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老子哲学是自然唯物辩证法之道
《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之比较学术论文

《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之比较《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之比较【作者】梁海明内容摘要肯定老子发现世上万物存在作周期性运动的唯物观、以及在认识论上的独特之处。
尤其是发现矛盾对立双方的统一和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规律。
同时,试就老子朴素辩证法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几点差异作比较,指出由于时代与阶级的局限,老子的朴素辩证法存在着某些缺陷和不彻底性。
关键词《老子》辩证法唯物主义唯心主义《老子》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之差异,比较如下:一、唯物辩证法哲学观点一分为二,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老子朴素唯物观点合二为一、认为物质与意识两方面合为一体。
物质与意识互相依赖紧密不可分。
老子的哲学思想是围绕着道这一观念而展开的。
老子所说的道,并非人们通常所讲的道路或道理,而是既无名,又有名的一个实体。
他所说的名,也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名称或名字,而是形名之名,即与实际内容相对称的形式和形态。
他所说的无,并不是零,不是一无所有的虚无,而是指混沌未分的状态,是无形、无名的精气,是实在之物;这里的无和有并不是一般意义的无和有,而是用以说明宇宙构成本原的哲学上的一对范畴,是用来表明道产生无地万物时由无形质落实向有形质的一个活动过程,无这一概念同老子哲学的唯物的性质并不矛盾。
老子的道正由无名和有名这一对矛盾对立的双方所构成的统一体。
它一方面渊呵、湛呵、寥呵、惚呵寂静无声、清澈无形。
另一方面它又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是一实实在在的事物,有具体的形象。
显然,老子所讲的道是一客观存在的实体。
这个浑然一体、不可割裂的东西,先于天地而生;它独立存在,也不会改变。
因此道具有实体及其法象或规律这二方面的意义。
从上看来老子的思想是唯物的,但未明确物质是意识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
二、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老子哲学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认为一对矛盾是统一存在着的,但没有看到这种对立统一并不是无条件的和绝对的。
《老子》杰出的贡献是辩证法。
道德经第二章原文及翻译

道德经第二章原文及翻译道德经是春秋时期老子(即李耳) 所作的哲学著作。
在先秦时竹简《文子》称《上?经》、《吕氏春秋·注》称为《上至经》。
店铺为大家整理了《道德经》第二章的原文及翻译,希望大家喜欢。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道德经·第二章》翻译: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
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
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
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
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
《道德经·第二章》注释:①恶已:恶、丑。
已,通“矣”。
②斯:这。
③相:互相。
④刑:通“形”,此指比较、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
⑤盈:充实、补充、依存。
⑥音声: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作注时说,合奏出的乐音叫做“音”,单一发出的音响叫做“声”。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圣人,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
居,担当、担任。
无为,顺应自然,不加干涉、不必管束,任凭人们去干事。
⑧作:兴起、发生、创造。
⑨弗志:弗,不。
志,指个人的志向、意志、倾向。
《道德经·第二章》解读:朴素的辩证法,是老子哲学中最有价值的部份。
在中国的哲学史上,还从来没有谁像他那样深刻和系统地揭示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规律。
老子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
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
而这种变化,他把它认为是自然的根本性质,“反者,道之动也”(第四十章)。
老子的辩证法是基于对自然和社会综合的概括,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种合理的社会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
简述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简述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老子的哲学思想是以自然为本体,而人为其作用,即“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世界的本原和规律就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
因此他强调人们必须要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在这里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无为而治。
对一切顺应自然,合乎自然发展的需要,又对一切违背客观规律,不适合人类生存发展的东西加以否定和摈弃。
这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物我两忘的境界,正是老子朴素辩证法思想的核心。
他的自然观,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生态平衡理论。
他对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都作了朴素的解释,强调要遵循自然规律,提出万物都有其自身特定的运动规律,并且用这个道理去分析、解释和处理问题。
例如,他指出水能生木,而水不能生火;火能熟食,而火不能熟食;土能生金,而土不能生木;金能利器,而金不能利器。
他认为“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即不歪斜就能保持完整,不弯曲就能伸直,低洼就会充盈,破旧就会更新。
所谓“大制无割”,任何事物都有大小、长短之分,都可以取长补短。
这些思想也许会使我们惊叹不已,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那么,他的这种理念不是很落后吗?难道这不是历史的倒退吗?事实上,我们的社会就在他这种朴素的思想中得到了进步。
《道德经》大致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言道,下篇言德。
从政治角度来看,上篇是君主的修养之道,告诉统治者应该如何修身养性,才能治国安邦,无为而治;下篇是为人处世之道,教人们处世为人的准则。
在《道德经》中,关于处世原则方面,它讲到如何做到仁、义、忠、孝、悌、礼、乐、智、信、恕、忍等。
他讲到“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孰知其极?其无正也。
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人之迷,其日固久”。
他指出,当君主不知道他统治的百姓到底是愚昧还是聪明的时候,其统治就要出乱子,而当君主知道他统治的百姓到底是愚昧还是聪明的时候,其统治也就要出乱子。
《老子二章》原文、翻译、分析及相关重要资料

第二章美之为美【题解】本章内容一共分为两层。
第一层,集中鲜明地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普遍的法则。
老子不仅用辩证统一的观点来反观世间万物,还将其推及人类社会的发展上来。
于是,老子又展开第二层意思: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人提出了“无为”的观点。
此处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发展的规律。
他以圣人为例,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但不是强作妄为。
要“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而这些正是老子关于行“无为”之道的方法论。
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了。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①。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②。
河上公《老子章句》:自扬己美,使彰显也。
有危亡也。
有功名也。
人所争也。
王弼《道德真经注》:美者,人心之所乐进也;恶者,人心之所恶疾也。
美恶,犹喜怒也。
善不善,犹是非也。
喜怒同根,是非同门,故不可得徧举也。
此六者,皆陈自然不可徧举之明数也。
司马光《道德真经论》:美善有迹,为众所知,非美之至者也。
王夫之《老子衍》:天下之变万,而要归于两端。
两端生于一致,故方有“美”而方有“恶”,方有“善”而方有“不善”。
故有无相生③,难易相成,长短相形④,高下相倾,音声相和⑤,前后相随。
恒也。
唐玄宗《御解道德真经》:六者相偎,递为名称,亦如美恶,非自性生,是由妄情,有此多故。
王夫之《老子衍》:天下之所可知。
据一以概乎彼之不一,则白黑竞而毁誉杂。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⑥;河上公《老子章句》:以道治也。
以身师导之也。
王弼《道德真经注》:自然已足,为则败也。
万物作而弗始⑦;生而弗有,为而弗恃⑧;河上公《老子章句》:各自动也。
老子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老子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老子既有唯物主义又有唯心主义,总的来说,在对自然的认识上以唯物主义为主,在对社会的认识上以唯心主义为主。
1,老子的“道”是自然规律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
(自然规律的“道”是可以说明的,但不是通常的主观理解。
自然规律的“道”也是可以给出定义名称的,但不是通常随意的命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研究这个自然规律给出的第一个概念是“无”,是天地运行的起点,第二个概念是“有”,万物从“有”而生。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因此,从始于“无”归于“无”的研析,是为了了解运动变化的奥妙,从对各种存在的研析,是为了了解运动变化的归宿。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有(存在)”与“无(运动)”名称不同,但是同一个“自然规律”的两面,而共性的“规律”正是个性偶然的抽象,通过抽象的逻辑推理,就可以打开“众妙之门”了。
)“道”首先是客观存在,然后才是可以认识,可以“悟道”的,这显然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2,物质的运动的宇宙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天地之间,不就象一个音囊吗?充满空气而不塌缩,万物不断地运动而演奏出美妙的音乐。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首先在于有个宇宙“乐器”的存在,有两个特点,一它是物质的,形态各异的;二它是运动的,变换不已的。
3,规律是现象背后隐藏的本质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道”是看不见,听不见,摸不着的,为了分析研究的方便,也可以分别从视听感觉方面给起个名字,比如,看不见的是“夷道”,听不见的是“希道”,摸不着的是“微道”,依稀微都是“道”的别名。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但是,三方面不能割裂开过于分析追究,它们是浑然一体的。
)其上不皎,其下不昧。
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物。
(“道”是开放系统,其上没有分明的界线,其下也没有遮掩起来。
不能准确地给出标准的定义,但最后都能落实到具体的事物上,适用于具体的事物。
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

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
《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核心思想,也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基石。
它不仅
构成了衡量历史人物伟大思想家老子的标准,而且还提出了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是以“天下皆知美之为美,仁之为仁”为基础,唯物辩证法,即视具体情况而行,“过则反也”。
根据当时的社会风气,可以认为,道德伦理道德应当是可以伸缩的,只要是未见过的事情,便可以视不同情况而做出准确判断。
通过用“分析真假”的思想观念重新定义了道德伦理,建立了“谨言慎行”的原则,把道德维护到极致,有政府责任的视野助力全社会的发展。
从现实出发,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以民众的利益为重点,形成了
《道德经》中若干重要思想,被应用到日常生活之中,催生出一批民众真正拥护政府,致力于社会发展的精神导师,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比如,政府和民众要建立互信的民主基础,国家要不断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在公共政策调整中要兼顾民众的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用公平的尊重来解决矛盾的体制,把人本性的道德作为国家社会的核心,为理想的社会发展创造出更加和谐的环境。
老子反者道之动的辩证法思想,是一种具有深远影响力的哲学思想,也是一种
实际上极具启发性的思想体系,不仅影响了古今中外的文化思想,反映到日常生活,也成为政务民生事务工作中最重要的指导思想。
老子的辩证法

老子的辩证法引言老子(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1年),又称李聃,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之一。
他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文化名人和政治家,被誉为东方哲学的巨人。
老子的辩证法作为道家学派的核心思想之一,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老子的辩证法展开,分析其核心原理、主要观点以及对后世影响等方面。
一、老子的基本原理老子的辩证法是道家学派哲学思想的核心,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哲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老子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可以概括为“道法自然”,其中包含以下几个要点:1.“道”:道是老子辩证法的核心概念,也是宇宙万物的本原。
道是超越一切存在和无存在的存在,是宇宙万物运行演化的根本法则。
老子强调人应该依照道的原则来生活,追求与道的合一。
2.“法”:法是指遵循道的规律去行动的方式和方法。
老子认为宇宙万物都有其性质和规律,人应该遵循这些规律去行事,尽量符合自然的发展趋势,而不是违背自然。
3.“自然”:老子强调自然的无为而治。
他认为宇宙万物自有其发展规律,应该尊重和顺应自然的发展过程,遵循自然的法则。
通过观察自然界的变化,人可以获得对自身行为的指导。
二、老子的主要观点老子的辩证法涵盖了丰富的哲学观点,下面是其中的几个重要观点的介绍:1.“无为而治”:老子认为最好的治理方式是“无为而治”,即不干预自然的发展过程。
他赞扬无为而治的政府,认为这样的政府可以使人民自由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道可道,非常道”:老子认为道是无法完全被言语描述的,人无法用语言来准确阐述道的本质。
他认为道超出了人的理性和悟性的范畴,只能通过直觉来领悟。
3.“返璞归真”:老子主张人应该返璞归真,摒弃繁琐的欲望和世俗的虚荣,回归本真的自我。
他认为通过返璞归真可以获得内心的平静和与自然的和谐。
4.“保持谦逊”:老子主张人应该保持谦逊的态度,不要过于自负和傲慢。
只有谦逊才能使人包容和宽容,才能真正与自然达成和谐。
三、老子的影响老子的辩证法作为道家学派的核心思想,对中国古代哲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道德经第二章,世界是辩证的

道德经第二章,世界是辩证的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不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译文:天下人都知道美是美的,这是恶的。
都知道善是善的,这是不善的。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这是永恒的(规律)。
因此,社会治理要作无为之事,开展不言之教;(大道)使万物兴起而不去推动,万物生长而不去拥有,万物运作而不控制,大功告成而不据为己有。
(社会治理)只有不居功,才能长久。
解释:世界是辩证的。
以道治国就是贯彻天地至德:无私,无为、无言、无功,利而不害。
有无相生、大道无名。
“辩证”、“无私”是大道的主要内容,是道德经对世界本质的认识,是道德经“以道治国”、“无为而治”的重要原则和方法。
日月出没、昼夜相继、冬夏交替、生死轮回、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自然是辩证的;人分男女、位有尊卑、事有始终、福祸相依、美丑相对、善恶同源、国有存亡、家有兴衰,社会是辩证的。
世界是辩证的,“恒也”,是永恒的规律啊。
从人文始祖伏羲开始,中国文明就认识到世界的辩证本质,提出阴阳、八卦、相克相生的思想。
道德经继承、深化了中国古代的辩证思想。
世界是辩证的,是世界万物的运动规律,是世界的本质,也是理解世界的钥匙。
有生就有死,有兴就有亡,有存在就有消失,有白天就有黑夜,有高山就有大海。
现代科学进一步证明了辩证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如正负离子、正负电子、反物质等等,电子计算机正是建立在二进制的基础上。
不符合辩证法,就不符合自然规律、不符合道德,就不能存在,比如永恒的幸福、永恒的天国以及上帝,就是不存在的。
只有理解辩证法才能全面、系统、客观地认识世界,得出正确的认识,否则就是错误的。
道德经的主要内容,就是依照客观规律治理国家,“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有无相生,道生万物,天地无私养育万物,不占有、不控制、不主宰,国家治理就是要效法大道辩证、无私的精神,无为、无言、功而弗居,老子称之为“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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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老子哲学是自然唯物辩证法之道辛清源心悟道德经(立道篇)版权所有违者必究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本理论,“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灵魂,老子《道德经》中处处充满自然辩证法思想。
一,“道法自然”是老子自然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理论,是老子方法论的核心物有物的法则,地有地的法则,天有天的法则;道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
正如《道德经》25章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其意是说人要效仿地的法则,地要效仿天的法则,天要效仿道的法则,道的法则就是“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的实质就是尊重自然规律。
老子提出的“道法自然”的思想是其自然唯物主义思想和自然辩证法的核心。
原始世界从无形到有形的天地万物生成是自然而然运动、发展、变化的结果,“道法自然”是世界万物生成发展变化的自然法则,是客观事物的根本法则,正如童蒙所说:“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
又如唐李筌注《阴符经》:“知自然之道,万物不能违,故利而行之”。
“道法自然”是由天地万物的本质所决定,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本思想,是老子方法论的核心。
这种哲学思想贯穿《道德经》始终。
纵观《道德经》,老子之道是自然唯物主义之道,是自然之德的基础;自然之德又是社会之德的基础,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融入、渗透《道德经》的全过程。
如,在修养思想道德方面,主张无名、无欲、无私等等自然精神;在治国平天下方面主张无为而治和“无为无不为”的思想;在传统的养生气功中主张顺其自然、自然而然的炼功等等。
万物怀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础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阴阳,阴阳普遍存在于宇宙天地日月星辰之中,存在于自然界万事万物之中;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观世界阴阳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一是,世界万事万物有阴阳。
就太阳系来说,太阳谓阳,其余星球为阴,因为只有太阳发光发热,太阳是核心,其他星球都是围绕太阳转动。
自然界,凡是有生命力的植物、动物、生物都有阴阳,当然人也不例外。
雌性谓阴,雄性谓阳。
人体结构体表属阳,体内属阴;体后属阳,体前属阴;腑为阳,脏为阴。
数字奇数谓阳,偶数谓阴;方向,南面谓阳,北面谓阴;方位,上谓阳,下谓阴;左谓阳,右谓阴;即使机械之类的东西也有阴阳,螺杆谓阳,螺母谓阴。
二是,世界上每一种事物都有阴阳矛盾的两个方面。
这是客观的、普遍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就拿水果、蔬菜等其他农作物的果实来说,靠太阳生长的那面为阳,相反则是阴;西瓜、香瓜等落地水果,朝天的一面为阳,超地的一面为阴;朝不朝阳面生长的水果其颜色、味道和营养成分都有一定差别。
人们往往把积极、健康、有益、向上、正确、先进、新生的等等事物,当做“阳”的事物来看,简言之,就是把好事当做“阳”的事物来看,或当做一个事物好的方面来看。
相反,则把消极、不健康、有害、向下、落后、错误、腐朽的等等事物,简言之,就是把坏的事物当做“阴”的事物来看,或者当做某一个具体事物阴的方面来看。
三是,从时间上看,阴阳无时不有就太阳系来说,由于太阳和其他星球的自转和公转运行规律,决定了包括我们生活的地球和其他星球每时每刻都有阴阳,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易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列子天瑞篇》:“故天地之道,非阴即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所府也”;陈撄宁:“道是什么?道是阴阳,阴阳就是性命”。
老子提出的“万物负阴而抱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基础理论。
老子这种观察认识事物的思想方法是穿越时代的辩证法思想,是对于中国哲学的伟大贡献。
老子之道就是阴阳之道,道本阴阳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灵魂。
阴阳就是一对矛盾,正如毛泽东所说“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按照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的光辉理论,阴阳有以下属性:一是,阴阳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阴阳是统一的,是说阴阳互为前提条件,相互依赖、缺一不可。
没有阴就没有阳,没有阳也不可能有阴。
阴阳的对立性是说阴阳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相互斗争。
阴阳相互统一是暂时的、有条件的,是相对的;而阴阳对立、相互斗争,则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
二是,阴阳相互转化从宏观上说,凡是存在阴阳的东西,阴阳在一定的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因为阴阳事物的对立性所决定,是阴阳的相互斗争,促使阴阳相互转化。
《老子》40章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讲的就是阴阳事物相反相成,物极必反、相互转化的道理。
老子在21章说的“曲直”、“洼敞”,“多少”;28章讲的“雌雄”;63章讲的“大小”“多少”“难易”等等……,讲的都是自然辩证法。
这里不一一费述,因为哲学辩证法是触类旁通的学问,只要举一反三就能学会。
从微观的角度看,一个带有阴阳矛盾的事物,本身存在阴阳两个方面,依据一定的条件也相互转化。
水的物理特性在摄氏零下温度以后结冰,故有“冰生于水含于水”之说;如果采取加温的方法让水向阳的、热的方向转化,当水温度达到摄氏一百度以上就会变成气;相反,设法让水温度下降到0度以下,水就会变成冰。
由此可见,水发生质变的前提条件就是温度;但是,温度是外因的条件,只有水的本质特性才是水转化气或者成为冰的内部根本原因。
三,老子自然辩证法中是四对哲学范畴老子道德经中有不少哲学范畴。
《老子》第二章:“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的论述,讲的都是自然辩证法的范畴,下面我们谈谈老子提出的较为典型的几对范畴的关系。
一是,有和无的关系《道德经》第40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这是老子哲学的一对范畴。
“有和无”相互依赖、互为前提;没有“无”,就不会存在“有”,这就是矛盾的统一性或叫做同一性;“有”和“无”又是对立的、矛盾的,斗争著,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斗争性,在一定条件下,处使阴阳矛盾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
二是,无为和无不为的关系《老子》37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道通常是无为的,但结果却是无所不为;48章说:“无为而无不为”。
无为和无不为,是相对立而存在,相互斗争而发展;无为是手段,无不为是目的;无为并不是消极的一无所为,而是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无所不为的目的;这在军事上或表现为战略威慑,或表现为“围而不打”等等战术方面;也是我们其他工作经常利用的工作办法之一。
无为并不是消极回避矛盾,而是暂时积极的规避;蓄势待发、待机而动,最后通过无为的手段达到成功的目的。
无为和无不为依据一定条件可以相互转化,如在练功时往往是从有形、有法、有为开始,从意守丹田或其他有形、有为的动作下手修炼,修炼到无形、无法、法无定法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吕洞宾所说:“降心为不为”的境界。
三是,柔弱和刚强的关系《道德经》36章:“柔弱胜刚强”;第七十八章:“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柔胜刚,弱胜强”。
河上公注《老子》释义78章:“园中则圆,方中则方,拥则止,决之则行;水能环山襄陵,磨铁消铜,莫能胜水而成功者也;夫攻坚强者,无以易于水。
水能灭火,阴能消阳;舌柔齿刚,齿先舌亡:知柔弱者长久,刚强者折伤也”。
我们要全面认识和理解老子的柔弱和刚强的思想。
柔弱是手段,刚强是目的。
不能只重视老子说的柔弱的一面,而忽视了老子所说的的柔能胜刚的最终目的一面,否则,就会本末倒置,喧宾夺主。
在日常社会实践中,我们要妥善地处理好柔弱与刚强的关系,做到该柔弱的一定要柔弱,该刚强的一定要刚强,做到外刚内柔,刚柔结合,以柔克刚,刚柔济济。
既要做到目的的坚定性,又要做到方法和策略的灵活性,才能确保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上述也是笔者对于自己人生教训的反思。
老子提出的“柔胜刚,弱胜强”,“柔弱胜刚强”的思想,是新生事物不可战胜的原始辩证法思想自然界、人类社会无数事实证明:柔弱往往是新生事物的开始。
新生事物代表了未来事物发展方向和必然发展趋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途;具有旧事物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新生事物符合人民利益和要求,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所以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新生必然战胜衰老,正确必然战胜错误;先进的必然战胜落后,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四是,正确认识福与祸的关系。
《老子》58章:“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祸和福是老子自然辩证法的一对范畴。
祸和福可能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也可能是几个相互联系的事物。
它们相互对比而存在,相互斗争而发展。
没有祸?何知有福?没有福,也觉不出什么是祸?福和祸是相对的。
同时它们之间又是相反的,相互对立、相互矛盾、相互斗争,这是福和祸的斗争性、又是绝对的。
它们之间可以依据一定条件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福可以变成祸、祸也可以变成福。
古代我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故事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刘安《淮南子人间训》:“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
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
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坠而折其髀。
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
近塞之人,死者十九。
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
学习唯物辩证法,提高方法论,对于每个人的人生前途、命运至关重要。
不管人们从事什么职业,做什么工作,只要学好用好辩证法这门大学问,将会终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