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注意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变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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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这不仅关系到税务合规,还可能直接影响到财务状况。

那么,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究竟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要明确汇算清缴的时间节点。

对于企业来说,通常是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次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汇算清缴。

而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有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一般也是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办理。

错过这个时间,可能会面临罚款、滞纳金等不利后果。

其次,要准确把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这包括对各项收入的准确核算,如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劳务报酬等。

同时,要扣除法定的扣除项目,比如成本、费用、损失等。

在计算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出错或容易被忽视的地方。

比如说,对于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这就需要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仔细核算业务招待费的金额,并按照规定进行调整。

再比如,对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也都有明确的扣除比例限制。

在资产的税务处理方面,也有不少需要留意的点。

比如固定资产的折旧,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方法进行计算。

如果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采用的折旧方法和年限与税法不一致,就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也是至关重要的。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和个人要充分了解并合理运用这些政策,以减轻税收负担。

比如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但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确保符合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另外,税务申报的表单填写要规范、准确。

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到多种申报表单,每一个表格的填写都有其特定的要求和逻辑。

填写时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如果填写错误或不完整,可能会导致申报不成功或者被税务机关要求重新申报。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何注意事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何注意事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何注意事项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纳税义务的准确履行,还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那么,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到底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呢?首先,要确保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税收政策可能会随着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

比如,关于扣除项目的标准、税率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等。

因此,在进行汇算清缴前,务必认真研究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文件,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申报。

其次,要重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这包括收入的确认、成本费用的列支、资产的计价等方面。

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就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规范财务处理流程,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否则,在汇算清缴时可能会因为数据错误而导致申报不准确,甚至引发税务风险。

在收入方面,要特别注意所有应纳税收入是否都已完整申报。

有些企业可能会存在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等容易被忽视的收入项目。

例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虽然没有实际的销售行为,但按照税法规定,也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对于这些特殊的收入项目,一定要仔细梳理,确保没有遗漏。

成本费用的列支也是汇算清缴中的关键环节。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成本费用都可以在税前扣除。

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等都有一定的扣除比例限制。

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在当年不能扣除,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对于一些不合规的发票或者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成本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资产的处理也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资产的减值准备等,都要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和年限进行计算和处理。

如果企业在资产核算方面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就需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

同时,要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国家为了鼓励某些行业或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小型微利企业也有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对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正式核实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务申报。

汇算清缴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企业所得税的准确申报和缴纳,并维护税收的公平与公正。

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1. 务必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汇算清缴的核心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这是企业在确定税前利润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应采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核算方法和核算要求。

在此过程中,企业应合理分摊和确认各类收入、成本和费用,并遵循税法规定的资金流动原则。

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对于正确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常重要,因此企业需要仔细核实每一个税务调整项目。

2. 注意确认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准备并保留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文件,以支持所申报的所得额和申报所得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这些凭证和证明文件可能包括财务报表、会计账簿、银行对账单、税务机关提供的通知和批复等。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这些文件,并按照税法的规定,合理使用这些文件作为支持材料。

3. 遵守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时限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是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

企业要及时准备相关财务和税务数据,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汇算清缴。

如果企业需要延长汇算清缴期限,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4.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应纳税额企业可以结合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自己的应纳税额。

例如,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等,税法针对这些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从而降低纳税负担。

企业应当详细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和报送。

5. 确认是否需要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如果企业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等违约金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和个人在年度终了后,按照税法规定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和申报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不仅关系到纳税义务的准确履行,也可能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以下是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收入的确认准确确认收入是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础。

企业需要对各类收入进行全面梳理,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

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如视同销售、跨期收入等,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

例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虽然没有直接产生货币收入,但在税法上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跨期收入的确认也需要谨慎,如一次性收取多年的租金,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二、成本费用的扣除成本费用的扣除直接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要确保扣除的成本费用真实、合法且与取得收入相关。

常见的成本费用扣除项目包括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费用的扣除有比例限制。

比如,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比例也有明确规定。

此外,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如虚假发票、填写不规范的发票等,相应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三、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

在汇算清缴时,要关注资产的折旧、摊销、减值准备等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应符合税法规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也有明确要求。

对于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所得税前一般不允许扣除,只有在资产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能扣除。

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也会影响成本的核算。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等不同的计价方法可能导致存货成本的差异,进而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四、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国家为了鼓励特定行业或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重点和纳税调整事项及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重点和纳税调整事项及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重点和纳税调整事项及政策依据筵金良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重点2012-02-08 01:06:01结合本人近几年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的实践,就其审核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和业内朋友们做一些交流、探讨,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一、审核成本结转。

着重审核有无不按加权平均法(或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计算和结转生产成本、销售成本,造成多转成本、虚列成本、人为调节成本的现象;有无将销售退回只冲减销售收入,不冲减销售数量,不做销售退回的账务处理。

审核工业企业成本结转时,可用本期产成品加权平均单价与本期发出商品加权平均单价比较[注:本期产成品加权平均单价=(上期结存库存产成品金额+本期生产入库产成品金额)/(上期结存产成品数量+本期入库产成品数量)],如有差额,说明本期发出商品未按加权平均单价结转。

如本期产成品加权平均单价减本期发出商品加权平均单价为负数时,表示多转成本;为正数时,表示少转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审核中发现多转成本等问题时,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二、审核工业企业产品出品率或单耗。

通过对出品率或单耗的测算,看其是否基本稳定、相对均衡,是否符合或接近同行业标准。

对悬殊较大的,应分析其原因,合理进行纳税调整。

对处置下角料应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税款。

三、审核购进货物是否取得合法票据。

对没有取得发票的购进货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其成本、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估价入账的材料,如在汇算清缴期内仍未取得发票的,对已结转材料的成本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对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未取得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与新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与新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与新政策解析1.注册会计师的重要性: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由注册会计师参与核算工作,以确保申报准确性和合规性。

2.税前确认收入和费用: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正确确认当年度的收入和费用,并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税额: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抵扣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认真核查符合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按照规定抵扣应纳税金额。

5.定期申报和缴纳税款: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按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保存相关纳税记录和票据。

6.审计和稽查: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可能会接受税务部门的审计和稽查。

企业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1.减税优惠政策:近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企业所得税也受到了影响。

根据政策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

2.跨境业务税收政策: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企业跨境业务的税收问题越来越复杂。

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和双边税收协定,鼓励跨境投资和贸易,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3.增值税:中国政府实施了增值税,将增值税纳入到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范围内,并实行了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

4.优化税收征管:为了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政府通过建立电子申报和缴税系统,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高了企业申报和缴税的便利性。

5.信息公开透明化:政府鼓励企业将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并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总的来说,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核对税前确认收入和费用、抵扣税收优惠政策、定期申报和缴纳税款,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还应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了解并合理运用新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税负并提高经营效益。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注意事项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和个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按照税法规定对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计算、调整和申报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至关重要,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还能确保准确申报纳税,享受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一、准备工作要充分1、熟悉税收政策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企业和个人需要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包括税率、扣除项目、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及时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法规,确保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能够准确运用。

2、整理财务资料企业应整理全年的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明细。

个人则要准备好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相关收入的证明材料。

3、核对申报数据对全年的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前期申报的准确性。

如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更正和补充。

二、收入确认要准确1、全面核算收入企业要将所有的应税收入纳入核算范围,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个人也需将各种形式的收入如实申报,不得遗漏。

2、关注视同销售对于视同销售的业务,如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捐赠等,要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并计算纳税。

3、收入确认时间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收入有不同的确认时间。

例如,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三、扣除项目要合规1、成本费用扣除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如白条入账、与经营无关的支出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2、折旧和摊销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和年限进行计算,不得随意变更。

3、职工薪酬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应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4、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

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什么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和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按照税法规定,对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和申报的过程。

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税务工作,需要认真对待。

那么,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到底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要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

这包括收入、成本、费用等各项财务数据的准确核算。

对于企业来说,收入的确认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不能随意提前或延后。

成本和费用的列支也要符合税法的要求,例如,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扣除凭证。

对于个人而言,要准确申报各项收入,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确保没有遗漏。

其次,要熟悉税收政策的变化。

税法会根据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进行调整和更新。

比如,关于扣除项目的标准、税收优惠政策等都可能发生变化。

在进行汇算清缴前,一定要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避免因政策不熟悉而导致多缴税款。

再者,注意申报期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常在次年的 5 月 31 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一般在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间进行。

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否则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在准备申报资料时,要做到齐全和规范。

企业需要准备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相关的合同、发票、凭证等资料。

个人则需要准备收入证明、扣除凭证等。

资料的整理要清晰有序,便于税务机关审核。

对于资产的税务处理也不能忽视。

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存货计价方法等,都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存在资产损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扣除。

还有,关联交易的处理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如果企业存在关联方交易,要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否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进行纳税调整。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要仔细认真,确保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正确。

比如,收入总额与扣除项目之间的匹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否准确等。

另外,税务风险的防范也至关重要。

要对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进行自我评估,如是否存在虚增成本、隐瞒收入等行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分析
首先,会计和税法对于计算纳税利润的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来计算利润,而税法则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纳税利润。

例如,会计准则中允许企业进行资产减值和商誉摊销等会计处理,但税法可能不承认或有一定的限制。

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将会计利润和纳税利润进行调整,以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

其次,会计和税法对于费用、成本的确认和抵扣存在差异。

以研发费用和投资款项为例,会计准则规定这类支出可以作为当期费用确认,但税法规定需要按照一定的期限进行摊销或抵扣。

在汇算清缴过程中,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期限和抵扣限额进行费用的调整,并补缴相应的税款。

此外,会计和税法对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和计提也存在差异。

会计准则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计量资产和负债,如采用成本法、公允价值法等计量方法;而税法则根据税法规定的计提方法来计算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计提方法对资产和负债进行调整,以计算纳税所得额。

此外,会计和税法对待递延税款的处理也存在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将递延税款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率进行摊销计提,而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计提方法和税率进行递延税款的计提和摊销。

企业在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将会计准则的递延税款和税法规定的递延税款进行调整,以确保企业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税款。

浅议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浅议所得税汇算清缴应重点关注的问题王澄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产生差异的特点,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注意“收入类、扣除类和资产类”三个关键调整项目。

根据近年来所得税汇缴发现的问题,笔者提些粗浅的看法。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税务人员对收入类调整项目的关注度往往不及对成本费用类,而收入类调整项目的金额往往较大,应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会计收入延迟确认不进行纳税调整纳税收入是在会计收入的基础上,通过调整计算得来的。

其主要调整数目已在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示,该明细表的设置是基于企业确认的会计收入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但往往有些企业会计收入的确认不一定完全正确,企业人为推迟收入入账时间,将本期收入反映至以后各期,如经常发现企业“预收账款”金额颇大。

对应合同发售等情况,该“预收账款”的大部分应确认为会计收入,显然亦属于纳税收入,因为合同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货物发生的当天。

因此,企业应对延迟确认的会计收入事项进行纳税调整。

(二)视同销售不进行纳税调整视同销售收入等于“纳税收入”,但在会计上一般不确认为收入。

如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将产品交予客户试用,就在账户上作借记“营业费用”;将自产产品自用或馈赠,在账户上借记“应付福利”或“管理费用”。

其实,上述事项不仅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而且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

按照“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及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对日常经济业务中涉及的上述诸多事项应进行纳税调整。

(三)财政补贴收入不进行纳税调整财政补贴收入是国家政府部门(包括财政、科技部门、环保部门、发改委等)给予企业的各项财政性补贴款项。

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国家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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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这一年来,一系列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发生了变化,对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值得企业关注的是,如果不能准确了解这些变化点,很有可能在实操层面出现错误,进而影响汇算清缴的质量。

办税提示,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特别注意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变化点。

多部会计准则作了修订,财务报表有所变化,企业办理资产损失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性规定得到简化,税前扣除凭证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纳税申报表有所调整……一系列会计准则及税收法规发生了变化,对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值得企业关注。

1、会计准则有所调整
企业要关注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的变化,尤其是要注意“税金及附加”“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的核算内容有所调整。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一系列数据填报,以会计核算数据为基础。

例如“利润总额”项目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损益类科目,要求填报的就是会计核算数据。

因此,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保证“利润总额”科目的准确性,是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础和关键。

近两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发生了较大变化。

财政部先后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多部会计准则。

并在2018年6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多部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以及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了调整。

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值得企业重视。

尤其是以下变化,建议企业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高度关注:一是“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改成了“税金及附加”科目,且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车船税等税金支出,不再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而是纳入了“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 二是根据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项目;三是从“管理费用”科目中分拆出了“研发费用”项目;四是在“财务费用”科目下,增加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科目;五是调整了“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等。

2、程序性要求更简化
企业办理资产损失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性规定得到简化的同时,税前扣除凭证的具体规定更加明确,要求也更高了。

2018年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简化了企业办理资产损失和享受税收优惠的程序性规定。

与此同时,税前扣除凭证的具体规定更加明确,要求也更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规定,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需注意的是,在办理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企业仍要按照要求准确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并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继上述公告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事项全部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这一方面极大地便利了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纳税人的税务风险管控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要关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相关留存备查资料的归集整理。

程序性要求更加简化的同时,凭证管理的要求也更加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明确了不同情形取得不同的扣除凭证的具体要求及补救措施等。

同时规定,企业取得的税前扣除凭证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

企业须注意相关扣除凭证的归集管理,并按规定留存备查。

3、纳税申报表作了调整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发生了一些改变,在填报过程中要予以关注。

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综合体现了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有政策,也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

自2008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修订。

2018年末,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再次修订了2017版年度纳税申报表,并对《填报表单》《企业基础信息表》等15张报表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作了修订,还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等3张报表的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企业应重视对新申报表的学习和理解。

值得关注的是,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进一步简化了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按照规定进行了简化,并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等6张表单,建议小型微利企业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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