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如何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如何处理在企业的⽇常经济活动中,可能会收到外来捐赠的资产,那么这个时候我们企业的会计该如何进⾏账务处理呢?下⾯店铺⼩编针对这个问题带⼤家具体去了解⼀下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1.企业接受现⾦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收到的捐赠的现⾦按实际收到的⾦额,借记“现⾦”等科⽬,贷记“资本公积”科⽬。
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公司现⾦捐赠10000元。
2000年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现⾦10000贷:资本公积--接受现⾦捐赠10000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捐赠的现⾦,按实际收到的⾦额,借记“现⾦”等,按接受捐赠的现⾦与现⾏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应交所得税”科⽬,按接受捐赠的现⾦资产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捐赠”;年度终了,企业根据年终清算的结果,按接受捐赠的现⾦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与实际应交所得税的差额,借记“应交税⾦--应交所得税”,贷记“资本公积--接受现⾦捐赠”。
例:甲外商投资企业2000年接受现⾦捐赠10000元,该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3%,2000年甲企业就该项资产实际交纳的所得税为3000元。
2000年甲企业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处理为:借:现⾦10000贷:应交税⾦--应交所得税3300资本公积--接受现⾦捐赠67002000年底甲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应交税⾦--应交所得税300贷:资本公积--接受现⾦捐赠3002.企业接受⾮现⾦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接受⾮现⾦资产,按确定的⼊帐价值,借记“固定资产”,“⽆形资产”等,按确定的⼊帐价值与现⾏税率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按确定的⼊帐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按应⽀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存款”等科⽬。
例:甲公司2000年接受⼄公司捐赠原材料10000元,汽车⼀辆价值20000元,甲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33%。
甲公司2000年的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10000固定资产20000贷:递延税款9900资本公积--接受⾮现⾦资产捐赠20100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现⾦捐赠,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形资产”,“原材料”等,按实际⽀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存款”等科⽬,按其差额,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根据不同情况分为:
1、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2、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接受捐赠是指企业接受国内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的各类固定资产。
公益性捐赠的处理方法:
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及视同销售成本,用视同销售所得调增应纳程所得额;用会计利润计算捐赠限额,与捐赠成本(视同销售成本+视同销售的销项税)进行比较,捐赠成本若高干捐赠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捐赠支出的会计处理
非公益性、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广告性质的各种赞助,在业务发生时,应计入营业外支出核算。
捐赠支出超过会计利润12%以上部分,账务处理有二种观点:
一是发生时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科目核算,年末计征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二是发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科目,如果企业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则借记“资本公积——捐赠支出”,如果企业既没有法定盈余公积金,也没有资本公积金,则借记“实收资本”。
理由:这部分捐赠支出不可以税前扣除,属于超义务行为,其支出也不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成果。
因此这种情况下只能动用权益。
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是根据复式记账原理,列出每笔经济业务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
1、简单会计分录是只涉及一个账户借方和另一个账户贷方的会计分录;
2、复合会计分录是由两个以上对应账户所组成的会计分录。
现行政策下企业捐赠会计税务处理论文

现行政策下企业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随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企业对外捐赠或收到相关的捐赠资产的行为日益普遍。
新会计准则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前的核算方式。
本文试从接受捐赠和对外捐赠的角度出发,分析捐赠业务如何进行会计以及税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一)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规定,接受捐赠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入,一般归入“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账户核算,间接增加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企业接受资产捐赠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应按捐出方提供的会计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果没有提供有关凭证,则按以下规定处理:(1)同类或类似资产活跃市场的市场价格估计金额加上相关税费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时,按该受捐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加上相关税费确定。
实施新准则后,企业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和原来相比,最大的区别是通过“营业外收入”反映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和企业的收入总额,不再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是作为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之外的利得收入处理,并直接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不论接受货币捐赠还是非货币捐赠,都要作为当年收益,前者应一次性计入企业当年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者可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有余额计算缴纳企业所税,如果企业接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弥补亏损后数额较大的,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可在不超过5年内的期限内分期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计交所得税。
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如果接受的是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这一情况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企业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基本上是一致的,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新准则与新税法下捐赠的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大量的捐赠业务,特别是在救灾扶贫或一些新设立的企业在开业时,经常会发生社会各界的捐赠,对此事项新会计准则改变了以前的核算方法,其会计与税务处理在捐赠方和受赠方各不相同。
一、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新准则规定,在会计处理中,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只需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科目,如果被捐赠的固定资产已提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或无形资产已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借记“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将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流转税及所得税。
如果对外捐赠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按照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及《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标准统一为12%,超过限额部分要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
我国现行税法对两种形式的捐赠有明确规定:(1)符合税法一般规定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在限额内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2)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如果对外捐赠不符合公益、救济性捐赠条件,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该项捐赠支出要在当期全额进行纳税调整。
二、接受资产捐赠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接受捐赠”是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新准则将其归人“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增加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企业受赠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企业受赠业务会计处理探析作者:胡瑛琳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3期《企业会计准则2006》、《企业会计准则2006——应用指南》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均未对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只在营业外收入的概念解释中提到了捐赠利得属于营业外收入,除此无专门解释和案例指导。
笔者遵循新会计准则对受赠业务作出探索性分析,并对该业务的处理提出具体操作意见。
一、受赠业务政策及会计处理(一)相关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货币性资产需并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需按接受捐赠时资产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捐赠收入金额较大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
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利润总额。
同时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
(二)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取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并在其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明细科目。
企业取得货币捐赠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
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时,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等科目,一般纳税人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受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如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入账价值计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相应明细科目;按税法规定入账价值和当期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缴所得税(要抵减当期亏损和可在税前扣除的以前年度亏损),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

接受捐赠、对外捐赠资产业务会计实务处理引言对于一个组织或公司来说,接受捐赠和进行对外捐赠资产是一项重要的业务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正确的会计实务处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接受捐赠以及对外捐赠资产的会计实务处理,包括相关的凭证和会计记录。
接受捐赠的会计实务处理捐赠收入确认当组织接受捐赠时,在会计上应当确认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可以分为现金捐赠和非现金捐赠两种形式。
现金捐赠对于现金捐赠,组织应立即确认捐赠收入。
下面是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准备一张收据来记录捐款人的姓名、捐赠日期和金额。
收据-----------------捐款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金额:XX.XX元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将捐赠收入金额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 XX.XX银行存款或现金 XX.XX非现金捐赠对于非现金捐赠,例如物品和设备,组织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应的收入。
下面是非现金捐赠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物品或设备的公允价值。
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收入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收入科目。
会计凭证收入科目借贷--------------------------------捐赠收入公允价值增加其他收入公允价值捐赠资产的确认和披露当组织接受捐赠时,不仅需要确认捐赠收入,还需要确认捐赠资产。
下面是确认和披露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流程:1.首先,评估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
与非现金捐赠类似,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专业评估机构的估值报告。
2.在会计系统中,录入一笔资产凭证,并将公允价值填入资产科目。
会计凭证资产科目借贷--------------------------------捐赠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公允价值3.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捐赠资产。
通常将捐赠资产列为固定资产,并在披露中注明是通过捐赠获得的。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研究首先,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时需要确认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捐赠资
产已经实际交付给了企业;捐赠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企业;捐赠资产对
企业有经济利益;捐赠资产的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
一旦确认满足上述条件,企业就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法之一对捐赠资
产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种方法是以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会计处理。
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
上交易的价格,反映了捐赠资产的价值。
企业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将捐赠资
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记录在会计报表中,并在资产一栏中列示。
这种方法
适用于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的情况。
第二种方法是以零值进行会计处理。
即将捐赠资产记录为零值,同时
将在负债一栏中列示应付款项。
这种方法适用于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地计量的情况,或者企业无法合理地预测捐赠资产的未来收益的情况。
无论是哪种方法,企业在接受捐赠资产后,都应当在会计报表中对捐
赠资产进行披露。
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捐赠资产的性质、公允价值或零值
以及与该笔捐赠相关的其他重要信息。
此外,企业还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时评估捐赠资产的减值情况。
如果
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将捐赠资产的价值调整为
公允价值,并将减值损失计入损益表。
总结来说,企业在接受捐赠资产时,可根据捐赠资产的公允价值或零
值进行会计处理。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对捐赠资产进行
披露,并在年度结束时评估其减值情况。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
和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确保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捐赠资产的情况。
会计准则接受捐赠资产

会计准则接受捐赠资产
会计准则对于接受捐赠资产的处理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该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即捐赠方所提供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证,或者提供的凭证上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大,那么受赠资产就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具体来说,对于接受捐赠的资产,企业应该做以下处理:
1.接受时:企业应按新会计准则(或有企业直接按税法规定)确定
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2.企业计缴所得税:如果捐赠收入金额不大,所得税费用负担不重,
直接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对接受的捐赠资产按照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确定的价值存在差异,则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此外,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同时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应将“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的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并可按规定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
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资产的内控制度,将捐赠资产的收支、购置、使用、使用期限、管理人员等情况列入内控程序,定期复核;对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实时跟踪,定期对其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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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资产捐赠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对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部分的科目介绍中规定:“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鉴于此,企业接受资产捐赠时,可借记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的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若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时,可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科目。
企业于各期期末,按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延收益部分,借记“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根据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企业取得货币性资产捐赠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科目。
二、接受资产捐赠核算举例
(一)接受现金捐赠。
不论接受捐赠的现金数额有多大,均需一次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和其他利润一同计算所得税,不能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分期计交所得税。
(二)接受存货捐赠。
例:东方公司接受昌河公司捐赠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明的价款为40000元,价税合计共计46800元。
税务部门核定,将46800元列作当期纳税所得。
东方公司有关账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 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46800
46800元计入利润总额,构成当期纳税所得,进而可同其他纳税所得一起计交所得税。
(三)接受固定资产捐赠。
例:某企业接受宇通公司赠送新设备一台,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资料确定该设备入账价值为15万元。
经税务机关核定,该设备分5年平均计交所得税。
5年后出售该设备,出售时已提折旧10万元,出售收入5.5万元。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接受新设备捐赠。
借:固定资产 150000
贷: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 150000
2.年末转入营业外收入(分5年均匀计入)。
借:递延收益——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收益 30000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30000
其余年度结转递延收益的会计分录与上述分录2相同。
3.第5年出售时将该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0
累计折旧 1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
4.第5年出售时收款
5.5万元。
借:银行存款 5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55000
5.结转出售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5000
通过以上处理,企业各年年末再将“营业外收入”转入“本年利润”,就可以和其他利润一起计算交纳所得税了。
还应说明的是,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等凭证,应合理估价;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运回时发生了运输费等,贷记“银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