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职称外汉语考试通知新人社发〔2012〕89号(3)
自治区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考务文件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9号)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报名程序1、考生于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6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
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 格式,大小应小于20K。
3、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汉)语等级考试报名表》,并持报名表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如无主管单位的个人可去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新疆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办理个人报名手续。
4、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留存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以便打印准考证)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2月1日-2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考试语种及专业设置2012年度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
自治区组织的汉语等级考试分A、B、C三个级别。
三、考试时间考试定于2012年4月7日(均为北京时间)上午:09:00——11:00 (国家级)12:00——14:00 (自治区级)四、考务安排1、本次考试全疆各地、州、市均设立考点。
考生于考前一周上网打印准考证。
2、2012年度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各专业、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局,省部属各驻洛企事业单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考试〔2011〕30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2012年4月7日上午9:00—11:00考试洛阳市考点设在洛阳市区。
二、考试的语种、专业和级别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
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
2012年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2012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专业和级别。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打印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含古汉语)我市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9:00至2012年1月10日17:00。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截止到2012年1月9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2012年1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的网站为“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exam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选择考试。
登录网上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选择要报考的考试项目,阅读相关说明和注意事项,完全理解后按照网络提示进行报名。
2.填写信息、网上缴费。
考生应按照网络提示,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级别、主管单位代码等)。
信息项目中有“*”标志的为必填项。
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名时,应填写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的单位代码:148。
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doc

关于2012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接XX市人事局通知,2012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现在开始报名,请与2011年12月22日中午12点前到人事处职称科(一号综合楼305室,3987134)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涂报名信息卡,逾期不再办理,具体事宜见。
: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涉及职称外语免试范围的有关政策)三、考试范围和对应的考试级别(摘自(豫人职[2005]12号))四、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用书订单人事处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县市区和,市直及驻焦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1〕3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点设置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考点设在焦作。
二、考试的语种、类别和等级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开考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又分A、B、C三个级别。
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它语种不分专业。
2012年古代汉语仍由我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2012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的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类别、级别。
四、及办法:2011年12月19日到2011年12月21日。
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继续使用机读卡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委属驻郑有关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1]1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征订和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1]14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将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考点设在省、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同2011年,专业代码附后。
二、考试的语种、专业和级别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开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
其中英语各级别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专业。
2012年古代汉语仍由河南省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考试与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同时进行。
三、报名条件2012年,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5]12号)和《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10号)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及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确定报考的语种、专业、级别。
四、报名办法、时间、程序及准考证打印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需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备案,以便统一办理合格证书。
特别提示:黄委代码为031;考区选省直(一)报名时间及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月26日下午17:00(照片上传时间截止到12月25日17:00,缴费时间截止到12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为河南人事考试()。
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2.07.04
•【字号】浙人社发[2012]188号
•【施行日期】2012.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2〕188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61号),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日。
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成绩通知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二О一二年七月四日。
2012职称考试通知

2012年山东职称英语考试报名通知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各部门(单位),中央驻鲁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9号)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4月7日上午9∶00-11∶00举行。
二、考试等级、语种、类别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
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规定,从事理工、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报考理工、卫生类。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1〕97号)规定,凡参加外语考试的人员,须严格按照等级适用范围,在任职期间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不得越级报考。
考生须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照等级划分和规定的适用范围(见下表),选择相应语种、级别和类别应试,如有疑问应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
考试等级A B C适用范围A1.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职务系列和国际商务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包括正高和副高级)。
2.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B1.在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他单位的卫生和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3.外语教师和翻译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2012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时间暂调整为4月7日

2012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时间暂调整为4月7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注考试大,就是关注自己的未来】 2011年10月11日人社部专技司初步将2012年全国职称英语考试时间:调整为2012年4月7日。
考试工作计划时间安排相应顺延一周。
请各位考生注意此变化情况。
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日期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1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3月31日调整为工作日。
为保证职称外语考试顺利举行,经商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并报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同意,职称外语考试时间调整为2012年4月7日。
凡涉及《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入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9号)中有关事项的规定时间,均向后顺延7天,其余事项不变。
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密切关注考试日期及相关事项时间变化,及时通知报考考生,按照考务文件要求,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zcyy/Express/Dynamic/quanguo/20110329/111648350.html。
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考生可于2012年4月2日—4月7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2012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2012年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通知考生,并按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报名任务。
附件:《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1〕54号)
通过考试机构征订教材的单位,请务于2012年1月10日-1月14日将订单填好后送考试中心培训科(订单见附件)。通过网站征订的单位,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网址:) 进行选购考试用书。
五、其它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考生报错类别、级别、语种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烟台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转发《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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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考函〔2011〕32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如有异常,请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8333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执行,每人54元。
四、教材征订
为确保正版考试用书供应渠道畅通,今年外语考试用书发行工作通过人事考试机构征订与发行和指定网站网上发行两种方式进行。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驻烟单位人事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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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
45 40 40
俄语
50 50 50
德语
50 45 50
法语
45 45 45
汉语
60 60 60
3.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系列(专业)的,按照“标准三”执行。
标准三:
级别
A级 B级 C级
语种
英语 综合 40 35 35
理工 40 35 30
日语
40 35 35
俄语
45 45 4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文件
新人社发〔2012〕89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 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 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并已获得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 语考试,由各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决定。 (二)对未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或未达到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合格标准者, (三)中央和外省驻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此通知执行。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相关规定自动废止,由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附件: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下载)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德语
45 40 45
法语
40 40 40
汉语
60 60 60
三、免试条件
三、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予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3.在县(市)及以下基层单位(含自治区、地州属企事业单位驻县及以下基层单位)从 4.在地州及以下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专业技术工作的; 5.援疆专业技术人员; 6.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7.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 育教练员、播音、群众文化、艺术、档案、文学创作、玉石雕刻和鉴赏、民族服装设计等专 8.任现职以来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或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以留学证明书或 9.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达到自治区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 10.任现职以来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三)出版外文专著、译著的,民考民独立或合作(排 11.取得非本民族语言文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12.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人员: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自治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地、州 ( 市 ) 级拔尖人才; 13.近五年每年有半年以上(含半年)在野外从事农(牧)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 术工作的; 14.参加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的(中、长期)学员,在特培期间或特培期满后,评 四、审批程序 1.凡涉及免考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件)。 2.符合免试条件1-6条的由所在单位审查,报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批;符合 务的经所在单位审查,由各地州、厅局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审 五、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一)达到国家每年公布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 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二)达到自治区职称外 ( 汉 ) 语考试合格标准者,在评审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为三年(有效期从考试当年算起)。
1.高等学校教师、党(干)校教师(大专及以上体制)、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技工学校
社会科学研究、卫生、国际商务师等系列(专业),按照“标准一”执行。
标准一:
级别
A级 B级 C级
级别
A级 B级 C级
语种
英语 综合 55 50 45
理工 50 50 40
卫生
55 50 40
日语
55 45 50
俄语
60 60 60
级别
A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 1.高教、科研、卫生、工
适 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 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
用
务者。
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2.报考国际商务师者。
人 3.其他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 3.其他系列中申报副高级
员 业技术职务者。
业技术职务者。
(二)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外(汉)语考试成
德语
55 55 60
法语
50 55 50
汉语
60 60 60
2.出版、党(干)校教师(中专体制及县级党校)、干部院校、实验技术、工程、文
师、新闻、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农业推广研究员、司法鉴定、计划生育宣传等系列(专业)
标准二:
级别
A级 B级 C级
语种
英语 综合 45 40 40
理工 45 40 35
根据国家原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 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7〕37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党办发〔2012〕28号)精神,按照坚持标准、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实际,现就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语种和级别 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 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 可选择外语和汉语考试。考生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规定类别、级别任选一种语 二、级别划分与标准 (一)职称外(汉)语考试的级别划分和适用人员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