好。
【6.取样处理和保存】6.1 取样回实验室后,应立即进行试验;6.2 剩余的混凝土样品应密封保存;6.3 混凝土样品保存期限为7天。
【7.取样检验项目】7.1 静态侧压强度试验;7.2 泌水率试验;7.3 剩余稳定性试验;7.4 波速试验。
【8.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混凝土取样记录表、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
【9.法律名词及注释】9.1 施工: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各项工程活动;9.2 混凝土:由水泥、沙子、石子和水等按一定比例调制而成的人工石材料。
【结束语】本文档细化了建筑施工中混凝土取样的标准,为确保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提供了操作规范和指导。
通过严格按照本文档要求进行取样和检验,可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附件】1. 混凝土取样记录表2.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施工:根据《建筑施工法》(1997年颁布)的规定,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组织、管理、调配各种资源,完成建筑工程的活动。
取样手册(混凝土)

第4章普通混凝土一、检测依据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7、《建设用砂》(GB/T14684-2011)8、《建设用碎石、卵石》(GB/T14685-2011)9、《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1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1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13、《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14、《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二、概述1、混凝土:由胶凝材料、水、细集料、粗集料以及必要时掺入化学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按一定的比例配合,经搅拌、捣实成型、养护硬化而成的一种人造石材。
2、普通混凝土:干表观密度为2000kg/m3~2800kg/m3的混凝土。
3、轻骨料混凝土:用轻粗骨料、轻砂或普通砂等配制的干表观密度不大于1950kg/m3的混凝土。
4、重混凝土:用重晶石等重骨料配制的干表观密度大于2800kg/m3的混凝土。
5、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小于l0mm且须用维勃稠度(s)表示其稠度的混凝土。
6、塑性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为l0mm~90mm的混凝土。
7、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为l00mm~150mm的混凝土。
8、大流动性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不低于160mm的混凝土。
9、抗渗混凝土: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
10、抗冻混凝土:抗冻等级不低于F50的混凝土。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取样方法(1-13)

取样方法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方法:1、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应符合:(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应以三个试件为一组。
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
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量的1.5倍,且宜不小于20L。
(2)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采样的方法。
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的约1/4处、1/2处和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3)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2、混凝土试件取样的频率和数量应符合:(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和100m3时其取样次数不应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的同配合比混凝土超过1000m3时,每200 m3取样不应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砂浆试块的取样砂浆试块的取样应以三个试件为一组。
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一组试样应在同一盘砂浆中取样,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样。
砂浆取样的频率: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三、水泥的取样方法水泥采用取样管取样。
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干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总量至少12kg。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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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取样方法
一、普通混凝土试样取样的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二、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为正方体,试件尺寸按表1采用,每组3块。
表1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允许最小尺寸表
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时,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试件时,尺寸换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φ150mm×300mm的圆柱体标准试件或φ100mm×200mm和φ200mm×400mm的圆柱体非标准试件。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150mm×150mm×30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3块,后者每组6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150mm×150mm×600mm(或550mm)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每组3块。
4、普通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试件采用顶面直径为175mm,底面直径为185mm,高度为150mm的圆台体或直径与高度均为150mm的圆柱体试件,每组6块。
试块在移入标准养护室以前,应用钢丝刷将顶面的水泥薄膜刷去。
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粘结力(握裹力)试件为长方形棱柱体,尺寸为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0mm;棱柱体中心φ6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10~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
面50~60mm,每组6块。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件试件尺寸为100mm×100mm×515mm,(两端面)预留埋设不锈钢珠的凹槽。
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变即试块总长)约为540mm。
每组3块。
7、普通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采用100mm×100mm×300mm的棱住体试件,埋入的钢筋为直径6mm,长299mm的普通低碳钢,每组3块。
三、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一) 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 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选定;
(2)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4) 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 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02)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2、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1/4-3/4之间采取。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可按现场搅拌混凝土中2~6条进行。
5、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一致。
6、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7、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8、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进行。
(三) 防水混凝土
根据《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混凝土抗渗试件取样即试件留置按下列规定:
1、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制作。
2、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3、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
(四) 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
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混凝土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1、检验水泥混凝土强度试件的组数,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
2、当改变配合比时,应相应地制作试件组数。
(五) 粉煤灰混凝土
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班至少应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应为±20mm。
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m3,至少成型一组试件。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试件。
(六) 试件制作要求
试模应符合《混凝土试模》(JG3019)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应定期对试模进行自检,自检周期宜为三个月。
1、在制作试件前应将试模清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以脱模剂。
2、试件用振动台成型时,混凝土拌合物应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内壁略加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应防止试模在振动台上自由跳动。
振动应持续到混凝土表面出浆为止,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3、振动台应符合《混凝土试验室用振动台》(JG/T3020)中技术要求的规定。
4、试件用人工插捣时,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试模,每层装料厚度应大致相等。
插捣用的钢制捣棒应为:长600mm,直径16mm,端部磨圆。
插捣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插捣应穿入下层深度约20~30mm。
插捣时振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并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
每层的插捣次数应根据试件的截面而定,一般为每100cm2截面积不应少于12次。
插捣完后,刮除多余的混凝土,并用抹刀抹平。
5、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的试件应立即放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
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Ca(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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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件应放在架上,彼此间距应为10~20mm,并应避免用水直接淋刷试件。
采用与构筑物或构件同条件养护的试件,成型后即应覆盖表面,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七) 混凝土试件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有见证
人员证书)一起陪同送样。
委托时,应认真填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